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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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篇】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党的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战胜困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发挥着核心作用。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例精彩8篇”,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等。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致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并切实地把这项制度坚持好。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如何开好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首先,要做好会前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支部委员,让大家作好准备。其次,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四,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简称党小组生活会,是指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少、没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则通称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简称党支部生活会)。这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

党小组生活会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情况;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长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立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党小组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对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以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党小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小组生活会后要将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好形式,也是党支部严密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党员活动的时间,一般每月固定一天过一次党日活动。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有: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报告支部工作等;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各种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组织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选举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措施,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处理其它党务工作。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上党课;组织党员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

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做好党日活动的准备工作。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党员活动日进行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二是要注意党日活动的实效性,在形式上要生动活泼,提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健全必要的考勤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党章规定严肃处理。四是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日活动。

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这项制度坚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讲课,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党课教员应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情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务后,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党支部在搞好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示上级党组织,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以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是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密切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制度。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可以使党组织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把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党员提高思想觉悟;同时,便于党组织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支部工作。通过党员汇报,可以不断培养和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使党员经常用党员的标准来检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情况,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方式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是指党员定期参加党的支部和小组生活会,在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个别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和支委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员应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二是党支部要教育启发党员向党讲真话,讲心里话。对党员汇报的思想情况要认真分析,不能把某些思想活动也当作问题来抓,搞得党员无所适从,不敢讲真话。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的要予以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党员存在的不足,要及时热情地指点和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在执政和改革开放形势下,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按照这个要求,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格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几个阶段。

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年末或年初进行。每次时间要相对集中,不要拖得太长。(2)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形式主义。(3)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4)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出表率。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是坚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的战斗力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支部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任务。

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形成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培养教育考察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和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5)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6)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的全面考察。(7)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虽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仍需要党的组织从思想、政治上进行培养和教育,以便使他们通过预备期的锻炼,具备作为一具正式党员的条件。党组织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要通过上党课、个别谈话、过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预备党员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等,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二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使他们明确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任务,明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自觉性;三是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改造思想,树立无产阶段世界观,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非无产阶级的思想作风,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是在政治斗争、执行任务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再者对预备党员尚未完全弄清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通过考察,看他们是否真正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建立健全党支部选举制度,做好党支部选举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选举的原则。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的选举权利,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采用这种表达方式,会使选举人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尊重,从而进一步激发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选举中,每一个正式党员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不受民族、性别、职务等条件的限制。

选举的方式。就选举人而言,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的程序:(1)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商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并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其次,支部委员会将酝酿情况包括选举内容、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举时间等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准后,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如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会场等。(2)将准备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开会。(3)正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4)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5)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

坚持党支部选举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必要的会议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标准教育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2)正式选举前,大会主持人要宣布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按月向组织缴纳党费,党(总)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登记造册,定期收缴,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国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600元以下者(含6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3)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者(含8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4)(5)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税后),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3、在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党员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1、遇以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党务公开制度。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1、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进行公示;。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4、村后备干部情况;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置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每次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处理。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谈心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其它需要支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次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有关要求。会前要和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的内容、方法,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开会都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会议应由专人做好记录,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相对集中开展党课教育。

2.主要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3.有关要求。党支部应提前制订党课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至少听2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授课;授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案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内容。

评议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岗位对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来确定。要把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作为主要内容,体现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自的岗位上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艰苦奋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能否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能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6.能否坚持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各党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可依据实际确定不同评议主题,主题必须与以上内容紧密结合,确保评议效果。

(三)主要程序。

1.学习教育。结合民主评议内容,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有关文件精神等,具体可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2.党员自评、群众参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结合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网上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并针对意见认真梳理、如实反馈。每名党员在自我剖析和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党性分析材料。

3.上级点评、党内互评。党支部要对党员形成的党性分析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每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开支部大会,党员之间互相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议既要触及矛盾,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团结同志。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进行定性定量测评。

4.组织鉴定、总结评比。党支部在综合分析自评、参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出鉴定意见,向个人反馈。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理。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基层党支部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应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批准,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过1年。

(一)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我校基层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二)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研究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召开支部委员会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起草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以及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方式等。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党支部向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指导思想;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并报送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与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关于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后,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审批同意后,提请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与应选人数差额比例不少于20%。

4.筹备正式选举大会。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三)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筹备和主持,不设委员会的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1.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差额选举)、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的纪律等。

3.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大会的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指定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4.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5.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6.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取得当选资格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不再选举。

