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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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依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x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和《中共xx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镇党委、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镇党委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研究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县、镇纪委的监督。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各党支部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按照县委巡视、巡察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问题线索核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由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每年听取1次镇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镇党委各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支部和包抓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试行)》、《xxx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及《xx镇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切实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报曝光2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大问题随时通报曝光。
11.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党规党纪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镇纪委组织开展检查,特别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季度组织1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带头执行。每季度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16.在全镇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8.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19.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三项机制”和《实施细则》,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基础上,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检查,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镇党委领导班子要根据巡视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甄选约谈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约谈,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23.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大力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4.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公开内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党内全方位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5.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村(社区)、驻镇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每年到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检查不少于2次。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级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委员会议集体研究上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情况报告。
27.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镇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专题研究讨论镇纪委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听取1次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领导和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镇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9.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规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3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党委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32.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3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1至2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34.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
36.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留存和市纪委备案。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党委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和掌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5.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7.重视和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1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11.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2.加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1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4.督促指导镇纪委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每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通报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不少于1次,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16.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好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加强政府自身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全镇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二篇】
上半年,在党工委和社区办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为民服务宗旨,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本人履行职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它当作每天的“必修课”,坚持在社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根据分工,对我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形成了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以防为主,重在落实。利用市民学校教育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辖区党员统一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政工作例会,开展自评、互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工作。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本人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学习笔记。注意学习研究法律知识、管理知识、领导知识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自己的视野。坚持每天抽出一定时间看阅党报、党刊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有关文件、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五)防微杜渐,执政为民。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工作期间我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非法利益,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俭以养德,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同时,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是坚持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本人始终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支部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重视做好表率,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本人作为班子的一员,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
二是坚持服从命令,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也坚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对工委信访、扫黑除恶完成情况负责,又对教育社区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负责。同时,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从不以权谋私。
三、自身不足及产生的原因。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中我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主动性,存在老好人现象,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平时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身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三是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四、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本人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为契机,保持与时俱进的良好状态,廉洁从政,忠于职守,力争早日改正缺点,弥补不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各级全会精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全面实现xx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是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中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正确看待自己的不足,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四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建设六个xx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篇】
7.纪委(纪检组)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克服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强化作风监督。加大对反对和纠正“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相关要求。”
(5)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四篇】
1.高度重视,以身作则。
学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自觉地把学校各项工作置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和教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部署,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分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教师的各项考核中,与工作过程、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相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始终做到: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并做到关口前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认真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明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继续贯穿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全方位渗透到工作主线当中,特别是以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执行力建设为抓手,加大宣传、教育、预防、监督、制度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我们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入手,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廉政准则,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与落实“一岗双责”相结合,与遵守党纪国法和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与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相结合。
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党员干部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做到知利害、明得失、转作风。
(二)加强党支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
1.加大对原有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及汇编工作,制定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度针对我校“学校管理制度”和“绩效分配方案”的修订,先后监督学校开展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完善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讨论通过各项考核办法,使各项制度更加细化、合理,达到了自己参与制定自觉遵守的目的,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工作的开展。
2.大力推行党务公开,不断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结合校务公开等工作,健全办事制度,细化评议内容,制定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办法,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3.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学校校建及教学器材采购行为。切实抓好学校财务逐笔公开工作。牢牢把握公开内容关、公开形式关、信息反馈关,重大政策公式宣布,食堂大宗采购、大型建设由支部监督,有效解决学校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内容笼统、公开方式单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为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学校创建夯实基础。
4.度每学期由校党支部监督开展一次校务委员会会议和家长委员会会议,及时将校务向家长社会公开,加强了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学校管理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做好先锋表率,我校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学校领导班子集中带头学习,熟读掌握《准则》和《条例》具体内容,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2.学校以“两学一做”活动为龙头,以党员月会、行政例会、教师例会和假期学习等契机,认真落实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榜样》,广大党员教师积极参与,通过学校qq群或书面讨论等形式,进行谈学习体会、谈认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3.发动党员认真承诺践行,在加强学习的同时,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签订学思践悟《准则》和《条例》承诺的活动,每一位党员干部郑重作出书面承诺: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纪律规定执行情况。
针对可能出现的“节日病”,我校要求全体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接受不正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和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工作日饮酒,不准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违规停放;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娱乐、串岗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赌博、色情及打架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准参与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等活动时讲排场、比阔气,酗酒闹事,损害教育系统形象,形成了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有效机制。与此同时,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倡导健康、有益、文明的生活方式。
1.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水平都还不够高,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过程中会出现管理跟不上的现象。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学习,重反思,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各项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2.由于我校是一所刚建的新校,学校的中层干部基本上属于年轻化,缺乏工作经验,因而学校相对在中层行政人员的管理与党员干部培养方面,还不够深入细致,导致中层人员以及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存在一定的不足。
3.家校沟通工作还需再接再厉,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要再度深入挖掘家长和社会中有利的教育资源,把“能力家长”与“社会各界力量”真正吸纳到学校的管理与发展当中来,走好群众路线才是学校工作常青常新的根本保证。
4.目前学校现有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制度的制定更要体现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把人文关怀和制度管理刚柔并济起来,真正反映出制度良好的导向作用,真正落实到有利于学校的发展、教师的成长和学生的培养意义上来。
1.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觉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理论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同时紧密联系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习效果,促使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的过程变为理论思考的过程,变成形成思路、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过程。
2.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要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员干部民主生活化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要深入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主题活动,通过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党员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提高能力。
