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之外监督工作总结范文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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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之外监督工作总结【第一篇】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这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近期,易门县纪委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精心组织。该县依据《党章》《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结合实际,制定了《易门县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党员学习会,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规范个人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提升党员的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义,宣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设立举报箱,开启群众监督渠道,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齐抓共管。以自我监督、组织监督、家庭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为抓手,把廉政教育廷伸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正确引导同志们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底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约束“生活圈”、纯洁“休闲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侵蚀,自觉接受联合监督,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督范围难界定。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划定监督范围,明确监督内容,才能进行有效监督。目前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尚缺乏统一的认识,工作时间外哪些活动、哪些场所、哪些要素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简单从时间地点来划分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要顾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虑到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国家公民,也有自己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合法权益。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来界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和内容,使监督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二是监督主体难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该由谁负责,谁是监督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各种监督力量都难以发挥作用。上级监督力度大,但多数情况是鞭长莫及,不易监督;下级则讳莫如深,不敢监督;同级也大多撑台不拆台,一团和气,不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执法机关,因受时间、空间限制,对领导干部的活动情况不易掌握,监督也难于到位;家属及身边人员休戚相关,不去监督;群众和媒体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就难以进行监督。

三是监督环境难营造。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长期以来难以形成一个良性监督氛围。作为被监督者,虽然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已经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但当前在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个别“两面人”、“阴阳人”,他们的公众形象与业余形象大相径庭,在八小时以内是光彩照人的谦谦君子,在八小时以外是无所不为的花花公子,成克杰、张二江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两面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对整个监督环境的营造,把握不好便会被“有心者”扣上“没事找事”、“乱猜疑”的帽子。而作为监督人员,有的出于务实的考虑,认为谁都有“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朋友圈,对此监督容易伤了和气,也害怕打击报复,因此大多不愿意过问“八小时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一些,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对策建议

一是尽快界定监督范围。在统一的监督范围界定标准出台之前,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一要突出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监督,把监督与管理、他律与自律、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领导干部,如信访投诉举报比较多,平时工作萎靡不振,热衷于拉关系,经常不在岗的,要采取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三要突出重要节点、重要时期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在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生日寿辰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任职期间的职务升迁、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实施前期、重要案件办理期间以及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等时期事前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随时向组织部门报告重要事项。

二是增强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二是发挥执法部门监督作用。强化公安部门对娱乐场所的检查监控,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三是加强媒体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传播渠道,曝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加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的透明度。同时,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群众评议、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二是建立外出活动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因公出差或私事外出都应履行请假手续,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汇报活动情况。三是建立“廉内助”教育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廉内助”培训班,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良好家风。四是健全惩处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的,应严格查处。

8小时之外监督工作总结【第二篇】

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反映的热点、监督的难点。近年来,××县纪委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三廉”教育,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查“八小时以外的腐败”,使广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政风取得新面貌。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四大重点

××县委、县纪委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杜绝“八小时以外腐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经常讲、全面抓、重点查。一是抓住重点对象。将全县正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特别是群众举报有违法乱纪苗头的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敲警钟、常提醒,防患于未然。今年来,县纪委就对×名正处级领导、×名副处级领导、××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抓住重点事件。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在领导干部操办职务升迁及家庭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生日祝寿等事宜时,明确规定,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请柬,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桌),严格监督其有无用公款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等到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三是抓住重点时期。县纪委、监察局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时期,向有关人员发廉洁自律文件、发廉政警示短信,并派出明查暗访组广泛了解情况,防止党员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搞行贿受贿、拉帮结伙、请客送礼或接受包工头等的好处。四是抓住重点场所。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对容易引发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场所如娱乐城、宾馆、酒楼、茶楼、洗脚城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用公款娱乐消费、参与打牌赌博及其他可能性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会交往以及吸毒嫖娼行为发生。

二、加强教育监督,建立“四道防线”

为确保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县纪委针对“八小时外腐败”具有隐蔽性、互惠性、流动性等特点,建立了“四道防线”。一是教育防线。为全县领导干部赠送“廉政提醒卡”、《廉洁自律手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纪规,在全县干部中掀起学习两个条例的高潮,深入开展三观(权利观、利益观、政绩观)及“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防腐防线。二是制度防线。首先,强化内部监督。县纪委要求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在班子内部通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做到防微杜渐。其次,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领导干部每半年向组织报告一次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重大活动一事一报,如制定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事宜敛财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住房乔迁、子女升学、生日祝寿等事时,必须提前进行申报。再次,实行“三书一谈”制度。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发“提醒通知书”;

对有一般性问题的发“说明通知书”,要求其说明情况,表明态度;

