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权力解决措施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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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权力解决措施1

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党员干部要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抓好以下四个关键。

一、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

讲过: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领导干部用的核心是权,对权的支配路径是用,用权的标准是严。第一,严以用权,权是核心。权力从哪里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意味着什么?对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人来讲,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对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的人来讲,权力是陷阱,权力越大,就会陷得越深。第二,严以用权,用是路径。权力应当用到何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搞公权私谋、搞权钱交易,权力就会变味、变质。第三,严以用权,严是标准。权力应当如何用?只能严用。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放纵。严以用权,严在决策,对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标准进行。严以用权,严在用人,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坚持选人选才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控制个人的好恶和影响,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自己的交情选拔人。严以用权,严在花钱,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做到不挥霍不浪费,坚持做到不公款私用不公款私谋。严以用权,严在自律,始终坚守为官底线,不受诱惑和贪欲所扰,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摆正身位,规范用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尽心竭力为人民谋福祉。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的这句对严以用权提出了四点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用权为民。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依规守法。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三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充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时刻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不会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四是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始终廉洁自律。只有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二、用权不严的原因

用权不严的表现:一是以权谋私。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征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企业重组、收受贿赂等方面。二是人情腐败。主要表现在收受红包、收受礼品、收受有价证券、买卖高值低价和低值高价物品,接受关系单位和关系人安排的吃喝、旅游、休闲度假、高消费体育健身活动等方面。三是公权私用。主要表现在为妻子、儿女和亲朋好友经商活动找关系、打招呼、讲人情、协调项目、协调资金等方面。

四是假公济私。主要表现在用公款公物为自己装修高档办公室、购臵高档车辆、办公用品,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用公款购买家庭个人用品、公车私用等方面。五是滥用职权。主要表现在不给钱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钱给了好处就乱办事,以人情代替原则,用权不公正、做人不公道、处事不公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方面。六是人事腐败。主要表现在凭关系用人,拿官职做交易,培植亲信,排斥异己,玩弄权术、拉帮结派、收买人心,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等方面。七是甩耍权威。主要表现在权力部门化、我行我素、欺上瞒下、主观武断、目中无人等方面。八是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坐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捞权谋利,不努力履行职责,心思不在事业上等方面。九是不敢担当。主要表现在不负责任,遇到矛盾绕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怕得罪人,一团和气,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安稳稳保位子、庸庸碌碌过日子等方面。

用权不严的心态:一是逃避心态。认为只要遵循潜规则,随大流,就会法不责众。二是脆弱心态。认为只要把住大节,不计小节,放纵一下也无防。三是侥幸心态。认为托自己办事的都是朋友熟人,关系好,靠得住,天知地知,只有你知我知,一定不会出事。四是吃亏心态。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奉献一辈子,没有得到提拔重用,没有得到表彰奖励,老实人吃亏,于是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的想法。五是贪婪心态。个人占有欲望强烈,盲目攀比,追求奢侈生活、追求名利地位。六是麻醉心态。

是非不清,失去理智,执迷不悟,不引以为戒。七是盲目心态。天大地大我是老大,不知厉害,不顾后果,胆大妄为。古话说:善恶一念间。一个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严以用权,取决于用权的心态。心态反映一个人的品德与修养,心态决定一个人的成败,心态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佛家有言,心在地狱缘恶念。一个追求权力占有和独特享受,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讲究排场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权势的领导,心中一定充满了以权谋私的恶念。这样的领导,怎么能够做到严以用权呢?

用权不严的危害:一是对党和国家危害严重。践踏公权,损害公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党的形象、国家的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给党和国家事业、给人民利益造成损失,败坏党风、政风,带坏民风。二是对家庭和个人危害惨烈。在政治上,断送政治前途;在经济上,变得倾家荡产;在名誉上,落得身败名裂;在亲情,顷刻众叛亲离;在家庭上,瞬间家破人散;在自由上,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在健康上,长期心惊胆战伤身害体。一句话,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以用权,必定害党害国害人民害自己,最终必将是断送人生的路子,抹掉头上的帽子,腾出臀下的位子,吐出储蓄的票子,搬出居家的房子,让出倚身的妻子,奉出养老的孩子,抹黑亲人的面子,搭上自己的身子。真可谓:用权任性一阵子,必将害苦一家子;人生辛苦一辈子,最终一无所有进笼子!

