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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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县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县农业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中南部,隶属市,辖8个乡镇,1个区,213个行政村。全县种植面积万亩,其中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棉花,其中种植小麦万亩,玉米万亩,棉花万亩。
(二)服务组织有基础
目前,县有资质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其中:农机专业类7家,无人机植保合作社联合社1家,无人机飞防队1家。农业机械配套齐全,规模较大,实际作业经验丰富、能跨区作业的6家,在统防统治服务中发挥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
目前,拥有农机总动力万千瓦,其中,植保无人机60台,千瓦以上拖拉机1100余台。具有良好的农机服务作业基础,全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以上。土地流转进行良好,目前涌现出1千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2家,500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6余家,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三)技术有支撑
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拥有乡村级农业技术员72名,无人机操作员82名,农机员72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名,中高级职称8名,无人机植保联合社飞防植保技术人才5名。完全有能力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保障。
(四)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部门思路明确、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高。
县委、县政府2018年引入无人机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县大规模开展无人机植保社会化提供了人才、技术、设备基础;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积极性高,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实施了多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户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积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生产性单一服务环节向多环节以及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
二、项目目标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原则上以整村推进为主,统筹整乡、镇推进;以植保无人机为主要植保器械工具,实现县域内玉米、棉花区片内全程统防统治。在主要粮食作物乡(17个村)、镇(27个村)2个乡镇整村对玉米的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镇(33村)整村对棉花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其中飞防植保玉米面积万亩,至少2次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棉花万亩,植保季需7次以上飞防植保作业服务。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农药投入,全面达到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减少农药施用量和用水量,实现亩均农药施用量减少20%、用水量减少90%;减少玉米、棉花损失3%。
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意义: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项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实现近万余人次从田间劳作中解放出来,从事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或外出务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以内,项目实施年度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
三、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实施区域
项目作业的区域选择原则:一是粮食总产和单产水平较高,粮食增产潜力大;二是农机化水平高,规模种植面积大,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组织作业积极性高;三是乡镇和村组织领导有力,工作积极主动,自愿组织落实项目具体任务;四是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急需推进代耕、代种、代管全程社会化服务。本着上述原则,本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以下片区:
一片区:镇实施面积万亩,覆盖2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万亩。
二片区:乡实施面积万亩,覆盖1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万亩。
三片区:镇实施面积万亩,覆盖33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棉花万亩。
项目区分3个片区涉及3个乡镇,玉米万亩;棉花万亩,总计种植面积万亩。
2、主导产业实施环节及规模
县主导产业农作物为玉米、棉花,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同环节,采取分类补贴标准。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如下:玉米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三防)、棉花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多效)。项目实施区域内种植面积共计万亩,其中玉米万亩;棉花万亩。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秋冬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局局长为成员,负责全县冬季农业生产的总体规划、资金调配、人员安排。
二、办好示范样板。
该县农业局着力打造好黄安公路沿线旅游观光示范带,重点在安全乡汤家岗村和黄山头镇界沟村办好两个千亩油菜花海,在安障乡、安全乡、黄山头镇三个乡镇的.“黄安公路”沿线创办三个千亩连片绿肥高产示范片。各乡镇要办一个500亩以上的油菜高产高效示范片或油菜花海和一个200亩连片绿肥高产示范点,充分发挥样板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秋冬农业生产高产栽培技术入户率。
三、搞好防灾减灾。
加强农作物病虫草鼠等生物灾害的预测预报,办好综合防治示范,提高防治效果。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制定应对秋季持续干旱、冬季冰雪灾害和春季低温阴雨等灾害危害的预防工作,完善防控预案,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防范和减轻灾害对秋冬种作物生产的不利影响。
四、抓好培训与田间指导。
根据秋冬作物生产农时,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向农民传授主要秋冬作物生产技术。在秋冬作物播种、越冬培管、春后培管等关键时期,召开秋冬作物生产现场观摩会,通过现场会的形式,将秋冬作物栽培技术各项要领、标准与要求做给农民看,并按照这一模式落实,并通过《安乡农业科技报》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宣传冬季农业生产先进典型。
五、优化经营方式。
积极引导、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土地流转或季节性租赁,推进秋冬种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培育“油菜、蔬菜”型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支持和引导油脂、蔬菜、食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生产,建立稳定的油菜、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
六、严格督促考核。
