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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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1
XX年既是新中国60华诞,又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族工作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州民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民族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方面。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州民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初启动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和第三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以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为目标,坚持把深化学习贯穿始终,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动员和依靠群众贯穿始终,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
(二)深入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委内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州民委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清理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收集整理常见问题答疑,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同时,按照要求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指定专人负责电话答疑、服务。
(三)狠抓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
一是大力宣传民族政策。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年初,在全州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积极依靠各级各部门,以发宣传单、悬挂标语、设立咨询点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全州各级干部群众团结、稳定、发展、进步的意识。
XX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了全面总结××民族和民委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委内组织人员撰写××民族和民委工作60年回顾总结,并及时上报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得到了国家民委和省民委的肯定,被录入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丛书刊物。
二是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XX年3月18日,全州民委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了《XX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状》。会后,各县政府与各县民委、各乡(镇)签订;各乡(镇)与各村委会签订;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做到了责任目标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是认真报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材料。根据《云南省民委关于评选云南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知》和《云南省民委关于评选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知》精神,及时向州委、州政府领导汇报,严格按照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条件、评选要求,自下而上,公开、公正、透明地评选有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云南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材料报送工作。围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使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
(四)狠抓民族经济项目的实施
督促各县民委做好XX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对未完工项目要求在XX年8月前全面实施完毕,并认真做好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的总结,认真总结推广民族团结示范村、兴边富民示范村、特困民族试点村建设经验,突出重点、抓住特点、形成亮点,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按照《云南省民委关于XX年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民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州民委及时召开民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并要求各县民委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重点、统筹兼顾、梯次推进”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与各县民委签订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考核验收责任书。
二、XX年下半年主要工作
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结合××民族工作实际,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有新突破。
今年是民族工作的“宣传教育年”,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继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中宣发〔XX〕21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做民族工作光荣、讲民族团结高尚”的良好氛围。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国际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和“人权”等旗号,对我进行的西化、分化活动,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开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
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为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抓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评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好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进一步充分发挥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特殊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切实采取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一年一度“阔时节”活动以及农村文艺汇演工作等。
(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全州经济社会事业有新发展;
一是继续搞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对于我州XX年已验收达标的13个行政村,要继续扶持,巩固提高扶持成果。对于拟验收的33个行政村,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合力攻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十二项验收指标,抓紧对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二是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工作。我州泸水县、福贡县、贡山县均被列为“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要加快组织实施好相关建设项目,严把项目申报关、资金管理使用关和项目实施质量关,做到实施一件,见效一件,真正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三是抓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兴边富民示范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标准,实施整村推进,切实开展好示范活动。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机关建设出现新气象。