三、正确遵循严以用权的路径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敬畏权力。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做人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胸怀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勤勉之心、谦恭之心。一是坚决做到用权不谋私。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来自党组织的授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只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就是违法犯罪。二是坚决做到用权不怠政。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三是坚决做到用权敢担当。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作为决定地位,奉献决定价值。为了广大百姓的幸福生活,领导干部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四是坚决做到用权永谦逊。时刻保持谦逊之心,坚持以普通百姓的视角和心态去面对人和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低调做人,磊落为官,踏实干事,始终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恪守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恪守党的规矩,只有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地做到严以用权。第一,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刚性约束。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第二,恪守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重要保证。恪守党的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恪守党的规矩,贵在认真实践,重在长期历练,始终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第三,坚持党的领导是严以用权的根本核心。五个必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最核心的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遵循法治。权力法定,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一是要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要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严以用权,树立法治意识是前提。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来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法治意识普及到什么程度,法治国家就有可能推进到什么程度。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就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只有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让全体人民自觉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以用权。二是要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要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严以用权,增强法治思维是关键。只有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才能让他们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自觉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自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自觉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要运用法治方式。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力的行使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要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严以用权,运用法治方式是保障。运用法治方式就是领导干部作决策、处理问题,都要先找法律依据。有法律依据的,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提出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法律的具体依据的,看看上位法、宪法中有没有原则性的规定,有原则性规定,要按照法律原则进行办理。即使事情是全新的,也要按照法律的基本原理进行比照处理,使之符合法律精神、合乎法理。在作决策、处理问题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则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则要按照下位法服从与上位法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四、始终坚持严以用权的原则

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党,就是要真心实意地、千方百计地对党好,对党始终充满深厚感情、始终忠诚如一。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才能增强对党的信仰,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站稳政治立场,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始终坚持心中有民,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民,就是要爱民敬民、亲民为民、取信于民,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时才能多想群众利益、多听群众意见,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永远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才能增强公仆情怀,情系群众、融入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臵,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才能做到多办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关心特殊困难群体,解决贫困地区和人口的困难,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民,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始终坚持心中有责,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责,就是要时刻牢记肩负使命,始终做到兢兢业业、勤勉干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能形成秉持恪尽职守的宝贵品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急事。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会迸发出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会自觉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践行拼搏奉献的价值追求,苦干实干、甘于平淡,不骄不纵、不懈不怠,真正把党的事业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责,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始终坚持心中有戒,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就是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慎、行有所止、清廉自守,时刻牢记修身律己,始终做到严格自我要求。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时时亮起党纪的红灯,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人。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把住权力界线,秉持公心、依法依规、阳光操作,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以权力的规范运行取信于民,更好地将权力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夯实道德底线,坚持修身与齐家并重,塑造良好的人格操守,培育美好的家风,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形成风清、气正、心齐、事成的良好氛围。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戒,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滥用权力解决措施2

一、自查情况 自查自纠是“反特权思想、反特权现象”专项活动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我根据机关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

我认识到,从本质来看,“自查自纠”就是一种权力监督的模式和制度设计。监督与自我监督,依靠的是自觉性, 1不是来自外部的监督。自我反省是我们的本能,在自查自纠阶段我认真查找问题取得不小收获。

二、查找出的问题

我对照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没有查出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检令不畅的问题;利用检察权吃拿卡要的问题;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问题。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马列水平不高,对党的重要指导方针、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的不深不透,没有自觉的贯穿在具体的工作中。

2、组织纪律性有待提高,提高从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处理矛盾。

3、创新精神不足,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但没有做到创新高效的完成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的学习。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进一步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争创实绩。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做到:博览群书、抓重点,善于学习、不断实践。

2、廉洁自律、勤政务实。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首先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多讲究策略,注意方 2法,克服急躁情绪,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依理服人。

3、严格遵守机关管理规定和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不足,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尽力做到自我完善。

滥用权力解决措施3

(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

3、4两项数额标准,但

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滥用职权案(问答案例)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男,生于1961年12月26日,汉族,大专文化,系咸阳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民警兼治安巡逻队队长。2007年3月21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取保候审。

