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汇聚【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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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一篇】

一、机房所有设备都是公有财产,任何人必须加倍珍惜。对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或赔偿该实物。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备损坏,视为有意破坏,须加倍赔偿,另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行动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备损坏,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微机、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发生损害,微机老师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继续使之受到更大的损害,否则微机老师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用于教学,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须主管校长批准。

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二篇】

聂某某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关镇苏州某某公司的员工,于5月24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后送往苏州附二院高新区医院治疗,诊断为食指末节末段骨折。事故发生后,聂某某所在公司拒绝为其申报工伤,聂某某找到周仲生律师咨询。周仲生律师告知:依聂某某的伤情判断应该为十级,但是需要劳动关系的确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程序。

聂某某把案件委托周仲生律师处理,周仲生律师立即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在开庭前,公司同意协商解决。周律师和公司经过几次沟通,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聂某某获得工伤赔偿待遇。

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三篇】

原、被告于2006年12月登记结婚,原告(女方)诉称:2008年“因原告未怀上孩子的事及其他琐事,双方频繁地发生争吵,夫妻感情越来越差,濒于破裂。2009年4月9日,孩子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居住。从2010年2月开始,被告对原告和孩子很冷淡,即使孩子病了,被告也不来看望。原告和被告已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提出离婚。其诉讼请求之一是请求法院判令“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跟随原告生活”。被告(男方)提起反诉称,原告所称的“婚生儿子”不是被告的亲生儿子,是原告与第三人生的,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原告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贞义务,原告对此应负完全责任,应向被告进行损害赔偿。

文档为doc格式。

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四篇】

_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造纸厂(简称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造纸厂因在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承包土地旁排放污水,对_________亩耕地造成很大影响。现根据_________县环卫局(98)27号文件指示精神,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县环卫局(98)27号文件之规定,甲方一次赔偿乙方损失费_________元。

二、为了照顾乙方的实际困难,甲方给乙方增加补助费_________元。以上两项共计_________元。

三、甲方通过协商及合法手续将乙方的所有耕地买下,并在县郊区给乙方买下住房各_________套,且安排其子女在造纸厂就业,今后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额外要求索取新的赔偿。

四、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限_________天时间,搬出现住地及腾让耕地,搬出后,甲方即行付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自觉履行。

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造纸厂(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五篇】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下面是本站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汇聚【精编8篇】”,欢迎参考!

张某某是苏州吴中区某电子公司员工,在20xx年8月18日上午9时45分左右在车间内架模具时发生意外,导致左手食指、中环指严重压伤,后送往医院治疗,鉴定为七级工伤。

张某某受伤以后,所在公司拒绝为其申报工伤,自己去办理工伤认定,无奈程序复杂繁琐,于是找到了周仲生律师为其处理。周仲生律师分析认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是典型的工伤,根据伤残情况判定应为七级。但是程序复杂,没有。

劳动合同。

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出来后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后再做工伤鉴定因此耗费时间会比较长。但是案件一旦委托我周仲生律师了所有法律程序上的事情都由我们律师处理你们自己必要时协助就可以了你们也可以回老家如果顺利有可能很快会拿到赔偿金但是这种可能性会比较小。

周仲生律师在接受委托以后,迅速与劳动部门联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周仲生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也立即和我方协商,开始公司给的钱并不多,经过不断协商,公司同意给付275000元,周仲生律师要求张某某立即同意。随即周仲生律师与对方签署了赔偿协议,张某某于昨天拿到了275000元赔偿金。周仲生律师内心很高兴,没想到案件会进展的这么快。

张某是咸阳市北部山区的一个农民,家中人多地少,主要靠在陕北打工养活妻儿老小。20xx年11月,张某进入陕西某建筑公司位于神木县一工地干活,11月某日晚8点左右,其在工作过程中摔伤。第二日下午1时,张某被送入神木县某医院,入院诊断为:1、脾破裂;2、失血性休克;3、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后进行脾脏切除术。20xx年12月初,张某被转入西安市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5天后,陕西某建筑公司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张某无奈办理出院。在治疗过程中,由于事发时张某休克,工地地项目部一方谎报陈某姓名为韩某,企图伪造病历骗取保险。所以,张某出院时拿到的住院病历患者姓名并非是陈某自己,而是另有其人。

出院后,张某及家属多次找到陕西某建筑公司索要赔偿被拒绝,陕西某建筑公司表示其旗下子公司及项目部众多,在具体施工中都会采取将工程发包给劳务公司的形式,建筑公司不会直接和农民工发生关系,该工程已经发包给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所以应该由劳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与建筑公司无关。无奈之下,张某及家属近日找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请求法律帮助。余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张某受伤属于工伤事故,脾脏切除已经构成七级伤残,应该按照七级工伤赔偿。但目前张某的用人单位不明,张某病历登记错误,需要查清事实,纠正错误。

同时,余律师帮助张某家属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到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已经于20xx年初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考虑到这个情况,余律师认为陕西某建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在承包人的选任上有严重的过错,应该对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招用的工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随后,余伟安律师陪同张某家属前往陕西某建筑公司总部安全事故处理部门,要求由陕西某建筑公司承担张某的工伤赔偿责任。

