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篇【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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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篇【第一篇】

王东明书记在四川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体现了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重塑政治生态的新的历史时期。一系列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党建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有力凝聚了党心民心。

但是,党的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不熟,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思想认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党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未完全落实到行动上,缺乏一抓到底的劲头和钉钉子的精神,忙于上传下达安排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现象;一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习惯于循规蹈矩按照老经验、老办法想问题、做工作,工作上安于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仅满足于常规运作,与党员的期望有差距,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方法陈旧,缺乏勇于创新、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没有创意和特色,存在随意化、平淡化、业务化、娱乐化和庸俗化倾向。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就会影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进而影响现代化建设事业。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增强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才能汇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总体要求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要聚焦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党建工作新亮点新品牌,努力使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推动管党治党与时俱进。

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常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为完成好两个100年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方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是基础,从严是要求,责任是关键,制度是保障,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始终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具体方法如下:

(一)要加强党员发展与管理

1、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三个自信,坚持三个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结合党建年度考核,对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三)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按照党组织设置情况,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切实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证机关党组织组成人员的正常交替。

2、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途径。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把提升能力作为努力方向来追求。要组织学习党建理论、党建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适应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统筹安排好培训时间、人员班次和课程设置,务必实现全覆盖。专兼职党务干部在每届任职期间至少要参加一次上级组织安排的集中培训。

3、机关工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工委同意,选举结果报机关工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机关工委的同意。

(四)要坚持纠四风转作风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精神、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切实开展好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等工作,抓常抓长,抓细抓实,学习提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

2、认真落实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以走基层、挂包帮、双报到、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五型党组织为目标,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一对一定点联系、下派第一书记等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引导机关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

(五)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机关工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机关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2、健全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确保纪律刚性约束,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3、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六)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制度

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考核,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手段,但在一些基层,机关党建工作占综合目标考核比重小,不能体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导致一些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这一指挥棒,加大党建权重,完善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奖惩机制,促使党组织书记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真正作为最大政绩,切实管好责任田,守住主阵地。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等重点难点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共促进。让党建工作不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汇报在口头上,真正落地生根。

2、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机关党委(总支)向工委述职,工委对机关党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形成自下而上、上下衔接的机关党建责任述职体系。机关工委定期向县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七)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1、履行监督职责。机关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机关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2、明确公开内容和监督重点。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重点监督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和省州委的决议,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篇【第二篇】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党委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问责。2020年2月,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10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3名村干部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素朴镇党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细,督促落实不到位,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对当地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因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2月8日,素朴镇党委向黔西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月19日,素朴镇党委书记张吉泽,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太阳受到诫勉处理。

2.黔东南州黎平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才贵等人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8月,省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黎平县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组织领导不力、填报统计数据不实、违反统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吴才贵作为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传琼作为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对黎平县违反《统计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失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20年2月26日,吴才贵、石传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黔南州贵定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庭裕琳因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被问责。2017年10月,黔南州审计发现贵定县内27家砂石企业非法占用林地亩,导致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贵定县林业局整改后,直至2018年12月,仍有5家砂石企业继续生产,并新增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亩。庭裕琳时任贵定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未督促下属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企业继续非法占用林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9年12月6日,庭裕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审判员侬光洲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原局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八渡法庭原庭长、立案庭原庭长、执行局原书记员等7名干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2011年至2018年侬光洲任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20年3月12日,侬光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浮于面上,不具体不深入;有的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不力,主管领域发生严重的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落实监督责任流于形式,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薄,对作风和腐败问题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对党员干部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日常教育提醒。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曝光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推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序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内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在职责范围内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篇【第三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

硬约束;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担责任,不敢挑重担,面对违建治理、项目招引、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问题,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的激情与真抓实干的精神。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不愿做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同群体的群众工作方法不灵活。三是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衰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形势有了较大的改观,部分党员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出现了“享乐”思想,满足于既有“业绩”,安于现状,淡化了勇争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锐意拼搏的劲头、弱化了甘于奉献的精神,甚至乐于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干劲不足,在其位未尽其责,懒惰松懈问题时有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碍于面子,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批评教育。二是监督管理的措施上还有欠缺。虽然制定了“双向约谈”制度,明确了谈话范围和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提醒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致使谈话有时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用的多,组织处理还不够多。

