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成效(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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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成效【第一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新时代如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改进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
当前,我委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形势上看,客观面临着新变化,反腐败任务更加繁重,监督领域大大拓宽 ,法纪标准不断提高,履职要求更加严格。这些新的变化,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我委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全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而且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导致在日常办案中遇到纪法衔接类的专业性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批新军涌入纪检监察队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非专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再加上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协调组织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有时有心无力。
二、工作热情还不够高涨。主要是主观能动性不强,有时有畏难情绪,把问题上挂,矛盾上移,造成工作有安排,但不够深入,执行不够到位,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职能发挥还不够到位。因工作头绪多,工作量大,工作压力比较大,难免出现精力外移、投向偏移,不能全力聚焦主责主业,职能发挥作用不力。
四、力量配备还不够合理。受体制改革和编制限制的影响,各职能科室人员少,每个科室最多三个人,有的才配备二个人,致使工作迟滞,进度迟缓。
五、“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调整原因,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为加强干部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素质和能力。
一、应该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有计划的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开阔干部视野。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业务培训,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要提供激励机制保障。提高干部政治待遇,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解决部分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问题。对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的给予提拔重用的机会,对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岗位可优先提拔重用,系统外提拔使用的,应作出硬性规定,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素质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创造良好执纪环境。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不畏权势的队伍,紧盯各类作风和腐败问题,依法维护维护法律纪律的尊严,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但同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甚至要面对打击报复,所以作为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切实保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及家人,在肯定他们成绩的同时也要帮他们撑直腰杆,消除忧患。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制度执行力,创造有效的同级监督体系,探索新时期纪检监察监督的新模式。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用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践行“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
如何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成效【第二篇】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谋新破零,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9-10-25 15:47访问次数:593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目标明。根据前几年市委巡察组出具的巡察报告,对照被监督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结合纪检组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标对表,突出两方面内容:一是对于巡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有无全面整改落实;二是在巡察后的年度,有无出现老问题新发的情况。
内容全。此外,纪检组充分发挥啄木鸟“找害虫防病树”的作用,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事先列出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涵盖财务帐册、会议记录、内部管理制度、干部档案、党风廉政建设台账等方面,纪检组全体人员驻点,沉下心进行全方位的深入检查。
方法活。在检查过程中,纪检组人员打破固定思维和贯用模式,采取了解情况、查阅台账、翻看账册等手段,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对于有疑问的地方找相关人员进一步询问了解或重点沟通,结合实地查验,掌握真实的情况。如根据对市司法局巡查报告中指出的违反相关财务规定问题,查阅2015年至2018年四年的行政账户、食堂账户和工会账户,最终确定违规事实。
整改紧。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立即整改。如在对市政务办的检查中,发现6个可以立行立改的小问题,当场要求整改落实。如对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的检查中,发现一些原则性、涉及面较多的问题,于检查结束后以《问题清单汇总表》和《整改落实监督函》的形式对党组进行书面反馈。
截止目前,已对3家单位完成“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整改落实监督函2份、通报1份,开展批评教育5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同时,3家单位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如何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成效【第三篇】
甘肃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赫莉:从近年来我省查处的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加强对省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交往圈、休闲圈的监督是一大难点。一些党员干部下了班,就觉得自己没人管了,成了“脱缰的野马”,流连酒楼饭庄、沉溺牌桌、混迹三教九流,搞“小圈子”“拉山头”,有些人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在忏悔书中写道:“和自己交往多的都是老板朋友,工作八小时以外收的是老板的钱、坐的是老板的车、吃的是老板的饭,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老板’,根本不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数案例表明,一旦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作风上被打开了缺口,党员领导干部很容易逐步滑向腐败的深渊。但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却是难题,比如如何获取“不良行为”信息,如何规范化常态化监督,需要在建立网格式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单位与家属互动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河南省南阳市纪委监委第五执纪监督室副主任梁江:实践中,我们觉得对市管干部的监督存在一些难点。一是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不够具体,很难有针对性开展监督。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群众对其违纪违法问题知之不详,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往往缺乏实质性内容。如群众举报某县法院院长坑骗群众,与反映人联系后,反映人却举不出具体事例,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二是监督方式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没有打好“组合拳”。党委、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均负有日常监督职责,但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如唐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某某多年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未被发现,经谈话函询一直隐瞒,后因他案牵连,经立案调查发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有的监督者轻执纪监督、重审查调查,思想观念有待扭转。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轻全程监督、重事后处置;有个别干部畏难于监督工作形势严、任务重、压力大,不敢较真碰硬,转而热衷于做“太平官”。
江西省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鸿懿:当前,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方面,除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有“重大案、轻小错”的政绩观偏差之外,主要有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在落实“第一种形态”方面,有时处理不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实施函询、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的程序不亚于执纪审查,以约谈提醒为例,目前有制定方案、谈话报告、了结反馈等六个步骤,程序规范,有助于保证谈话质量,但如何提高效率是个问题。二是在基层熟人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对强化日常监督有较大顾虑。县里的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互相之间很熟悉,在监督中经常出现自己的子女及亲人就在约谈、诫勉对象所管辖部门或单位就读、工作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抹不开情面、拉不下脸”的情况较为突出。三是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增强。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被通报的影响面更大,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存在“宁愿被警告处分,也不要被通报”心理。还有的当事人为逃避监督,通过各种层面打招呼、说情、请托等方式,干扰日常监督工作。
