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党支部廉风建设责任书【推荐4篇】
【写作参考】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精选的“关于2024年党支部廉风建设责任书【推荐4篇】”文档资料,供您写作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2023年党支部廉风建设责任书【第一篇】
一、严明党纪政纪,推进党风政风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加强党内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讲党性、守纪律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内法规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组织一次以上增强党性观念、严明政治纪律的专题党课。坚持“一把手”每年上一堂以上党课的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讲程序、守规矩的意识。决不允许在党纪国法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坚决反对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行为,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及管委会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及时传达贯彻。
(二)坚决保证党纪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管委会系统的贯彻落实。督促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公司的政令畅通情况以及管委会资金、土地、招商、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计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严重的政令不畅、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持之以恒纠正、反对“四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部门(单位、公司)党委、党政领导班子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道理,以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重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允许出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烂尾”工程。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纪律审查重点,同时也要旗帜鲜明鼓励干事、支持改革、宽容失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纠正与反对“四风”的“持久战”中发挥好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作用,确保不出现负面典型,以好的作风、好的形象保障湘江新区的改革、建设与发展顺利推进。
二、抓好预防工作,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一)健全制度体系。围绕“信息公开、决策民主、监督有效、追责到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扩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公开“两个责任”清单,继续开展述职述廉。要做到公开真实有效,公示不走形式,为湘江新区权力运行构建阳光、透明的优良环境。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公司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行政、建设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权力和风险较大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对应业务监督管理的制度规范,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四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的分级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开展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充分运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果。由纪工委牵头、综合管理部配合,对各部门(单位)、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按年度组织开展较高“风险岗位”人员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参加相关工作或活动情况的考核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部门对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五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维护制度的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重视对于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或者上报违反制度的行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对因执行制度乏力走样、甚至阳奉阴违导致不良后果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监管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二)建设廉政文化。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系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对待。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的力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继续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管委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2期党风廉政教育的集中培训。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到法庭旁听贪腐案件审理、到监狱接受以案说法教育等活动,促进警示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长先纪发〔2018〕8号)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干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及时提醒、警示、告诫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构筑坚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不断巩固创新教育活动载体。充分运用管委会“水上清风”书吧等学习、培训阵地,组织开展“廉政沙龙”、知识抢答、主题辩论等活动,努力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
(三)创新预防手段。一是重视调查研究。年内纪工委协助党工委组织开展1-2个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由“一把手”牵头,组织进行1个以上的专题调研。要通过调研,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路。二是重视科技创新。要建立以科学的制度体系、先进的文化理念、现代的科技与设备相融合的“制度+文化+科技”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完善监督信息库,实现对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工作的再监督。各部门、单位要逐步完善“痕迹化”管理,做到重要会议、重要现场取证、重要决策过程等都能留有文字甚至音像等“痕迹”,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权力规范运行
(一)抓好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社区建设工作计划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考核这些指挥棒。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将党工委和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坚持每年结合绩效考核进行两次以上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制度,对落实责任或完成任务不好的集体、个人要从严追责。
(二)抓好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布置的作风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浪费等不正之风。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抽查,重点抽查各部门、单位、公司作风建设的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集体、个人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抓好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继续实施“收你100,奖你1000”廉政承诺制度。以各部门、单位、公司为主体加强党员、干部和员工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加强对资金、项目、土地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室)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各监督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抓好重点岗位行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及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为“一级风险”岗位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由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建立重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建立廉政、作风定期分析机制。核查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一家两制”情况。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纪工委(监察室)及各部门、单位、公司党组织要大胆开展对同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同级监督”的新举措,好办法。
四、着眼防微杜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着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权限,重点查处违反党纪党规、政令不畅、“四风”和有错无为等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有责担责、失责问责。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一案三查”的要求,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在从严处分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从严追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主体”的责任。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加强初核工作,严格落实案件查办的制度。
(二)认真接待和处理信访投诉。畅通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对实名信访投诉或举报要“一查到底”,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责任追究到位,做到不袒护、不姑息。
(三)切实抓好线索的管理与报送。重视线索搜集工作,建立湘江新区违纪线索报送制度。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开展的涉及人事、规划、国土、工程、采购、执法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报纪工委(监察室)处理。纪工委(监察室)对各种渠道获得的线索要进行认真甄别,建立线索台帐,并根据权限进行处理。对于发现问题瞒而不报或擅自“了难”的,由纪工委(监察室)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组织建设,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做好湘江新区纪检监察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各部门、单位和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工作。同时,配优配齐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充实监察办案方面的力量。
(二)支持推进“三转”。为确保纪工委(监察室)配合全市纪检系统开展的以实现“三转”、“两个为主”为主要任务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纪工委书记不再担任管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职务;纪工委(监察室)不再牵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在线行政审批日常督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工作;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收购、中介机构抽签等现场监督工作。纪工委(监察室)要充分发挥党工委和管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助手作用、管委会系统反腐败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再监督”理念,聚焦“监督、执纪、追责”主业,防止工作越位、缺位和错位。各部门(单位)、公司领导班子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充分发挥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水平。积极做好上级纪委各类培训的人员选送工作,组织1次以上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和风险防控队伍的业务培训。严格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纪律管理,打造纪检铁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23年党支部廉风建设责任书【第二篇】
