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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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第一篇】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1.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全县组织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
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三、工作要求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第二篇】
街道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全力做好街道治安稳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街道研究制定了系列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专项斗争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拓宽线索收集
街道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造成扫黑除恶的浩大声势。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微信、宣传车、文艺汇演、横幅、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网格员作用,全面排查网格内“黑恶霸痞”势力,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格。
三、发挥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社区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以往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问题,宣传部门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和打击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以查办基层腐败案件推动扫黑除恶开展;执法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扫黑办及时汇总各有关部门信息,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实打击,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街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终考核。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实行全年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线索摸排核查质效
(一)完善线索排查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信息的梳理串并,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收集线索,着力解决线索来源单一问题。优化举报信箱等设置,便捷群众安全举报。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核查属实的,-律按规定兑现奖励。严格落实保护措施,防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二)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交办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确保按期回复无积压。对有疑点的线索组织复核,确保不漏掉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三)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加强线索核查督办管理,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所、派出所等各方力量,各司其职落实核查责任,确保所有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核查、按时反馈。持续抓好群众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局党委研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推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赵晓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凤彪为联络员,统筹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建立行业治理、监管长效机制,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等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局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请示。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形成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合力。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并重。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重大治本的原则,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行业监管责任,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3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计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广泛开展正面宣传,营造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2019年):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继续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并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幕后和“保护伞”;梳理发现农业农村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着力加强整改;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扫除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行业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力的长效机制,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
五、重点打击对象
重点打击在农用物资、农产品销售批发实施非法垄断、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渔业捕捞、生猪屠宰、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
六、措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抓部署,要落实专门人员、专项经费等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张贴、悬挂统一的标识、口号;组织足够力量到行业一线、重点领域,倾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广泛收集线索。各单位要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排,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行业监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严肃保密纪律。严禁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违规过问案件、与办案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员有不正当交往,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和摸排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注重舆论引导,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三、强化工作联动,健全协作长效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四、狠抓检查督导,健全奖惩长效机制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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