强化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分乡镇、分区域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落实。加强考核,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落实有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转移支付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及《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县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县农业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中南部,隶属市,辖8个乡镇,1个区,213个行政村。全县种植面积万亩,其中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棉花,其中种植小麦万亩,玉米万亩,棉花万亩。
(二)服务组织有基础
目前,县有资质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其中:农机专业类7家,无人机植保合作社联合社1家,无人机飞防队1家。农业机械配套齐全,规模较大,实际作业经验丰富、能跨区作业的6家,在统防统治服务中发挥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
目前,拥有农机总动力万千瓦,其中,植保无人机60台,千瓦以上拖拉机1100余台。具有良好的农机服务作业基础,全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以上。土地流转进行良好,目前涌现出1千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2家,500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6余家,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三)技术有支撑
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拥有乡村级农业技术员72名,无人机操作员82名,农机员72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名,中高级职称8名,无人机植保联合社飞防植保技术人才5名。完全有能力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保障。
(四)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部门思路明确、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高。
县委、县政府2018年引入无人机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县大规模开展无人机植保社会化提供了人才、技术、设备基础;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积极性高,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实施了多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户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积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生产性单一服务环节向多环节以及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
二、项目目标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原则上以整村推进为主,统筹整乡、镇推进;以植保无人机为主要植保器械工具,实现县域内玉米、棉花区片内全程统防统治。在主要粮食作物乡(17个村)、镇(27个村)2个乡镇整村对玉米的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镇(33村)整村对棉花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其中飞防植保玉米面积万亩,至少2次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棉花万亩,植保季需7次以上飞防植保作业服务。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农药投入,全面达到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减少农药施用量和用水量,实现亩均农药施用量减少20%、用水量减少90%;减少玉米、棉花损失3%。
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意义: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项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实现近万余人次从田间劳作中解放出来,从事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或外出务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以内,项目实施年度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
三、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实施区域
项目作业的区域选择原则:一是粮食总产和单产水平较高,粮食增产潜力大;二是农机化水平高,规模种植面积大,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组织作业积极性高;三是乡镇和村组织领导有力,工作积极主动,自愿组织落实项目具体任务;四是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急需推进代耕、代种、代管全程社会化服务。本着上述原则,本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以下片区:
一片区:镇实施面积万亩,覆盖2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万亩。
二片区:乡实施面积万亩,覆盖1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万亩。
三片区:镇实施面积万亩,覆盖33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棉花万亩。
项目区分3个片区涉及3个乡镇,玉米万亩;棉花万亩,总计种植面积万亩。
2、主导产业实施环节及规模
县主导产业农作物为玉米、棉花,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同环节,采取分类补贴标准。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如下:玉米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三防)、棉花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多效)。项目实施区域内种植面积共计万亩,其中玉米万亩;棉花万亩。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促进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促进大宗农产品适度规模经营,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农办计财〔2019〕54号文件规范提升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的通知》(青农字〔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推进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实施原则。一是坚持聚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要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要求,积极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支持推进力度。二是坚持聚焦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三是坚持聚焦服务重要农产品。优先发展粮食作物的生产社会化服务,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粮食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四是坚持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五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培育服务市场,重点支持市场供给不足的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要引导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玉米全产业链托管、玉米全程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培育壮大一批社会化服务主体,逐步转变我镇农业生产关系,推动我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实施范围和承接主体
