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明确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标准,强化政治素质,确保党员质量,推动党组织建设和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县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重点管理对象与时限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列为县重点管理单位,实行重点管理。
2.重点管理期限为一年半。
二、重点管理单位的确定
基层党组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为重点管理单位:
1.发展党员工作受到县级以上党组织通报批评的党组织;
2.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
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党支部被列为县重点管理单位的党委;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党支部被列为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党委;
4.发展党员工作重点不突出,党员队伍结构、比例严重失调的农村党组织;
5.思想政治工作不力,发展党员工作风气不正、组织涣散的党组织;
6.发展党员工作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
三、重点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发展党员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委员全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对发展党员工作负直接责任。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直接从事发展党员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奖惩分明。
2.制定工作计划。被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优秀中青年、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党务工作者的分布、结构、素质、思想状态等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在被确定为重点管理单位后的xx天之内制订切合实际、详实具体、操作性强的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3.落实整改措施。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党组织要深入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或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xx天之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一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要在xx天内至少确定xx名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并按xx的比例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现有的培养对象要按要求进行积极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坚决杜绝降低标准、不求质量和突击培养、发展党员。
4.强化跟踪督查。对被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党组织,县委组织部将安排人员进行跟踪督查和重点指导,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重点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有关工作进展与整改情况。
5.严格责任追究。(1)对被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党组织,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选组织工作、村建工作先进单位;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取消其评选综合类先进个人资格。(2)对被列为重点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诫勉期为xx个月,诫勉期间停发固定报酬,并取消当年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资格。(3)对连续两次被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党组织,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按"育英治庸"精神,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实行退类安置,对组织委员责成引咎辞职;对村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由乡镇党委按有关程序予以免职。(4)所辖党支部中有一个被列为县重点管理单位的,党委组织委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5)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重点管理的验收解除
对重点管理单位实行考核验收制度,重点管理单位管理期满或期间工作得到改进的,由重点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委组织部检查,达到有关要求的,解除重点管理。其总体要求是:
1.发展党员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2.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且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发展的数量和质量均达到要求。
3。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
4.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
5.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考核措施得力,工作走上正轨,党员群众满意。
对验收不合格或工作中出现新问题的单位继续进行重点管理,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方可解除重点管理。
五、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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