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乡村建设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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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1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
各村(居)党(总)支部、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乡村”的意见》,确保“廉洁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张郭镇“廉洁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廉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两个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镇村干部履责“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管束力量,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感召力,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洁乡村”建设评价精准度,着力提升“廉洁乡村”建设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骨干作用
1.配齐、配强纪委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2.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纪委书记不直接参与班子其他工作分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定期上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建立村监委督查和问题线索即时上报机制,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科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二)发挥纪委委员岗位作用
4.建好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落实全覆盖要求,每位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5.建好纪委委员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每季度集中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问题,每半年集中分析当地党风政风新动向。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0日
6.建好纪委委员履责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纪委委员向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和工作质效反馈至主管部门,并纳入对纪委委员的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三)发挥村及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基础作用。
7.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全面设立纪检委员,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主任的副书记兼任,单位部门纪检委员由支部副书记兼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
8.加强履职情况监督。每半年组织纪检委员向镇纪委和所在支部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9.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提升政治素养和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四)强化定责明责
10.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层层传达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划定各自“责任田”,提升履责自觉。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1.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阶段性履责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2.全面推行履责全程记实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向村级延伸,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同时发挥好全程纪实情况在督责、查责、追责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21年4月30日
(五)强化正风肃纪
1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好初核落实率;突出抓好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强化履职问责
14.坚持有责必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党内问责。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配合市巡察办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五年内实现全覆盖,推动个性问题即时整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五年
(七)加强农村廉政风险防控
1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信访、巡察、审计、监督执纪、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点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7.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照拟修订制度项目清单,逐项完善,着力构建起务实管用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八)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
18.加快推进“阳光扶贫”和“阳光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两个平台建设工作,并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会计代理中心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0日
(九)加强履职保障和失职追究
19.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明晰岗位职责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逐个明确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职责要求。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0.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失职追究。对制度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积极挖掘乡土廉洁文化精髓
21.增强廉洁文化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收集整理本地文化典故、名人轶事,树好廉洁典范、讲好廉洁故事。
责任单位:镇宣传科、镇文化站、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2.开展家规家风文化建设。征集宣传当地优秀家规家训和传统家风箴言,引导村民重家风传家训。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科、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十一)多途径抓好纪律自觉向思想自觉文化自觉的迁移转化。
23.常态开展“四谈”活动。深化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紧扣关键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帮助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责任单位:镇党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二)强化结果运用
24.每年开展“廉洁乡村”建设成效评价,以评促建。结合两个责任分级管理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选拔任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相关要求
1.思想上再重视。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洁乡村”建设,对照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廉洁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2.措施上再细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领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廉洁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3.宣传上再发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廉洁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为“廉洁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3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速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按照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发展品牌产业、建设品位村镇、培养品质农民,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现城乡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每年建设不少于50个“1+N”模式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20%左右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推动乡村建设从“一处美”迈向“一线美”到“一片美”,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域化。
二、主要任务
全面实施“五大工程、十大行动”,以兴致富产业、编乡村规划、清村庄杂物、补设施短板、美庭院环境、整危旧屋棚、建生态公墓、植绿色屏障、兴文明乡风、强乡村治理为重点,一体化推进各项工作。
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1.实施市场主体招培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围绕“稻田鱼虾蛙、旱地果药菜、池塘鳖蟹特”等特色产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每个产业有一个“龙头”作引领、每个村有一家市场经营主体作支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双赢”局面。
2.实施三产融合发展行动。立足保障供给、生态涵养、休闲旅游等功能定位,发展各具特色、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一村一特、一村一品。利用乡村景观、田园风光、人文特色,拓展农业功能,建设一批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精品农庄和田园综合体,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名村,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实施宽带进村工程,创新“互联网+三农”模式,推进“智慧仙桃”建设向乡村、向农业延伸,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智慧农业”示范点。加强“三品一标”建设,注重发挥地标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加强原产地保护,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精品化、高端化、电商化、产业化。
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3.实施村庄规划提档行动。各地要因地制宜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统筹编制产业发展、村庄布局、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农房建设等规划。除危房改造外,没有完成规划编制的村,不得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镇人大审议,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后实施,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报市乡村振兴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4.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推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长制改革。按照“万树村”目标,重点推进“一网四旁”绿化体系建设。沪渝高速、随岳高速、孝仙嘉高速、318国道及汉宜高铁、城际铁路沿线要按照宽度不低于50米的要求,全面开展宽幅林带建设。东荆河、汉江沿线依法依规全部规划为林业用地;全面修复通顺河、通州河及其流域市管河流、湖泊,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开展绿色街道、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集镇、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福利院、绿色污水处理厂等“八个绿色”建设活动。
5.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按照“荆楚派”建筑风格,持续开展农村房屋改造,力戒形式主义。到2022年,全市村庄形象明显提升。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保证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引导节能环保绿色民居建设。广泛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全面整理自家庭院环境;开展绿进农家、家庭清洁日、庭院创意设计等活动,打造“美丽庭院”品牌。全面推进村内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和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与美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和农药化肥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实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排灌设施和产业通道建设。提档升级一批“四好农村路”,完善组级道路硬化,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提升农村道路通达水平。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实现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路灯建设,全面提升亮化水平。
7.实施公共服务提质行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引导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大镇级中小学校师资力量投入,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推进村镇卫生服务体系升级,建立基层检查、市级诊断的“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建设精品示范村卫生室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以老年人“幸福食堂”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老人互助照料服务中心,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生态公墓建设,打造生态化、园林化的单村或联村墓园。
乡风文明培育工程
8.实施乡村文化建设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小孝星等评选和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培育乡土文化队伍,扶持乡土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艺创作,组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整合闲置资源,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文化向农村辐射,深入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戏曲、送科技”活动。建立特色文化村落名录,编制村落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政策。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掘和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及古建筑、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遗迹遗存,讲好村庄故事,打造文化品牌。
乡村强基固本工程
9.实施农村人才培育行动。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免费培训,实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实施农业人口转移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围绕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完善乡村创业创新支持服务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解决好用地、贷款等困难。
10.实施乡村治理善治行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继续向农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继续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增强农村党支部战斗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坚决防止借建设之名新增村级债务。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级道德评议团、乡村振兴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机制,推行积分制管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平台,实行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完善农村网格化平台建设,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任务涉及的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各地党委、政府是实施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创新投入机制。采取“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办法,市财政每年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各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科学谋划项目,落实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两项指标”,合理申报使用国开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并多方筹措、配套资金,集中建设。镇、村各级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安排、项目建设管理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通过“以资代劳”方式,支持和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严格考核结账。进一步细化考核措施,加强日常工作推进力度,每4个月组织一次现场观摩拉练活动,对每次拉练评比前5名的村予以奖补,结经济账;年底综合全年考评得分,按照全市政绩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结政治账。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4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