9.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除选举方式外,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程序和要求基本与委员选举相同。

(四)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换届选举大会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党员总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第一次全委会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等。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党费交纳数额的计算。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党费按计算基数的%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交纳;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家属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觉、主动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必须亲自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临时组织关系来我校学习、工作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可代收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在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时,经支部批准,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为交纳。

2.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员应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如因出差等特殊情况,本人按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回单位后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必须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党费。党员不能少交党费,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三)党支部收缴党费的基本要求。

1.加强教育引导。党支部应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重要性,教育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及时收缴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党费,负责将所收党费交给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费收缴管理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如数及时交付学校财务处。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按时报告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谈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因此,党支部应积极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一)谈心的种类。

1.个别谈心。是指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个别谈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也可以用于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既可以帮助谈心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可以针对谈心对象的困难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2.集体谈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集体谈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支部内部交流通气;二是讨论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三是解决支部内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四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谈心的方法。

1.确定谈心对象。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一般情况下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在工作和职务变动时必谈;党员在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必谈;党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在廉洁诚信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

2.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准备是谈心成功的前提条件。一般在谈心前,谈心者要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掌握所谈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相关的理论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谈心的主题,明确谈心所要达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3.把握好谈心时机。要根据谈心对象和谈心内容,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时机,控制谈心趋向。一般情况下,苗头性问题要事先谈;评选表彰要事后谈;烦恼急躁时要冷谈;身处逆境时要热谈。

4.选择好谈心的场合与方式。不同的谈心环境、方式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室内、室外等不同场合,或者家访、工作、生活等过程中交谈,注意运用询问、讨论、讲评等不同的谈心方式,保证谈心的效果。

5.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语言是谈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语言艺术,对谈心活动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谈心过程中应该多用些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对方体验到谈心者的深情厚谊,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从中悟出道理、增长知识、提高觉悟。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

1.汇报的内容。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及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员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对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建议;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2.汇报的形式。可以分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指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时,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3.汇报的要求。党员每学期至少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汇报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汇报;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留学人员,每三个月要汇报一次自己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有关情况;汇报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二)党支部(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1.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需要上级党组织解释、说明的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有关工作;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

2.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代表党支部(党小组)每学期至少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

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是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

(一)评议内容。

1.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针对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情况。

4.落实“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价值追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5.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需要党员评议的内容。

(二)评议程序。

1.集中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报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分别进行述职。

2.党员测评。党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查后向党支部反馈。

3.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4.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评议结果作为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考核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级结果为“差”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谈话,限期整改。

主题党日是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活动”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

(一)党日活动的内容。

主题党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与“三会一课”等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坚决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学习教育。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国史、党性党风、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的学习以及理想信念、党风廉政教育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生活。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学习党的先进理论、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讨论发展党员、党内表彰处分等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3.社会实践。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教职工党支部重点围绕立德树人、培养合格人才,学生党支部重点围绕增强党性修养、立志成长成才,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党内关爱。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切实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党日活动的形式。

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协调组织,鼓励不同学院、不同部门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三)党日活动的要求。

1.确定活动主题。要依据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活动的主题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认真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主题党日一定要用于党的活动,不能随意占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确保活动效果。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聚焦基层党建工作如何服务保障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创新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活动成效;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要做好活动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特色做法、成功经验。

党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公开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凡属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1.党支部基本情况。党支部设置及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2.党支部决议及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情况;党支部重要决议和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3.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党支部落实基本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表彰奖励,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情况;党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宣传栏张贴、校内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内容相适应,基本情况、工作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组织,是党在社会基础组织中的战斗要塞,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集中群众、服务群众的责任。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记住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定地维持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地维持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实践党的宗旨和大众路线,组织领导党员、大众听党话、跟进党,成为党员、大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认真党纪律,提高解决自己问题的能力,提高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主导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政策和决策配置贯彻落实。

第四条党支部一般以单位、地区为主,以单独构筑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和其他基层部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设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复盖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大厦等,符合条件的,应设立党支部。

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设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多,工作场所和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流动党组织商应流入地方党组织,依靠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事务机构等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部门申请,乡镇(街道)或部门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二篇】

一、推行党务披露应遵守法律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管原则,落实长期披露、连续披露和及时披露。

二、党务公开栏应设置在中心地区或引人注目的地方,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应设置《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查人员逐项登记,备案调查。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成员分工情况。

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级成员的工资收入;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价状况和评价处理结果状况。