民委是联系党委、政府与各族群众的“连心桥”,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维护各民族平等权益,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完成好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解决复杂问题、管理民族事务、维护团结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再接再厉,注重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协调型的民族工作部门。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大报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本质、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抓好调研工作。要专门组织工作组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改造情况、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情况、特困民族基本情况、少数民族存在的困难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要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三是认真履行职责。要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完成好州委、州政府交给的任务,履行好部门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四是团结奋进,树立形象。坚持以良好的作风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切实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为党委、政府服务、为少数民族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手段,改善工作条件,树立民族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四
、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民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
民宗委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区民宗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民宗委工作计划及2016年工作运行安排。在人少工作繁杂和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民宗委三人经过努力,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现将上半年(及二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自身学习教育和对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 1、加强全员的学习培训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半年,民宗委强化自身教育,坚持每月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了十二五规划和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以及市、区党委、政府会议精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和考评细则与标准,按照方案和要求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领会“界定非法宗教26种”表现行为。民宗委人员按照要求统一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安排,我委副科级干部按照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民宗委本周有一名副主任科员参加了组织部组织的封闭式培训学习。经过一周培训学习,完成了学习计划,写出了学习体会。在加强自身教育的同时,民宗委对宗教人士进行每月谈话和双月学习教育,在宗教领域认真讲解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建设和反邪教宣传教育、文明城市建设、安全教育等内容的学习。为正确辨别非法宗教活动,民宗委继续对宗教人士和伊玛目讲解了“界定非法宗教26种”表现行为。为深入推动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工作,民宗委内审员和主任参加了监察局组织的专项学和培训及考试,在内部组织学习了“三级文件”。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上半年,民宗委和宗教人士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重点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清真寺财务管理办法》、《消防法》和朝觐管理办法及制度。学习了“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行为。 3、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针对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发现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人人参与,反对和杜绝非法宗教活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要求工作人员和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从公民道德、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文明礼貌、依法开展宗教 活动做起。宗教活动场所之间开展相互监督活动,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 二、做好宗教管理基础性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 1、摸清我区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上半年,我委对全区一万多名和占全区总人口20%以上的伊斯兰教范畴的职工群众进行了调查;对辖区的5个宗教活动场所和所设的5个宗教管理委员会以及5名伊玛目、2名副伊玛目、27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再次调查摸底和教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和上报。对我区的5个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5名领教人员和在**及三平镇两地并以妇女为主的147名基督教信徒进行了解。我区现共有5个基督教家庭聚会点、147名基督教信徒。各家庭聚会点所属人员全是我区常住人口,教徒以妇女居多。我区5个基督教活动点和领教人员分别为:1 远征花园8栋9号,领教人:余成荣。2芙蓉花园37栋25号,领教人:黄格。3五亭花园19栋1号,领教人:刘英。4跃南花园3栋2号,领教人:王委梅。5南园体院馆平方5-1号,领教人:黄秀莲。基础数据的掌握,为管理好宗教活动提供了条件。 2、对负责人进行教育和管理。在上半年的检查过程中, 检查组的人员对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负责人进行法规教育和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的同时,提出要求:1、宗教人士或信徒需要印制、出版、发行内部使用的经书、教义、教规等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2、不允许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传播教义,更不允许强迫自己的子女信教,这是法律规定的,他们也是受法律保护的。3、各家庭聚会点人员确定后,不得发展新教徒,也不得补充自然减员缺额。4、不能进行跨地区的宗教活动。我区宗教活动点,不允许外来人员(含外国人)练习,严防进行分裂破坏活动。5、做好家庭活动点的消防安全和卫生工作。 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按照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要求,民宗委结合我区实际,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开展了讲摆活动,讲解了“三个离不开”的意义。按照区委要求,民宗委积极协助和配合宣传等部门,开展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竞赛团准备参加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由民宗委主任亲自任团长(带队),组织了我区竞赛团。全团有32人(民宗委2人,街道宗教干事2人,宗教人士28人),参加竞赛的选手3人。现在正在赛前的准备之中,积极参加5月24日的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民宗委制作了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展板,并于5月23日报送参加展出。 2、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体系标准,民宗委在完成材料完善的同时,针对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发现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人人参与,反对和杜绝非法宗教活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出:从公民道德、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文明礼貌用语、杜绝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要求开发现不利于创建活动的问题及时上报文明办。 3、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上报所需材料。4月,民宗委参加了区委组织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之后,民宗委按照区委下发的创建方案,研究了民宗委的工作。按照下发的有关民宗委的两大类工作任务,民宗委主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4月20日,民宗委向市民宗委递交了《关于请示市民宗委审定白 碱滩区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的报告》,4月25日前,向**区文明办上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需的有关材料。 