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执法大队长思想工作总结范文汇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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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执法大队长思想工作总结汇报1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我县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县的城市管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就将我大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大队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发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XX〕19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XX〕13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40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10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衢市人劳公〔XX〕108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2个科室5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10名。大队现有50人,编内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28人。
根据常编〔XX〕13号文件,常委〔XX〕46号文件和〔XX〕1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
(三)依据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沿街及居住区个体经营者、经营性企业的排污、噪声、废气、废水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四)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临时摊贩、无照摊贩、车辆修理、加工点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五)依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行为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六)依据公安交警行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住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职能。
二、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通过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从体制、机制和执法主体运行上一直都存在梗阻,当前大队所履行的仅仅是县住建局委托的七项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环保、工商、卫生、交警部门从未将有关处罚职能进行过委托。其中,交警部门在大队建立之初派驻了两名执法人员,后将一名执法人员替换为协警,XX年底将两人撤离。工商部门虽一直派驻人员参与管理,但其工作角色仅限于大队普通的执法人员,“工商”效应并未体现。XX年初,派驻人员也已撤离。从当前大队的工作职能上讲,不仅与“综合执法”不符,也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模式,其实质的称谓应为“城建监察大队”,两年来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仅仅是将一个股级的单位升格成了正科级的单位而已。目前我大队日常执法主要是对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城市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城建监察七项职能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这极大地背离了县委、县政府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初衷。不仅如此,因大队名称中“综合执法”的称谓,往往引发了众多市民群众、经济主体乃至少数部门对大队工作职能的误会。
三、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和建议
1.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打破部门限制、打破职能限制,实施大综合、大执法。将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集中,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限调整后,原具体承担相应行政执法职责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和编制一并划转。
2.充分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城管委和城管委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长期规划;决策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指挥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和考评。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区域分片管理或派驻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并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
3.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执法标准的提升及依法行政的需要,目前一线队员、专业管理人才非常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率的提高。参考周边县、市、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建议增加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人员编制数,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逐步减少城管协管员的数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录用、考核、培训、交流等制度。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编进度,彻底解决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实现有权执法、合法执法。
多年来,大队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建设目标,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建设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
三年执法大队长思想工作总结汇报2
关于集中开展文物收藏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总结]检查情况总结根据陕文物发(20XX)8号《关于集中开展文物收藏单位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了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所长贺阿龙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同时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度,对文物管理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建立了行政值日――24小时值班――门卫值勤三维一体的值班制度,实现了安全工作的全方位设防。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文物管理所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严重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为了能够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所长与副所长,副所长与值班值勤人员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值班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文物工作安全工作的要求,文物管理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要求值班值勤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主管领导随时抽查,对于不在岗和不负责的值班值勤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确保文物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抓好安全教育是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我所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让工作人员时刻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思想观念,使我所工作人员必须要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积极地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三、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为了排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由文管所牵头,警察局、消防队、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对文物库房、展厅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进行整改。坚决克服麻痹心理、松懈心理、侥幸心理、厌倦心理,做到排查隐患常抓不懈,隐患整改不除不止。同时结合我所文物工作的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盗窃事故应急预案、爆炸事故预案等,为我所文物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文物安全无小事,我所将从保卫国家文物安全的高度,保障全县的文物安全,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以“防护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为主和相关部门配合的形式,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遗产安全。
当然我所文物安全工作也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我所文物安全工作水平,同时希望上级及相关部门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确保我所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三年执法大队长思想工作总结汇报3
县安委会: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县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我局认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全县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执法行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为了加强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产三年整治执法行动工作的组织领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黄文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大队、文物股、旅游股等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安全产三年整治执法行动领导工作小组。印发了关于《×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安全产三年整治执法行动方案》,每月局党组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安排落实全系统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我局与县消防大队于×年×月×日,召开了×年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组织举办了文物旅游、文化娱乐场所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对全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讲解了防火器材的使用知识和日常巡查要点等知识,认真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积极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开展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期,制作展出安全生产展板×余面,发放消防安全法规宣传页×余份。在×旅游微信公众号、汉中旅游微信公众号、省文物局汉唐网上报刊发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条。
三、扎实开展集中执法工作,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为切实做好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执法工作,我局结合文化文物旅游行业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到位。
建立完善安全保障障体系。要求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各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大对文化文物旅游景点隐患排查力度,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了农家乐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个,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销号。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一是与文化文物旅游经营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经营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采取加强日常检查的不定期抽查的办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和自律意识。到目前,共计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家,宾馆×家,旅行社代办点×家,印刷厂×家,书店×家,文物旅游景点×家;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台次。除需现场整改外,未发现重大隐患情况。
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监管。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从×月×日开始,暂停了全县所有的文化文物旅游经营单位的营业活动,暂停了各类人员聚集性演出活动的举办,每日安排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暂停单位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各下属单位落实了疫情防控责任片区,严格排查武汉返略人员,每日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消杀。×月×日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经营单位有序恢复生产和经营,在有序复工复产期间后,我局安排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办要求制定措施,落实防控责任,确保了复工复产企业和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局安全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的领导和监督,做到检查和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时刻畅通,确保我县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三年执法大队长思想工作总结汇报4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