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法工作要点【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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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第一篇】

一、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20xx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应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明显成效。立足于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组织律师做好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政府、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立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做好国庆安保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百日大排查大化解”等活动,排查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仅乡镇一级调解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就有750多万件。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维护新疆稳定的需要,组织开展“维护宪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监狱劳教工作认真贯彻“首要标准”,狠抓监管改造,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监所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做好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履行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职能,办理司法协助案件3300多件。

二是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监狱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基本实现监狱经费按标准财政全额保障;2008年开始实行改革的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14个省组建了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实现了监企分开;各地监狱执法经费支出与监狱企业生产收入基本实现分开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意见并召开会议,对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部署。律师制度改革有了新进展,“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律师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修改了考试大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列为专章,继续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实行特殊政策,今年司法考试报名、参考、通过人数均创历史新高。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有了新进展。 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第四批国债项目基本完成,第五批全面启动;全国累计新建、改建无房、危房司法所3万多个,基层基础薄弱状况明显改善,司法行政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有了新提高。

四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国万多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党的组织或指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司法部首次对全国监狱长、劳教所长、县(市、区)司法局长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司法行政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这些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委高度重视、政法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奋力拼搏、无私奉献,付出了辛勤劳动。同时也要看到,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二、明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

当前,我国继续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新的形势任务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努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明年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资源,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要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服务团队,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法律服务。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要支持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所,鼓励律师为国内企业到境外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履行司法协助职能,做好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要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向老少边贫地区延伸,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十项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经常到村组(社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要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要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公证工作要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三)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做好社会管理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加强衔接管控,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要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提高教育矫正效果;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帮困扶助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要积极参与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和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积极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相关工作。要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搞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研究提出“六五”普法规划意见,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保持监狱劳教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监狱劳教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充分认识保持监所安全稳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把维护监所稳定作为硬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当前要突出抓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四无”目标,确保安全稳定。要切实加强监所管理,努力构建“思想防线牢固、人防部署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联防协调统一、应急处置高效”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与新型监狱劳教制度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努力提高戒断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任务。要在继续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确保20xx年基本完成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到“软件”的提升上来。要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能力。要大力加强县(市、区)司法局建设,着力解决司法业务用房问题,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和落实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标准,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工作。要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以监狱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加快建成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提高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应用水平。要坚持为基层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充实一线力量,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关心爱护基层干警。

(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改革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大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切实落实全额保障政策,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监狱,确保地方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实行监企分开,建立健全监管改造、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切实实行收支分开,严格规范监狱与监狱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努力实现规范运行,确保2011年基本完成监狱体制改革任务。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两院两部”意见和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确保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建立执业状况评价体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健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积极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继续深化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取得实效。

(七)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关键是把队伍建设好。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扎实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要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教育、得锻炼。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巩固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执法大培训,明年,继续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司法部要对监狱、劳教所政委进行全员培训,各地要把司法所长、监区(分监区)长、劳教所大(中)队长和县(市、区)司法局、监狱劳教所科室负责人,集中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轮训。要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减刑(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的程序和标准,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执业规范;大力推进狱(所)务公开,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加强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大轮岗交流力度。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学习,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安排,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贡献!

政法工作要点【第二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以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在如何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指导各项工作、助推党委政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一、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定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军委主席负责制,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动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警心,用核心价值观激励斗志。坚持“干警战斗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治工作”、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来抓,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更是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破浪前行,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民族复兴伟业的领航者。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将提升政治能力贯穿于党性锤炼、强警实践的全过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高鉴别力和敏锐性,在学习状态下思考、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着重学习、深刻理解党对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真正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新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践行者、平安中国的捍卫者、深化改革的亲历者、群众幸福的维护者,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机关就服务保障到哪里”“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三大理念,以打击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以除患保障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必须打造过硬队伍淬炼忠诚警魂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规框框。政法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政法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所以《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作风;心系全局、关心群众,发扬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作风;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为镜、以《例》为鉴,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警。同时,在全警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固化完善常态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凝神聚力,勇毅笃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在党坚强领导下的政法队伍不断淬炼忠诚警魂、浇铸坚定信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恪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政法工作要点【第三篇】

