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通知书范例【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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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书【第一篇】

______:

你诉______(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2022年____月____日

受理通知书【第二篇】

最气人的情况,是公安根本不受理,说不了两句话直接打发出去了,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即便你报案的不是刑事案件,立不了案,公安也应该受理,注意受理不等于立案,公安是受理后再决定是否立案。不过现实中公安对于不想立案的案件一般都不受理,所以我们要做的第一步是让公安受理案件,先受理再走下一步。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一定记得索要回执,以后有用!

三、公安受理后不立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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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立案的理由有很多,大体上有两种,一是不属于当地派出所管辖,二是不属于刑事案件

第一类,不属于当地公安管辖的,根据《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不过,现实中,公安会把皮球踢给当事人:“这个案子不归我们管,你去哪里哪里报案吧!"

公安机关一旦这么说,我们可以要求公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去当地公安认为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建议两条路都试试,不要非要在当地报案。

如果两个公安机关互相踢皮球,逐级申请复议直到找其共同的上级。

第二类,公安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应当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拿着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拒绝出具的我们要说明情况)向本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这个一般没用,可以直接跳过);

再不立案的,向本级公安的上一级申请复议;

上一级公安也不立案的,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有哪个公安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就去找哪一级检察院,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去本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各类案件重点不同,具体案情也千姿百态,我这里提供一般的程序规范,在实践中还涉及到立案的很多具体问题,比如我们有一起违法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卷了钱跑路的案子,发包方、几层承包方、包工头工人都是受害人,发包方一边顶着工人要钱的压力一边报案,结果以诈骗报案被驳回,以职务侵占报案被驳回、以合同诈骗报案被驳回、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被驳回,以私刻公章报案立上了但却只立了一个治安案件,走投无路委托律师,我们分析后选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重新立案,联合公安、建委、人社局解决了问题。

受理通知书【第三篇】

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受理通知书【第四篇】

你(单位)提出的下列申请:

申请事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受理号:

本申请:需要收费不需要收费

需要检验不需要检验

注:本受理通知书仅作为此项申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的证明文件,与此项申请的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办理进度可以使用受理号在我局网站查询,网址:

备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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