6.党员设立岗位确定责任。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和在职责任状况。

3、党员受到奖惩4、村党组织当年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2、党员、大众建议意见、改革措施、执行情况。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反纪律公开。村党支部、村委干部和党员调查发现违反纪律的,公开处理结果。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档案精神。

以上定期公开内容,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区或引人注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公开。(2)以相关会议、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调查所等形式公开(3)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4)各村庄可以根据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必须适应公开的内容。通过公众栏目发布的内容每季度末发布一次,每次定时定期发布。以其他形式公开的内容必须按时、按时公开。每次公开,都要听取大众的意见,积极采用大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处理大众反映的问题。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等。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致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并切实地把这项制度坚持好。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如何开好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首先,要做好会前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支部委员,让大家作好准备。其次,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四,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简称党小组生活会,是指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少、没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则通称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简称党支部生活会)。这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

党小组生活会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情况;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长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立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党小组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对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以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党小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小组生活会后要将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好形式,也是党支部严密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党员活动的时间,一般每月固定一天过一次党日活动。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有: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报告支部工作等;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各种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组织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选举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措施,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处理其它党务工作。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上党课;组织党员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

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做好党日活动的准备工作。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党员活动日进行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二是要注意党日活动的实效性,在形式上要生动活泼,提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健全必要的考勤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党章规定严肃处理。四是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日活动。

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这项制度坚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讲课,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党课教员应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情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务后,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党支部在搞好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示上级党组织,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以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是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密切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制度。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可以使党组织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把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党员提高思想觉悟;同时,便于党组织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支部工作。通过党员汇报,可以不断培养和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使党员经常用党员的标准来检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情况,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方式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是指党员定期参加党的支部和小组生活会,在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个别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和支委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员应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二是党支部要教育启发党员向党讲真话,讲心里话。对党员汇报的思想情况要认真分析,不能把某些思想活动也当作问题来抓,搞得党员无所适从,不敢讲真话。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的要予以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党员存在的不足,要及时热情地指点和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在执政和改革开放形势下,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按照这个要求,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格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几个阶段。

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年末或年初进行。每次时间要相对集中,不要拖得太长。(2)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形式主义。(3)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4)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出表率。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是坚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的战斗力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支部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任务。

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形成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培养教育考察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和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5)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6)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的全面考察。(7)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虽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仍需要党的组织从思想、政治上进行培养和教育,以便使他们通过预备期的锻炼,具备作为一具正式党员的条件。党组织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要通过上党课、个别谈话、过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预备党员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等,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二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使他们明确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任务,明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自觉性;三是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改造思想,树立无产阶段世界观,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非无产阶级的思想作风,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是在政治斗争、执行任务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再者对预备党员尚未完全弄清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通过考察,看他们是否真正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建立健全党支部选举制度,做好党支部选举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选举的原则。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的选举权利,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采用这种表达方式,会使选举人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尊重,从而进一步激发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选举中,每一个正式党员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不受民族、性别、职务等条件的限制。

选举的方式。就选举人而言,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的程序:(1)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商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并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其次,支部委员会将酝酿情况包括选举内容、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举时间等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准后,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如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会场等。(2)将准备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开会。(3)正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4)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5)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

坚持党支部选举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必要的会议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标准教育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2)正式选举前,大会主持人要宣布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按月向组织缴纳党费,党(总)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登记造册,定期收缴,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国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600元以下者(含6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3)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者(含8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4)(5)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税后),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3、在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党员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1、遇以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党务公开制度。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1、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进行公示;。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4、村后备干部情况;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置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每次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处理。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谈心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其它需要支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次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有关要求。会前要和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的内容、方法,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开会都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会议应由专人做好记录,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相对集中开展党课教育。

2.主要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3.有关要求。党支部应提前制订党课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至少听2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授课;授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案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内容。

评议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岗位对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来确定。要把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作为主要内容,体现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自的岗位上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艰苦奋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能否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能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6.能否坚持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各党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可依据实际确定不同评议主题,主题必须与以上内容紧密结合,确保评议效果。

(三)主要程序。

1.学习教育。结合民主评议内容,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有关文件精神等,具体可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2.党员自评、群众参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结合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网上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并针对意见认真梳理、如实反馈。每名党员在自我剖析和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党性分析材料。

3.上级点评、党内互评。党支部要对党员形成的党性分析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每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开支部大会,党员之间互相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议既要触及矛盾,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团结同志。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进行定性定量测评。