四、依法管理朝觐活动,制止零散朝觐 上半年,我委按照《关于开展制止零散朝觐、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活动工作计划《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责任书》,积极开展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的宣传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踊跃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一是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员的理论和法规水平;二是民宗委与区领导小组、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在主任负责下,认真落实责任书目标;三是以活动场所为阵地,开展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5月,我委充分发挥宗教场所的阵地作用,在三平镇和双环等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四个宗教活动场所的21名宗教人士和管委会成员,传达学习了市民宗委2016年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宗教人士在主麻日大礼拜时间,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和有关制止零散朝觐的要求,确保零散朝觐为零的指标;四是通过谈话制度和采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联席会、谈话、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宗教人士配合政府做好制止零散朝觐的工作;五是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在每个星期五的主麻日活动结束后,利用半个小时时间,讲解制止零散朝觐的规定、政策、目的和有组织的进行朝觐活动的重大意义;六是通过一对一的入户交流等方法,要求朝觐返回的人员积极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和政府一起做好有组织的朝觐活动;七是按照《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活动工作计划》,我委对办理出国探亲、学习、经商人员进行了入户了解和调查,依法照章给符合要求的人员办理了领取护照或出境证明;八是开展2016年副朝觐人员朝觐报名等工作,朝觐活动走有计划、有组织的道路。 五、抓实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做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上半年,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然是民宗委的重点工作,在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各项制度的同时,民宗委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民宗委领导每周到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和暗访,预防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民宗委领导对场所管委会成员进行了民族团结教育和稳定教育、安全、普法、公民道德和反邪教宣传教育和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行为表现讲解的同时,广泛开展了爱国、反分裂、新疆发展史等教育和讲摆活动。按照管理制度和法规,民宗委坚持每周对宗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了解。经过检查,未发现非法宗教活动和违规情况。上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信教群众依法参加宗教活动,未出现外来人员来我区宗教场所或公共场所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和领拜讲经等活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未发生教派组织活动,未发生非非宗教活动,未发生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等违规违法情况。上半年,民宗委在组织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中和平安建设工作:一是在各宗教活动场所中检查安全制度、活动申报制度、活动安全预案、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按照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要求,我委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责任书》;三是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我委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宗教活动和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及区宗教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等责任书;四是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安全和人员健康,我委分别对使用中的四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卫生检查和卫生消毒。 六、依法调查处理非法宗教活动 上半年,民宗委按照上级督办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我区居民家中非法宗教活动情况。一是根据2016年1月24日上级提供的信息,跟踪艾买提苏皮。他原籍是库车人,在乌鲁木齐做生意人,1月24日他到**区之后到了钻井花园21栋16号努尔买买提吾普尔家,集中共10人、有艾买提苏皮懂一些宗教知识因此他说了一些宗教方面的话、讲(古兰经太比来克),当时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把他们抓回来调查,其余9个人没有问题放回家,把艾买提苏皮进行拘留。二是从3月12日3月20日之间全区范围内调查了非法宗教活动情况,主要是在**、二厂、三厂片区内了解《野阿訇》的活动请况,从五亭搬迁到三厂片区有一个人名叫阿布都热依木、有爱人和三个子女,他眼睛是看不见的(瞎眼),他六年前从伽师县地震灾区过来我区安家,眼睛看不见家里很困难,没有经济来源,全靠白区的信教群众的照顾下维持生活。他全靠听力学过一些古兰经,也背会三章经文,白区职工家庭去世了亲人之后必须要念古兰经,但部分人员因经济收入低请不起大毛了念古兰经,请他念一些古兰经然后给一些钱和饭菜维持生活,但没有任何其他非法宗教活动的动机和表现。 3、努尔尼沙做乃马子,念阿文的调查处理。2016年3月15日根据上级提供的信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到五亭新村9栋5号(租房)阿布力克木家进行检查。了解到阿布力克木,努尔尼沙两口子原籍是和田洛浦县人,2016年来我区打工,阿布力克木在钻井队做饭月工资800元,努尔尼沙替别人扫马路月收入400元,一个女儿两年前应别人的狗吓叫了她得了精神分裂症,多次治疗无法治疗。他们家里困难,男的经常喝酒,女的努尔尼沙只会做乃马子,会念阿文,2016年-2016年邻居的几个孩子除了教过阿拉伯文以外没有其他的任何宗教活动。因此区公安局对她们批评教育后释放。 七、联合开展清真食品市场大检查和许可证抽查 按照工作安排,在政法委组织下,2月分民宗委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74家清真食品市场(饭店)以及其他饭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民宗委重点检查了许可证及使用、从业人员成分(族别)、清真标志和清真物品、食物采购等。在检查中,发现“赛买提大盘鸡店”的法人王涛制作使用的是假的清真许可证。民宗委没收后对其进行了教育,要求认真整改问题。3月,我委对存在问题的饭店进行了再次检查,监督整改问题。4月到5月,民宗委对部分清真饭店许可证使用和所用物品进行了抽检。在抽检中,违法现违规违法问题。对顾客投诉一家清真饭店的问题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该饭店未发生清真许可证造假等违规问题。 八、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服务在线建设和“公众满意年”及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 1、2016年上半年,民宗委针对落实《行政处罚法》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情况,我委开展了执行和完成情况的自评和总结。经自查,我委“两制”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齐全,制度健全,方案具体并得到落实。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没有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和群众投诉事件和错案。 2、对五五普法进行总结,对六五普法作出安排。上半年,民宗委对五五普法进行了总结。6月10日,民宗委主任、负责主任科员以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及街道宗教干事参加了市民宗委组织的五五普法总结会和六五普法动员大会。 3、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结果报告和服务在线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结果报告的工作要求,民宗委按照下发的的文件精神,针对民宗委的有关条款和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上报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清理结果报告,制定完善了民宗委行政服务在线(含行政许可和前置)内容和工作流程及网络,为品牌创建、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工作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 4、积极开展“公众满意年”活动,以行政服务在线为基本平台,创建服务品牌。上半年,民宗委区委关于开展公众满意年活动的安排及要求,制定了《民宗委“公众满意年”实施方案》、《服务品牌创建方案》、《考平办法》等方案、措施并在主任负责下进行了落实。为落实好活动和创建方案,民宗委人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结合工作实践,在实践中完善和活动和品牌创建方案。5月底,民宗委对活动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服务在线情况进行了自查,上报了自检自查汇报材料。 九、落实谈话制度和联系会议制度,开展维稳排查 1、坚持谈话制度,及时与朝觐人员沟通,了解信息和动态。上半年,民宗委主任和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谈话的人数在80人次以上,召开宗教人士联系会议3次,通过谈话和联系,了解了宗教领域的思想动态,在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谈心活动中,有效地对宗教人士进行了教育,拉近了与宗教人士的距离。