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两个责任检视问题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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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两个责任检视问题1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现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科室分工、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负责同志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层层签订,全员签订,全员承诺。三是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按季度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全年共召开4次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局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了廉政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得到增强。一是坚持廉政教育学习。在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和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条例准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并做好学习笔记,使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廉政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镜鉴》、《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宣讲身边反面典型,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加强案件查办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重视处理来信来访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明确信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有访必查”制度,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与核实。二是组织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工作,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需要配合办案的,主动配合,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

(四)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干部形象,健全完善了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炒股票、上网聊天、看电影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干部作风得到明显改变,树立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还不够活泼,内容还不够丰富,激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还有欠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思想认识不深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政策与指导实际有时未能有效结合起来,对于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足,导致工作做得多,经验出得少。

(三)对工作的督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督查还没有做到常态化,对少数同志非原则性的小错误小问题没能做到严肃对待,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夯实基础,持之以恒正风反腐。

(二)加强理论学习。要继续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多思多想、学深悟透,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积极寻找案源,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做到惩防结合,达到发现一个问题线索,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部的警示作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

主题教育两个责任检视问题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和重要抓手,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效果。但“两个责任”在基层开展时间不长,活动开展与基层党支部实际结合不严密,还存在“煮饭夹生”和“水土不服”现象。本人在基层党支部工作多年,对“两个责任”在基层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浅谈一点体会和建议,以利于“两个责任”在基层党支部落地生根。

我认为,当前基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动力不足。一是现阶段党支部书记把“两个责任”理解为支部班子带头负责廉洁自律,认为纪检人员全面负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重视不够,只是读文件、听汇报、提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软弱无力”,失去了主体作。二是“一岗双责”的党支部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认为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才是硬道理,忽视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三是有的党支部书记认为腐败离我们远着呢,对腐败的防微杜渐工作不尽心,对纪检工作不重视、不支持,个别党支部书记存在“护犊子”、“遮丑”现象。如公司某兄弟单位职工倒卖物资,党支部不是严格追责,而是压着大事化小。最后地方政府插手处理,给单位造成很坏的影响。

二、职责不明确,工作开展无头绪。基层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肩负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明确,工作开展无头绪,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任理不清,工作杂乱无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停留在学习文件、报表和总结签字,对纪检工作缺少指导督促,执行和落实责任制全面交给纪检人员全面负责,忘记了主体责任。如某单位上级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和纪检人员培训班,党支部只安排纪检委员参加,而党支部班子主要成员不参加。

三、“两个责任”工作落实不细、不严、不实,工作开展走过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需要严细认真,既有项目前的审核,又有日常的检查和阶段的的考核评价,纪检人员要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基层党支部的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督责任不落实,个别领导认为纪检在现场监督就是走过场,纪检人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基层对上级的检查存在应付过关思想,对下边的检查“打勾划叉”走过场,有的纪检人员不是开展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评,而是事后签字完事,也有党支部书记代替纪检人员签字现象,失去了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的监督责任。检查考评方法简单、发现问题和完善规章制度能力不强,廉洁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形式呆板背书,责任落实乏力。如:某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照本宣科,年终考评,一律一个标准一个模式的检查考核,对廉洁工作的开展不能有的放矢,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检查考核体系不完整,工作开展针对性不强。多数基层单位建立了检查考核细则,完善了制度,但没有形成一整套系统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体系。现阶段考评办法存在问题:一是考核内容不够具体,考核项不够全面,存在责任空隙;二是检查考核未能体现单位特色,存在“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三是考核评价方法单一,考核方式多是听汇报、看展板、查资料等;四是考核不能形成良好的廉洁风气。干部选拔重业绩不重廉洁。许多踏實能干的老实人得不到重用,职工积极性等不到发挥,不利于廉洁风气的行成。

对目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制”在基层党支部的贯彻落实,我认为要加强一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两个责任”重要性的宣贯,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题教育,让党支部班子成员和纪检人员从思想上重视、从工作行动上倍道而行、在方法上不断创新,党支部负起主体责任,纪检负起监督责任,上下联动、压茬进行不留死角。党支部利用宣传栏、Q群和微信等媒体开展典型案例的经验分享,增强党支部和纪检办落实“两个责任制”紧迫感和自觉性,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使党支部和纪检办各持一把号,吹着一个调,唱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整台戏,打赢反腐倡廉的攻坚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抓小、抓早、抓源头,没有苍蝇就没有老虎。