4.组织鉴定、总结评比。党支部在综合分析自评、参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出鉴定意见,向个人反馈。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理。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基层党支部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应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批准,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过1年。

(一)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我校基层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二)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研究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召开支部委员会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起草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以及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方式等。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党支部向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指导思想;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并报送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与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关于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后,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审批同意后,提请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与应选人数差额比例不少于20%。

4.筹备正式选举大会。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三)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筹备和主持,不设委员会的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1.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差额选举)、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的纪律等。

3.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大会的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指定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4.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5.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6.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取得当选资格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不再选举。

9.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除选举方式外,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程序和要求基本与委员选举相同。

(四)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换届选举大会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党员总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第一次全委会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等。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党费交纳数额的计算。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党费按计算基数的%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交纳;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家属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觉、主动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必须亲自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临时组织关系来我校学习、工作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可代收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在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时,经支部批准,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为交纳。

2.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员应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如因出差等特殊情况,本人按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回单位后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必须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党费。党员不能少交党费,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三)党支部收缴党费的基本要求。

1.加强教育引导。党支部应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重要性,教育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及时收缴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党费,负责将所收党费交给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费收缴管理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如数及时交付学校财务处。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按时报告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谈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因此,党支部应积极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一)谈心的种类。

1.个别谈心。是指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个别谈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也可以用于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既可以帮助谈心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可以针对谈心对象的困难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2.集体谈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集体谈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支部内部交流通气;二是讨论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三是解决支部内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四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谈心的方法。

1.确定谈心对象。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一般情况下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在工作和职务变动时必谈;党员在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必谈;党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在廉洁诚信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

2.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准备是谈心成功的前提条件。一般在谈心前,谈心者要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掌握所谈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相关的理论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谈心的主题,明确谈心所要达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3.把握好谈心时机。要根据谈心对象和谈心内容,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时机,控制谈心趋向。一般情况下,苗头性问题要事先谈;评选表彰要事后谈;烦恼急躁时要冷谈;身处逆境时要热谈。

4.选择好谈心的场合与方式。不同的谈心环境、方式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室内、室外等不同场合,或者家访、工作、生活等过程中交谈,注意运用询问、讨论、讲评等不同的谈心方式,保证谈心的效果。

5.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语言是谈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语言艺术,对谈心活动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谈心过程中应该多用些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对方体验到谈心者的深情厚谊,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从中悟出道理、增长知识、提高觉悟。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

1.汇报的内容。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及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员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对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建议;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2.汇报的形式。可以分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指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时,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3.汇报的要求。党员每学期至少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汇报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汇报;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留学人员,每三个月要汇报一次自己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有关情况;汇报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二)党支部(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1.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需要上级党组织解释、说明的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有关工作;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

2.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代表党支部(党小组)每学期至少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

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是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

(一)评议内容。

1.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针对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情况。

4.落实“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价值追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5.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需要党员评议的内容。

(二)评议程序。

1.集中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报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分别进行述职。

2.党员测评。党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查后向党支部反馈。

3.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4.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评议结果作为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考核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级结果为“差”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谈话,限期整改。

主题党日是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活动”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

(一)党日活动的内容。

主题党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与“三会一课”等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坚决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学习教育。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国史、党性党风、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的学习以及理想信念、党风廉政教育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生活。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学习党的先进理论、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讨论发展党员、党内表彰处分等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3.社会实践。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教职工党支部重点围绕立德树人、培养合格人才,学生党支部重点围绕增强党性修养、立志成长成才,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党内关爱。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切实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党日活动的形式。

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协调组织,鼓励不同学院、不同部门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三)党日活动的要求。

1.确定活动主题。要依据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活动的主题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认真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主题党日一定要用于党的活动,不能随意占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确保活动效果。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聚焦基层党建工作如何服务保障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创新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活动成效;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要做好活动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特色做法、成功经验。

党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公开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凡属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1.党支部基本情况。党支部设置及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2.党支部决议及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情况;党支部重要决议和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3.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党支部落实基本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表彰奖励,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情况;党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宣传栏张贴、校内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内容相适应,基本情况、工作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三篇】

2019年5月28日14:30,2019年春季学期第二党支部第四次支部会议在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孟靖朝主持,全体支部成员到场参加。

