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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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第一篇】
尊敬的王书记,各位领导,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与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首先,我谨代表华豫学院向商丘市各级领导、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一直以来给予我院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帮助和支持的各位市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是春来教育集团投资创办,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校创办者侯春来先生年富力强,热心教育,十五年前毅然投身于祖国教育事业,举办春来教育集团,迄今已兴办了6所学校,其中包括华豫学院、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两所普通本科大学,总在校生近4 万人。大家所在的华豫学院,目前总投资 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817亩,建筑面积33 万平方米,在校生9527 人。现有25 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以经、管为主体,涵盖理、工、文、农六大学科门类,文化学术氛围较浓。我院近期发展目标:20x年实现占地20x 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在校生达2 万人,教学仪器设备达6000 万元。届时我院必将为商丘、河南培养出更多高素质人才。
德育工作一直是我院工作的重点,三月份,在我院党政的领导下,党政团学通力协作,在广大教师和青年学生中开展了以“践行八荣八耻,弘扬先进典型”为主题的德育月活动,通过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会、主题团日活动、“爱国,爱校”教育活动等,教育广大青年学生知荣明辱,扬荣抑耻,明辨是非,扬善弃恶,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时代使命。
法制教育作为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植已成为社会和学校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明确提出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院在德育月活动中,与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充分合作,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暨法律知识讲座,是我院德育工作的一件大事。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多年来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院“法制教育基地”的建立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是社会教育、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为学校坚持依法办学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持,为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制宣传开辟了新的途径。这必将推进我院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让我们以此次“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加强社会责任感,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实践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让我们全力合作,师生携手,共同营造“和谐、平安,健康”的校园环境。
最后,让我们再次感谢商丘市各级领导对我院法制教育工作的帮助和支持,祝愿我们的合作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工作基础,务求取得实效。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考评监督。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局法制办、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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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工商局在省局的领导下,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以强化执法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为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建立了以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制。目前,已初步在全系统形成了岗位职责清晰、执法程序规范、评议考核科学、过错责任追究到位的执法责任运行机制,并提出以法制工作带动各项执法工作的战略构想。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实行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还是转变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面提升工商执法水平的需要。为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执法责任制的相关材料,统一思想认识。共印发学习材料1000余份,组织专题讲座10次。通过动员、学习,每一个执法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为什么要实行执法责任制,为推行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结合实际,确定工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
确定工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是要解决工商行政执法有哪些机关、哪些执法人员做,要做什么的问题。为此,我们将清理执法依 1
据、明确执法主体、分解执法责任、落实执法目标作为建立工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 梳理执法依据。我们把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逐一梳理,共梳理涉及工商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28项,涉及工商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 288项,涉及工商行政征收的法律、法规、规章10项,涉及工商行政强制措施的20项,涉及其他工商行政执法行为 26项,并对以上梳理结果,整理编目。通过法律、法规的梳理,进一步理顺了执法关系,明确了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们还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对有关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依据。
(二)明确执法主体。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哪些执法机关是法定执法机关,那些执法机关是法律、法规授权执法机关,那些执法机关是受委托执法机关,明确了市局、县市局、分局、经检支队的执法主体资格。还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机关执法条例》及国家局的相关规定,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定,对未参加执法证考试或执法证考试不合格人员一律不予发放执法证,取消因受党纪、行政处分和司法追究人员的执法资格。三年来,全局共取消执法资格26人。
(三)分解执法责任。明确各执法机关、各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是建立和推行执法责任制的中心内容。根据我局的机构设置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我们将执法责任分解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局领导的执法责任。局领导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层 2
是机关、各科室的责任分解。明确了机关科室的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目标;第三层是各岗位的责任分解。按照执法工作的性质,按类设岗,以岗定责,确定了具体岗位的责任和目标。这样严格界定了各机构和岗位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做到了定位准确、职责明确、目标清晰、避免出现执法“真空”或相互交叉扯皮的现象。
三、制定工商执法作业指导书,细化执法责任
执法责任制确定以后,工商执法怎么做,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这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立了统一的执法标准和执法规范。为使各项执法工作有统一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制定了《行政执法标准》和《行政执法规范》,该两项制度分别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管理行为、行政收费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设定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二是制作了执法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我们研究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市场巡查、行政复议等十六个行政执法流程图。
