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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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11〕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2、以公安部105号令和有关工作规范为重点内容,组织一线民警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一口清”(4月底前完成);

3、对交管科科长、各勤务大队大队长、一线执法和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培训工作(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七)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要严格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完善其使用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支队《XX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夺标竞赛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不断创新法制工作机制,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提高大队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部、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使大队和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警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创建工作。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大队将于4月底下发《执法规范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实施方案》,从XX至XX年,大队将参加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大队、中队、车管(分)所建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交通民警(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民警)评为执法标兵,为大队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大队已申报的示范单位为:大队、事故中队、秩序中队、天星中队、玉碗派出所。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认真总结和推广创建活动的经验及典型,树立样板,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二)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XX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根据总队XX年交管工作要点和市局、支队工作要求,一是事故中队要加大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化解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积案,力争案结事了。二是事故中队要积极会同司法局推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力争在今年建成人民调解室。

(三)组织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XX年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大队要把教育培训贯穿全年规范执法工作始终,一是要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为主题,集中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意识,教育民警正确处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关系。二是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时间、内容,注重培训效果。年内,支队将组织对全市各大队分管法制的大队领导和各大队专、兼职法制员进行1次以上业务培训,大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及释义、公安部部令和工作规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培训和在岗学习,使民警、协管员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熟记会用,全面掌握执法办案每一环节、步骤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达到这些标准和要求的具体方法,杜绝简单、粗暴、随意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四)积极推行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等级考试考核制度。根据公安部、公安厅和省总队、支队的部署要求,一是要认真总结统在“三考”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对执法能力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在岗学习,力争全员顺利通过执法能力等级考试。二是要通过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业务技能竞赛、岗位技能练兵等多种形式,遴选出优秀人才,建立执法办案专家库、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示范作用。

(五)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根据公安厅《交通案件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和支队《XX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一是要积极配合支队开发和推广应用网上办案和网上考评,建立完善日常执法质量跟踪考评机制,督促执法制度的落实,实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大队将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质量考评、排名,支队将对考评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点评、通报。大队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每季度不于1次),并将执法检查、考核评议的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上报支队法制科。三是事故中队要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安全隐患工作,执法质量考评、接访、与其它政法机关建立监督协调机制等工作措施,找准导致民警执法目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各方面不规范、不公正的根本性、源头性的突出问题,加以重点整改和规范,力争每年解决不少于10个突出问题,用3到5年的时间,使大部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交警总队、支队的要求,一是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大队要建立健全值日警官制度,各中队和车管所及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事故中队等窗口岗位,设立值日警官,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民警执法、服务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二是事故中队要进一步落实已有的执法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民警和单位执法档案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状况分析研判制和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使公安交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第三篇】

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公安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由于公安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和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公安队伍中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而且有碍于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无论是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还是组织建设和自我完善方面,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内在因素——执法民警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文书填制不规范。由于某种原因,相当部分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随意变更,甚至发生错误,致使当事人对民警进行投诉。

2、违法行为取证不充分。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证据意识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在:对部分违法行为的认定缺乏证据、认定违法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符合法定要求、对事故事实认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够确凿充分、所提取的证据未依法固定或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规则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证据的法定效力,进而影响到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执法当中程序不到位。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询问笔录未按规定制作,法律文书未依法送达,违反规定进行调解等程序瑕疵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了执法质量。

4、群众工作处理不到位。有些民警在思想根源上没能真正从管理型转为服务型,还是以管人者自居,不讲究执法方式和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引发警民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执法实践中,由于部分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生硬甚至粗暴,不愿做、不懂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导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理解、抵制、甚至抗拒执法现象时有存在,有时甚至本是公正、合法的执法行为却造成不良影响。

(二)外部因素——执法环境变化给执法工作带来的一些问题。

1、法与情的矛盾和片面强调服务于经济建设干预正常执法与严格执法的矛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是众所周知的,然后在实践当中就可能存在偏差了。发展经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为了发展经济,而要求正常执法活动让位于经济建设,以牺牲安全、法律尊严与秩序的代价来“促进”经济发展,这是片面的、错误的。这一问题带来的其他社会效应还体现在:造成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怨恨,从而对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产生质疑,产生对立情绪,引发极端事件。

2、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缺陷或可操作性差或者难以执行,在不同程度上对执法工作造成了影响。

3、对民警执法工作考评体系不科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如部分地方还存在下达纠违指标的情况。另一方面,目前信访法律制度中的部分规定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民警在开展正常执法工作之外,还必须处理当事人信访事项中与执法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甚至信访人提出的违法要求,影响了民警正常的执法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出一下几点解决执法行为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执法水平。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正确性与权威性,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是要建立长效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应当强调民警的学习培训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能解决实际执法中出现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而不是仅仅对法条作表面上的解释。应当通过及时收集民警在执法中普遍存在的执法问题、通过对执法争议问题开展探讨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实际执法问题,逐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