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签订本责任书。
一、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1.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要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
2.明确工作分工。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
3.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
3.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继续整治“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4.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
5.推进“阳光交通”建设。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三、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德述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在本岗位上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凡因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导致部门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等突出问题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实施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续签之日止。期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领导继续履职。
2023年党支部廉风建设责任书【第三篇】
**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党纪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将一年来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履职、强化领导、常抓不懈。
(一)党组统筹谋划,党政齐抓共管。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初民政工作目标统筹考虑,融合推进。党组会2次、中层干部例会6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每季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2次以上,以区民政局、局党组名义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21份,及时研究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指导全局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推进。同时,支持区纪委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二)主要领导带头,成员各尽其责。局主要负责人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8次在全局性会议上就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作部署,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年初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局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责任期限进行明确的界定,结合日常业务工作亲自研究布置、亲自推动落实,切实取得了实效。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3次,参加学习党员干部326人次(其中领导宣讲2次,理论学习9次,先进典型教育2次);开展实践课堂活动5次,参加党员干部158人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检查,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共识,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长分别签订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2份。
(三)立足权责对等,构建责任体系。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廉洁**的意见》和《**市**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202-年实施意见》、《**市**区**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制定并印发《**市**区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民政**-202-年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市**区民政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细化工作项目3大类30项,分别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内容,确保责任对等、权责清晰、履责到位。
(四)加强日常督查,推动责任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查,促进责任落实。认真落实;述责述廉;相关要求,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交局纪检组备案,年底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集中述责述廉。今年,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体责任约谈2次。
二、发扬;亮剑;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今年,我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实施办法;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反;四风;,改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一)不折不扣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中央和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区委主要领导同志批交办事项办理落实工作细则》等文件,确保思想、行动与中央、省、市、区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区委、区纪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按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及信息材料,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我局承担的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深化;三社;互动、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深化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等4项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基层调研8次,草拟《**区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区深化;三社互动;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地图绘制工作,建立全区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指挥体系,健全全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挥信息系统,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加强对**年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完成省、市、区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14项,对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区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等立项督办件认真办理。
(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活动总要求,3月26日召开我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后,我局认真遵循边学边查、边听边查、边议边改、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教育实践活动方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召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议16次,上报信息31条,编发简报12期;收集党组领导班子;四风;问题及其他意见建议133条,建立班子问题台账51个;清理解决以会惯会、脱离群众、缺少担当等领导班子;四风;方面突出问题35个。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四风;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等突出问题提出了28项整改措施,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和群众走得最近、与群众感情最亲、为群众办事最实;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现代民政,使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达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标,取得了预期成效。
(三)动真碰硬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制定《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围绕区委;12个突出问题;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突出;五着力、五整治、五解决;:一是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整治;遥控指挥;,解决政绩观不正确的问题。二是着力提升作风效能,整治;庸懒散拖;,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三是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整治;吃拿卡要;,切实解决救灾救济、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使用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四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整治;滥用职权;,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五是着力把关;三公;经费使用,整治;铺张浪费;,切实解决乱发钱物的问题。;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1%,无违规借用、占用企业用车和超标配备公务用车情况,处级领导、科级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严格按照12平方米和6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严肃治理领导干部;走读;。整治;文山会海;,全局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在去年基础上分别减少9%、11%。
(四)着力长效健全作风建设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强化建章立制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建采购管理制度、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等8个,修改完善**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区民政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17个,废止了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制度3个。按照**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我局的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逐步构建起了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体系。
三、坚持正本清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按照《**市**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202-年实施意见》及我局制定的《**市**区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民政**-202-年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具有民政工作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推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决定和实施前,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民政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方面的意见;重大人事任免充分酝酿并征求纪检组的意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局审批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清理,老年优待证办理权力下放到乡镇(街道),缩短低保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将低保办理时限由75天缩短至45天,报审材料由原来的10个减少为4个。
