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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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今年以来,为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哈尔滨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乡镇和部分部门实行了“纪检”、“监察”双派驻制度。撤消了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驻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教育纪委、卫生纪委,成立驻教文卫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负责包括文体局、广电局和计生局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撤销农委纪委、水务纪委、畜牧纪委、林业纪委、农机纪委,成立驻农业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负责包括水产总站和扶贫开发办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确保改革收到实效,按照《中共通河县委关于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的意见》,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正确认识派驻机构的定位
1、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性质。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实现了业务工作责任主体与工作监督主体分离,实现了“分兵把守”到集中力量实施监督的转变,实现了由班子内部监督到部门班子外部监督的转变,更好的加强了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2、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地位。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改革了过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双重领导”体制,改为县纪委监察局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垂直领导。纪工委监察分局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正常工作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及纪工委委员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辖区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地(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调、配合、指导和监督,有关情况及时与辖区乡镇(部门)党委、政府沟通。
三、纪委监察分局职责。(1)监督检查监督辖区内乡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政一把手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2)监督检查监督辖区内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选拔任用乡镇(部门)干部。3经批准,初步核实乡(部门)及其成员违反党的纪律和纪律;参与乡(部门)党政领导及其成员违反党的纪律和纪律的调查;调查乡(部门)、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纪律的案件等重要案件。(四)协调指导辖区乡镇(部门)党委、政府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对辖区乡镇(部门)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6)开展调查研究,对所辖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倾向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7)对所辖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和相关专项评价。(8)承担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有效履行派驻机构的责任
1、把握责任重点。要关注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勤政情况,乡镇部门管人、管钱、管物的关键部位,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要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从协助辖区内乡镇(部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加强预防腐败工作上着力,从推动驻在乡镇(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上着力,从发挥派驻机构查办案件职能作用上着力。
2、明确责任划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辖区党委负全责,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检查指导;对于基层上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权限,涉及部门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由派驻相应部门的纪工委监察局或党委纪委负责指导,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实行属地管理,由部门所在地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案件查办。县纪委监察局的各室(办)负责联系和指导纪工委监察局开展好相应工作。
3、搞好责任分解。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辖区内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派驻机构的工作方式
1、开展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监督、审计监督、信访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和暗访暗察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
2、强化工作联系。采取有分有合工作方式,实行重点联系辖区乡镇(部门)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驻在中心乡镇(部门)办公,经常深入重点联系乡镇(部门)开展工作。书记、分局长及每名委员分别重点联系一个乡镇(部门),并定期交流轮换。
3、参加有关会议。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员参加辖区乡镇(部门)有关党委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纪工委监察分局按要求参加县纪委监察局有关会议和组织活动。按要求参加全县重要会议和战线工作会议。召集有关会议,传达部署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
4、健全工作网络。采取各党委推荐,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命的方式,在辖区内聘请若干名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员、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监督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由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发放证书,并负责培训,构建有效的工作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四、派驻机构的工作职权
1、检查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查阅辖区内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
2、问询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以当面询问或发函方式要求辖区内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就纪检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3、制止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建议辖区内乡镇(部门)停止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4、建议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辖区内乡镇(部门)及所属单位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等等。
5、谈话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对辖区内党政班子党政副职、基层站所长、村级班子成员进行工作谈话、警示教育谈话和诫勉谈话。受县纪委常委会委托对辖区内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工作谈话和警示教育谈话。
6、考核权。按照《通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求,强化工作检查,注意掌握情况,协助县纪委做好辖区内党政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7、问责权。按照《通河县关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辖区内未达到责任制规定要求的各级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建议县纪委监察局和有关部门给与党纪政纪处分、进行组织处理、取消荣誉称号和评先评优资格。
8、督办权。督促辖区内党政班子及时办理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各类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协调督办县纪委监察局直接交办辖区内党政班子的各项工作。
五、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保障措施
1、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须提前通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拟提拔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须征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意见。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情况须及时告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2、列席党委会议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派人列席辖区内党委会议、行政班子会议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3、文件抄送传阅制度。县纪委下达各党委的文件要抄送纪工委,上级和县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要送纪工委传阅。各乡镇、各部门印发的全部正式文件须及时抄送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4、实行交叉巡视制度。县委成立派驻祥顺乡、富林乡、文教卫生和农业4个巡视组,巡视员由各辖区党委聘任,发放巡视员证书,并报县纪委备案。巡视活动的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由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巡视工作采取异地巡视的方式,巡视结果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
5、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纪工委监察分局辖区内分别建立宣传教育、案件查办和监督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6、强化内部监督制度。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通河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对发现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行为,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近年来,随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和数量有了大步提升,一些违法违纪的农村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我们必须看到乡镇纪委办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不多、质量不高,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部分乡镇党政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工作不重视,不支持。查办的案件大多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平时与乡镇领导干部打交道多,在查处时抹不开面子,影响办案质量。同时,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思想顾虑,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
