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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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一篇】

一、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一)保证和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XX公司党组、XX省委省政府和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的实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依法治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的科学发展,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

(二)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行政领导班子依法行使职权。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此来武装广大党员和全体职工的头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企业。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和对党员的奖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领导企业人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五)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

(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七)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法按章开展工作,抓好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并积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成员职务的任免。

(九)研究确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计划,将目标任务进行系统分解落实,年底进行总结和考核,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十)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按工作需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制定党员教育和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合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十二)领导党建工作,推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创新。每年确立一个党建研究课题,开展党建研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党组(党委)书记责任

(一)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三)负责研究提交党组(党委)会议决定的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活动计划等。

(四)带头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协调党建工作事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六)贯彻公司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负责审核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培训,舆论宣传,稳定工作,领导和支持群众组织等方面的工作计划,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和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责任

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协助党组(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全面工作,履行党建职责。书记外出时,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

四、其它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结合各自分工,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组(党委)书记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建日常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结合分管业务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廉洁从业教育,促进各项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积极参加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五、基层党(总)支部责任

(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搞好本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研究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2.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3.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

4.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

5.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

6.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

7.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

(五)组织和引导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关措施,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维护党的纪律。

六、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做好本单位政治安全工作。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部书记处理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支部分工的专项工作任务。支部书记外出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

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二篇】

一、局党委党建责任清单

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重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系统贯彻落实。围绕党建工作核心任务,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探索建立完善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三)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执行纪律等重要事项,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做好人才工作,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发展。

(四)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加强民生领域相关项目资金监管,切实保护群众切身利益。领导市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对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直机关工委对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五)加强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局党委班子带头做到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管。

二、局党委书记党建责任清单

(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的要求,切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把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市上工作安排,向市委专题述职履行抓党建工作情况。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

(三)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委会议,及时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切实把力量集中到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上来。

(四)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局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

(五)指导局机关党委制定好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六)高度重视局党委班子和机关党委班子建设,抓好党务工作力量的选配工作。重视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七)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度学习不少于6次。

(八)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关心党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高机关党务工作干部的素质。

(九)把机关党建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

(一)严格履行党建“一岗双责”职责。主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局党委的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及时结合分管领域抓好落实。指导督促分管单位党建工作落实。坚定政治立场,发挥好引领作用,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主动与错误言论、错误倾向作斗争,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抓好个人和分管领域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教育,每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与班子成员间、下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

(三)带头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全力配合和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和作风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常态化深入民政工作一线,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思考解决具体民生问题的方法。

(四)严格督导联系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部署。带头执行并推动《广元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十条措施》全面落实。抓好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三、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应急管理系统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加强支部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局党委、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量化要求。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团结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对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的行为严厉制止。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九)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四、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一)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从严落实好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抓好本支部全年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义工、主题党日、双联和双报到工作。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抓好“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党章党规融入到党员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扶贫帮困等活动和遵章守纪执规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到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

(四)抓好党支部班子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委分工方案,督促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形成团结、合作、高效的工作合力。

五、支部委员责任清单

(一)组织委员。了解掌握本支部组织建设情况,结合实际提出调整意见。安排好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情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指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吸收党员工作,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办理预备党员的考察手续及时开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管理党员发展材料。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工作。搜集整理党员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建议。

(二)宣传委员。了解本支部党员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史、新中国史。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组织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协助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

(三)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做好本支部的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做好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党章、党纪、党规宣传,维护好党章、党纪、党规权威性严肃性。对同级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支部和党员中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及时向党支部反映,也可向上级党委或纪检部门反映。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提交党支部研究。

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三篇】

1.在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领导下,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

2.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机关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及时报请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机关党建重大事项。

3.协助党组(党委)积极开展“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4.协助党组(党委)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5.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6.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督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7.领导机关纪委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10.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四篇】

为加强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执行有力、工作有效、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体系,使公司党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

一、党建工作目标

1、党委把党建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统一考核,统一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有专人负责。在日常管理中,党建工作台账做到规范化、格式化,进一步提高、完善党建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1、党委会定期听取党支部对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全年工作总的原则和要求,对具体活动安排进行专题讨论,如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生活会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等,及时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党支部不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企业迈向新的高度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带头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党支部切实担负起积极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充分了解、及时解决。

三、党员教育管理

1、党支部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

2、坚持“xx公司党员思想工作汇报制度”,要求每一名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进行一次思想工作汇报。通过这项制度,构建公司党员思想交流平台,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得失,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积极性,牢固树立“讲团结、献良策、做表率”的良好风尚。

3、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能够保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维护和更新,信息资料准确无误。

四、党建工作覆盖

1、根据“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区域化党建工作要求,抓好重点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适时召开党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大力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适时召开座谈会,对以来工作进行梳理、总结,表彰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促使企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2、加强党支部建设,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建立健全顺畅完善的组织体系。全面开展定职责、定制度、定期开展组织活动等工作。继续开展党支部与困难职工之间结对帮扶等活动。

五、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推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利用上海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的功能,组织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观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历史等政论节目。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案例分析简报,并展开讨论,交流学习心得。

六、基础推动创新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参加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2、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

七、加强群团工作

1、适应改革形势,积极推进共青团建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筹建公司团支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作用,激发青年员工的激情和活力,为企业培养后备人才。

2、完善工会制度。结合公司实行全面绩效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工会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全面履行工会的工作职责。提升企业凝聚力、创造力、向心力。

3、继续申报2015-度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文明单位》,在创建2013-度《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八、开展述职评议

1、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自查和书面报告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党委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到人,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二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与总公司和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分别签订《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书》和《党建工作责任书》,党委分别与每个党员签订《党风建设与廉洁从业责任书》。

2、逐步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书记对党建工作情况,工作职责情况及实现党建工作目标、要求的情况开展述职评议。重点是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明确方向。深入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精心组织开展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做到“有位必有责、有职必尽责、失职必问责”。

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五篇】

1.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体现”。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部门单位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重视青年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抓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

4.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群团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要及时跟进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5.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制定具体落实计划,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6.对照全省党的建设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的问题和2019年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自查问题、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

7.严格执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实施办法,精心制定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纪律,务求学习成效,发挥领学促学作用。

8.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机关干部职工的真实思想状况,年终形成党员思想政治状况分析报告。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内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工委专题汇报(书面)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推荐“山东好人”、道德模范先进典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11.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梯级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支部建设示范工程。

12.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强化机关党委职能,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研究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党员评优评先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等会议的规定。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听取机关党委和其所在党支部意见。重视和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13.对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发挥党的建设的统领作用,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上。持续开展对标赶超行动,动员机关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创新突破、合力攻坚,努力争取本部门单位工作走在本行业、本领域前列。积极参与“当好主力军、聚力新动能、建功新时代”劳动竞赛、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系列活动,提升素质,干好本职,岗位建功立业。

14.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有关情况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绩效考核。深入推进“双联共建”,扎实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积极参与万名干部下基层和“四进”攻坚工作, 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

16.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并深化“基层减负年”成果,持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教育为先,着重通过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修养。坚持纪在法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重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扎实做好12345热线、问政山东等对涉及本部门系统投诉、曝光办理情况的整改落实。

17.统筹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等各方面党建力量,形成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加大抓党建工作权重,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形成评价意见,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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