几位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的这些问题,并非日常监督所面临难题的全部。有问题不可怕,只要各级纪委监委直面问题,出实招、用实功,加强日常监督遇到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如何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成效【第四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如何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成效【第五篇】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适应XX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就xx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形势下我区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体系。积极落实了了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街道纪工委驻点集中办公制度,推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常态化开展交叉检查、联合监督。扎实推进“三大监管平台”建设运行,有序推进干部廉政档案及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管理系统的运行,努力打通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在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限时必克项目、河道整治等重点工作督查中开展交叉监督xx次,联合监督x次,xX次提出问责建议。围绕赴京越级访、招商引资、房屋征收限时必克等重点督查形成通报x次。
二是坚持靶向发力。紧盯重点人员,编制《监察对象统计报表》,动态收录近xx名监察对象的信息。紧盯重点事项,瞄准农村“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小微权力”执行等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全程跟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了了,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会办研究并重点推进。对整改不力的或发现问题较多的社区,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今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整改xx次,制发监察建议X份,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成效。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找准监督着力点,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作用,组织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了了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题督查,并实行监督检查“双底稿”制度,以“块”为单位集体会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突出问题月报告制度。此外,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督查XX项,形成督查专报X期,提出工作建议xx条,处置建议XX条。紧盯重要节点,先后派出暗访组XX多个,检查部门和场所XX多家。
四是保持高压反腐。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XX人次;立案查处XX件X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XX件,采取留置措施X件,制发监察建议X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切实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对XXXX年以来xx公安分局侦办的X件涉黑案件和X件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今年以来,先后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X件,立案调查X件X人。
二、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对标,全面履责,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制约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是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依然存在,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形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坏一个样。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把监督“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最终偏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片面认为,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就会用监督替代审查调查,意味着惩贪治腐力度会减弱。这与党XX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正是由于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监督的意识还跟不上,监督工作的开展时有滞后,有时甚至浮在面上,出现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性、变异性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加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X小时之外的监督做的还不够。
三是监督的效果不佳。一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有了大幅增长。以xx区为例,以前的监督对象是XXXX余人,改革后变为XXXX多人接近XXXX人,增加了倍,监督面临管辖人员多、任务重的问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监督主体人少事多矛盾日益凸显,导致到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过场,没有精力聚焦重点问题、重点人和重点事,只能发现一些表象的问题,对产生问题的原因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针对性措施,致使有的问题纠而复生。另一方面,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办法不多,创新手段不足。虽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多个专项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但是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赖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上报较多,通过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引导和震慑作用。
三、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监督工作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特别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工更加具体,监督区域和范围更加细化,我们更加应该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纵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纪委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就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二要明确监督目标。按照转职能、聚焦主业,解决“干什么”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目标定位有三个方面。一是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监督就是常提醒,及时准确地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部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二是前沿放哨,及时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监督是审查调查的基础,监督发现问题精准,审查调查才能有的放矢。三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开展监督,目的就是要维护党纪党规和国法,改进党风政风,保证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从而使良序的上层建筑适应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推动社会生产力健康发展。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基层监督、群众监督为主的监督体系,力求各方监督力量同向发力,确保扎牢扎实权利的“笼子”。以日常监督为抓手,常态化、全覆盖,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推动专责监督有的放矢、执纪问责有力有效;发挥巡察“利剑”监督作用,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同时落实了了问题底稿制,抓好问题整改,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加强派驻“嵌入式”监督,确保实时提醒到位,同时采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互检等模式,打破“熟人熟事”格局和督查习惯的束缚,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加强街道、社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发挥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盯紧基层腐败易发、高发的岗位和环节,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日常”监督作用,为解决基层监察监督问题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打通监察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四要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厘清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和巡察机构的监督职能清单,明确各自监督范围和重点,深化内部协作,优化整合力量,精减监督检查频次,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覆盖、互通联系、人员共用、合作协办”的监督模式,有效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不同层面的监督力量,采取交叉互查、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多种方式,精诚协作、攥指成拳,形成互为支撑、协同运行的工作合力,实现监督力量整体化、效用最大化。
五要提高监督能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系。要始终牢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切实把解决不愿履职、不会履职问题作为重点。一是破除“不愿监督”的思想障碍。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新要求,强化理论学习,锤炼实践能力,强化监督“底气”,拓宽监督视野;二是消除“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监督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三是解决“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重点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理论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动和工作潜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