2、工作力度不到位。由于乡镇在编人员少,工作事务繁杂,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不仅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还要分管其他如领域的工作工作,牵扯纪委书记的大部分精力,往往不能集中精力查办案件。乡镇尽管配备专职纪检干部,但往往是在配合纪委书记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同时,还要从事其他工作。
3、自身素质跟不上。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业务能力要求较高,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平时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普遍存在业务不精的问题,加之乡镇人员流动大,部分乡镇新任纪检干部在上岗前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上岗后,其他工作牵扯精力加之自身对于业务学习不自觉、不主动,也影响了乡镇案件的查办。
1、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办案主动性。作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解决困难、创造条件。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履职尽责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2、加强队伍建设,为办案提供保证。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备缺乏科学性等问题,纪检部门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强配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要让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带新同志;同时要对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同志把关,把对业务能力强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强化基层纪检监察队伍。
3、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针对乡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在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上下功夫。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市纪委:
2016年驻规划局纪检组在市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汴发〔2014〕18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驻规划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主动出谋划策,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调研,制定《开封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主动向党委书记报告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及时同领导班子成员交换意见,共同研究防控廉政风险和防止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对策措施。做好工作协调,年初,协助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领导和各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及有关要求,制定了开封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分工》和开封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开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全过程,并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年初我们依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局党委发出了监督建议书1份,具体内容是经过认真梳理和查找规划局党委在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具体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目前已基本得到整改。在“两学一做”活动中,发现规划系统大部分党员尊崇《党章》意识不强,党费不能按时、主动、足额交纳交纳,局纪检组及时对机关党委下发整改建议书,依照《党章》和《党费交纳办法》对每个党员的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核定,对少交党费的人员进行谈话,督促补交;对不能按时、主动党费的党员进行重新学习《党章》和《党费交纳办法》,对照自己立行立改,目前全局党员党费都能主动、按时、足额进行交纳。建立廉政约谈制度,对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2016年12月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联胜反映河南圃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梁园路1号(老二师院内)开发的商业住宅小区翠庭尚都6号楼与9号楼之间先前规划的是绿地和一间配电室,实际建成的是两间配电室且还加了一个地下室出口。经驻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研究对局规划监察支队下达了违法建设处理进度督查建议书,从目前处理进度来看,效果比较明显。今年以来,共对11人进行了廉政约谈和2人任职前廉政约谈。
二、维护党的纪律。一是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两准则四条列”。以尊崇《党章》为根本,以贯彻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重点,强化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让全体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存敬畏。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问题。先后开展党风党纪检查8次,未发现违纪情况,有效维护了党的团结和统一。 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充分发挥纪律和规矩的教育、引导、警示、规范作用,真正用纪律管思想、管行为、管苗头,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诫勉,防止思想脱轨、行为失范。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将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首加以具体化、清单化,让全体党员干部牢记一言一行的政治标准、政治底线。三是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有关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按上级规定,配合局党组领导班子负责人进行述廉工作,组织年度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述廉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五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科室,由驻局纪检组长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
三、突出查办案件。一是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和完善处理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畅通网络、电话、信件、来访等接访渠道,扩大线索来源渠道。二是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规划系统案件的协办力度。广泛开展多元化的警示教育,组织规划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受教育人数达80余人,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局系统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公布廉政账户和举报方式,填写《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和《个人承诺书》,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堵塞公款私送漏洞。加大案件查纠力度,严肃查处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培训学习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查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查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走亲访友、参加非组织的文体活动等公车私用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三是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系列活动,多次在办公会、全体大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节假日期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防出现公款吃喝、送礼等违规现象;全年未发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强化执纪监督。一是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配合局办公室修订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截止目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明显,办公用房调整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没有多占办公用房、滥批建楼堂馆所等情况,没有公车私用情况,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对我局机关10个科室及3个二级机构的初步治理,梳理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八项规定执行不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四个方面问题15个。针对各部门查摆出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整改措施,立查立行立改。修订完善《机关考勤、请销假、值班制度》等制度,制定《开封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效能问责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公务用车、违规变更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等专项治理,查处城乡规划工作中权钱交易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规划许可、听证等各项制度。并于1月15日、8月5日、9月14日参加了效能行风热线,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先后10次开展工作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局系统各种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行为,以及在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提高了工作效能。