(六)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能够做到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但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仍不够强,存在廉洁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创新力度不大。

以上几方面问题,经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不够务实,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真正、正确、透彻理解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简单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没有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理论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理解掌握不够,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在思想认识上,考虑问题多从街道自身工作出发,落实全区一盘棋的自觉性、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在工作统筹上,精力多放在抓经济工作,没有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面对新区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还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时,还不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动真碰硬能力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担当意识不强、底气不硬,习惯于“和稀泥”当“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在传达上级精神、决策部署时,没能将上级精神和意图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对影响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产生偏重照顾群众情绪,维护队伍稳定的考虑,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态度还不够坚决。对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社区)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问责力度还不够大。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篇【第四篇】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现将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1.铜山区粮食局主任科员(原党委书记)丁明德因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被问责。2017年3月,丁明德主持区粮食局全面工作期间,该局两次接待粮食系统兄弟单位人员时,无审批手续且违规用酒,共花费4535元。丁明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睢宁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杨阳因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杨阳任睢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睢宁县卫计系统先后有22名党员干部(包括3名班子成员)因职务违纪违法被追究纪律责任,其中9名党员干部因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杨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以致卫计系统腐败问题突出,同时个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军因多名下属违规违纪被问责。2017年8月1日,中梁地产集团徐州旭鑫置业有限公司怡景嘉园建筑工地发生平台坍塌事故,死亡5人。经调查,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工作人员郑克俭、王松、马强在对怡景嘉园临时楼房平台进行验基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乱作为,分别受到解聘和行政警告处理。王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个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4.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韩君善因公务加油卡管理工作不力被问责。2015年1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韩君善(时任副局长)负责公务加油卡收回工作。2017年市纪委在开展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该局侯新波、邵明智私自截留了3张公务加油卡,两人共为自己私家车加油30448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韩君善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云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书记吴冬梅因下属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2016年4月和6月,云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訾继风先后2次未经批准擅自赴广西桂林、西藏拉萨参加业务研讨会并公款旅游,同时自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私自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1月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解婷未经批准,擅自赴广西桂林参加业务培训并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冬梅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丰县首羡镇和集村党支部书记贾永春因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未落实被问责。贾永春在办理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中,未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宣传、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张德银户成为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存在应收而未收取该村7户村民集体房屋租金,致使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贾永春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以上党员干部本应恪尽职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却在实际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对这些行为实施问责再次说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传导有力、层层压实、全面覆盖。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问责力度。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增强“一岗双责”政治自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人、警醒一片,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篇【第五篇】

1月11日,市委书记孙政才在检查彭水县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持之以恒管好党、治好党,持之以恒建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好风气。

11日晚,孙政才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彭水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随后,又分别与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纪

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谈话,就落实责任、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孙政才指出,过去一年,彭水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抓得紧抓得实,党员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干事创业精气神足;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焦主业、深化“三转”,为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高度重视、坚决整改。

孙政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有丝毫懈怠、丝毫松劲,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从严从紧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要知责、担责、尽责。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大局中、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动,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该管的事管起来。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在认识上再深化、责任上再强化、措施上再细化,敢于担当,作好表率。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纪党规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

二要严抓、严管、严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具体抓、抓具体,寸步不让、一抓到底,不讲特殊、没有例外,不搞下不为例。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维护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要考责、问责、追责。抓好督查考核,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强化“不担责就要被问责”,严肃问责,严肃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强化责任意识。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通过从严从硬的考责问责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孙政才强调,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要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守责任担当,把好廉洁关,过好节日关,带头树立良好风气。要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市领导张鸣、刘强一同检查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分别是:

威海第二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汤海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红卫因下属子公司人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问责,汤海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庆德因单位违规报销费用、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被问责,樊庆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州市滨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祥因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问责,张洪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曹县文化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圣安因单位私设“小金库”、下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问责,李圣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淄博市周村区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信、王勇因分管单位违规收取消毒费问题被问责,王世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推动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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