会上,成员们首先进行近期思想汇报,分享自己的政治思想学习情况,探讨交流时政热点话题,并阅读学习近期人民日报上的重要内容。

接着,在孟靖朝书记的带领下,党支部成员集中讨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他首先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条例》共10章46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最新蓝本。《条例》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规定了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党员学习的内容、方式以及实践要求等方面均有所要求。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使全体支部成员了解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的内涵,理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由孟靖朝书记进行会议总结,他强调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党性修养,时刻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对同学们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在思想上对标看齐,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希望在行动中勇于担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希望在生活中谨言慎行,坚持底线思维。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四篇】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党性锻炼,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应及时将活动的时间、内容通知他们。本人则应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

党内生活基本准则,党章中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思想政治上,全党同志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组织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在作风上,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在业务上,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

(5)在党内斗争上,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2.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通过选举(推荐)事项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等事项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全体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办法;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讨论选举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4)党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电化教育等形式,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5)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环节,以进一步提高党员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骤:

(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2)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3)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5)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能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能否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各项纪律,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还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1)做好会前准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主题,应把会议主题事先通知每个党员,使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2)党员领导干部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积极发言。

(3)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属于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提请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指定专人做好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记录。

(5)党员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将生活会的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学习制度。

1.党支部要根据上级的精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2.党员要根据所在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地参加学习,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3.党支部学习要有重点,在学习方法上要灵活、生动、多样,要经常结合工作开展心得交流,要充分发挥电化教育作用。

4.党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五篇】

从广义上讲,党的建设是指政党领导国家、社会,提高自身活力和生命力,以完成自身使命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例精彩8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资料。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资料,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构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职责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构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职责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职责,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职责。

3。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异常是根据支部换届情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4。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本事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5。入党进取分子培养。

入党进取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进取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进取分子。入党进取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进取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进取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经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景。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立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理解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贴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团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本事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景和社会实践情景,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资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立,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经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构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立网上党学校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钻研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催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环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明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钻研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明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呈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定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催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催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环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明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钻研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钻研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钻研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赋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一)、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文件精神。

2、向党员报告工作。

3、听取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5、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需要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

(四)、党员大会要有专门记录并长期保存。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1、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

3、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

4、学习时要专心,并记好学习笔记。

5、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的放失,学以致用。

6、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4、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7、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后,经个人申请,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正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要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支部纪检委员会深入职工群众征求意见,并将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报告局党委组织部和纪委,以便派人参加。

3、党员领导干部,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

参加党支部,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党委组织部、纪委每年不定期检查党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

会情况,必要时直接派员参加党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解决一些重。

要问题。

5、党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必须做详细记录,并如实整理上。

报给党委组织部、纪委。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形式。通过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既能广泛地团结非党群众,使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又能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党员联系群众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原则上每个党员联系一名群众,也可采取支部委员或党小组包科室的方法。

2、党员与其联系对象在联系活动中要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3、有联系对象的党员,每月要与联系对象谈一次心,每季度交流一次学习和工作体会,了解其思想动向,听取其对各方面的意见,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有联系对象的党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

5、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要关心、体贴联系对象,在各方面给予真诚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思想、工作、学习上的实际问题。

6、党员联系群众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要积极协助支部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7、党员负责联系的群众年度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取消该党员本年度优秀党员评比资格。

1、学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3、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其他副校长分别按照分管的职责承担以下责任: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责任;

对本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和防止、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责任。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年终开展一次。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检验和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整个评议工作要把评议党员的共产主义理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规、党纪、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出色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作为评议重点。

3、民主评议党员分为学习阶段、个人检查总结阶段、党内民主评议阶段、党外群众评议阶段、组织鉴定阶段和总结六个阶段。

4、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和党的有关文件,提高认识。

5、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和对照检查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群众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党内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外群众评议可由职代会出面背对背进行。

6、民主评议党员要搞好组织鉴定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指出方向,民主评议党员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做到奖励分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和优秀党员的表彰工作。

7、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总结,做好鉴定及评议表彰等材料的归档立卷工作。

为实现对学校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目标管理,督促党支部开展工作,鼓励争先创优,根据《党章》和党支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

1、考评对象与原则。

考评对象为全校党员干部。

考评原则是日常考察、定期检查和年度分析相结合。

(1)日常考核。党支部要通过同党员谈话和了解群众的反映,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对党员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帮助其克服改正。发现党员违纪,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

(2)定期检查。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并进行通报。

(3)年度分析。党支部每年度至少对本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找出倾向性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对发展的新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形成新党员质量分析书面报告。