同时,民宗委主要领导通过走访及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宗教人士和2016年朝觐人员沟通,及时掌握宗教领域的动态。 2、深入社会和我区人员集中的地方暗访排查。按照“及时排查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的要求,保证我区社会稳定、和谐,上半年民宗委有专人每周民宗委每周对三平镇、中兴路两大街道和我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方及学校周边开展两次访查、巡视和排查。5月4日,民宗委工作人员到13中学了解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经过了解,未发现学生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在巡排中,未发现矛盾纠纷和不稳定的情况,未发现男性留大胡子、女性蒙面、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对了解到的新和宗教场所于2016年由于危房问题关闭后一直未维修,信教群众在民宗委做工作效果有限的情况下,可能要到政府上访;民政等部门反映新坟地墓坑将要用完;近期发现有“法轮功”电话进行破坏社会秩序和反动宣传等情况一紧急信息的方式进行了上报。按照稳定工作要求,民宗委按时向政法委上报维稳工作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在老坟地安葬死者、外地人到我区居民家中讲经、新坟地挖坑、宗教场所危房为维修等问题。 十、抓实安全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工作 1、抓好节假日和“两会”安全稳定工作。民宗委认真落 实值班工作方案。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日和全国、我市和我区“两会”及班子换届期间,各宗教场所负责人每日向民宗委主任报告宗教场所动态。作为民宗委安全第一领导责任人,民宗委主任在节日期间每天与宗教活动场所联系,每周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宗教活动场的情况,每月组织安全稳定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创业宗教活动场所在几年前就由于居民搬迁等多种原因而停用。在检查中,民宗委要求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离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民宗委和维稳办。 2、上半年,民宗委在节假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的同时,每月会同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人员,重点检查了我区五亭、双环、三平镇、新河、创业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1、房屋安全、2、消防设施、3、安全通道、4、安全制度、5、安全(消防)预案、6、值班安排等。在检查中,正常使用的三个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由于房屋为危房,按照上级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已停止了使用,具体情况和维修和报告已上报政府和油田公司所属的单位。新河宗教活动在气温正常情况下在室外开展。 3、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教育。按照建设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年度安全工作要求,民宗委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创建责任书》,落实了责任书。同时,民宗委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和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过排查,未发现隐患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民宗委按月向安全局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同时上报了月度、季度和上半年安全信息报表。同时,上半年,自治区公安厅专家到我区对宗教人士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十一、按照市民宗委和区委区政府等部门的通知要求,完成并上报了有关材料 1、上报我区宗教情况材料。上半年,我委按照市民宗委下发的《关于上报宗教人士名单和教职人员概况、管委会组织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情况以及近10年来解经经验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完成了我区宗教人士、教职人员、管委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和名称、我区近10年解经经验材料等报表、材料并上报市民宗委;完成并上报了《近10年**区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解经经验材料》等材料。 2、协助市委党校开展宗教方面的调研工作。从3月,民宗委协助和配合市委党校开展宗教方面的调研工作。民宗委组织召开了宗教人士座谈会,按照调研提纲,座谈了宗教自由政策落实、场所管理、市伊斯兰协会作用、朝觐情况、“”后宗教人士对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主义活动的立场态度、是否有宗教因素而形成的上访事件、打着宗教旗号形成的上访事件、宗教对市、区经济发展的作用、讲解经水平否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等9个问题。 3、总结上报我区对宗教界人士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按照要求,一是完成并上报了我区民宗委对宗教界人士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培训计划和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材料。二是完成并上报了我区民宗委对宗教界人士思想动态和对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看法。三是上报了民宗委2016、2016年对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培训计划。 4、给市安全局递交保密材料。上半年,按照市安全局的要求,民宗委主管宗教工作的人员向市安全局上报了伊玛目、教职人员等保密材料。 5、上报文明城区建设材料。按照区文明办要求,民宗委认真落实自治区级文明城区建设工作自我复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并上报了24份有关材料。上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材料和证明。 6、完成档案材料归档及上半年大事记工作。按照区史志办和档案馆的要求,我委对2016年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向档案馆上报了有关归档资料。按照上报年鉴的要求,民宗委对2016年年鉴进行了梳理和整理,上报了《民宗委2016年年鉴》。6月,完成了民宗委2016上半年大事记材料并上报。按照档案馆要求, 九、落实贯标工作和部门、个人绩效工作手册,开展常规检查和考核 上半年,民宗委坚持对各岗位(人员)的常规检查和考核工作。检查和考核依据2016年民宗委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岗位和人员进行了常规检查和周、月季度总结。从2月28日开始,按照要求和规定,部门和个人进行了工作写实记录。按照区政府安排,我委参加了3月17和5月26-27日贯标工作会议和内审员培训,民宗委领导对这两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按规定完成有关工作。按照贯标工作计划,民宗委对上半年贯标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总结。内审组于3月23日对民宗委进行了内审,内审中没有出现不符合报告。上半年,我委按月进行了个人常规检查,3月25日,对个人进行了上半年绩效考核。 十一、协助、配合民政局、殡葬所开展少数民族新坟地挖坑工作,按照区委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 从3月15日开始,民宗委继续积极配合、协助区民政局、殡葬所等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新坟地挖坑工作。要求施工方和各部门发现问题后立即上报。对小车队职工在老坟地安葬孩子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向区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在施工中,及时解决了部分用油和。对小车队职工在老坟地安葬孩子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向区领导和监察局领导进行了汇报,说明了民宗委现在是为了稳定,是积极协助和配合民政局和殡葬所处理死者家属在安葬死者中出现的问题。4月22日前,新坟地挖坑工作已经结束,共挖新坑50个,殡葬所和民宗委进行了工程验收,经过验收,工程按照合同进行,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民宗委主任向区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并且给施工方进行了费用结算,结算费用万元。 五、完成内审,对内审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3月28日贯标办内审通报中指出的民宗委2个观察项和所提的意见,民宗委于4月2日召开了整改会议,民宗委主任要求按照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标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提出的的意见意义落实,进行了初步整改。在4月和5月完成整改工作。对负责办理出国、清真饭店、朝觐的工作人员,提出要建立和保全顾客财产(个人信息、报告、申请、身份证等办事证件),要建立顾客财产专项档案。按照要求,对第一次内审工作材料进行了归档。同时,对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月度常规检查。 按照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 1、民宗委两名领导干部于3月参加了区委组织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讲座。民宗委主任上报了学习体会。 2、3月17和5月26-27日贯标工作会议和内审员培训, 3、3月18日,参加了人事局举办的人事信息管理培训,领会了民宗委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内容。 4、6月3日上午,民宗委两名人员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低碳经济讲座》。 5、行政执法员参加了政府办举办的行政服务在线指导会议。
