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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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暨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践,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突出民族工作在稳定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稳定的理念,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多种宣传活动。现将相关工作的进展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从而推动全镇民族工作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对全镇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同时组织全体参会人员一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三、多举措开展宣传工作
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得力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村屯、中小学等开展丰富多彩宣传活动。
一是多形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LED显示屏,在镇府、学校等地方播放电子宣传画,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各村组织人员入户发放宣传材料,为群众讲解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知识和民族常识等内容,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建美好精神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进校园。在中学、各小学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演讲比赛、宣讲会、观看民族团结电影等,积极打造良好的民族团结进步校园范围。
三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拍摄相关宣传视频,大力宣传我镇各族群众亲历光辉历程、共建伟大祖国、共创美好生活、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愿景。
四、宣传月工作体会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基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居乐业。在宣传月工作中,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要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只有做好组织领导,一切工作才能有条不絮的开展,这是开展好宣传月活动的根本保证。二是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民族政策水平,增强居民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三是树立创新意识,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根据活动的主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这样宣传工作才能得到良好的效果。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对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以一月促全年,不断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巩固和深化示范州成果,扎实有效开展好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和谐氛围,促进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州民建办通〔2020〕1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安排部署,并与县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做好民族工作、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良好氛围、促进民族和谐的重要举措。上级文件精神下达后,我局及时抓住活动主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营造宣传舆论氛围。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广泛开展,动员各方参与。
围绕学习贯彻民族政策法规,切实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思想理念,按照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多形式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活动,认真执行“民族团结十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警)营、进景区、进园区、进红色教育基地、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示范户进示范商铺、进示范街道、进两新组织)。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教育,向社区干部居民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张贴“民族团结”宣传标语100余张,宣传效果提高,增强民族团结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大力开展以普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活动,利用流动人口多的大好时机,组织我局全体干部在县城主街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选编》等多种形式。在县委党校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上,专题安排我局民族事务股干部到党校给学员讲解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贵州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及我县宗教工作基本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在日常工作事务中,我局多次深入社区、村寨和各宗教场所开展调研和宣传活动。一直到10月份,就分别到龙吟镇、新店乡、青山镇、楼下镇、江西坡镇等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等各项事关团结稳定的工作10余次,直接受教育群众5680余人(次)。
突出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宣传近年来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典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模范。今年我县推荐6家单位在黔西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集体。
三、开展扶贫帮困,关心少数民族发展。
通过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我局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帮助帮扶村理清发展思路,衔接落实相关政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发展后劲,采取多种培训措施,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本领。投入73万元在龙吟镇修建3条产业路,投入2万7千只乌金鸡在六个乡镇发展养殖,投入100万元在罗汉镇入股分红,投入20万元在新店镇辣椒种植,投入100万元在新店社区养殖猪。坚持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对口帮扶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运用发展的事实、典型的事例,让各族群众从今昔对比和身边变化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增强“五个认同”,形成民族团结的导向,引导各族群众把力量凝聚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上来,切实发挥对口支援工作的政治和社会效应。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全市第26个“民族团结月”活动,成立了以XXX书记为组长,以学校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党委安排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开展2021年“民族团结月”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各部门也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了本次“民族团结月”活动。切实把“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渗透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心中。
二、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一)XXX书记针对“民族团结月”活动要求召开培训会,对各项活动进行了部署,并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的讲话,明确搞好各民族团结,共谋国家发展的重要性,确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主题。
(二)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作动员。按照区教育局党委相关文件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对全体师生进行动员,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三)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通过手抄报、黑板报、广播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班队会活动,认真落实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把教育内容融入到课堂教学之中,牢固占领教育主阵地,强化全体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总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锻炼了学生的体质,还让师生充分的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州建设氛围。按照《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黔民宗发[20-]5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增进共同繁荣”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根据省民宗委印发的《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为保证2017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取得实效,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民建办)于9月25日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州民建办发〔20-〕14号),将活动月的宣传组织由民宗部门上升为州县两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活动月”活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县(市、新区)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宪法》、“一法两规定三条例”的学习宣传,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增进共同繁荣”主题,举办一次“活动月”主题活动,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进基层进群众专题宣讲,认真排查对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突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元素的亮化打造和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形式多样,措施得力
一是为保证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州民宗委和州民建办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专题会议,对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于10月29日上午由州、市两级民建办在兴义市万峰林广场共同举办了以“弘扬法制精神.增进共同繁荣”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州委统战、民宗部门干部职工及兴义市部份机关干部职工、在校学生近千人参加此次活动。活动启动仪式上,州政府副州长-同志提出,全州上下要乘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学习和领会“十九大”关于民族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和示范州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牢把握创建工作“三个坚持”“六个全面”,坚持州委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各级政府在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定位,突出主题把握重点。对创建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巩固创建成效。要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深度挖掘典型经验,加强交流,推动工作,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活动月期间,各地结合实际,相继举办了“弘扬法制精神.增进共同繁荣”主题宣传活动,并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责任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横幅标语、广告喷绘、LED显示屏、展板、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了宣传教育活动月的浓厚氛围。积极收集整理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材料,扎实开展工作,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主题活动日利用群众赶集之机,在人员集中区域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解答等方式,集中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为群众答疑解惑,扩大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提高了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印有民族团结宣传内容的雨伞、围裙、购物口袋、水杯等生活日用品1万余件。
二是根据省民宗委《关于组织做好“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民族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黔民宗发[20-]52号)文件要求,州民委及时将通知转发各县(市、新区)民宗局,对答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民宗部门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组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政策、民族法规知识,提高民宗系统干部职工答题的积极性和准确率,全州民宗系统干部职工累计答题近千人(次)。
三是活动月期间,时逢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州各级民宗部门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活动月的重要内容,组织民宗系统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十九大开幕盛况,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并按照省、州安排,州民宗委五名党组成员组成5个宣讲组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了“遍访贫困户•宣讲十九大•精准再识别”活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传达了总书记最牵挂的是基层贫困群众,人民过上美好生活就是党的奋斗目标。各县市民宗局深入到民族村寨、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零距离宣讲,与遍访贫困村贫困户相结合,深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传递民族团结声音,帮助各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树立各族人民对“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坚定信念,为助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并结合“国庆·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在每季度开展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和城镇化进程中凸显出来的实际问题,重点面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社区开展排查,维护了活动月期间全州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大示范州创建宣传力度,举办了建州以来民族团结成果展,涉及经济、科技、环境、卫生、教育、医疗等十二个篇章。加快各县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陈列室建设和创建工作宣传画册的制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按照州、县、乡三级联创的原则,命名171家单位为州级示范单位。以“民族文化进校园”为主题,通过在中小学开展主题演讲、排练民族传统舞蹈和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渲染了浓厚的校园民族团结氛围。由县民宗局牵头,乡镇配合组织老年大学、社区文艺宣传队,深入村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文艺演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村寨(社区)。
三、总结经验,认真提炼
一是宣传月活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好,及时下发通知,精心安排部署,使活动月各项工作得到了早安排、早部署、能落实、保成效。
二是宣传月活动必须突出弘扬法治精神、增进共同繁荣主题,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才能吸引群众参与,特别是今年活动月主题活动由于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建办尽心尽力,准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广大群众乐于接受,参与人数多,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
三是宣传月活动必须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平衡发展。要把宣传活动纳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民宗部门开展宣传教育的层面,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平台,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才能将民族团结教育真正有效地推向全社会,达到教育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