2、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日常督导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就是要加强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和纪检监督作用。一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党支部班子成员和纪检人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制”方法和手段,使其做到思想过硬、作风一流、业务精熟。二是党支部要大力支持纪检人员的工作,选拔素质过硬的人员担任纪检人员,减少纪检人员额外工作量,使其有时间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加强对纪检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其业务技能,杜绝灯下黑。三是党支部和纪检人员要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敢于亮剑对违纪人员处罚,宁可让占不到便宜的人骂,决不让员工在监狱里的悔恨地哭。“平时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照照镜子、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就是为了帮助同志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不犯错误,防微杜渐。

3、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检查考核体系。检查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抓手,是推进“两个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举措。把绩效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一是规定绩效考核由综合绩效考核、工作任务目标绩效考核和激励三部分组成,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二是明确党支部纪检干部为绩效考核小组成员,监督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党支部工作任务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根据党员干部廉政考核结果,对于违反党员干部廉洁纪律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降为不合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发挥廉政考核激励及约束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检查考评廉洁档案,作为奖惩、选拔干部的依据,对考评不合格的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并有支部书记和纪检人员开展个别廉洁诫勉谈话,如连续2次考评不合格的人员调离重点岗位,是干部的降级使用,廉洁成为选拔使用干部硬性条件。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基层党支部、纪检委的重大政治责任和艰巨的任务,让“两个责任”在基层扎根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从源头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基层党支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纪检人员把监督责任牢牢抓在手心,时刻保持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时,让“两个责任”深深根植进基层这片沃土,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保驾护航。

主题教育两个责任检视问题3

根据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部署和省委工作推进的总体安排,我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不严不实”的问题。通过党委(党组)书记上党课、中心组第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不断深化认识,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经过审核,我们选择了部分问题找得比较准、措施制定比较实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将分三批进行公示,希望以此促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找准存在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xx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1、政治定力有差距。有的信念动摇,对“三个自信”理解不深不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的精神还有缺失;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高,把握大局大势的能力不强,当好“火车头”“发动机”意识不强,对建设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持怀疑态度,有的甚至私下议论是好高骛远;有的满足于当太平官、逍遥官,缺乏坚守“两条底线”、探索“双赢之路”的精神、激情和毅力。

整改措施:

(1)坚持中心组学习、学习读书会、讲师团宣讲、网络学习等制度,把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结合起来,不断将*系列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真学真懂真用。在不懈学习中提升政治定力。通过市委常委带头示范,推动学习贯彻工作由机关向基层延伸,由领导干部向党员群众延伸。(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深入开展“三找(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三抓(抓统筹、抓落实、抓提升)”,切实以“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来检验*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成效。(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工作督查落实。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持领导包保督查责任制,对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式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强化对难点重点问题的督促检查,努力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形成“看实际成果、凭考核成绩、问群众评价”的工作导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充分运用息烽集中营、省工委旧址等爱国爱党教育基地载体,认真对照苏联亡党亡国这面镜子,教育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保持思想纯洁,增强政治定力。(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群众立场有差距。没有把求真务实的精神完全熔铸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思想根源上未解决好“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查实情、重实际、求实效,对中央、省委的政策结合贵阳实际贯彻落实得不够好。比如,民生问题不像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那样看得见摸得着,部分领导干部对此就重视不够,不过问、不花钱、不把关的现象经常发生。

整改措施:

(1)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加强调研活动统筹安排,明确调研要求,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定期调查研究制度和市委班子成员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报告调研成果转化、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的机制。市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市委常委会每年年初确定一批重大调研课题,分别由常委带队调研,提出决策方案,指导实际工作。(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坚持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名市委常委建立基层联系点,每年安排4-6天开展驻点调研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解决发展难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常委与干部群众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活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持续推进民生“十困”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力度,全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用水难、收入低、就业难、看病难等民生“十困”问题。严肃查处涉及民生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一步完善提升“12319”公共服务平台,定期采集各类公共服务问题信息,定期汇总研究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持续推进反“四风”“一号工程”。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三调联动”和“三级调处”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坚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定期到市群众工作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继续抓好市县乡村四级群工网络建设,办好“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市委常委每年包案督访信访案件不少于10件,平时工作中包案督访信访案件不少于5件。(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5)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减贫摘帽”工程。以产业扶贫和培训就业扶贫为抓手,以推进贫困乡村增收支柱产业培育、劳动力素质提升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为突破口,建立预防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实现整村脱贫,率先在全省以县为单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整改时限:年底完成)