(二)加强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执法理念。执法理念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思想上解决执法宗旨问题,使民警在执法中除了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执法观念外,还要正确理解、应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法,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融法、理、情于一体。民警都要做到“三懂五会”,特别要做好群众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合法的范围内,收到最好的执法效果,实现社会效应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三)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完善法律体系。法律的科学性和完善程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范执法的基础与保证。为解决因法律不完善、可操作性差而对执法工作产生的影响,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工作。对基层在执法中的困惑,及时以批复、口头答复等形式加强指导。对无权答复的事项,及时以请示方式向上级有权部门反映。二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因法律不完善导致的执法问题作出规定,确保全省执法的统一性与规范性。三是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对执法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与建议。

(四)加强科学合理利用,强化科技力量。以科技手段固定证据,可以减少与当事人的行政争议,也能使执法过程更加规范统一。在执法方面,科技强警要强调为民警逐步配备有利于固定证据的相关装备,如录音笔、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这些对认定违法事实,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权威至关重要。

(五)加强与党委政府联系,改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改善重点是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便理顺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执法工作体制,可以避免公安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使执法工作能得到顺利有效地开展。二是取得政府的理解,正确处理好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与严格文明执法的关系。应多以政府名义出台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平衡、兼顾好各类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尽量避免因社会地位不同、经济水平不同而适用或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执法各项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督,争创人民满意。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执法监督方面着力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及时听取他们对公安执法行为的意见与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监督和对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推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促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高。三是突出寓监督于服务中。对监督中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下派执法服务队、开设“法律在线”网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民警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第四篇】

为有序清理、规范整治城市广告牌匾,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根据《邢台市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冀建城管函[20xx]108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邢政办字[20xx]70号文件相关要求,以净化美化城市城容环境为目标,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清除违规户外广告,治理门头牌匾标识,彻底消除广告牌匾设置乱象,并形成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内丘县城区,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街、幸福街、朝阳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

三、整治内容

(一)楼顶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顶部广告,招牌标识设置。

(二)墙体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墙体立面广告,全面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墙体字,以及随意设置、张贴、悬挂的各类布幅,条幅、标语等。

(三)不规则门头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原则上禁止"一店多牌""上下多牌"设置位置原则。清除二道牌匾、落地灯箱、电子显示屏广告等。

(四)招贴广告。禁止张贴、喷涂、刻画和散发招贴式小广告。对沿街散发小广告的,发现一起、扣缴一起。

四、责任分工

(一)广告科负责:

1、负责拆除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包括:墙体广告、围挡广告、楼顶广告、灯杆广告、单体塔式广告)。

2、负责县城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日常监管和安全管理。对破损或有安全隐患户外广告调查登记,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并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

(二)执法队负责:负责管辖街道临街商业门店门头牌匾审批管理和违规牌匾治理;负责临街商业门店墙体、橱窗、玻璃门上张贴小广告、宣传品的清理和整治工作;负责乱挂条幅、沿街散发商品广告、宣传品清理整治工作。

(三)绿化科负责:拆除城区内公园内、绿化带内不规则牌匾和条幅。

五、工作要求

按照"一店一牌、整洁有序"的原则,对城市广告牌匾进行拉网排查、建立合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时限,逐街逐店开展门头牌匾集中整治行动,在20xx年9月20日完成县城区主要街道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大街、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违规广告治理。

六、完成时限

楼顶广告:

(一)8月31日之前完成拆除胜利路、联通公司和扁鹊大道移动公司楼顶广告。

(二)9月5日之前完成拆除扁鹊大道红叶布艺和邢瓷大街网通公司楼顶广告。

(三)9月18日之前完成拆除康庄路家乐园大卖场、扁鹊大道手机美容店、宏业通讯、平安大街中国电信、康庄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东北角、邢瓷大街小艺花坊、鹊山医院南侧楼顶广告。

墙体广告:

(一)9月10日之前完成拆除扁鹊大道书香府邸墙体广告。

(二)9月15日之前完成拆除幸福大街服务楼对面和扁鹊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墙体广告。

不规则门头牌匾:

(一)8月26日-31日完成拆除扁鹊大道、康庄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二)9月1日-7日完成拆除邢瓷大街、平安大街、胜利西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三)9月7日-15日完成拆除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东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四)9月1日-15日完成拆除扁鹊大道、康庄路、107国道绿地内广告牌匾。

招贴广告:

9月20日之前完成县城区主要街道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大街、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的招贴广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整治责任,精心部署,创新举措,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营造整洽氛圄。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及时核查处置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三)加强工作保障。要坚持依法整治,切实做到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采取提前公示、宣传教育、通知整改、曝光整改等方式敦促业主自行整改,特别是对采取强制整改措施的,认真儆好劝导疏解工作,完整保存抗法音像、视频资料,保证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注意维持现场秩序,减少执法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做到风险可控,防范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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