民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3
民宗局上半年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民宗局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追赶珠三角,融入珠三角”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树立“民族宗教小事”的大局观念,管理好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我区民族宗教界领域的团结稳定局面,为构成城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拓宽宣传覆盖面**区作为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目前,移居和进入我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有2000多人,其中瑶族、壮族的少数民族人员居多,占人口90%以上,同时,存在潜有庞大的难以统计的宗教信众,针对我区对少数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等了解不多,甚至完全不知,特别是社区基层一级。因此,我局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较集中的街镇、社区发放、张帖宣传资料,如《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家《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资料,共发放150份。让更多的社会人员了解有关政策,营造社会人人参与学习的氛围。二、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目前,我区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40多处,正式开放登记宗教活动6所,一是抓好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工作。以防为主,检查落实,消除隐患。特别是开展大型宗教活动,法会等都要求各场所上报区民宗局,认真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如:春节期间,我局刘溢滔局长亲自带队到各场所巡查,指导各场所负责人注意防火等,五一前安排人员到各场所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二是抓好爱国爱教宣传教育。我局平均每月走访1次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同时,与场所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座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活动场所人员进行爱国爱教宣传。三、开展宗教界人士“关爱保护生态环境植树护林”载体活动根据省民宗委、市民宗局的精神,我局部署开展**区“宗教界人士植树护林”活动。主要方式有:在农村植树、堂点周边植树、在地方政府安排的植树地点植树。如:石角基督教礼拜堂根据石角镇的安排与其他单位一起到兴仁村委会山岭同植树;源潭镇两个基督教堂发动教众在农村植树;东城兴复隆寺和石角龙华寺在寺庙周边植树等。据统计:我区“宗教界人士植树造林活动”,参加植树活动人数210人,植树面积约2万方,共植树2100棵,投入资金元。四、开展少数民族户籍、宗教房产的调查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我局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调查。如: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调查,落实宗教房产调查,佛教、道教后备教职人员调查。为我局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提供真实数据,并撰写1《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调查》的调研报告;同时,为宗教场所推荐储备后备教职人员。五、依法打击非法乱建宗教场所行为今年4月,有信众和群众来电举报,有人在笔架山翠云洞道教旧址上抢建宗教活动场所,我局十分重视,将情况上报市民宗局、市民宗局宗教科联同我局人员迅速巡查现场,立即查办、制止其行为,并进行严肃的警告,并保留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的权利,依法打击非法乱建宗教场所行为。六、贯彻“三自”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适深入贯彻“三自”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奉献爱心多做善事,力所能及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修桥造路等公益事业,警惕、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维护我区政治大局的和谐稳定。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族宗教工作。二、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加大力度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三、加大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调查研究,登记造册少数民族人口。四、依法管理、服务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打击非法聚会点。五、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爱国爱教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六、积极争取省民宗委批准,同意在金鸡岩风景区设立金芝园道教场所,打造“旅游产业与宗教文化”相结合的亮点工程。
民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4
民宗局2020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一、领导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常抓常议。及时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由副局长魏光武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总结讲评,通过会上讲、会下抓,全市各级民宗工作部门法治建设的意识和氛围明显强化。二是组织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我局先后5次专程赴各县市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市民宗系统依法行政情况。三是制定周密措施。专门制定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贯穿到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当中。
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员法治意识
一是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分两批分别赴宜昌、黄石参加省民宗委第四期法治建设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二是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局在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共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11个班次、培训宗教界人士500多人次,购置并发放《条例》1300余册,宣传标语450多条,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宗教界人士法律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标语和横幅等媒体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四是按照市普法办要求,通过周五机关学习时间,学习法律原文、组织机关干部关注《法制今微》公众号等形式,积极推动机关法制宣传。
三、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一)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元宵、七一等特殊节日举办了少数民族迎春联谊会民族团结一家亲元宵书法笔会、庆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积极创建XX区新风社区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抓好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完善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服务中心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流入流出地沟通协作等机制建设,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举办了少数民族双语培训班,将政策法规宣讲与语言文字培训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在荆务工经商新疆籍少数民族同胞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二)持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持续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等乱象问题。巩固去年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先后8次赴各宗教场所开展调研、暗访,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XX市民宗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通知》(荆民宗〔2020〕3号),进一步治理佛道教烧高香、滥塑露天宗教造像、乱设功德箱、借教敛财、商业资本介入等乱象。加强宗教团体建设。5月中旬前先后为市佛协、道协、基督教两会完成年审工作;积极协调市佛协,成立了市佛教协会XX开发区分会事宜。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矛盾隐患和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维稳工作排查调处机制、联动联防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上半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3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副局长魏光武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三是在机关设置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领导分工、人事安排以及重要政务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收集回复e线民声、XX市公众诉求、阳光信访等网上信访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民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5