(6)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合一”。(整改时限:年底完成)

3、道德境界有差距。模范践行道德离群众期待尚有差距。作风顽疾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警惕性不高;有的失德现象严重,作风不检点;有的情趣低俗,以讲黄段子为乐趣;有的追求享受,沉溺于玩字画、搞收藏,玩物丧志。

主题教育两个责任检视问题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即党组织负责人自觉地带领一班人组织实施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开展。经过几年来的推进落实,取得了非常明显的工作成效。但同时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方法和措施不到位以及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不完善等等难点问题,还需进一步思考解决。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深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改革。几年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全面安排部署、督促指导落实、制定制度和责任追究等措施来不断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从主体责任落实上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视程度不高。从几年的监督检查情况看,部分党组织主要领导没有全面扎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和总体工作大局,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有的领导政绩观仍有偏差,仍然认为抓经济发展、抓项目落实是中心任务,其他工作任务都相对次要。从认识上就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主责主业来抓,在思想深处根本就没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比如,刚刚提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那一时期,在年末党建工作考核时谈话中,就有个乡镇党委书记,曾直言不讳的就说:“我压根就不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回事”;还有党组织负责说:“这是纪委的事,就让纪委书记说说吧”;还有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虽然亲自汇报了,但说的“不靠谱、不对路”,等等。这都是自己的职责定位不清晰的表现,落实效果也可想而知。近年来,虽然经过强力推进,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但主动作为、全面布署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力度仍然不够,还需很大的提高。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近年来,为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松山区纪委监委通过单独设置针对落实主体责任考核指标、建立“两个责任”监管平台以及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等方式来推进落实,但从考核和对“平台”监督的情况看,仍然存在应付现象,为应付检查和考核,发个文、开个会,草草了之。比如,从“两个责任”监管平台报送的材料上看,有相关工作的会议记录和实施方案,但从后期报送的内容上看,与开会所确定的时间不符,相关材料也存在过于简单或工作措施不足等问题。分管领导所报送的材料也蜻蜓点水、流于形式。如督查中发现有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的科室(股站所)有谈话记录,但内容多重复和单一,并不切合实际。工作思路不清晰。按中央要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有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的五项内容和要求把握不准,对主体责任抓什么、怎么抓,心中无数,没有找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抓手”,在抓落实方面存在虚位、缺位现象。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不学习、不思考、不求甚解,一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草草一签,应付了事。导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涵、要求以及有关规定,马马虎虎、凭感觉、想当然。比如,2017年7月,松山区纪委转发了市纪委《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行监督检查,乡党委书记只是签署了“请某书记和某某同志阅”后了事,没有对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上述问题表明,该乡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还存在工作不实、落实不到位问题。有的比照区委印发的《工作实施方案》,照葫芦画瓢,提出的落实举措没有体现各自实际。个别部门偏于注重形式,组织本系统环节以上干部签订个内容笼统、千1律的责任书,主体责任游离于具体业务之外,形成“两张皮”。对所辖范围内存在腐败问题不过问不敏感。对本地区本部门违纪甚至违法案件的性质、后果、严重程度认识不足、反应不灵敏。主要表现就是“拿事不当事”。比如,本单位有的干部已经构成违纪了,仍然认为“这是这个干部自己的事”“这事也可能不算个事”等想法,没有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不对其进行常态化的提醒、监督等措施。有的领导对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一味的捂着、盖着,不通过恰当处理的方式进行有效化解,导致矛盾越赞越大,越拖越激化。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少数地区、部门的班子成员抓经济、搞建设上用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上用心少,未把落实主体责任当成分内的事,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上还有差距,没有做到业务工作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落实到哪里。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很少涉及反腐倡廉方面的内容。有的缺乏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日常教育监管,没有安排过对二级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得一些部门和窗口单位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工作体制机制还需完善和落实。为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我区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从督查情况上看,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形成制度建设、责任分解、任务落实、监督检查环环相扣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影响了主体责任的落实。从制度落实上看,有的地区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只是年初进行任务分解,年终组织考核评议,日常监控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形式比较单一,多以听汇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很难了解到各级党委具体落实的真实情况。考核结果运用刚性不足,部分地区和部门没有形成激励机制,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不能有效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四是工作落实不平衡。根据近几年督查情况,从时间上来看,几年来,尤其是主体责任方面,落实越来越规范、扎实且成效明显。从不同类型的党组织落实情况上看,越是基层的党组织落实相对薄弱,比如,村级党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措施、成效等还停留在刚刚起步的阶段。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落实“三转”还不够彻底。根据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三转”已经全面铺开,但距离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转到位。个别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还存在“明转实未转”的问题,还在分管和处理其他事务;个别地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缺乏有效手段,明查暗访还处在检查上下班迟到早退的初级阶段。个别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派驻纪检监察室履职不到位,存在对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不严、不实等问题。比如,未提醒相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未及时全面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等等。