2、考核内容。

(1)、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为标准,重点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政治立场、表率作用等。

(2)、支委会成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形成一个由支部书记主持的团结有力的领导集体。

(3)、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经常反映问题、参与讨论与交流,及时了解党支部的有关决定和工作安排。

(4)、支委会成员党性强,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不以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学习、科研、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方法:

由支部根据党员平时参加活动记载情况及党员个人的总结汇报,给党员定格。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结果通报党员本人,对离退休党员违法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1、凡党员组织关系在局内的党员,均应编入基层党支部,党员有权利参加该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义务执行该党支部的决议、决定。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支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需加盖支部印章或支部书记签名印章,并由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

3、党员工作调动组织关系必须随本人转递,本人在什么地方,组织关系就落在什么地方。

4、党员临时外出学习,疗养或做临时性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须办携带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由支部开出证明信到组织部办理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

5、党员自然减员,基层党组织必须于一周内报告党委组织部。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教育考察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党委、支部、党小组各负其责。

2、预备党员在指定的党小组内参加的生活和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小组长及介绍人负责日常教育考察。

3、党支部要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小组及介绍人的汇报、分析研究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并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党委应充分利用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各种方法,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基层支部教育考察工作负责督促指导。

5、党支部要按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最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要向组织反映,组织部要随时报请党委讨论审批党员转正问题。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由所在党支部考察研究后确定,并在党内宣布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由党支部指定,培养人为二名。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一般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确定,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应填写表格,经支部审查后方可列入发展计划。

三、培养人应经常对培养对象进行帮助教育,使其对党的了解逐步加深,入党动机不断明确,根据其平时表现,进步幅度大小,按期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般积极分子每半年写一次。

四、支部每年应对所在单位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整顿调整,严格划类,没有参加培训的积极分子,不能列入发展计划。

五、党委组织部负责发展前考察工作,在广泛了解考察的基础上慎重发展。

六、入党积极分子的调出,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向所调入单位转递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以便继续培养教育。

1、按期交纳党费,是一个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以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2、党费的交纳标准按中组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只有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其委托其它同志或家属转交。

4、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按月交纳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补交党费。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党费,党支部要向组织部报告名单,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党支部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组织部。

6、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费工作,一般可由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按党委规定上缴时间准时上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收目。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7、做好会议记录。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校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我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校党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校的监督指导。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校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六篇】

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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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七篇】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等。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致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并切实地把这项制度坚持好。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如何开好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首先,要做好会前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支部委员,让大家作好准备。其次,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四,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简称党小组生活会,是指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少、没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则通称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简称党支部生活会)。这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

党小组生活会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情况;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长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立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党小组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对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以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党小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小组生活会后要将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好形式,也是党支部严密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党员活动的时间,一般每月固定一天过一次党日活动。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有: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报告支部工作等;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各种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组织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选举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措施,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处理其它党务工作。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上党课;组织党员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

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做好党日活动的准备工作。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党员活动日进行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二是要注意党日活动的实效性,在形式上要生动活泼,提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健全必要的考勤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党章规定严肃处理。四是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日活动。

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这项制度坚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讲课,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党课教员应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情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务后,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党支部在搞好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示上级党组织,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以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是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密切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制度。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可以使党组织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把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党员提高思想觉悟;同时,便于党组织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支部工作。通过党员汇报,可以不断培养和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使党员经常用党员的标准来检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情况,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方式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是指党员定期参加党的支部和小组生活会,在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个别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和支委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员应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二是党支部要教育启发党员向党讲真话,讲心里话。对党员汇报的思想情况要认真分析,不能把某些思想活动也当作问题来抓,搞得党员无所适从,不敢讲真话。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的要予以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党员存在的不足,要及时热情地指点和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在执政和改革开放形势下,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按照这个要求,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格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几个阶段。

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年末或年初进行。每次时间要相对集中,不要拖得太长。(2)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形式主义。(3)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4)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出表率。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是坚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的战斗力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支部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任务。

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形成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培养教育考察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和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5)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6)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的全面考察。(7)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虽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仍需要党的组织从思想、政治上进行培养和教育,以便使他们通过预备期的锻炼,具备作为一具正式党员的条件。党组织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要通过上党课、个别谈话、过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预备党员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等,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二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使他们明确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任务,明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自觉性;三是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改造思想,树立无产阶段世界观,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非无产阶级的思想作风,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是在政治斗争、执行任务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再者对预备党员尚未完全弄清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通过考察,看他们是否真正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建立健全党支部选举制度,做好党支部选举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选举的原则。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的选举权利,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采用这种表达方式,会使选举人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尊重,从而进一步激发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选举中,每一个正式党员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不受民族、性别、职务等条件的限制。