五、深化预防教育。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一学习、每季一讨论、每年一调研”学习制度,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不少于两次讲廉政党课、季度党性定期分析会、半年一次的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二是改进教育方法,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处分条例》、《党员问责条例》等党的法规知识;加强节假日等腐败现象易发时期的教育,通过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实现预警防范。加强对行政审批、法规执法等重点领域人员的教育,引导他们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三是丰富和拓展廉政宣教途径,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开辟网上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栏目,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渗透、导向、凝聚作用,让反腐倡廉教育入眼、入耳、入心、入脑。四是认真落实廉政建设预警机制,突出风险排查,对建设项目从受理到竣工规划核实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清理,确定了25个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7项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稳定的监管和监督机制。突出重点监管,将宣传教育、制度机制、监督检查等方面纳入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建立以风险排查、重点防控、信息反馈、问题整改等四项制度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对领导干部在规划用地选址、工程规划审批、执法处罚及行政服务等环节实施跟踪监管。
六、严肃责任追究。一是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加大追究问责力度。三是梳理廉政风险点,修订和落实约谈、责任追究、检查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制度机制,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以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监察及行政服务审批为重点,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和问责力度。四是扎实开展谈话育廉“三必谈”活动,先后开展集体谈话2次,警示谈话20余人次。
在今后工作中,驻城乡规划局纪检组在市纪委的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不断为推进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做贡献。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xx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题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篇】
按照巡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纪检组成立以来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派驻xxx局纪检组于x年x月x日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纪检室。行政编制为x名,核定职数组长(副局级)x名、副组长(正处级)x名、室主任(副处级)x名。目前实有人数x名,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各x名,工作人员x名。根据《xxx的通知》(xx发〔xxx〕x号)规定,派驻xxx局纪检组负责xxx、xxx、xxx等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有关信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
1.信访件办理情况。从xxx至今,纪检组共收到涉及xxx局的信访举报件xx件,已办结xx件,正在办理xx件。其中,反映涉嫌不作为、乱作为xx件,反映涉嫌违反组织纪律xx件,反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xx件,其余xx件为纪检业务范围外。
2.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xx年xx月至今,纪检组共受理涉及市xx局的交办件及问题线索xx件,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xx件,正在初核的xx件,正在立案审查的xx件,转化为问责的xx件(xx\xx)。
3.追责问责情况。纪检组成立以来,直接或参与处理的干部有xx人次,其中,组织处理xx人次:提醒谈话xx人次,书面检查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纪律处分xx人次:党内警告xx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x人次,xx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xx年xx月,纪检组收到市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市xx局1名处级干部xx的问题”的群众举报。纪检组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在开展的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全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记录混淆,且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少数基层党支部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记录过于简单;个别基层党支部上党课的次数没有按要求落实;少数党员对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还不够熟练。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八个方面的情况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聚焦主业,专责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协调方面
一是发挥了助手作用。
按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主体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廉政防控措施,并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发挥了协调作用,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13个村居、镇属事业单位编订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向党委做了《廉政承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我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治理庸懒散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镇党委有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队伍建设方面
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镇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切实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二是我和纪检监察助理全程参加南通、如皋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积极与市纪委业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三是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到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以纪检干部的实际行动树良好形象、纯廉政之风。
(三)廉政教育方面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协助镇党委通过召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两个责任”,并由各村居书记、部门负责人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8份,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通过开展本镇新任干部廉洁知识测试、510演讲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意识;三是每季度的季度点评会议上通报本镇党员违纪典型案例以真实案例来警醒镇村干部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20-年,***共进行镇村提拔和新任干部任前廉洁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36人次,制定防控措施63条。五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按照履职的要求,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
(四)预防腐败方面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截止20-年12月底,***共进行镇村“三新”干部任前廉洁谈话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人次,制定防控措施-条。二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要求全面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另外,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接受组织监督,20-年共18人次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开展清查党风廉政建设“四清单”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条,细化纪委责任共-条。
(五)严明纪律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明纪律,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管理制度。
(六)正风肃纪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及“吃喝风回头看”行动,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值班期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
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搬迁、重点工作推进、治污工程、南美虾整治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凤山社区干部李勇军在是效能办督查中说谎给予了党内警告,对取消在编村干部的处理,其余有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受到扣发补贴经济处罚,便民服务中心5人上班时间手机购物、玩游戏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纪律审查方面
合理运用“一种形态”,提醒教育常抓不懈。今年以来,镇纪委运用“一种形态”处置59人,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案件查处,惩治违纪行为。今年镇纪委共立案29件,分别是刑事判决类1件,失职类7件,行政处罚类5件,违反工作纪律类3件,违反财经纪律类13件。共有2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在每季度点评大会上,通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八)严肃执纪方面
镇纪委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坚持检查、暗访、查处、治理、曝光、通报相结合,确保作风效能建设落到实处,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深入治理“庸懒散奢软”问题,使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镇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点,镇纪委开展相关督查8次,暂未发现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二、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对纪委工作仍持不理解态度;二是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提高;三是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方法不够多,体制机制上不健全,腐败的发现和揭露机制不完善,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的质量不高,查实违纪案件线索较少。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打算
一是积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五是强化查办案件力度,提升办案效果;六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聚焦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切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