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基层建议【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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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基层建议【第一篇】

2020年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稳中求进,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中央领导对我省民族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我局信息工作获国家民委散居省份第X名的好成绩。民族宗教各项工作重点突出,成绩喜人,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把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多次出席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展调研。二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细化文件条目,加强文件督查。同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了多个重要文件,为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充分发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去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凝聚多方合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以“连心创建、创业创建、创新创建”为载体,促进全省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XX社区等四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二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积极实施,中期评估靶向精准高效。我省第5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37个民族村组采取每年各安排20万元发展资金政策,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全省2020年各级投入民族乡村资金超亿元,省直对口支援民族乡村投入超3100万元,整合涉农发展资金超4400万元。全省民族乡村面貌显著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成绩喜人。时隔27年在南昌成功举办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涌现出一批传统体育项目优秀人才,为明年参加全国民运会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筹备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在赣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挖掘选树民族团结典型,在我省南昌市经商的阿卜杜拉的事迹带动下,九江、鹰潭等地也纷纷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诚信经商的少数民族经商和务工群体,成为XX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20年下半年,我省“一封家书”的后续报道再获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法治思维,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大学习、大调研、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理论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夯实宗教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宣传,简政放权,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了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社区活动。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宗教事务条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超16万人次参与。立法工作稳步推进,《XX省宗教事务条例》前后修改40余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出台。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认真落实“五型”政府要求,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规范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我局2020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2项,准予许可37项,不予许可5项,受理公共服务事项408项,办结率为100%。积极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3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目前已有12项承诺实现“一次不跑”,10项承诺实现“只跑一次”。

三是妥善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狠抓宗教界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相关工作。四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全省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顺利换届。积极开展XX宗教祖庭文化课题研究。与XX日报共同主办了XX禅宗文化研讨会,启动《XX道教通史》编写工作。省佛协举办第X届XX省讲经交流会,省道协举办第八届XX省道教玄门讲经活动,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X周年、神学思想建设X周年”座谈会和基督教中国化培训班。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力加强宗教院校工作。2020年2月XX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筹备设立,相继完成了院校登记、去筹和筹建等一系列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对“怕、慢、假、庸、散”五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列出整改措施。结合“五型”政府建设,提出“文来文往文管用,人来人往人满意,事来事往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严格按规定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局严格按中办要求,冻结人事事项。

去年一年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后续工作难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内容和载体比较单一;宗教工作有些重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二、2020年工作安排工作思路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省、市、县机构改革将全部到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新的一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XX届X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继续实施好《XX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态势。抓好差别化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开好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

4.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连心创建、农村创业创建、其它领域创新创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好督查及互观互检活动。

5.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做好XX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组团参加全国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6.进一步做好在赣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重视先进典型发掘和积极作用的发挥。

7.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活动,修订出台《XX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新时代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

8.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指导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组织开展好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宗教祖庭文化研究,注重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内涵。

9.进一步健全全省性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会同省委统战部做好省天主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的换届工作。

10.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深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型队伍。

民族宗教基层建议【第二篇】

一、以“六个一”抓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 6 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二、以“六个一”抓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19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三、以“六个一”抓实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19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族宗教基层建议【第三篇】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民族宗教基层建议【第四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团结和引导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营造了宗教和睦、民族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我区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统战部、杏树岗镇、各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政府办负责,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调整宗教工作组织机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科学设定办理环节,再造权力运行流程,尽量缩短时限,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服务链条,并向社会公开,方便信教群众及少数民族群众办事,确保权力事项承接后,运行更加高效有序。

二是抓好培训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活动,切实提高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对新形势下做好宗教事务管理的认识,解决了镇、社区干部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加大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宗教界人士明辨是非、增强抵御非法宗教侵蚀的能力。组织广大信众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信众懂得不但要爱国爱教,还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三是抵御邪教渗透,打击非法行为。针对***基督教会原负责人郭雅春参加非法按立牧师事件,积极与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公安分局、区委统战部等单位,深入开展案件调查,严肃问责责任人,免去郭雅春教会负责人和社团法人身份,禁止参加***基督教会管理活动,在全区基督教信徒中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使信徒进一步增强了守法意识。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关怀支持信众。不断更新管理理念,逐步从管理控制转变为服务协调,真正实现了依法管理。妥善处理了***宗教教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现有活动场所修缮的相关手续问题。针对***基督教会负责人变更问题,严格按照民族宗教条例,指导***基督教会重新选举法人和负责人,并依法履行了教职人员备案程序,重新核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结合***区政协委员换届工作,将***基督教会负责人申报为***区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宗教界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宗教事务。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以***基督教会为试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财务公开等专项工作,逐步完善专项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重点建立了***基督教会会计制度和安全制度,要求教会选择工作能力强、信徒威望高的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奉献箱”实现一箱三把锁、三人同时开的管理方式,按时向宗教事务部门提交管理情况报告,定期对教会收支情况进行全流程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教堂安全值守,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六是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民族和谐。为更好服务辖区城市少数民族,组织社区和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城市少数民族进行调查,掌握我区城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认真开展民族更改确认工作,严格落实民族工作政策,开展少数民族更改及确认,依法保障了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20**年工作打算

20***年,我们将在市局的指导下,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全力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依法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秩序,以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为抓手,使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基本规范。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接受宗教界和社会的监督,处理好管理宗教事务和不干涉宗教团体内部事务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宗教工作培训班,充实宗教组织骨干与提高人员素质相结合,提高宗教干部的宗教业务水平和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促进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做好信息工作。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加强重要信息的通报,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的调研力度,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向全区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全面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党的宗教政策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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