选举的方式。就选举人而言,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的程序:(1)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商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并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其次,支部委员会将酝酿情况包括选举内容、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举时间等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准后,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如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会场等。(2)将准备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开会。(3)正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4)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5)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

坚持党支部选举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必要的会议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标准教育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2)正式选举前,大会主持人要宣布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按月向组织缴纳党费,党(总)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登记造册,定期收缴,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国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600元以下者(含6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3)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者(含8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4)(5)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税后),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3、在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党员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1、遇以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党务公开制度。

一、推行党务公开要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长期公开、连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栏应设立在中心地带或醒目地方,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置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每次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处理。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文【第八篇】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范例精彩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等。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致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并切实地把这项制度坚持好。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如何开好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首先,要做好会前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支部委员,让大家作好准备。其次,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四,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简称党小组生活会,是指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少、没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则通称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简称党支部生活会)。这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

党小组生活会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情况;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长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立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党小组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对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以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党小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小组生活会后要将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好形式,也是党支部严密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党员活动的时间,一般每月固定一天过一次党日活动。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有: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报告支部工作等;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各种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组织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选举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措施,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处理其它党务工作。

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上党课;组织党员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

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做好党日活动的准备工作。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党员活动日进行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二是要注意党日活动的实效性,在形式上要生动活泼,提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健全必要的考勤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党章规定严肃处理。四是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日活动。

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这项制度坚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讲课,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党课教员应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情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务后,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党支部在搞好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示上级党组织,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以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是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密切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制度。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可以使党组织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把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党员提高思想觉悟;同时,便于党组织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支部工作。通过党员汇报,可以不断培养和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使党员经常用党员的标准来检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情况,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方式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是指党员定期参加党的支部和小组生活会,在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个别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和支委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员应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二是党支部要教育启发党员向党讲真话,讲心里话。对党员汇报的思想情况要认真分析,不能把某些思想活动也当作问题来抓,搞得党员无所适从,不敢讲真话。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的要予以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党员存在的不足,要及时热情地指点和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在执政和改革开放形势下,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按照这个要求,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格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几个阶段。

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年末或年初进行。每次时间要相对集中,不要拖得太长。(2)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形式主义。(3)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4)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出表率。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是坚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的战斗力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支部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任务。

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形成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培养教育考察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和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5)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6)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的全面考察。(7)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虽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仍需要党的组织从思想、政治上进行培养和教育,以便使他们通过预备期的锻炼,具备作为一具正式党员的条件。党组织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要通过上党课、个别谈话、过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预备党员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等,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二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使他们明确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任务,明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自觉性;三是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改造思想,树立无产阶段世界观,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非无产阶级的思想作风,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是在政治斗争、执行任务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再者对预备党员尚未完全弄清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通过考察,看他们是否真正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建立健全党支部选举制度,做好党支部选举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选举的原则。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的选举权利,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采用这种表达方式,会使选举人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尊重,从而进一步激发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选举中,每一个正式党员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不受民族、性别、职务等条件的限制。

选举的方式。就选举人而言,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的程序:(1)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商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并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其次,支部委员会将酝酿情况包括选举内容、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举时间等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准后,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如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会场等。(2)将准备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开会。(3)正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4)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5)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

坚持党支部选举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必要的会议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标准教育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2)正式选举前,大会主持人要宣布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1、党员按月向组织缴纳党费,党(总)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登记造册,定期收缴,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国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600元以下者(含6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3)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者(含8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4)(5)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税后),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3、在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党员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1、遇以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一、推行党务公开要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长期公开、连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栏应设立在中心地带或醒目地方,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置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每次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处理。

这10项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谈心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其它需要支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次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有关要求。会前要和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的内容、方法,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开会都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会议应由专人做好记录,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相对集中开展党课教育。

2.主要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3.有关要求。党支部应提前制订党课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至少听2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授课;授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案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内容。

评议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岗位对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来确定。要把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作为主要内容,体现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自的岗位上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艰苦奋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能否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能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6.能否坚持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各党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可依据实际确定不同评议主题,主题必须与以上内容紧密结合,确保评议效果。