对情节轻微的一般违纪行为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其廉政谈话,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家庭防线。俗语说,“妻贤夫祸少”,县纪委在全县主要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院干部及党员领导干部中分别开展“三廉”(廉内助、廉助手、廉管家)教育活动,让家属常吹“廉政风”,并在廉洁自律方面对配偶进行积极的提醒、批评和教育。此外,县纪委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充分发挥廉内助的监督作用。四是监督防线。群众监督。向全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在全县每个乡镇设立了廉政举报箱,并在县党风廉政网上设立电子举报箱,各乡镇、部门也公开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巡查员监督。聘请了10余名政治素质好、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离退休老干部为业余监督员,明查暗防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舆论监督。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进行深刻剖析,教育全县党员干部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导广大干部联系实际自查自纠,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县在重视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同时,更重视对检查结果的运用。对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县委在决定作用他们之前,特别把这些后备人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作为一项重点考察内容,专门召开会议对后备人选逐一听取意见,并通过征求意见信的方式在更大范围听取群众反映,进一步拓宽了知人、用人渠道。

三、严肃党纪政纪,严查四类违纪

县纪委将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腐败”的四类违纪行为作为查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严查赌博案件。去年以来,××县纪委认真听取群众呼声,狠刹干部“赌博风”,切实整顿干部作风,对大山乡干部下乡期间打牌赌博案等案件予以严肃查处,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人,其中副处级干部×人,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在全县干部队伍中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赌博风得到有效遏制。二是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案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时必须提前申报,对不按要求申报办理的给予严肃处理。如今年4月县××局、××局2名领导干部为儿子办婚事不执行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请柬,县纪委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严禁公车私用。今年大年初一和清明节,县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公车扫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电视上公开曝光,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了试勉谈话。四是严禁公款娱乐消费。县纪委牵头,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各娱乐场所进行暗访、突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国家公务人员利用公款到歌舞厅、洗脚城、茶楼等娱乐场所休闲娱乐情况,并将巡查情况在有线电视台曝光。通过检查,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检查。

8小时之外监督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最近我结实司法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是最高检为强化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防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而作出的重要禁令。以下是我的具体学习心得体会:

第一,本人系统地学习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具体内容并深刻理会其重要意义

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事关干警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干涉干警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又针对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列出了8条合情合理的注意事项:一、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严禁到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等奢靡、不健康活动;三、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四、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五、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六、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七、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八、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为了是规范约束检察人员的八小时外行为,同时也是对广大检察干部的保护。

第二、杜绝"四风",坚决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通过对《禁令》的学习体会,我感到其基本精神与我们所反对的的"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内容相吻合的,二者在内容上相互补充,形式上相得益彰,互为补充。要恪守《禁令》,就要控制"四风",守住八小时外行为底线,就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也是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的总要求。这个要求通俗鲜明,符合实际,对我们检察干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坚持眼前要求与长远目标的结合,着眼于当前,立足于长远;坚持动态与静态的结合,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一根本,不断地解决思想问题;坚持点和面的结合,抓点带面,通过正面和反面典型引路,说服教育更多人;坚持集中教育和平时教育的结合,实现教育的经常化,增强教育的穿透力;坚持内在与外在的结合,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达到内外的统一。

第三、坚持廉洁自律,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

通过对最高检《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学习,我深刻领悟到,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不仅要在八小时上班时间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更重要的是时刻牢记自己的检察官身份,时刻把握"人民公仆"的自身本质所在。八小时之外,我们依旧是检察干警,制服在身,国徽威严,我们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代表着国家检察的形象,代表着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尊严,所以,工作之外的八小时,我们依旧要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所有言行举止都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杜绝"四风",做人民群众的模范,身担纪律监督责任的我,更要做全院检察干警的表率。

算好人生中的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和自由账,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必须时时刻刻心系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从现在做起。毛泽东曾说过:"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谈起来比较容易,真正做到并不那么简单;在一两件事情上做到比较容易,在许多事情中做到就比较困难;坚持一阵子容易,长期不懈、善始善终则更加困难。像雷锋、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等,身体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处处、时时、事事从我做起,一以贯之地严格要求自己,他们一个人就是一个标杆,一个人就是一面旗帜,他们就是道德高尚的典范。

20xx年春节临近,我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打开防腐预防针。总之,在今年的工作与八小时外的生活中,做为政法系统成员的一名,我必将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努力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

8小时之外监督工作总结【第四篇】

目前许多权力出轨、行为出格、道德失范的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虽是个人时间,但其活动内容和活动性质同样体现党员干部作风,同样涉及群众利益。

强化廉政教育,把住“思想关”。把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列为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自重、自省、自警的生活态度和作风。同时,通过提醒谈话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引导家属主动监督。

加强监督检查,打出“组合拳”。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治理为切入点,集中力量解决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问题,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廉政档案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做好引领示范,严防“灯下黑”。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发挥表率作用,净化“八小时以外”社交圈。同时,建立学习阵地,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读廉书活动,用积极健康的兴趣活动充实“八小时以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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