2016年上半年,**区民宗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民宗委工作计划及2016年工作运行安排。在人少工作繁杂和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民宗委三人经过努力,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现将上半年(及二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自身学习教育和对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 1、加强全员的学习培训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半年,民宗委强化自身教育,坚持每月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了十二五规划和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以及市、区党委、政府会议精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和考评细则与标准,按照方案和要求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领会“界定非法宗教26种”表现行为。民宗委人员按照要求统一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安排,我委副科级干部按照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民宗委本周有一名副主任科员参加了组织部组织的封闭式培训学习。经过一周培训学习,完成了学习计划,写出了学习体会。在加强自身教育的同时,民宗委对宗教人士进行每月谈话和双月学习教育,在宗教领域认真讲解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建设和反邪教宣传教育、文明城市建设、安全教育等内容的学习。为正确辨别非法宗教活动,民宗委继续对宗教人士和伊玛目讲解了“界定非法宗教26种”表现行为。为深入推动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工作,民宗委内审员和主任参加了监察局组织的专项学和培训及考试,在内部组织学习了“三级文件”。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上半年,民宗委和宗教人士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重点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清真寺财务管理办法》、《消防法》和朝觐管理办法及制度。学习了“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行为。 3、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针对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发现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人人参与,反对和杜绝非法宗教活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要求工作人员和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从公民道德、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文明礼貌、依法开展宗教 活动做起。宗教活动场所之间开展相互监督活动,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 二、做好宗教管理基础性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 1、摸清我区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上半年,我委对全区一万多名和占全区总人口20%以上的伊斯兰教范畴的职工群众进行了调查;对辖区的5个宗教活动场所和所设的5个宗教管理委员会以及5名伊玛目、2名副伊玛目、27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再次调查摸底和教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和上报。对我区的5个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5名领教人员和在**及三平镇两地并以妇女为主的147名基督教信徒进行了解。我区现共有5个基督教家庭聚会点、147名基督教信徒。各家庭聚会点所属人员全是我区常住人口,教徒以妇女居多。我区5个基督教活动点和领教人员分别为:1 远征花园8栋9号,领教人:余成荣。2芙蓉花园37栋25号,领教人:黄格。3五亭花园19栋1号,领教人:刘英。4跃南花园3栋2号,领教人:王委梅。5南园体院馆平方5-1号,领教人:黄秀莲。基础数据的掌握,为管理好宗教活动提供了条件。 2、对负责人进行教育和管理。在上半年的检查过程中, 检查组的人员对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负责人进行法规教育和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的同时,提出要求:1、宗教人士或信徒需要印制、出版、发行内部使用的经书、教义、教规等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2、不允许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传播教义,更不允许强迫自己的子女信教,这是法律规定的,他们也是受法律保护的。3、各家庭聚会点人员确定后,不得发展新教徒,也不得补充自然减员缺额。4、不能进行跨地区的宗教活动。我区宗教活动点,不允许外来人员(含外国人)练习,严防进行分裂破坏活动。5、做好家庭活动点的消防安全和卫生工作。 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按照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要求,民宗委结合我区实际,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开展了讲摆活动,讲解了“三个离不开”的意义。按照区委要求,民宗委积极协助和配合宣传等部门,开展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竞赛团准备参加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由民宗委主任亲自任团长(带队),组织了我区竞赛团。全团有32人(民宗委2人,街道宗教干事2人,宗教人士28人),参加竞赛的选手3人。现在正在赛前的准备之中,积极参加5月24日的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民宗委制作了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展板,并于5月23日报送参加展出。 2、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体系标准,民宗委在完成材料完善的同时,针对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发现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人人参与,反对和杜绝非法宗教活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出:从公民道德、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文明礼貌用语、杜绝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要求开发现不利于创建活动的问题及时上报文明办。 3、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上报所需材料。4月,民宗委参加了区委组织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之后,民宗委按照区委下发的创建方案,研究了民宗委的工作。按照下发的有关民宗委的两大类工作任务,民宗委主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4月20日,民宗委向市民宗委递交了《关于请示市民宗委审定白 碱滩区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的报告》,4月25日前,向**区文明办上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需的有关材料。 