在看了余律师提交的张某的病历材料以及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工商档案后,陕西某建筑公司处理安全事故问题负责人最终改变推脱态度,并表示愿意积极协调处理该起事故赔偿问题。最终,经余律师努力,在陕西某建筑公司的主持下,张某与神木工地项目部私下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兑现,由项目部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近三十万元,张某表示不再就此事故诉诸法律程序。

20xx年8月,杨某入职西安市某某制造厂工作,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该单位未依法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20xx年5月19日下午,当杨某在单位操作车间工作时,右手拇指直接被切割机切断,其他手指也不同程度的受到损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及时将杨某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住院救治,后经医院诊断为:1、右手拇指离断伤;2、右手食指、中指、环指、小指切割伤,住院治疗期间单位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但等到杨某出院后该单位却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也拒绝申报工伤。

杨某无奈之下找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王科律师,王科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随即作为张某的代理律师,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的申请,20xx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依法认定杨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七级工伤。

20xx年2月27日,杨某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评定伤残等级为柒级,属于因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经确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六篇】

聂某某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关镇苏州某某公司的员工,于2012年5月24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后送往苏州附二院高新区医院治疗,诊断为食指末节末段骨折。事故发生后,聂某某所在公司拒绝为其申报工伤,聂某某找到周仲生律师咨询。周仲生律师告知:依聂某某的伤情判断应该为十级,但是需要劳动关系的确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程序。

聂某某把案件委托周仲生律师处理,周仲生律师立即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在开庭前,公司同意协商解决。周律师和公司经过几次沟通,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聂某某获得工伤赔偿待遇。

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七篇】

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同时培养教师(职工)、学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除教师(职工)、学生个人物品以外的所有学校财产。如:

办公室、教室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电器、教具;

理、化、生实验设施和器材(教具、标本)、音体美设施和器材、图书和字画;

室内外消防器材、各种设施、电器、线路等。

(2)包括学校所有的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屋面、栏杆、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3、本制度所指损坏(遗失)包括:

(1)无意或故意在教学(办公)、学习(含学科竞赛、二课堂、创新大赛等)过程中,不正确使用(或操作)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2)无意或故意涂画、污损(如:粘贴、打球、手印、脚印等)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3)用非正常手段进入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体育馆、会议室等室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4)无意或故意遗失学校财产。

(5)无意或故意违反学校其他管理规定,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4、发生(或发现)学校财产损坏(遗失),学校教师(职工)、学生都有报告的责任。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行政处室由主任向总务处报告,及时维修处理,避免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问题或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损坏(或遗失),应同时向分管校长、办公室报告处理,必要时由办公室向上级或公安部门报告处理。

5、发生学校财产损坏,应当区别无意、有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明确责任人。

(1)发生价值500元以下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

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与教育处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实验课、音体美课、图书馆,由当时任课教师、(或实验员、管理员)与教育处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认定责任;行政处室由处室主任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发生价值500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分管校长会同教育处、总务处、当事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处室主任认定责任。必要时,报告上级或公安部门处理。

(3)在公共区域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总务处、教育处、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

6、能够明确认定责任的,由责任人按本制度的规定赔偿,如不能明确责任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教学班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由该教学班负责赔偿。

(2)在教师办公室、行政处室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该教研组或行政处室赔偿。

7、赔偿应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区别无意、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依据下列标准,从轻或从重处理,直至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学校财产完全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以下标准赔偿:

购置时间6个月内,按照原价赔偿。

购置时间6~12个月内,按照原价的95%赔偿。

购置时间12个月以上,按照原价每年折旧10%赔偿。

(2)学校财产损坏经过修复能够恢复原状(或功能),由责任人赔偿修复费用。

(3)污损墙面、地面、景石、雕塑、植物、标识、标牌等,由责任人赔偿修复(或恢复)的费用。

8、责任人是学生,由总务处按照本制度规定,出具赔偿通知交班主任,通知到当事学生。责任人是教师(职工),由总务处直接通知责任人。

9、责任人接到赔偿通知,应当在三日内到学校财务室,出示赔偿通知,按赔偿通知交纳赔偿金。如果逾期,每超过一天,收赔偿金额5%的滞纳金。如果遇假日则顺延。

10、赔偿金额较大(500元以上),责任人一次支付有困难的。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由班主任、教育处主任签字,教师(职工)由处室主任签字,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分期赔偿。

11、按照本制度规定认定的责任人如果有异议,在接到赔偿通知3日内,可以按以下程序申诉。

(1)当事学生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班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教育处会同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听取当事学生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当事教师(职工)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当事的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分管校长会同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3)在学校受理责任人的申诉期间,不收滞纳金。

12、损坏(遗失)学校财产,总务处校产管理员,按照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

13、本制度不代替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的奖惩处理。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负责督促执行。

2024年财产赔偿案例分析【第八篇】

甲方:______________(受害人之妻)。

乙方:______________(驾驶员)。

丙方:______________(车主)。

因受害人王____驾车与钱____驾车相撞导致王____死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三方确认,乙、丙方共应赔偿甲方人民币元,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赔偿项目(甲方损失总额为元,因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减半赔偿)。

二、乙、丙方同意太平洋保险公司将全部赔偿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三、除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以外,余额(具体金额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核算)由乙、丙方连带赔偿给甲方,并于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除以上赔偿款以外,乙、丙方出于人道主义,自愿额外补偿甲方人民币20000元,于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此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丙方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当退还乙、丙方额外支付的20000元补偿款,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五、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

六、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交警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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