(三)主要程序。

1.学习教育。结合民主评议内容,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有关文件精神等,具体可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2.党员自评、群众参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结合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网上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并针对意见认真梳理、如实反馈。每名党员在自我剖析和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党性分析材料。

3.上级点评、党内互评。党支部要对党员形成的党性分析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每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开支部大会,党员之间互相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议既要触及矛盾,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团结同志。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进行定性定量测评。

4.组织鉴定、总结评比。党支部在综合分析自评、参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出鉴定意见,向个人反馈。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理。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基层党支部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应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批准,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过1年。

(一)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我校基层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二)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研究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召开支部委员会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起草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以及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方式等。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党支部向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指导思想;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并报送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与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关于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后,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审批同意后,提请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与应选人数差额比例不少于20%。

4.筹备正式选举大会。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三)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筹备和主持,不设委员会的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1.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差额选举)、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的纪律等。

3.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大会的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指定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4.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5.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6.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取得当选资格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不再选举。

9.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除选举方式外,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程序和要求基本与委员选举相同。

(四)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换届选举大会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党员总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第一次全委会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等。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党费交纳数额的计算。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党费按计算基数的%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交纳;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家属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觉、主动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必须亲自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临时组织关系来我校学习、工作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可代收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在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时,经支部批准,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为交纳。

2.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员应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如因出差等特殊情况,本人按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回单位后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必须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党费。党员不能少交党费,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三)党支部收缴党费的基本要求。

1.加强教育引导。党支部应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重要性,教育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及时收缴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党费,负责将所收党费交给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费收缴管理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如数及时交付学校财务处。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按时报告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谈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因此,党支部应积极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一)谈心的种类。

1.个别谈心。是指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个别谈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也可以用于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既可以帮助谈心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可以针对谈心对象的困难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2.集体谈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集体谈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支部内部交流通气;二是讨论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三是解决支部内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四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谈心的方法。

1.确定谈心对象。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一般情况下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在工作和职务变动时必谈;党员在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必谈;党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在廉洁诚信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

2.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准备是谈心成功的前提条件。一般在谈心前,谈心者要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掌握所谈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相关的理论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谈心的主题,明确谈心所要达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3.把握好谈心时机。要根据谈心对象和谈心内容,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时机,控制谈心趋向。一般情况下,苗头性问题要事先谈;评选表彰要事后谈;烦恼急躁时要冷谈;身处逆境时要热谈。

4.选择好谈心的场合与方式。不同的谈心环境、方式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室内、室外等不同场合,或者家访、工作、生活等过程中交谈,注意运用询问、讨论、讲评等不同的谈心方式,保证谈心的效果。

5.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语言是谈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语言艺术,对谈心活动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谈心过程中应该多用些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对方体验到谈心者的深情厚谊,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从中悟出道理、增长知识、提高觉悟。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

1.汇报的内容。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及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员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对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建议;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2.汇报的形式。可以分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指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时,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3.汇报的要求。党员每学期至少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汇报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汇报;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留学人员,每三个月要汇报一次自己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有关情况;汇报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二)党支部(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1.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需要上级党组织解释、说明的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有关工作;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

2.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代表党支部(党小组)每学期至少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

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是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

(一)评议内容。

1.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针对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情况。

4.落实“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价值追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5.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需要党员评议的内容。

(二)评议程序。

1.集中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报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分别进行述职。

2.党员测评。党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查后向党支部反馈。

3.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4.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评议结果作为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考核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级结果为“差”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谈话,限期整改。

主题党日是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活动”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

(一)党日活动的内容。

主题党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与“三会一课”等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坚决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学习教育。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国史、党性党风、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的学习以及理想信念、党风廉政教育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生活。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学习党的先进理论、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讨论发展党员、党内表彰处分等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3.社会实践。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教职工党支部重点围绕立德树人、培养合格人才,学生党支部重点围绕增强党性修养、立志成长成才,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党内关爱。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切实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党日活动的形式。

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协调组织,鼓励不同学院、不同部门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三)党日活动的要求。

1.确定活动主题。要依据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活动的主题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认真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主题党日一定要用于党的活动,不能随意占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确保活动效果。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聚焦基层党建工作如何服务保障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创新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活动成效;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要做好活动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特色做法、成功经验。

党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公开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凡属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1.党支部基本情况。党支部设置及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2.党支部决议及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情况;党支部重要决议和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3.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党支部落实基本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表彰奖励,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情况;党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宣传栏张贴、校内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内容相适应,基本情况、工作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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