2006年2月13日,被告人王某接到侯某举报电话称有“烟民”,即安排治安巡逻队队员宋某、史某、刘某同侯某、程某将向程某出售毒品海洛因的何某、杨某抓获,当场收缴海洛因克,后将其带回派出所后。侯某、宋某向王某介绍了案情,何某也向王某交代了贩毒经过,王某在明知何某、杨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在应当移交刑警中队处理的情况下,为了完成本人的罚款任务并得到罚款提成,擅自决定对何某、杨某以吸毒进行治安案件处理,分别对二人处以治安处罚3000元、2000元,并向所领导谎称抓获2名“烟民”罚款处理。王某随后得到罚款提成100元,收缴的海洛因未上交,后丢失。同年7月25日,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发现此案,重新对何某、杨某立案侦查,8月27日,该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杨某在逃。

2007年3月19日,被告人王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某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19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1月8日提起公诉。2007年12月6日,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案例点评

被告人王某身为公安干警,在明知何某、杨某涉嫌贩卖毒品犯罪,应当移交刑警中队办理的情况下,为了完成本人的罚款任务并得到罚款提成,擅自决定对何某、杨某以吸毒作治安案件处理,分别对二人以治安处罚结案,属于典型的“以罚代刑”,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李某等人滥用职权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57年9月3日,汉族,高中文化,系咸阳市某县某乡司法所所长、党政办公室主任、通村公路办公室主任。2008年10月17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男,生于1972年7月4日,汉族,初中文化,系咸阳市某县某乡皇西村村民。2008年10月27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取保候审。

2007年3月份,某县某乡将咬子村经某部队高炮连、皇西村到上河道的通村路作为享受国家财政补贴项目上报县交通局立项,由被告人王某承建。王某修建咬子村至某高炮连的558米路段时,又同该部队谈妥,为其修建高炮连、雷达站经皇西村、上河道村到黄新路口的道路。并于同年4月份同该部队签订合同约定由部队全额出资,按部队标准修建。道路竣工后,被告人李某利用管理通村路建设职权,违反国家通村路相关政策,同被告人王某合谋,将该路作为通村路上报并请求验收,从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人民币万元,后让王某将该万元领走,比其应得的咬子村至某部高炮连558米通村路省补资金万元多出万元,该笔款一直被王某非法占有。

2008年10月10日,被告人李某、王某滥用职权一案由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月29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1月22日提起公诉。2008年11月24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超越职权,以权谋私,不正确履行职责;被告人王某在明知自身所修的道路已由部队全额出资的情况下,积极配合李某将该道路报成通村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判处二被告人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案例点评

该案系我市影响较大、效果较好的一起滥用职权案例。该案的被告人李某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而王某却只是一个农民,但李某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没有王某的帮助,是无法实施完成的。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以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本案被告人王某似乎不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面对上述问题,办案单位及时请教法律专家,研究论证,根据刑法总则对故意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规定,该案李某与王某的行为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因此二人应当认定为滥用职权犯罪的共犯。在侦破过程中,在符合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下,市院的精心指导,该院反渎干警内查外调,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反复论证,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最终对涉案的两名被告人同时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并被法院最终判处有罪。该案的成功办理,既保护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又开创了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纳入滥用职权罪共犯在我市的先例,对司法研究与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杨某滥用职权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男,生于1971年6月,汉族,高中文化,系咸阳市某市交通局路政大队一中队队长。2007年3月22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取保候审。

2006年6月6日凌晨3时许,咸阳市某市交通局路政大队一中队队长被告人杨某带领一中队任某、许某、梁某、张某和马某去公路巡查道路畅通防火情况时,在S104省道锦丰

方便面厂门前截停三辆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导致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上货车的尾部,致使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死亡。依据相关规定该路政大队无权在省道上拦截车辆,杨某越权检查,造成一人死亡严重后果。

2007年3月21日,被告人杨某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某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6月18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同年8月24日提起公诉。2007年9月24日,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无权行使职权的省道上检查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民事部分已作赔偿,可酌情从轻判处;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例点评

该案来源于新闻报道。本案杨某在巡查道路畅通防火的过程中,为了完成经济罚没指标,违法在无权查车的路段拦截车辆,最终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事故,是一起典型的滥用职权犯罪案例。检察机关在侦破该案过程中,围绕引发该案最基本的客观事实,作出严密的逻辑判断,确定正确的侦查方向,在成案的关键证据上狠下功夫,尽可能收集直接和间接证据,使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有力的证明了被告人滥用职权的行为与危害后果关系。该案的办理在群众当中造成了很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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