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范文【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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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实现有效监管,区教育局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2020〕16号)要求,结合区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局及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2020年度牵头重点抽查检查事项5项。

(二)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对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充实完善,及时补充新审批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更新新建公办学校名单,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

(三)加强执法检查人员队伍建设。在区教育局现有执法检查人员的基础上,引导鼓励教育局机关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累计7名机关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部分同志正在做好教育专业执法知识迎考准备。

二、检查事项具体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已抽查事项数量5项计2次,通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0人次,按照不低于10%比例随机原则先后2次累计从不同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120个。通过检查对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教育教学环境、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存在不规范之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及相关机构及时整改。同时,及时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抽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取得良好成效。强化抽查成果综合运用,进一步加强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推动全区公民办学校自觉遵法守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相继出台,要求以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作为民办教育改革的主要突破口。2019年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的通知》(阜政办〔2019〕17号),我局将于2019年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但是目前,我市的分类登记尚未进入实质阶段,除了几所新办学校进行了营利性非营利性登记,绝大所数民办学校依旧未真正定性,因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直进展缓慢。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两单一库”建设情况

按照6月份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协调会议精神,我局已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执法人员库,录入具备教育执法资格人员34人。录入检查项目清单一项,事项为民办学校年检复查。关于监管对象,我市共有2所2019年7月新审批的营利性民办高中(界首市齐舜高级中学和太和县华源实验高级中学),按照我市民办学校“属地管理”原则,这两所民办高中应向界首市和太和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领。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建议,市教育局下步可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监管对象库进行汇总整理,以便更好地监督指导各地开展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分类监管、信息归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机制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加强对阜阳市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民办教育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我局代人民政府起草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对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办学形式、办学层次、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办学、资产财务管理、校园安全稳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引导学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年度检查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目前,《实施办法》正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颍上县教育局按照颍上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制定了2019年随机抽样工作计划。计划重点抽查1、学前教育。2、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受教育情况,3、社会力量办学情况。4、职业教育的设置情况。目前,颍上县教育局由基教股牵头,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开学工作检查,重点核查3-6周岁,6-14周岁适龄人口入学情况,每个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必查,并抽查1-2所自然学校。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关于一单两库,颍上县教育局正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建设。根据工作计划,颍上县教育局还将在11月份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地震等部门对全县民办学校、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结果将在颍上县政务网站、颍上县教育资源网向社会公示。

其它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省教育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校外培训机构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点,按照审批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是检查主体,阜阳市教育局将积极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截至9月份,全市新审批校外培训机构297所(颍州区67所、颍泉区33所、颍东区67所)。

(二)结合每年年底开展的年度检查,进行分类年检的探索。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以及2022年前未进行分类登记的民办学校属于一类,按照往年年底部署开展年检;

而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则探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推动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促进卫生系统行评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点卫发55号)文件,对我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自查,区卫生局组织专班,于9月5日至9日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全力服务参合群众,确保了新农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水平提高,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安全。主要表现如下:

(一)内控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新农合层级管理体系,职责分工明确;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住院费用稳中有降

推行住院按床日付费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强化费用控制,强化医疗服务,实现了费用有下降,服务不打折的良好成效。20xx年1-8月,联棚乡卫生院住院例均费用为12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2元,下降幅度为%。

(三)门诊总额预付成效显著

实行门诊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均加强了门诊统筹管理,制定了管理方案,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监管考核,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门诊基金安全。桥边镇卫生院强化系统监管、季度考核、入户稽查,1-8月共核减村卫生室违规补助资金元,有效遏制了虚构诊疗套取基金的现象,确保了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区人民医院

一是内部新农合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由于区人民医院纳入宜昌市中心医院的一体化管理,区人民医院没有独立完善的新农合层级管理组织,医保办的新农合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与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入院标准执行不严。区人民医院在执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上存在先入院、后转诊的现象;入院标准掌握不严,存在门诊转住院、小病大治现象。

三是合理用药有待加强。区人民医院使用的是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整体药品价格偏高,抗菌药物使用没有严格执行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四是合理检查有待规范。区人民医院加强了彩超、CT等大型检查的管理,检查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与主要疾病无关的非常规要求的检查、对诊断治疗意义不大的不必要的检查等过度检查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门诊管理基本规范,基药政策落实,补偿及时到位,无虚构医疗服务套取基金现象,参合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良好。

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住院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卫生院的急危重病人比例过高。1-8月,土城卫生院按急危重管理的病人比例达%,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二是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不足。由于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呈下降态势,一些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不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外流比例呈升高态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例均费用偏高。与去年同期相比,艾家镇卫生院、联棚乡卫生院例均费用明显下降,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改革成效比较显著。土城乡卫生院例均费用达1583元,相对较高。

