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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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1
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和员工的责任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推进作风建设,为完成我行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政治保证,制订本党风廉政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与责任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董事长对我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行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部门领导责任。
4、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开展,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与关键、相关岗位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章守法,严格执行我行各项制度,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2、自我严律,廉洁奉公,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现金、回扣、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方式接受吃请或参加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在家中商谈业务。
3、正确行使我行赋予的职权,在从事我行活动中,不相互照顾安排自己的亲属、朋友,不介绍自己的亲属、朋友从事与我行的相关业务工作、不因别人的旨意或关系放弃原则,歪曲流程,降低标准,不按章办事等,更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做有损我行利益的活动。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培育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业余时间不聚堆赌博,不参加低级趣味活动,不做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
5、不准相互吃请、送礼;不准旨意他人或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客户为个人、配偶、子女或亲属提供方便。
7、不准参加客户有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或其他形式的娱乐活动。
8、不准向客户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行内物资采购有关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9、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客户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客户购买物资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 10、其他违反我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有违犯本责任书约定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对给我行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处分。对一般工作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就地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综合管理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与检察。
3、行内设立举报邮箱,利用各种方式听取员工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线索,加大查办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2
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浙江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聚焦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等三个重点问题,通过全面自查、梳理分析、立项督查、后续处理、规范提升5个环节开展。
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
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建立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
要突出问题导向,从严自查自纠,精准查找存在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提升。
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将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检查重点为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做到“应查尽查”。
在个人报告、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同时抽查2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省委组织部将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3
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聚焦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等三个重点问题,通过全面自查、梳理分析、立项督查、后续处理、规范提升5个环节开展。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建立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要突出问题导向,从严自查自纠,精准查找存在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提升。
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将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检查重点为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做到“应查尽查”。在个人报告、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同时抽查2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省委组织部将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4
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自查、梳理研判、查核问责、上报情况、整改督查、规范提升等环节开展。
(一)全面自查(7月底前)。对照基层选人用人违规违纪3个方面30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出本地本单位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线索,摸清底数,形成自查综合报告。聚焦重点对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在外省入编的事业单位人员、破格或越级提拔人员、工资应转未转人员、提拔任用非在编人员、“三超两乱”问题、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选人用人导向风气、选人用人程序、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应报告未报告、干部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表格前期已发,不再附表);组织本地本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填报《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报告本人持有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2016年1月1日以来因私出国(境)情况,并根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掌握的备案人员持证信息和因私出国(境)记录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表格前期已发,不再附表)。
(二)梳理研判(8月底前)。全面梳理分析近5年来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日常考核考察等途径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干部因私出国(境)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查核问责(8月底前)。在问题线索梳理、逐个研判的基础上,区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对对近三年来未接受过选人用人检查的所辖集聚区(开发区)、机关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并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查核,并以立项督查的形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地方和单位进行查核。被立项督查单位要组建专门查核组,对重点人、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查核,并进行问责处理。
(四)上报情况(8月中旬)。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相关材料和表格,上报区委组织部。
(五)整改督查(9月至10月)。配合上级开展的对账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规范提升(长期)。深入分析选人用人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提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对策举措。认真落实中央新颁布实施的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一系列政策文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弱项。聚焦登记备案人员常态更新、证件集中统一管理、出国(境)审查审批、违规问题处置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5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现选人用人导向好、风气好、效果好的目标,根据《十堰市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十组通〔201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委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查学习宣传情况,比政策法规知晓率;查制度执行情况,比选人用人规范性;查问题整改情况,比接受监督主动性;查‘两项’测评情况,比干部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四查四比”活动,逐步使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选人用人行为的规范性明显提高,有效促进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民意调查实现争先进位。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集中整治行动从2012年3月上旬开始,5月底结束,主要按照学习宣传、查找问题、规范完善、检查评比等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宣传阶段(3月上旬-3月下旬)。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四项监督制度,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主要措施为:委党组通过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知识测试等形式,集中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知晓。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这个主题,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或干部职工学习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帮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神。要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班子成员要与中层干部及其他干部职工开展谈话,特别要与对干部政策不了解或对干部工作有疑虑的同志深入交心谈心,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2、查找问题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广泛收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主要措施为:委党组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对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自查。要重点查找干部选拔任用中,从动议提名到讨论决定、发出任职通知之前坚持干部选用原则、工作程序、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编制职数管理规定等情况。查找是否严格坚持《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信访调查、填报相关材料等。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进行个别访谈、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重点就如何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广泛征求全委干部职工,尤其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查的问题及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3、规范完善阶段(4月上旬-4月下旬)。主要任务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具体措施为: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界定整改时限,有针对性的逐项开展整改,整改结果要在委内进行通报。要结合整改工作,对照《条例》及干部工作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委内干部选拔、培养、培训、任用的制度规定,并在委内进行公开。同时,要认真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能否实现十堰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明确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在选人用人上,一个干部出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干部队伍形象,一个单位违规用人特别是用人腐败就会影响总体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清醒认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不懈斗争,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总体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由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配合,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和反映问题较多的方面进行重点排查,结合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委属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抓好四项监督制度和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利用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等机会,集中梳理和检查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科学管理,形成机制。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一系列中央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惩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措施安排,结合我委实际,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要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弥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努力使我委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再向前迈进一大步,建立起始终保持较高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度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