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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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按照《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1.推进机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细化实化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要求,切实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加强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教育警示,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3.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基层党建制度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打造具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4.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关于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对标对表中解放思想、统一思想。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应及时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通报。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突出抓好青年干部理论武装工作,评选青年学习标兵,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发声亮剑,坚决与错误言行作斗争。

6.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定期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

(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7.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注重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带头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发现和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8.建强抓实党支部。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党支部提升组织力,培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党员领导干部要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应当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

9.配齐配强党务干部。严把专职党务干部入口关,注重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放到专职党务岗位培养锻炼,工作业绩突出的注重提拔使用,不称职的应及时调整。落实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增强党务干部队伍活力。

(四)严格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0.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和省委为基层减负具体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止利用省级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力谋求个人利益。

11.密切联系基层群众。建立符合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实际和特点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提倡蹲点调研、“解剖麻雀”,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

1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带头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五)完善制度体系,推动领导责任落实

13.健全完善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具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向省委报告履责情况。

14.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把机关党建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结合实际,提出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的具体措施或实践载体,有效解决“两张皮”问题。

15.坚持把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体现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符合本部门单位特点,较为完备、务实管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并抓好落实。

16.局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委书记承担机关党建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

17.局党组年初制定局党组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完善责任体系。

18.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指导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加强自身建设,定期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议,发挥委员作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党员讲1次党课。

19.局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围绕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20.局党组根据需要对所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结合实际把机关党支部纳入监督范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一)积极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

1.开展“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建设模范机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开展“我是党员我先上”行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物资保障最前列。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推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发展阳光高效和谐的机关政治生态。

3.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规范“八小时之外”和网上言行,提高党员干部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政治能力。

(二)持续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

4.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抓好新发展理念的学习贯彻。服务保障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挥局党组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发挥好“时代先锋讲坛”“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作用,举办“金谷大讲堂”,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集中培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省级机关党组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述职考评内容。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统筹推进机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结合局机关实际,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大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形势教育和国防教育力度。

(三)大力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7.强化组织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严把配备关。积极组织参加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培训班,做到党支部书记和专职党务干部培训全覆盖。全面推广应用江苏机关党建云平台。

8.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员之家”建设。鼓励支部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开展“先锋行动队”行动。

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员教育和实践锻炼,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在质量监测所、交易市场等窗口单位开展亮身份、作示范行动,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岗,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开展局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做好“组织在身边、关爱月月送”等帮扶困难干部职工工作。

10.改进群团工作。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四)不断推进正风肃纪和党风廉政建设

11.大力提升服务质效。在局机关开展“五抓五促”提效能、全力夺取“双胜利”专项行动。

12.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健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

13.密切联系基层群众。探索党支部联系群众“下沉”机制,推动机关党组织与服务对象、基层库点常态化驻点联系。深化“乡情微调研”活动。

14.畅通监督渠道。利用政务服务中心12345平台、新闻媒体政风热线、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局机关作风的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15.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开展机关“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16.强化执纪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做实日常监督。

17.推进机关纪委建设。认真落实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贯彻群众路线,对下属单位分批开展巡察。

三、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

1.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

2.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应当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

3.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1次党课。党课内容应当突出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贴近党员、贴近实际。

4.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可以结合“三会一课”进行,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上党课、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共驻共建、互联互动。

5.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应当确定主题,组织理论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

6.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7.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当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一般可以结合年度工作总结、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进行。谈心谈话应做好相应记录。

8.党支部或者党小组认真记录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年底党支部要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9.党小组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积极开展党内活动,督促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小组每年年底应当向党支部报告本年度工作情况。

(四)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

(五)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三会一课”等,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完善重温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鞭策党员坚守初心和宗旨。

(六)党支部应当强化党内关怀帮扶,注重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主动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落实好“关爱月月送”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七)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按照规定上交党费。党员应当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第二篇】

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

2、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3、亲自指导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与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6、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第三篇】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xx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xx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xx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4.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5.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7.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第四篇】

关于建立“三级书记”抓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制度(试行)

为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决定建立“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制度设计,把“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具体化、标准化、过程化,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建更好地履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基本任务,为绍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实施对象

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

三、实施原则

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核心是强化市直部门(单位)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意识,逐级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突出问题,着力攻坚克难,提高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突出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机关党建新情况、新办法,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员作用。

注重分类指导。密切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能,找准机关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四、实施方式

(一)制定“三级书记”责任清单

1.明确清单来源。从“上级点、党员评、群众提、自己找”等四个方面获取清单基本内容。“上级点”,即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清单的共性项目;“党员评”,即把党员代表在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上的评议,作为制定清单的重要依据;“群众提”,即通过各种途径向群众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列入清单内容;“自己找”,即根据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调研,找准问题,确定清单的重点项目。

2.确定清单内容。责任清单一年一定,每年年初确定,内容包括共性和个性两大方面。共性方面,认领“上级点”的共性项目;个性方面,根据“党员评、群众提、自己找”确定符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的若干项目。责任清单要明确每个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责任清单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审核;机关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由市直机关工委审核;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由各机关党组织审核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3.推动清单落实。一是公开清单。“三级书记”的责任清单每年3月底前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在绍兴机关党建网上公布,同时作为党务公开的内容,分别在本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二是智慧管理。运用机关智慧党建管理服务平台,对书记履行责任清单实行全程记录,即时反馈。三是定期通报。年中对“三级书记”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的督查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实施,督查情况向市委常委和部分市级党代表通报;对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的督查由各机关党组织负责实施,督查情况向市直机关工委、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和全体党员通报。

(二)实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

1.三级联述。三级联述即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总支)述职、机关党组织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向同级地方党委述职。“三级书记”要亲自主持撰写述职报告,把自己摆进去,不以工作总结代替述职报告;要重点围绕责任清单,用具体事例、详实数据说话。述职报告于当年12月1日前完成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审核;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由机关党组织负责审核。述职可采用口头或书面述职等方式。

2.三级联评。三级联评即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对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由机关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工委可派员参加。述职评议工作可采用现场评议也可采用网络评议等方式,具体操作方案由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3.三级联考。三级联考即把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履职情况和评议结果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五型”机关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党组、工委)对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自觉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党组、工委)班子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制定并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二)切实提高实效。“三级书记”要紧紧围绕中心,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责任清单。要创造性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注重总结提炼,及时宣传推广。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工委要做好牵头协调的工作,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过程的督查和监管,高质量地推行“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落实,并实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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