三是制定了工商执法作业指导书。根据执法责任的内容,我们将基层执法岗位分环节制定出37个具体明确的《平顶山市工商行政执法作业指导书》,对各个执法环节的项目名称、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工作时限、执法责任等都明确了具体要求,有效的规范了各类执法人员、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
四、实施绩效问责,强化执法监督
绩效问责、执法监督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为保障执法责任顺利实施,惩戒违法行政行为,我们首先:(一)制定了《行政执法考核评价制度》,该制度对执法考核评价的范围、程序、方式、考评结果的运用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使该项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进行执法监督提供了依据。(二)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定了17种容易给国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追究过错的违法行政行为,并对过错责任的划分、追究过错责任的形式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该项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全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合法、规范;其次,加强执法监督。采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执法办案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征收票据、市场巡查记录、定期回访行政执法相对人。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执法责任制的行为一定严肃处理,并按《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年终综合评定由市局根据《工商执法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对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015年,我们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中,利用执法过错追究机制,撤换了三名工商所长,对2名直接执法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并通报批评了一个县工商局。
五、落实执法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实践表明,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是行政机关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实行不实行大不一样。执法责任制推行以来,
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质量和队伍素质、优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等方面受到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思想观念明显改观。由过去对业务知识“要我学”的观念变成“我要学”,普遍形成了“只有学得好、才能做得好,只有做得好、才能受惩小”的意识。大家充分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全系统形成了比业务、比技能、比执法水平的浓厚氛围和“执法无小事”的执法作风。
(二)执法人员素质普遍提高。由于旧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约束,工商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大多停留在会收费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由于思想观念的转变、学习业务知识热情的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大幅提高,懂行政许可、会执法办案、能市场巡查的人员大量涌现,彻底改变了前几年执法人员短缺的想象。
(三)行政执法力度明显加大,行政执法质量普遍提高。
执法责任制使执法岗位职责明确、执法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化的管理改变了过去存在的执法随意性,逐步走向法治化的轨道。对执法过错行为落实责任追究,也促使广大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自觉抵制执法过程中的说情风,不敢再办人情案、发人情照、收人情费,工商行政执法力度明显加大。2001年-2004年,全局平均每年查办案件890起,罚没金额900万元,行政诉讼案件21起,被各级法院撤销4起,因行政许可违法、执法办案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有4人。实施执法责任制的2015年,全局共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902起,罚没收
入2300万元,没有出现一起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行,扩宽了工商执法领域,加大了对执法中存在的空白点、弱点、难点、热点的执法力度。工商职能的深化,执法力度的增加,使一些企业逐步转变了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认识,有过去的忽视监督、拒绝监督转变为重视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五)、提升了服务水平,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实现了执法工作监督的透明化,促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理念,实现了由重权力向重责任的转变,执法方式也实现了由简单、粗暴向和谐、说理的转变。工商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幅提高。在去年的社会评议中,我局由过去的排不上名次跃至全市前三名。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推行执法责任制密不可分。
在推行执法责任制方面,我们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深知这仅仅是个开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与领导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借这次大会的东风,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第四篇】
4月25日上午,在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之际,省委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袁家军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一体协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整体推进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法治化,努力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浙江。
葛慧君、陈金彪、朱国贤、许罗德、黄建发、王昌荣、陈奕君、梁黎明、赵光君、王双全、高兴夫、孙景淼、修长智、李占国、贾宇出席。会上,省领导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授牌,并为第二届省委外聘法律顾问张文显、陈柳裕、骆梅英、郑春燕、胡祥甫颁发聘书。宁波市委、省市场监管局、桐庐县委、义乌市佛堂镇党委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袁家军指出,15年来,历届省委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探索加强党对法治浙江建设领导的方法路径,构建完善法治浙江建设“四梁八柱”制度体系;注重立法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改革,努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行政执法体系;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切实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探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努力使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法治风尚更加浓厚,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确保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袁家军强调,经过15年的不懈努力,法治浙江建设站上新起点,承担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使命,彰显“中国之治”的时代使命,发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的职责使命,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需要的重要使命,从“事”到“制度”“治理”“智慧”转变的历史使命。要打造法治浙江建设“金名片”,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出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法规,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系统,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样板,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探索执法司法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路径,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模式,建设互联网依法治理首善之区,创新法律风险闭环管控机制。要创新完善法治浙江与平安浙江协同建设体制机制,依托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系统性重塑,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持续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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