(二)深化;三权;制度改革。从保证权力阳光运行、民主监督、规范执行等方面入手,加强财经权、人事权、资源权;三权;管理,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与管理,今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搬至新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原婚姻登记处搬至原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原养老中心部分资产移交区建设局使用,在完成全部搬迁和移交后,我局对资产进行再次清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所有资产管理,对需要进行报废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增强预算约束,稳妥推进收支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人事权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正编人员情况、编外人员等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方案内容,按规定配备使用干部。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对于局内采购的各类物资,严格按照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列入政府统一采购的物资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购,今年采购帐篷、救灾用两折床、自动充气垫、雨具、照明设备、救生衣、救生绳、铁铲等救灾物资,使用资金万元;;送温暖;冬令物资采购(大米、棉被、菜油),使用资金万元;采购无轨档案密集架,使用资金万元;采购复印机、电脑、相机等,使用资金万元。对于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各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事项,我局制定了《**市**区民政局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和监管纪律。
(三)创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按照区纪委统一安排,我局作为区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按照;七步工作法;要求,逐一落实职权清单、流程图、风险点、风险等级、岗位、防控措施等内容,确定外部职权36项,内部管理职权48项,绘制流程图84幅,确定风险点540个,制定防控措施834条。目前,按照工作安排,已完成平台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风险防控平台启动运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合理性审查、发挥查办案件预防腐败作用等配套制度机制,实现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治腐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工作,在局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配齐设施设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践行;三视三问;,努力维护群众权益
认真践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着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
(一)以创新精神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落实;2+6;;1+4;联系帮扶群众模式,全局5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共帮扶困难群众10名、联系普通群众30名,32名机关干部共帮扶困难群众32名、联系普通群众128名,集中走访60余次(720余人),解决生产生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际生活困难12个,群众满意率达100%。全面完成以;解难题、办实事、排民忧;为主题的;一把手;主题活动,共;优化低保审批流程;服务事项1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班子还向社会公开提高;五保;人员生活保障标准达480元/人/月、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流程等6项公开。已受理各级交办并纳入局领导包案的信访事项5件,已结案息访5件,息诉息访率100%,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录入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在区公众信息网子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投诉方式,设立意见箱1个,每两月召开一次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工作例会、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培训会,进一步畅通了民意收集渠道。
(二)以果敢作风查纠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省委、市委以及区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安排部署,区民政局采取;建账、议账、销账、晒账、评账;;五步工作法;,扎实推进困难群众重点账的运行管理,实现了困难群众重点账;应建尽建、议账及时、销账有序;。我局共收集881户困难群众信息(其中包括了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并根据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确定了869件乡镇(街道)或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12件乡镇(街道)或部门系统自身无法解决需要互相协调配合或由区级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纳入全区困难群众重点账,我局共召开专题议账会议4次,议账881件,议账率达到100%;由我局牵头协调的12件区级困难群众重点账已全部销账,销账率100%,并及时对办结情况进行了公示,实现了台账真建立、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的目标。今年,我局开展社会救助、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专项整治,对全区5877名在册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查,经复查,共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381户949人。
(三)以为民情怀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我局始终把民政民生事业摆在突出位置,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真正惠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体系。修改完善《**市**区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和《**市**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了救助范围,对因病等情况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适当提高了救助标准,将救助金额高限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试点完成压缩低保审批流程,减少报批材料,将低保办理时限由75天缩短至45天。二是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优抚对象服务工作机制。8月份开始,在5个乡镇(街道)和5个村(社区)开展优抚对象服务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三是完善了养老服务机制。我区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从**年1月1日起,由每月每人340元调整到每月每人480元;建成红阳玉带社区微型养老机构、大弯革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0所社会养老机构并投入运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成并投入运营,17个日间照料中心全面完成建设,清泉镇牌坊村互助养老院全面建成投入运营,人和、福洪两所敬老院迁建工程已提请区政府13届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年底开工建设;**年11月印发了《**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和《**区开展老人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抓紧实施。四是改革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年新增社会组织50个。五是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完成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的通知》,修定了《**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年版)》,对**年各社区公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六是提高了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全面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抓好对新建路、建筑物等标志标牌设置,加强地名标志标牌维护管理,对全区18个建筑物进行备案;积极做好与新都区创;青新;平安边界线工作。
此外,我局编印了1万册《民政业务便民服务手册》,发放到全区11个乡镇(街道)、123个村(社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了解和办理民政相关事项。
**年,我局共支出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暴雨洪涝灾害受农户住房恢复重建工作、采购;送温暖;冬令救济物资及帐篷等救灾物资;全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累计救助3663人次,支出392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9008人次,累计支出低保金万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51215人次,累计支出低保金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02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万元。社区快速救助累计救助327人次,累计发放社区快速救助金万元;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金1300余万元;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费、老人长寿金等万元,惠及10656人次。
五、落实;三严三实;,选好用好党员干部
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建设党和群众需要、符合改革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区选拔任用干部实施意见,今年按规定程序新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1名,组织报送非定向推荐区管副职领导干部拟提拔使用人选1名。
(二)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五个专项治理;要求,我局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配偶和子女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出国(境)、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任)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今年,我局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报告,并组织班子成员签订《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有关规定的书》5份,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签订拒收不受红包礼金书20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防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六不准;以及省、市、区关于改进干部作风相关规定等党风廉政的要求。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对我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档案进行了补充完善,对确定的16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持有的护照进行统一管理。
(三)逗硬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把关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对新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坚决纠正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等现象。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思想氛围
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了崇廉尚洁的良好廉政文化思想氛围。
(一)搭建廉政文化宣传平台,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利用QQ群、政务微博、廉洁**微信、婚姻登记处LED屏、公众信息网子网站、OA办公系统、廉政文化墙、反腐倡廉宣传月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搭建良好宣传平台,共同推进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年,按照《**市**区**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我局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一是印发了《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实施方案》,各村(社区)按照实施方案通过廉政宣传栏、廉洁从政折页、悬挂廉政横幅等形式,将廉政文化教育内容、廉洁文化建设重大举措告知于民,让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
2023年党支部廉风建设责任书【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要求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下一篇:主题教育两个责任检视问题范例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