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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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第一篇】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按照《中共思明区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做好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和主题实践活动等;利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一是着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增强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通过网络弘扬正能量、主旋律,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三是建立网络、社会舆情发现和报告机制,明确专职或兼职舆情信息员。认真抓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管理,积极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涉及学校重大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向上级主要领导报告,不出现迟报、漏报、错报。

四、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机制,落实思想政治课的重点建设地位。二是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把政治关。

五、加强各类社团管理。

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校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第二篇】

今年以来,我社区在区委、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设和作风建设,扎实做好社区党建的各项工作。结合本社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上半年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强化责任意识,统筹谋划抓党建

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牢固杯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建的统揽、引领作用,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管党员、抓作风、促工作的第一位去落实。夯实支部责任,服务居民群众。年初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社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再按照社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责任清单,制定《2018年书记抓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大力实施“党组织书记领航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领航员”作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建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支部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提升党员素质,强化队伍抓党建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领导带头学、以“三会一课”为主学,主题党日支撑学,层分类细化学,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两会”精神,在进一步弄通上下功夫,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在进一步组织推动上下功夫,制定2018年支部学习计划,安排每月次学习,两次集中学习,两次自主学习,确保学习的进度和质量。在进一步做实上下功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抓好抓实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主要精神》的宣讲活动,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抓党建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三)深化活动载体、突出特色抓党建

为民服务,服务于民。勤北社区把“服务进社区,幸福在勤北”这一宗旨贯穿始终,为培育城市文明新风尚,建设创新服务型社区,提升居民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文明社区做出积极贡献

1、打造“五心”工作法服务居民心贴心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勤北社区党支部不断整合资源,着力打造“凝心”“爱心”“暖心”“愉心”“安心”的“五心”工作法,积极构建党员和群众的“连心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质量,推动社区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打造“凝心”工作法,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打造“爱心”工作法,关注大龄就业、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延伸服务触角。打造“暖心”工作法,利用服务平台开展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打造“愉心”工作法,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打造文化生活新天地。打造“安心”工作法,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打造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和谐家园

2、打造“三色”教育新模式,为社区建设添风采

自“两学一做”教育工作以来,社区党支部积极贯彻落实,认真探索以“红、绿、橙”三色为基础的教育模式,不断提升学习效果,扎实推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红”色党性教育,提升党性修养。“绿”色发展教育,打造温馨社区。“橙”色预警教育,树立廉政意识。

3、设定“党建闹钟”细致服务群众

设立“党建闹钟”,双向提醒和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履行好党组织职责和党员义务,让社区各党支部和党员是可以使自己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以“组织筑堡垒强核心,党员当先锋做表率”为目标,通过墙上、短信、微信等平台,设立“党建闹钟”,及时对社区各党支部和党员在细致为民服务方面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提醒。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闻鈡而醒、闻钟而起、闻钟而动。使党员努力做到当先锋、作表率,让党组织更有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强责任、严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一是切实履行领导责任。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将廉政党课、听取汇报、开展季度研判和提醒约谈,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了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强化教育监督责任制。开展学廉活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视片,熟知党纪条规,思想上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大力弘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作风,切实促进社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进一步增强促进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

三是强化正风肃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贯彻意见,设立干部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四是强化示范表率作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时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党建责任进一步压实落地的问题。党组织还存在压力传导有余,而落地见效不足,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责任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党员对组织生活热情不够。对引导党员加入党内生活的力度不大,对流动党员因为要谋生,不愿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活动;空挂党员因长期不在本辖区居住,参加党内活动不经常;退休党员有人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对组织活动参与不积极;失业党员大多有失落感,甚至有怨气,对参加组织生活有抵触情绪等现象和问题,社区没有及时做到分类指导和引导,更没有拿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和措施,直接影响了党内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是各支部组织生活内容不丰富。载体活动不够创新,学习内容单一化,不能坚持经常,小若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把党建工作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知识学习,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延续下去,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群众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着重将有素质、有能力、有水平的青年充实到基层党组织中去,为社区党建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制定教育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创新社区党建活动载体。着力构建特色化的党建文化品牌,形成系统化的党建文化品牌,形成系统文化的党建文化体系。在“两新”组织中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活动,扩大组织覆盖,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能力。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第三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组织领导职责。我校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工作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建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领导班子至少召开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开展“三联三问三提升,承诺践诺作表率”、走访慰问、党员“1+2”帮扶等活动。

(三)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六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党员星级管理;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加强班子建设,党组织书记按要求参加网络培训;落实发展党员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开展学雷锋、七一党员志愿服务周。

(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处置工作;开展党费收缴工作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完善党组织活动场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参加局机关党组织换届的程序;加强整风肃纪工作,结合巡查工作真抓整风肃纪工作,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关于厉行节约、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大精神等系列报告,加强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个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好党务、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党支部分别按4个专题开展学习讨论,组织上好4次党课,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六)坚持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区教育局按要求报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委的监督下有序开展。党组织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议。

(七)发挥带头垂范作用。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开展创新性工作不够,党建品牌的创建工作没有进展。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落实情况研究调度少,具体措施少,监督检查少。

3.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突出事迹没有。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抓常抓长,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做好“互联网+党建”工作,强化数据运用,用好“学习强国APP”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确保党员学习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抓好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3.努力完善党建品牌建设工作,把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发挥出最大值。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第四篇】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举措。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责任内容

主体责任包括镇领导班子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镇纪委、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一)主体责任

1、领导班子及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工作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4)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5)坚决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纪委、纪检委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支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直接联系群众、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全过程监督。

(7)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8)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奉公的表率。

2、分管领导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分管工作,研究提出防治腐败意见建议,指导督促分管单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纪委报告。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3、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1)服从领导。严格按照镇党委及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防治腐败意见建议,明确具体措施;对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2)履职尽责。各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纪委报告,不得上推下卸本应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亲力亲为亲自抓,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

(3)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二)纪委监督责任

1、镇纪委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我镇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强化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各分管领导及社区、站所、村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协助党委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督促指导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4)严格纪律审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落实查办案件“一案双查”制度,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查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实施责任追究。

(5)深化作风督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

(6)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党员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以“为责任担当者而担当”的精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

2、纪检委员责任

在党总支和支部设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镇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

(1)协助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协助同级党组织和镇纪委审查处理党员的有关问题。

(3)加强对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情况以及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

(4)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做好纪律和作风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将意见、建议及反映党员的问题报告党支部和镇纪委。协助镇纪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权利。

三、责任追究

(一)主体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含视情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职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责任分工不明确,检查考核不严格,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对上级巡视机构反馈和移交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未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导致出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七个有之”问题和违反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的。

2、履行正风肃纪职责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坚决,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到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

3、履行源头预防职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督促纠正,致使发生严重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

(二)监督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监督检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纠正或协助查处,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影响的。

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监督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群众反映强烈,致使发生严重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的。

3、对腐败案件发现不及时、协助查处不得力,未及时对问题线索予以排查,甚至压案不报、以案谋私、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责任追究方式。对党总支、支部班子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处理。对党总支、支部负责人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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