上半年,镇深入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推进完善基层综治工作基础为载体,狠抓各项综治工作落实,社会大局全面稳定,各项工作开局良好,现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抓好疫情防控、撼卫百姓生命安全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镇、村管控措施,全镇范围内设置路卡30处,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近300人全天候严防死守,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村为基本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民警、医务人员以及党员干部组成摸排小组,组织人员逐户摸排并建立台帐。村“两委”班子听令而行,迅速到岗到位,冲在一线,靠前指挥,坚决防控疫情,守护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今无一例新冠疫情感染者。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

镇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统筹推进全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镇村干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市、区“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下足力气,营造强大的宣传气场,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宣传大集等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镇共设置宣传栏50个,图版228块,led电子屏1块,宣传条幅806条,宣传单21444份,镇政府先后已经投入工作资金万元。

加强线索摸排,广辟线索来源,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干警,镇村干部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四重”线索进行详细摸排,半年来,调查核实社区矫正人员8人,有犯罪前科人员29人,有犯罪倾向的边缘人员48人,小旅店、废品收购部等重点行业12家,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学校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25处。截至目前共上报问题线索7条,其中已刑事处罚3人,批评教育2人,两条线索正在审核中。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派出所依法打击扰乱选举秩序人员2人,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0日处罚法。

三、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居民法律意识

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妇联组织、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开展普法各项工作,积极带动群众学法用法,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上半年,组织开展了法律进乡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宪法》、《黑龙江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参与普法工作人员累计100余人,宣传范围包括集市、中小学校、各村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及标语82条,发放宣传单2000份,宣传袋220个,出动法律宣传车3台,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10000余人次。

四、加强法律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为了提升镇村两级干部业务能力,我镇坚持会前会前学法,半年来共计会前学法18次,有效地提升了党员干部法律知识的储备。7月17日上午,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形式,专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会议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读深、读透、读懂民法典,进一步巩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全力推动法制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镇村两级干部要找好基层工作的切入点,在服务群众、忠于群众、心系群众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要加强文化建设,要通过各种学习、宣传、开展活动等方式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五、打击防范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

为加快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巩固已教育转化成果,达到弘扬正气、抵制邪气,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一次邪教分子活动的摸排工作,做到保护合法信教、打击非法传教。各村各单位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活动规模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并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

六、耐心细致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衔接到位。今年我镇共有社区矫正人员8人,其中在疫情期间,直接到监狱接回刑满释放人员5人,已全部建立矫正人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详细掌握矫正人员基本信息,与每个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和帮教人签订监督和帮教协议,保证矫正工作落到实处。2、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矫正对象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不定期电话联系,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3、教育矫正到位。通过教育矫正,提升矫正人员悔罪意识、自新意识。4、帮扶解困到位。对矫正人员进行“三帮一”思想辅导和转化,使对象辨别善恶、分清是非。

政法工作要点【第四篇】

12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对政法工作进行专项研究并用条例形式确定下来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基本要求、实现形式,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是首次。

坚持践行党法,坚定不渝永葆人民公仆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伴随了党的建设的始终,人民对党和国家的工作满不满意是检验我党执政能力过关不过关的保证。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有利于保证党的事业沿着正轨前进。理论是革命的先导,而党规党纪作为约束广大党员干部的“安全带”、“捆仙锁”,会从根本上净化共产党人的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党法为共产党人永葆人民本色做出更大的贡献。

坚持责任担当,紧跟时代形势学习党规党纪。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时刻不能忘记紧跟政治形势,不断更新学习观念。回看中国共产党过去几十年的光辉历程,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靠着热血和信念,靠着责任与担当,闯过了一场又一场腥风血雨,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在中共的奋斗史上经过一点一滴形成的党规党纪对于党员们的思想观念的养成、高尚品格的塑造至关重要。新时代,我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紧跟时代形势,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是对党忠诚,团结奋斗的集中体现。

坚持廉洁自律,净化消极思想时刻不触红线。新形势下,我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唯有保持自身的思想不变质,精神不懈怠,才能躲过我党面临的越来越多的“糖衣炮弹”,在改革开放日趋深入和全球化程度日益加加深的今天,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内法规,这是共产党员保持纪律操守的底线,是一条不容触碰的红线。

时值年末岁初,一些党内的不安分子必然会蠢蠢欲动,此时我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非常有必要。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监督广大党政干部的所作所为,才能让中国的政治风气得到进一步净化,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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