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够。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够到位。执纪问责只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责任,很少追究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一案双查”存在差距。基层纪检机关和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有的多年来从未查办过案件,也没有问责追责方面的记录。

三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面对纪检监察工作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面临着新问题、新考验。从我区的情况看,随着监察委成立,信访量剧增,今年1-8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1259件,扣除重复件、业务外、直接了结等,共受理问题线索617件,同比增长173%,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都存在着案子多任务重与编制少人员缺的矛盾问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流动交流缓慢,专业办案人才匮乏。基层纪检组织办案队伍攻坚克难的突破能力不强,调查取证、谈话攻心、审计查账的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审查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二、意见建议

(一)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

一是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性。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通过反复印发典型案例、通知、通报等手段来强调主体责任。比如,选取了一起“因为工商局股长出问题、而追究局长和上级工商局”的案例,专门设计了一期提醒卡。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提高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逐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动、保障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在案件审查中,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二是积级探索和完善保障制度机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约谈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互签制度等,切实保障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刚性问责机制,探索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按照“三位一体”考核模式,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增大日常考核监控权重,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探索实行差异化考核,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相结合,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平台,做到定期监管、通报和结果运用,让监管平台发挥好督促落实机制作用。

三是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方面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下发落实工作任务清单,让党组织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该落实什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完成;同时,下发负面清单,明确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不应该干什么。根据此项工作已在面上铺开的实际情况,从是否深入落实为目的,进行深入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检查通报,不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比如,今年5月至6月份,松山区成立了7个工作组,对全区34个区直单位、7个街道办事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相关问题74个。重点存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表现在记录不全、程序不规范等;党组织负责人做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履职不到位,表现在安排和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不够、与班子成员谈话内容不全等问题。下发监督检查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进行整改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应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保证查办案件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按要求调整内设机构。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全面清理理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任其他职务和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见建议

一是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新形势下,执纪审查虽然是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但并不是全部、也不是唯一。还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文化、制度、纠风、监督等各项工作。在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及时提意见、出思路,并且要亲历亲为、趟泥下水抓落实。要找准定位,纪委的监督责任在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之下,要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总之,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主动请示、积极作为、找准定位、敢于担当。

二是全面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尤其是监察委成立以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准确定位职能职责,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确保“三转”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不再参与、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回归主责主业。调整内设机构,把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向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增强执纪审查监督调查工作力量。

三是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工作、“三务”公开工作、深入细致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等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维护好本地区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是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督查“两个责任”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责任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逐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定期组织内部轮岗,推进干部外部交流,逐步形成干部的合理流动机制。加强对基层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主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和新走上领导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主题教育两个责任检视问题5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捉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仗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改变,因此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很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做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弄业务的”,把实行党建工作职责同等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甚么就完成甚么,展开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二.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鼓励作用不明显,乃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弄工程等工作,没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展开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应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乃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情势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重视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扬、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应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公道使用缺少与之配套的相干制度条规,因此即便主观上努力应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致使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应用构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应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资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干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鼓励的作用。

三.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少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本身不干净,对作奸犯科行动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履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少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背规背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少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展开活动就紧一阵,不展开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少锲而不舍的韧劲。四是缺少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偏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示的不提示,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情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建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什么时候候都更加沉重、更加紧急。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建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二.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获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动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三.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用力,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叫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把每条阵线、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纪要切实实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大问题亲身过问、重点环节亲身调和、重要案件亲身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四.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特别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构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大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态作出全面的评价。要重视考核结果应用,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真挂钩、真应用。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情势、堕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履行上“叫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根据《党章》、《党内纪律处罚条例》等相干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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