四、依法管理朝觐活动,制止零散朝觐 上半年,我委按照《关于开展制止零散朝觐、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活动工作计划《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责任书》,积极开展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的宣传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踊跃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一是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员的理论和法规水平;二是民宗委与区领导小组、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在主任负责下,认真落实责任书目标;三是以活动场所为阵地,开展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5月,我委充分发挥宗教场所的阵地作用,在三平镇和双环等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四个宗教活动场所的21名宗教人士和管委会成员,传达学习了市民宗委2016年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宗教人士在主麻日大礼拜时间,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和有关制止零散朝觐的要求,确保零散朝觐为零的指标;四是通过谈话制度和采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联席会、谈话、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宗教人士配合政府做好制止零散朝觐的工作;五是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在每个星期五的主麻日活动结束后,利用半个小时时间,讲解制止零散朝觐的规定、政策、目的和有组织的进行朝觐活动的重大意义;六是通过一对一的入户交流等方法,要求朝觐返回的人员积极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和政府一起做好有组织的朝觐活动;七是按照《2016年制止零散朝觐活动工作计划》,我委对办理出国探亲、学习、经商人员进行了入户了解和调查,依法照章给符合要求的人员办理了领取护照或出境证明;八是开展2016年副朝觐人员朝觐报名等工作,朝觐活动走有计划、有组织的道路。 五、抓实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做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上半年,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然是民宗委的重点工作,在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各项制度的同时,民宗委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民宗委领导每周到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和暗访,预防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民宗委领导对场所管委会成员进行了民族团结教育和稳定教育、安全、普法、公民道德和反邪教宣传教育和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行为表现讲解的同时,广泛开展了爱国、反分裂、新疆发展史等教育和讲摆活动。按照管理制度和法规,民宗委坚持每周对宗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了解。经过检查,未发现非法宗教活动和违规情况。上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信教群众依法参加宗教活动,未出现外来人员来我区宗教场所或公共场所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和领拜讲经等活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未发生教派组织活动,未发生非非宗教活动,未发生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等违规违法情况。上半年,民宗委在组织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中和平安建设工作:一是在各宗教活动场所中检查安全制度、活动申报制度、活动安全预案、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按照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要求,我委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责任书》;三是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我委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宗教活动和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及区宗教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等责任书;四是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安全和人员健康,我委分别对使用中的四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卫生检查和卫生消毒。 六、依法调查处理非法宗教活动 上半年,民宗委按照上级督办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我区居民家中非法宗教活动情况。一是根据2016年1月24日上级提供的信息,跟踪艾买提苏皮。他原籍是库车人,在乌鲁木齐做生意人,1月24日他到**区之后到了钻井花园21栋16号努尔买买提吾普尔家,集中共10人、有艾买提苏皮懂一些宗教知识因此他说了一些宗教方面的话、讲(古兰经太比来克),当时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把他们抓回来调查,其余9个人没有问题放回家,把艾买提苏皮进行拘留。二是从3月12日3月20日之间全区范围内调查了非法宗教活动情况,主要是在**、二厂、三厂片区内了解《野阿訇》的活动请况,从五亭搬迁到三厂片区有一个人名叫阿布都热依木、有爱人和三个子女,他眼睛是看不见的(瞎眼),他六年前从伽师县地震灾区过来我区安家,眼睛看不见家里很困难,没有经济来源,全靠白区的信教群众的照顾下维持生活。他全靠听力学过一些古兰经,也背会三章经文,白区职工家庭去世了亲人之后必须要念古兰经,但部分人员因经济收入低请不起大毛了念古兰经,请他念一些古兰经然后给一些钱和饭菜维持生活,但没有任何其他非法宗教活动的动机和表现。 3、努尔尼沙做乃马子,念阿文的调查处理。2016年3月15日根据上级提供的信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到五亭新村9栋5号(租房)阿布力克木家进行检查。了解到阿布力克木,努尔尼沙两口子原籍是和田洛浦县人,2016年来我区打工,阿布力克木在钻井队做饭月工资800元,努尔尼沙替别人扫马路月收入400元,一个女儿两年前应别人的狗吓叫了她得了精神分裂症,多次治疗无法治疗。他们家里困难,男的经常喝酒,女的努尔尼沙只会做乃马子,会念阿文,2016年-2016年邻居的几个孩子除了教过阿拉伯文以外没有其他的任何宗教活动。因此区公安局对她们批评教育后释放。 七、联合开展清真食品市场大检查和许可证抽查 按照工作安排,在政法委组织下,2月分民宗委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74家清真食品市场(饭店)以及其他饭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民宗委重点检查了许可证及使用、从业人员成分(族别)、清真标志和清真物品、食物采购等。在检查中,发现“赛买提大盘鸡店”的法人王涛制作使用的是假的清真许可证。民宗委没收后对其进行了教育,要求认真整改问题。3月,我委对存在问题的饭店进行了再次检查,监督整改问题。4月到5月,民宗委对部分清真饭店许可证使用和所用物品进行了抽检。在抽检中,违法现违规违法问题。对顾客投诉一家清真饭店的问题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该饭店未发生清真许可证造假等违规问题。 八、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服务在线建设和“公众满意年”及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 1、2016年上半年,民宗委针对落实《行政处罚法》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情况,我委开展了执行和完成情况的自评和总结。经自查,我委“两制”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齐全,制度健全,方案具体并得到落实。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没有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和群众投诉事件和错案。 2、对五五普法进行总结,对六五普法作出安排。上半年,民宗委对五五普法进行了总结。6月10日,民宗委主任、负责主任科员以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及街道宗教干事参加了市民宗委组织的五五普法总结会和六五普法动员大会。 3、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结果报告和服务在线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结果报告的工作要求,民宗委按照下发的的文件精神,针对民宗委的有关条款和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上报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清理结果报告,制定完善了民宗委行政服务在线(含行政许可和前置)内容和工作流程及网络,为品牌创建、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工作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 4、积极开展“公众满意年”活动,以行政服务在线为基本平台,创建服务品牌。上半年,民宗委区委关于开展公众满意年活动的安排及要求,制定了《民宗委“公众满意年”实施方案》、《服务品牌创建方案》、《考平办法》等方案、措施并在主任负责下进行了落实。为落实好活动和创建方案,民宗委人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结合工作实践,在实践中完善和活动和品牌创建方案。5月底,民宗委对活动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服务在线情况进行了自查,上报了自检自查汇报材料。 九、落实谈话制度和联系会议制度,开展维稳排查 1、坚持谈话制度,及时与朝觐人员沟通,了解信息和动态。上半年,民宗委主任和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谈话的人数在80人次以上,召开宗教人士联系会议3次,通过谈话和联系,了解了宗教领域的思想动态,在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谈心活动中,有效地对宗教人士进行了教育,拉近了与宗教人士的距离。同时,民宗委主要领导通过走访及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宗教人士和2016年朝觐人员沟通,及时掌握宗教领域的动态。 2、深入社会和我区人员集中的地方暗访排查。