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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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第一篇】

今年9月,青海省乌兰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该院依托“检察人员五进”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力开展“民族团结八进”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组织干警进驻全县4个乡镇、38个行政村、5个社区及各机关单位,发放县院自行印制的宣传品及宣传材料,有效地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以沉下去、走出去的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引导。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品千余份,发放宣传资料千余册,

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在乌兰县商业广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宣传通过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了集中的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展板4块,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自行印制的宣传品500余份,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地宣传至社会各界,以检察院自身的力量促进全县各族群众提升创建意识,树立培养民族荣耀感和正确的民族观。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师市党统明传〔2020〕19号文),按照国资公司安排,现就我单位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央和我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更好的做好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我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相互尊重、共同进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乡党委、政府结合爱党爱国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从指导思想、活动步骤、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明确了目标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各村、各单位、各中小学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同时,引导全乡群众牢固树立汉族与少数民族一家亲的思想观念,努力营造宣传民族政策、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学习,营造氛围

一是理论学习分层次,有深度。结合本乡实际,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先后制定了全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针对不同的学习对象进行分层施教,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乡党委宣传委员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办法”、“习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等6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14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党员代表、驻村干部等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领学外,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学习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参加民族区域自治法网络在线答题活动。

二是对内对外围绕中心工作宣传有声势。在对内宣传上,由5名乡干部、1名村干部组成乡宣讲团,构建完善全乡宣讲队伍;运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先后悬挂横条210余条、张贴标语近1000张、出宣传栏5期,进行全面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在对外宣传上,充分利用赤峰市信息网、宁城信息网、宁城政府网、主流电视媒体等进行专题宣传,至今年7月,在市级网站用稿1篇,县级网站用稿339篇,通过新兴媒体既唱响了党的声音,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为全乡民族团结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重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及时掌握全乡少数民族底数。对喇嘛沟门村非法露天造像进行了拆除,并多次到原址进行全面排查,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同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责任体系,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体系。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团结进步

1.开展思想教育,提升全民素质。全力摸排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抓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积极评选道德模范的个人典型、文明村、文明家庭,在各村开设道德讲堂传递精神文明教育,定期开展道德教育和道德评议活动,传承党的政策理论,维护民族团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素质。2019年芦家店村被赤峰市委、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村”;李家窝铺村被宁城县委评为“清风村”、被宁城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加强阵地建设,繁荣乡村文化。深入推进草原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已建成草原书屋14处、新时代文明实践1个,定期举办广场舞、铢铢察打击乐比赛等各类文化活动15余场,各村通过自发组织、自编自演,经常性地在各村开展皮影戏、舞台戏等文体活动7场。格日勒图村2017、2018、2019年分别荣获全县广场舞比赛一等、三等、二等奖。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我乡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中央、省、县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一是在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上有待于加强,存在一定的盲区。二是创建工作由于经费的奇缺,给创建活动带来了不便。三是对创建活动认识不够,仍然存在个人主义思想。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我将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列入各村年总考核,使民族团结进步同各村工作效益同步发展;二是加大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好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四是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第四篇】

20xx年以来,我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基础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了民族工作研究机制。在省领导协调下,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工作的支持。省民委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联系交友制度,委主要领导定期与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形成了联系沟通机制。20xx年,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级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通过聘请高层次领导、专家授课、与中国社科院合作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请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开办系列讲座、到民族工作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强化对党政领导、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

工作能力。省民委建立了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同时,各级党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市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120余人。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超过了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数。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执法主体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两级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任务重、工作有特色、经费缺口大”的原则,省民委逐步加大对市、县(市、区)和社区、聚居村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持。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感情基础

全省各级党委宣传、统战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法。20xx年,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了首批1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20xx年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全省有6个集体、8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

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全省连续12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播放主题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搭建活动平台。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健身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全省各市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比团结、比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征文比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书画作品展、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清真食品烹饪大赛、慈善募捐等活动,拉近了党委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争当先进模范的热情。

三是突出“六进”活动。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校创建丰富多彩,

全省大中专学校积极为少数民族学生搭建成长平台,组织多种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学生们的民族团结意识和集体归属感;长治市组织开展了“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青少年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把创建活动作为学校教育主旋律,围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组织藏班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开展汉藏学生手拉手、举办藏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在各族学生心田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使他们从小感受、理解、学会了民族尊重、民族平等、民族进步的真正内涵。今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社区创建活动蓬勃开展,20xx年长治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分组包片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稳压器”和“暖心人”。一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30余个,整合帮扶资金9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0余人。同年,长治市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把创建活动纳入企业精神文明一体化考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团结氛围、助推企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村创建富有

特色,翼城县北关村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村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了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是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20xx年至20xx年,省财政拨付资金亿元实施援疆项目61个,提高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受援地内生动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为推进x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民生服务,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争取人心上,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既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参加祖国建设、服务回报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和信任。

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发展资金7009万元。42个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一村一品”种养殖产业初步形成,科技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xx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元,特困村由2010年的10个减少为8个,3个村

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29家民品企业近3年享受国家优惠利率贴息资金亿元,生产补助和技改贷款贴息1270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20xx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完成纳税亿元。依法推动清真食品业健康发展,20xx年,全省清真食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清真食品加工企业19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个,山西省著名商标5个。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

二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照顾政策,积极改善民族小学和山大附中西藏班办学条件,投入专项资金,帮助西藏班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注重涉及民族团结文艺作品的挖掘和创作,新编历史剧《傅山进京》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取得了优秀成绩。精心培育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绩突出。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省形成了在重要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救济困难户的关怀慰问工作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恢复民族成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回民公墓列入其中,予以保障;依法加强清真

食品监管,各市都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太原、阳泉、晋中、晋城等市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服务管理,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工作

我省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平时”、“交心”上下功夫,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安排部署,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一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省委、省级政府2010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x籍少数民族群众来我省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xx年颁布实施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法依规作出了安排部署;20xx年成立了山西省x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山西省x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待遇平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为先。各地各部门坚持服务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实现了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通过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发放联系卡、结对帮扶、举办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尽力为流动少数民

族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司法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阳泉市创立了“12345”工作法(“1”是紧紧抓住流动人口中的代表人士;“2”是依靠市伊协和清真寺;“3”是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待遇享受、就业培训服务、子女上学入园服务;“4”是建立市、县(区)民宗部门上下协调,与有关部门左右协调,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与相邻市县跨界协调四大协调机制;“5”是实现引导入寺、引导遵纪守法、引导社区发挥作用、政策咨询引导、引导依法维权,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立体化、全覆盖);晋中榆次区在繁华市场为x籍少数民族群众划片设立专门的经营场所;临汾市建立健全由民族、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伊协和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的外来少数民族联谊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外来少数民族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和服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长治市开通“民族一家亲”微信服务平台,形成了“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即:强化沟通,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址清、职业清”;强化联系,“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见面联系、每年一次座谈联系”;强化服务,做到就业困难、办理手续、生活困难必帮),20xx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五、强化日常督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经常性地对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加强日常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完善了应急处突领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省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规模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型事件。

总之,我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注重发挥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创建活动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活动进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手段单一,创新不足,拓展延伸不够等等。同时,山西面临走出转型新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大发展,是事关全省转型综改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课题。因此,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领导,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任务艰巨。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以“圆好团结梦,追寻发展梦,实现中国梦”为根本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有力地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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