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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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切实提升我县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__年__月至__月

三、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我县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倒气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四、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__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__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1、重点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设置下属瓶装气配送点,各经营企业要对城区及各乡镇现有配送点进行整合,合理布局,缩减数量,并逐步予以取缔。到20__年底,各乡镇力争只保留一家瓶装气配送点,整合后暂时保留的配送点内不得再存放有气气瓶,配送点必须设置单独瓶库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瓶装气配送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强对配送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2、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3、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4、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2、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3、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2、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下属配送点的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但要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六、责任分工

(一)住建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__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__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

(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__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学校、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医疗机构等领域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液化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督促整改;负责排查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液化气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企业“点供”燃气自备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点供”用气治理、取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

(十)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__月__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__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__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__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和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升我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安办[20__]__号)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深入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__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和重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认真完成安全生产“十个一次”相关工作:每月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1次、至少主持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1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1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1次全员岗位责任书、组织1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1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2、加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对燃气场站、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要对燃气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重点对储罐区是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投用、充装区是否安装可燃性气体探测仪以及安装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消防设备能否正常使用等,确定燃气安全风险等级;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3、深化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燃气经营企业要深入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年底前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经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职责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燃气行业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5、提升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提高从业人员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

6、全面开展燃气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燃气经营企业要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燃气使用单位也要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业整改,并向相关单位报告,彻底消除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要紧盯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

(1)加强场站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对燃气储罐区、充装区、存储区、烃泵房、管道、消防设施设备等重大事故隐患的自查自改。

(2)加强燃气管线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对是否存在违规占压燃气管道、是否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是否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燃气管道老化未及时更新改造等重大事故隐患的自查自改。

(3)加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自查自改。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与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制度等方面的自查自改。

(4)加强燃气使用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餐饮等公共场所要重点排查是否在同一场所同时使用或储存燃气和“环保油”等其他燃料,是否使用“黑气瓶”、过期气瓶、50公斤液化石油气气瓶,是否使用气化设备,是否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且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是否违规敷设室内燃气管道,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使用或储存气瓶,是否使用不合格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是否安装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同时,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加密入户安全检查的频次,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燃气用户整改到位。

(二)狠抓部门监管责任

1、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要组织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集中述职会或者约谈会,督促其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实行常态化提醒、约谈,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燃气经营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本地燃气经营企业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按照燃气经营企业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__月底前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各重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挂点领导和责任人员要深入挂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督导督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3、加强燃气行业人员培训。在__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对燃气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气员等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各地要组织餐饮等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将燃气事故警示、燃气安全常识、规范使用燃气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同时发挥调动燃气专家的技术优势,提升属地从业人员安全用气知识和突发应急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

4、严格事故隐患监督执法检查。对燃气跨区域经营及违法违规运输瓶装燃气的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行为,无资质设计安装燃气设施的行为,在人员密集区违法违规储存瓶装燃气的行为,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不合格气瓶的行为,违法经营和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等,各有关部门要进行严厉查处;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督查。

5、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建设,实行对燃气场站的视频监控,对燃气管道的运行实行压力、泄漏监测,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智慧报警装置的安装,提升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

6、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供气合同、送气员合同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燃气安全负面清单、全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1、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要根据重点任务,结合属地监管实际,统筹各相关部门,成立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专项整治期间,要定期听取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燃气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燃气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

2、强化隐患整治投入保障。要督促推动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保障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投入,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燃气老旧管网老化更新改造、用户安全设施等;加强燃气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配备专职燃气监管人员,切实提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查处能力。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健全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机制,设立燃气举报电话,拓宽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对非法运输瓶装燃气、第三方破坏燃气设施、非法贮存气瓶、违法跨区域经营等行为开展举报,要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查证属实的,依据《__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兑现奖励。

4、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要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监督,加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保质保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人;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实行挂牌督办,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加快推进燃气老旧管网改造。要按照__市政府办《关于印发__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健全适应更新改造的政策措施和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20__年度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确保如期完成更新改造任务。

6、加快推进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要加快推进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安装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要建设或连接现有远程智慧管理平台,督促管道燃气餐饮用户和瓶装燃气餐饮用户安装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能自动切断并联系系统后台实现远程报警),力争6月底实现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户全覆盖。同时,加快居民用户安装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进度。

7、加大燃气用气安全宣传培训。要继续开展瓶装燃气餐饮场所人员安全培训,组织餐饮人员对餐饮场所用气安全自查自改,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入户宣传和安检,要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落实燃气用户安全排查和宣传的属地责任。

三、阶段安排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__年__月)。制定印发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__年__月至__月)。

企业要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即查即处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人;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城镇燃气有关法律法规及《__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和《__市燃气安全负面清单》要求,依法依规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部门精准执法(20__年__月至__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__市燃气安全负面清单》,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加强执法刚性,严厉查处重大风险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__镇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

(四)总结提高(20__年__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谋划,深入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建立信息报送、宣传通报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应急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督查执法等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强化燃气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短信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对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排查整治期间,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适时通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各村居委员会及部门将进行约谈、问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请各村居委员会于__月__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每月__日前报送《__镇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__镇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每季度要排查至少1条重大事故隐患,通报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__月__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应急办汇总,联系人:____,电话________。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降低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力争不发生燃气安全亡人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我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辖区内城镇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整治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违法违规存储、充装、运输、销售行为和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推动建立瓶装液化气充装、配送的全过程可溯源信息系统;加强燃气燃烧器具、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整治各类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