按照“及时排查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的要求,保证我区社会稳定、和谐,上半年民宗委有专人每周民宗委每周对三平镇、中兴路两大街道和我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方及学校周边开展两次访查、巡视和排查。5月4日,民宗委工作人员到13中学了解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经过了解,未发现学生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在巡排中,未发现矛盾纠纷和不稳定的情况,未发现男性留大胡子、女性蒙面、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对了解到的新和宗教场所于2016年由于危房问题关闭后一直未维修,信教群众在民宗委做工作效果有限的情况下,可能要到政府上访;民政等部门反映新坟地墓坑将要用完;近期发现有“法轮功”电话进行破坏社会秩序和反动宣传等情况一紧急信息的方式进行了上报。按照稳定工作要求,民宗委按时向政法委上报维稳工作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在老坟地安葬死者、外地人到我区居民家中讲经、新坟地挖坑、宗教场所危房为维修等问题。 十、抓实安全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工作 1、抓好节假日和“两会”安全稳定工作。民宗委认真落 实值班工作方案。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日和全国、我市和我区“两会”及班子换届期间,各宗教场所负责人每日向民宗委主任报告宗教场所动态。作为民宗委安全第一领导责任人,民宗委主任在节日期间每天与宗教活动场所联系,每周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宗教活动场的情况,每月组织安全稳定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创业宗教活动场所在几年前就由于居民搬迁等多种原因而停用。在检查中,民宗委要求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离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民宗委和维稳办。 2、上半年,民宗委在节假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的同时,每月会同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人员,重点检查了我区五亭、双环、三平镇、新河、创业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1、房屋安全、2、消防设施、3、安全通道、4、安全制度、5、安全(消防)预案、6、值班安排等。在检查中,正常使用的三个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由于房屋为危房,按照上级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已停止了使用,具体情况和维修和报告已上报政府和油田公司所属的单位。新河宗教活动在气温正常情况下在室外开展。 3、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教育。按照建设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年度安全工作要求,民宗委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创建责任书》,落实了责任书。同时,民宗委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和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过排查,未发现隐患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民宗委按月向安全局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同时上报了月度、季度和上半年安全信息报表。同时,上半年,自治区公安厅专家到我区对宗教人士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十一、按照市民宗委和区委区政府等部门的通知要求,完成并上报了有关材料 1、上报我区宗教情况材料。上半年,我委按照市民宗委下发的《关于上报宗教人士名单和教职人员概况、管委会组织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情况以及近10年来解经经验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完成了我区宗教人士、教职人员、管委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和名称、我区近10年解经经验材料等报表、材料并上报市民宗委;完成并上报了《近10年**区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解经经验材料》等材料。 2、协助市委党校开展宗教方面的调研工作。从3月,民宗委协助和配合市委党校开展宗教方面的调研工作。民宗委组织召开了宗教人士座谈会,按照调研提纲,座谈了宗教自由政策落实、场所管理、市伊斯兰协会作用、朝觐情况、“”后宗教人士对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主义活动的立场态度、是否有宗教因素而形成的上访事件、打着宗教旗号形成的上访事件、宗教对市、区经济发展的作用、讲解经水平否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等9个问题。 3、总结上报我区对宗教界人士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按照要求,一是完成并上报了我区民宗委对宗教界人士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培训计划和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材料。二是完成并上报了我区民宗委对宗教界人士思想动态和对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看法。三是上报了民宗委2016、2016年对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培训计划。 4、给市安全局递交保密材料。上半年,按照市安全局的要求,民宗委主管宗教工作的人员向市安全局上报了伊玛目、教职人员等保密材料。 5、上报文明城区建设材料。按照区文明办要求,民宗委认真落实自治区级文明城区建设工作自我复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并上报了24份有关材料。上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材料和证明。 6、完成档案材料归档及上半年大事记工作。按照区史志办和档案馆的要求,我委对2016年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向档案馆上报了有关归档资料。按照上报年鉴的要求,民宗委对2016年年鉴进行了梳理和整理,上报了《民宗委2016年年鉴》。6月,完成了民宗委2016上半年大事记材料并上报。按照档案馆要求, 九、落实贯标工作和部门、个人绩效工作手册,开展常规检查和考核 上半年,民宗委坚持对各岗位(人员)的常规检查和考核工作。检查和考核依据2016年民宗委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岗位和人员进行了常规检查和周、月季度总结。从2月28日开始,按照要求和规定,部门和个人进行了工作写实记录。按照区政府安排,我委参加了3月17和5月26-27日贯标工作会议和内审员培训,民宗委领导对这两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按规定完成有关工作。按照贯标工作计划,民宗委对上半年贯标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总结。内审组于3月23日对民宗委进行了内审,内审中没有出现不符合报告。上半年,我委按月进行了个人常规检查,3月25日,对个人进行了上半年绩效考核。 十一、协助、配合民政局、殡葬所开展少数民族新坟地挖坑工作,按照区委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 从3月15日开始,民宗委继续积极配合、协助区民政局、殡葬所等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新坟地挖坑工作。要求施工方和各部门发现问题后立即上报。对小车队职工在老坟地安葬孩子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向区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在施工中,及时解决了部分用油和。对小车队职工在老坟地安葬孩子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向区领导和监察局领导进行了汇报,说明了民宗委现在是为了稳定,是积极协助和配合民政局和殡葬所处理死者家属在安葬死者中出现的问题。4月22日前,新坟地挖坑工作已经结束,共挖新坑50个,殡葬所和民宗委进行了工程验收,经过验收,工程按照合同进行,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民宗委主任向区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并且给施工方进行了费用结算,结算费用万元。 五、完成内审,对内审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3月28日贯标办内审通报中指出的民宗委2个观察项和所提的意见,民宗委于4月2日召开了整改会议,民宗委主任要求按照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标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提出的的意见意义落实,进行了初步整改。在4月和5月完成整改工作。对负责办理出国、清真饭店、朝觐的工作人员,提出要建立和保全顾客财产(个人信息、报告、申请、身份证等办事证件),要建立顾客财产专项档案。按照要求,对第一次内审工作材料进行了归档。同时,对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月度常规检查。 按照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 1、民宗委两名领导干部于3月参加了区委组织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讲座。民宗委主任上报了学习体会。 2、3月17和5月26-27日贯标工作会议和内审员培训, 3、3月18日,参加了人事局举办的人事信息管理培训,领会了民宗委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内容。 4、6月3日上午,民宗委两名人员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低碳经济讲座》。 5、行政执法员参加了政府办举办的行政服务在线指导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