4.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有关事项,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抵制各种诱惑,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学校班子成员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处事方式的明显转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紧抓机遇,乘势而上,拓展学校发展新空间,创造教育质量新亮点,开创办学水平新境界,用我们不一样的付出,去创造出不一样的精彩,将**小学推向又一个崭新的高度!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五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年以来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党建履责情况。
(一)围绕理论学习抓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班子整体和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十九大以来,多次在党组学习会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任务做真做实。切实加大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改出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抓参谋服务。围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基层调研、督查督办、资料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今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共下乡督查工作30余次,办理各类案件80余件,督办各类事项40多件次,组织召开分管口各类会议10余场次。二是抓项目推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立根固本、增强党性,坚持“走正道,出实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移民安置局重点项目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监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带动xx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抓干部管理。组织召开分管口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三不用三重视”要求的意见》精神,并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把“三不用三重视”要求作为激发提升干部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抓手,着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
(三)围绕作风建设抓党建。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分管部门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xx年度学习计划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党负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基本内容。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对标《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落实责任。一是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xx年廉政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了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后,立即与各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督促分管部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截止目前,各分管部门已分别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二是督促分管部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纪党规警示教育。按照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先后在分管部门专题会议上强调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并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分管部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2次。同时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组织分管部门60多人分批次参观xx市女子监狱廉政教育基地5场次;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横幅5条。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约谈提醒。按照年度计划和岗位特点,在3月维稳月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寺院负责人开展廉政警示谈话活动,共组织谈话12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强化正风肃纪,整顿不正之风。一是抓八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分管领域内没有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没有公款进高级饭店超标准接待情况;没有出现滥发钱物现象;没有干部职工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没有服务对象反映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做到“零”违规。二是抓专项整治,摒弃“四风”问题。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土地、矿产、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三是抓廉洁自律,确保廉洁从政。目前,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规划以委托xx省xx绘公司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县级初审,现呈报省厅审查;土地整治项目正在资金审查阶段,已报省厅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局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5%);投资万元的xx滩移民安置点供水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截至目前,分管领域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办事,没有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化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取得成效。为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合力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不断利用专题新闻形式在电视台播放通告,营造斗争的浓厚氛围。结合斗争的开展,拟定标语口号,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庄、每条街道,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截止目前,共张贴标语300余张、悬挂横幅20多条、设立举报箱5个,并成功破获涉黑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在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各分管部门要求从严不够;二是抓理论学习从深不够;三是抓组织活动还抓得不新不活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勤廉双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建“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法,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正、惩治六个方面整体推进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团结干事、务实求真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分管部门的党建“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和反腐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充分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州、县委要求,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分管部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坚忍不拔的精神状态,切实提升分管部门工作效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分管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使腐败现象在源头得到预防、在萌芽得到治理。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六篇】
街道党工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分析目前我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形势,强化组织领导,分别与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街道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细化分解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明确党工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工作会,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各部门科室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与各村居主要干部签订《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覆盖各村,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挂钩,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强化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规范党员队伍管理。
抓教育培训,分批次以街道办各管区为单位,组织72村主要干部同志进行集中轮训学习,深入推进“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定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抓支部建设,采取一村一策、定点包挂等措施,着力抓好6个“第一书记”村的转化提升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抓好设施配备、制度上墙、档案整理工作。抓党员队伍管理,持续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2332”工程,注重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依托《关于村党员干部带头推行丧事从简的指导性意见》、《关于严格会议请假制度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三)强化执纪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制度。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保持执纪监督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街道纪工委广泛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的同时,深挖问题线索来源,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26起,立案审查75起,其中给予10人党内警告处分、5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人党内留党察看处分,3人开除党籍处分。此外,对有违纪苗头情形的,及时启动党内问责,灵活运用第一、二种形态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已对21名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党支部8个,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忠诚履职、激浊扬清,不断将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运行阳光透明。积极推行民主议事、村级重大事项一报四议等民主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办实际,延伸创新“1444”工作机制,补充“村财、村章、村账、村级合同四监管、四公开”制度,近年来,共监管村级合同51份,在促进村集体增收,合理控制村务开支等方面上成效明显,全面推动村级事务规范化运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
三是严格落实“三务”公开,推进阳光监督。明确细化各村“三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保障“三务”公开的连贯性、全面性、真实性;由街道纪工委按时对公开内容进行督查,切实做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定期清查和动态监管,给群众一个明白,促街道和谐稳定。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14〕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李**(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党组副书记)。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八篇】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体系建设,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党组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持续开展“纪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深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全局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和“四风”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5.强化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扎,定期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不断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九篇】
5、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8、局机关支部、办公室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
(二)宣传教育责任。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健全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讲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课至少一次。
3、坚持和完善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2、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和游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选人用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禁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严禁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五)制度建设责任。
3、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阳光使用权力;
任清单;
6、完善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建立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七)监督管理责任。
1、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股室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3、定期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八)示范表率责任。
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
2、确定专题并主持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3、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管好班子。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三)带好队伍。
1、以上率下,以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全局干部队伍建设;
2、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
(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统筹各方面的力量,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五)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的刚性约束;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1、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部署和工作安排;
3、针对分管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要具体批办查处。
(二)强化工作指导。
1、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把。
2、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定期听取汇报。
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分管股室在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日常监管。
2、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重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汇报。
(五)自觉接受监督。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第十篇】
8.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为抓手,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9.监督责任保障制度。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落实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0.“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11.“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实行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实行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2.纪委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是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廉政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各级党委(党组)应在一周内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报上级纪委。
13.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由全委会委员现场质询和测评,每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年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向纪委(纪检组)开展书面述责述廉。同时,各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还要接受上级纪委委员审阅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和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测评办法,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14.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15.“两个责任”专项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6.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一案双究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一并调查和追究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由下至上逐级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责任。
17.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双月通报曝光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将责任追究季报表和典型案例报上级纪委。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在双月月底集中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层层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每年年底督促和考核“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贯彻执行“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