(一)实施范围。结合我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总体布局,在以小麦玉米为种植的相关粮食功能区相关村庄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附件3)。
(二)承接主体
项目承接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委托有项目完成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具体项目。受委托的社会化服务主体需为在平度市范围内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且是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名单成员单位。
2、信誉状况。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3、软件设施。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硬件设施。
1玉米全产业链托管项目(含产前农资代购、产中耕种防收机械服务和产后销售等)
农业机械组织能力不低于20台;航空植保机械组织能力不低于30台并安装GPS定位追踪系统,可查询飞行轨迹与作业面积、地点等,具备日作业5000亩以上,有能力预防突发性病虫害;农机手具备农机驾驶证。
2玉米全程生产托管项目(不包含农资,只提供农机服务)
①机播:拥有与其作业面积相适应的农机5台以上;农机手具备农机驾驶证。
②机防:拥有不低于10台的无人机及无人机飞手操作证、作业使用全自主喷药模式、使用粉剂及水剂都可以喷洒的无人机、无人机进行喷洒作业时,能实时掌握作业信息,保证作业数据安全可溯,且能接入民航局云系统。
③机收:拥有玉米联合收割机5台以上;农机手具备农机驾驶证。
三、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一)资金安排
统筹安排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中央财政资金344万元,其中,玉米全产业链托管项目200万元(预计实施2万亩)、玉米全程生产托管项目144万元(预计实施4万亩)、项目资金按实际托管作业亩数计算。
(二)补助标准
1、玉米全产业链托管项目(200万元)。
经过市场调查,市场服务价格为420元/亩,按照财政补助单项不超过市场价格的30%以及单亩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确定该项目补贴标准为100元/亩。为提高小农户接受服务的积极性,此项目服务价格建议不超过370元/亩(实际由小农户按照市场行情自主选择)。小农户缴纳服务费接受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后将补贴小农户100元/亩。社会化服务主体负责义务全程技术指导,提供统一的生产套餐及管理方案,由小农户负责灌溉,产量(收益)归其所有。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种植地域习惯提供多款品牌种子、肥料供小农户自行选择。
2、玉米全程生产托管项目(144万元)。
经过市场调查,市场服务价格为120元/亩(机播25元/亩、机防3遍30元/亩、机收65元/亩),按照财政支持不超过市场价格30%的原则,确定该项目补贴标准为36元/亩。参与该项目的小农户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并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受委托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包括机播、机防、机收),项目完成后按照36元/亩的标准给予小农户补贴。小农户可自行购买或者购买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的无人机专用农药。
(三)补助方式
采取小农户先接受服务后享受补贴的方式,即项目各环节全部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所在村,再由村兑付至各农户。
四、实施流程
(一)确定项目实施村庄及面积。
各项目村庄要广泛发动,各户自愿报名、村级召开两委会议研究确定项目承接户数和面积,形成村级实施方案提交社区党委报镇政府审批。
(二)签订托管合同及服务协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相关社区对项目承接村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管理。村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户签订托管合同,同时公开选择服务主体并与服务主体签订生产托管服务协议,服务主体要根据农时开展社会化服务,建立包括作业明细、现场服务照片等内容的项目档案。
(三)组织项目验收。
1、资料上报。项目各环节全部实施完毕后,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报与接受托管服务农户签订的托管合同(附件4)、与服务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附件5)、服务主体开具的服务发票、项目作业明细表(村级)(附件6)、项目作业明细表在村庄进行公示的照片(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农机作业过程照片、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9),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办人签字、集体经济组织盖章后上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
2、镇级初验。镇政府对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对各村提报的项目作业明细表进行数据比对,对托管合同、服务协议、补助资金结算表等进行审核,结合实地核实或抽查结果,填写服务项目抽查登记表(附件8)、项目作业情况汇总表(镇级)(附件7)并在镇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形成项目初验报告。公示期结束后,将托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主体开具的服务发票、项目作业明细表(村级)、服务项目抽查登记表、项目作业情况汇总表(镇级)、补助资金结算表、公示照片、初验报告等档案材料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3、拨付资金。复核结果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平度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9)报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五、进度安排
(一)2020年5月7日前,制定印发《蓼兰镇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2020年5月15日前,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接受社会化服务的农户签订托管合同。
(三)2020年5月20日前,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化服务主体签订生产托管服务协议。
(四)2020年6月-10月,各类项目服务主体按照协议、根据农时进行项目实施。
(五)2020年10月15日前,镇级完成项目初验。
(六)2020年11月15日前,市级完成项目验收。
(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财政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社区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副书记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成立由财政、农业、经管、水利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指导小组(附件1)。各村分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整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小组具体指导。镇经管中心负责项目牵头,包括项目方案制定、组织有关培训、日常监督等;财政所、经管中心负责项目账目处理业务指导;经管中心负责对服务主体进行资格审查;镇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拨付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各相关社区负责项目实施村庄及区域统筹确定、经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监管、相关站所及各社区配合参与项目实施;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收费及组织好小农户做好服务落实等具体工作。
(三)建立服务主体信用制度。各社区、村跟踪服务主体服务质量,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农民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退出服务主体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主体两个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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