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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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1

“贵州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携手联动,出台了校园性侵害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值得肯定,为你们点赞。”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六盘水市实验小学教师吴明兰在检察官上门征求意见时表示。

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贵州省检察机关联手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打击,着力预防,探索机制,让“一号检察建议”在贵州开花结果。“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件43人,提起公诉28件28人。

上下左右协调,联动共同发力

贵州省政府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最严格措施预防校园性侵事件发生,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校长的责任。

2018年11月9日,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专程前往省政府,向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魏国楠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并报告全省校园性侵害案件情况和检察机关所采取的司法保护措施。魏国楠表示,将责成教育等相关部门主动研究对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

与此同时,贵州省检察院向省教育厅厅长邹联克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共商加强校园安全的工作机制。邹联克表示,要以此次落实检察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等综合防控、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格责任追究和加强警示教育等方面工作,全力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向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之后,该省各级检察机关、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研究部署本地“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工作,检察长、教育局长“两长”坐在一起把脉实际情况,共防校园性侵害,同护学生和校园安全。

“送达‘一号检察建议’仅仅只是开始,要加强跟进和督促,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敏说。

遵义、毕节、铜仁、黔南州、六盘水等地检察机关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督促,促进当地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和师德师风教育。余庆县检察院对3所小学、2所中学进行查访,发现存在监控技防不到位、教职工入口把关不严不细、学生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随即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整改。道真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和幼儿园进行走访,督促校园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每当从网上看到性侵害学生的新闻报道,就很担心女儿在学校的安全,总是提心吊胆的。检察机关关注性侵学生问题,推动教育部门、学校研究解决,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做到了我们家长心坎上。”贵阳市白云五中七年级学生家长王某告诉记者。

依法从严惩治,发挥法律威慑力

“发现难”导致“查处难”。“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贵州省检察院建议省教育厅指导学校在校园内设置信箱、开通电子邮箱或采取其他方式,接受学生举报和报告,探索解决“发现难”的方法。

2018年底,黔南州某中学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时,组织开展性侵害学生风险排查,接到学生匿名举报,称该校老师周某行为“不检点”。随后,一起教师长期性侵害未成年学生的案件浮出水面,涉嫌强奸和猥亵儿童犯罪的周某现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我们在立案当日就提前介入,并持续引导侦查取证,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当日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办理某国际学校教师刘某猥亵儿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

对性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贵州省检察机关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从严惩处不只是快捕快诉,还体现在从严指控上,最终体现在判决结果上。

今年7月9日,六盘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杉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章某猥亵儿童案发表意见,指出章某同时具有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列举的“依法从严惩处”的多项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37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恶劣情节”,并提供了最高检第十一批指导案例供审委会参考。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从有期徒刑四年半改判章某有期徒刑六年。

检察长带头普法,学生与法律成为“老铁”

“同学们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不被他人的违法行为所侵害。要学法懂法,心中有法,遇事找法,与法律做朋友。”今年3月29日,傅信平受聘为贵阳市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为300余名高一学生讲授了主题为“保护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的法治课。听讲后,学生们表示要用法护身,与法律成为“朋友”、成为“老铁”。在傅信平的示范带动下,今年贵州省有250余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宣讲“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促进“一号检察建议”在广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地生根。

“我们对全省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发现,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或不到位,儿童、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高,能力不足。”贵州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王东丽告诉记者。对此,该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地毯式全覆盖预防性侵害法治宣讲。

“小短裤小背心,保护我们的身体,别人要碰,大声地说不可以……”伴随着欢快的音乐节拍,兴义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薛芳带领幼儿园小朋友一起边唱边跳,做起了她们编排的“安全防护操”,小朋友们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学会和提升了自我保护本领。

“预防性侵害教育,既要适合孩子,又要他们喜欢、愿意参与,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要十分讲究,要求很高。”六盘水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张慧深有感触地说。据了解,贵州省检察机关采取拍摄微电影、制作动漫、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夏令营等孩子容易接受的方式组织预防性侵害知识宣传。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已有2000余名检察官及助理参与送法进校园活动,制作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万份,参与学生12万余人次。

建章立制,“没完没了”持之以恒抓下去

贵州省检察机关在抓“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同时,注意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积极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近年来,贵州省检察院联合教育厅等单位先后出台5个工作文件,推动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

今年6月,贵阳市观山湖区某国际学校教师刘某猥亵儿童案发后,贵州省检察院建议省教育厅加强教师身份审查把关,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在职和拟入职教师身份背景大排查。接着,该院联合教育、公安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出台《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对实施强奸、猥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违法犯罪的教师、教练、医生以及学校保安、门卫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人员,强化入职审查,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相关职业。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在市、县级层面,黔西南州检察院与该州教育局出台“防治校园性侵五条措施”,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教育、妇联等部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之家”。六盘水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会签文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建立六盘水市性侵犯罪案件信息数据库,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为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及主管行政部门提供查询服务。

“老师不准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至少要有两名老师或两名学生在场,不能关闭办公室门,禁止老师单独进入异性学生宿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过程中,检察官向学校提出加强教师行为管理的具体建议。

同时,贵州省检察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联合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等活动,对于发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力、敷衍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傅信平表示,校园是孩子们成长的净土。贵州省检察机关将把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没完没了”、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2

这是在2016年发生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在校教师强奸、猥亵三年级女学生的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性侵学生案件虽少,然而一旦发生,不仅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给被害学生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严重败坏了教师和学校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必须要走在前面。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想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加强自身师德教育,切实抓好思想建设,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决定因素。要办好教育,要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和造就一支师德优、业务精、作风正、能够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防患于未然。

二、学校应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1.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3.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4.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5.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6.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空间,对可能影响其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因素如网络媒体中对青少年健康人格形成带来阻碍的消极内容,要及时发现和排除,避免其行为偏离社会规范,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总之,只有从自我做起,才能逐渐减少并彻底消除侵犯学生性权益犯罪案件,才能让祖国的花朵真正露出灿烂的笑脸、无忧无虑地享受生活。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3

“一号检察建议”这份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源起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成功抗诉的一起校园内老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针对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以此推动校园安全建设。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教师为人师表,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而教师队伍中的个别败类无视国法、色胆包天,将贪婪的黑手伸向天真无邪的学生,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从严管理、溯本清源势在必行。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想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加强自身师德教育,切实抓好思想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二、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空间,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性侵害在一定的程度是因为性教育的缺乏。很多孩子在被性侵害的时候,都会选择隐瞒大人,这是让人痛心不已的。

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3.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4.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团委。

5.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8.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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