三、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要对照规范标准要求,对燃气场站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并整改消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期限等,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

2、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要实现100%持证上岗。

(二)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4、加强对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的核发管理,严格行业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全门槛;科学合理规划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布局。对于安全措施不到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5、规范瓶装燃气配送行为。加强对自有产权钢瓶、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配送车辆应随车配备干粉灭火器、车厢固定、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用户档案,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向用户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瓶装燃气企业要建立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统一充装、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机制。

7、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非法充装、倒灌燃气、非法存储、销售燃气等违规违法行为。将本辖区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瓶装燃气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燃气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管气瓶充装及产品质量

8、建立气瓶追溯信息化系统,整合市场监管部门现有的气瓶管理信息系统和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流转、用户登记管理实际需求,建立从气瓶充装、钢瓶配送、入户安检的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对配送人员和用户“最后一公里”的严格管控,确保气瓶全程可追溯。

9、严把液化气质量关,严厉打击在民用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或其他不明化学添加剂行为,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督,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缺斤短两”行为进行查处,保持价格水平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10、强化液化气气瓶和充装管理,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燃气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和角阀塑封制度;严禁从业人员随意领取塑封标识行为,防止流入非法经营户,扰乱市场秩序。

11、对市场销售的钢瓶、灶具、连接管、角阀、减压阀、热水器等用气设备及产品配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金属连接管替代塑胶软管和燃气自闭阀、泄露报警器等安全设备。

(四)排查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

12、落实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户与合法正规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督促餐饮户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

13、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住改商”、通风不良、人群相对集中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对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安全条件、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要及时查纠。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餐饮企业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并由相关部门及属地责令停业整顿。

14、督促餐饮场所、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单位食堂等非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并配备干粉灭火器;对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拒绝供气。

(五)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15、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各类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手册并向用户发放,积极利用公众号推送等方式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属地村(居)、物业要配合相关部门、燃气企业做好安全用气工作。

16、燃气经营企业应定期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管道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至少检查2次,瓶装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餐饮用气场所、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提高入户检查频次;对非居民燃气用户与燃气经营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责任分工

(一)明确地方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有效推进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村建站,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工作职责。

1、村建站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用地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提出意见。加强对现有各类燃气场站周边新建项目与场站之间安全间距的规划管控和监督检查。

2、城管执法中队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

3、市场监管所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各村(居)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整改;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派出所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村建站、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道安办、交警一中队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燃气用户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__年__月开始至20__年__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各村居、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宣传渠道,燃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以村(居)为主体,根据实际,统筹组织村居干部、网格员等基本力量,彻底摸清辖区内餐饮场所(含农家乐)及各单位食堂用气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明确整治任务和重点,督促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整治隐患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表格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至村建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村建站、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在全面摸排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对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企业要督促业主完成安装。

(三)巩固成果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针对企业和个人存在安全隐患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应及时调整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红线、底线”意识,始终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完善相关台账,形成整治情况书面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对已取缔的非法经营点或已整改的餐饮场所进行跟踪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做好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按照方案要求和整治重点,精心谋划部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和执法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合查处、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加强全链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强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升和普及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常识,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风险隐患。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15条硬措施”中关于扎实开展“城镇燃气”等十二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行动,精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要求,持续巩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乡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的紧急通知》成果,根据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__月__日,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入户排查工作,确保摸清隐患底数、形成隐患台账、限时隐患清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20__年__省__市__区6。13及__省__市__区10。21、20__年__市__区__街道办事处食堂1。7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坚持重点突破,开展精准化整治,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推进老旧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城镇燃气安全持续稳定。

三、整治重点

1、是否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是否有效排气;

2、是否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和接地线;

3、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及使用明火等;

4、定期检查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不得使用不合格、过期和出现老化龟裂软管,软管应安装牢固,长度不得超过2米。用气点与燃烧器具连接软管推广使用波纹管;

5、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的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______)的相关要求;

6、燃气用户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

7、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8、用气现场应干燥、整洁、无水、汽、油烟及其他腐蚀性物质。管道外表应完好无损,无腐蚀现象;

9、用气现场应通风良好;

10、室内安装的热水器和壁挂炉,严禁使用直排式,安装应符合规范;

11、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12、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13、倒灌瓶装燃气和倾倒残液。

14、加大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

四、责任分工

见《__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任务清单》。

五、实施步骤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倒排时间表、路线图、不等不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消除问题隐患。

(一)排查摸底(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摸清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加大整改攻坚力度,全面完成隐患问题整治任务,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底)。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好的经验做法,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此次入户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物业)、燃气企业等相关人员,认真开展入户排查,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

(二)强化排查责任。各社区和涉及燃气安全的镇级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的要求,比照《__市__区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及标准明细表》,入户进企进行细致摸排,并详细填写排查表,相关人员对排查结论签字确认并承担责任。要以村(社区)或单位为单元建立专档,形成问题汇总清单,并于__月__日18:00前,将《__市__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交建管站王__同志处。

(三)强化持续整改。各村(社区)、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各个阶段的时序要求扎实推进,尤其要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必须限时整改到位,全部归零清仓。

(四)强化工作督导。凡因弄虚作假、推动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将建议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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