四是合理检查还需规范。一些检查与主要疾病无关,一些检查(如血糖)过于频繁重复。

(三)村卫生室

一是基药政策执行不到位。非基药在村卫生室仍然存在,由于不能纳入补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

二是部分村卫生室中药未纳入报销。

三是部分乡镇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率偏低。1-8月艾家镇的基金使用率为%,联棚乡的基金使用率为%,基金沉淀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率较低。

四是虚构医疗服务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村卫生室未执行小票签字制度,随意乱收费;少补多报、虚构人次等套取基金现象难于从根本上杜绝。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人民医院要正确处理医院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职责,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将控费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医生。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落实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将管理职责落实到科室,延伸到村卫生室,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新农合服务行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区人民医院要建立符合江南院区实际、突出区人民医院职责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入(出)院标准、规范诊疗、合理控费等方面加强制度管理,把例均费用、平均床日费用、药品构成比、大型检查阳性率、实际补偿比、目录外药品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纳入考核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各项制度,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新农合基金是参合群众的救命钱,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骗取、套取、挪用、挤占。区合管办要履行经办监管职责,认真审核相关补偿资料,加强网上监管、现场督查、电话随访、入户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核减费用、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违纪案例要上报区卫生局处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所辖村卫生室的动态监管,实行日常监管、季度考核,进一步规范诊疗报销行为,确保医疗服务不打折,农民受益水平不降低。

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第三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全县教育发展环境,县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2020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监管

县教育体育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度管力,落实以随机抽查为手段的“严管”措施,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一是成立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督导室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二是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及年检工作;三是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适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及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2.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监管。

3.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4.对公共体育设施违法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监管。

5.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6.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7.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

8.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管。

9.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

10.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11.对学校的行政检查。

12.举办实施高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监管。

(二)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1.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1)抽查对象: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

(2)抽查内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是否存在违反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20%);

(4)抽查结果:2020年6—7月,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证持有者近500人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无违反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形。

2.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监管

(1)抽查对象:学校;

(2)抽查内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都能按规定开设开足体育课程;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无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能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球鞋等。

3.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2)抽查内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否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是否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是否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是否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是否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其正常、安全使用;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是否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否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是否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活动场地的收入挪作他用。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已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在醒目位置标明了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有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按规定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未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未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

4.对公共体育设施违法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2)抽查内容:是否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等;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无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等情形。

5.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1)抽查对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2)抽查内容: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年内本行政区域未举办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6.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1)抽查对象:考生;

(2)抽查内容:考生是否存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规定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抽查频率:2次/年或根据考试工作情况随机安排巡查根据考试工作情况随机巡查;

(4)抽查结果:年内县体育体育局对各级各类考试、测试进行全过程监管,无考生存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规定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7.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者;

(2)抽查内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情形或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单位或个人无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情形或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情况。

8.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管

(1)抽查对象:举办健身气功站点者;

(2)抽查内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

(4)经抽查,单位或个人无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形。

9.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

(1)抽查对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抽查内容:是否存在违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县内成立有象棋协会、鸟友协会、乒乓球协会、网球协会、老年武术协会、陀螺协会等11个社会团体,有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宁洱县青少年俱乐部)。经抽查,这些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无违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0.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1)抽查对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

(2)抽查内容: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无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11.对学校的行政检查

(1)抽查对象:学校;

(2)抽查内容:办学条件、教学常规、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教育惠民政策实施等工作的检查;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县教育体育局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1次或1次以上常规工作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教育督导、安全工作检查、教学常规检查等。经抽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较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学生管理等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按照县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办学、服务社会、服务民生,能贯彻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等。

12.举办实施高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监管

(1)抽查对象:民办学校;

(2)抽查内容: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实施办学设立、分类、变更和终止等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40%);

(4)抽查结果:目前,全县共有7所民办幼儿园,7个校外培训机构。经抽查,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无未经审批实施办学设立、分类、变更和终止等情形。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硬件设施、教学设施设备配套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二)对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须常抓不懈,办学质量需要不断提升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将随机抽查作为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注重宣传培训。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随机抽查常态化、规范化,抽查结果透明化。

(四)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第四篇】

县政府审改办: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按照问题导向和分类监管的原则,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抽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2017年以来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一)建立“一单、两库”,规范随机抽查程序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内容,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文化市场所需的文化市场检查事项,逐一列出,明确了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和抽查内容等各项要素合法完备,形成了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2017年我局根据文化部统一要求,已经将我县全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按要求录入了“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我局以该平台数据为依托,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对随机抽查的经营对象,除特殊情况下,直接从平台选取经营场所,实行随机检查,不再事先预定。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局现有16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人员信息也全部录入“平台”,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在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分派抽查任务,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

依法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严格执法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职责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了《南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执法。合理调配和充实一线的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在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

2、严格随机抽查程序,规范监管内容

自2017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依法对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统一的现场执法记录表格,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将被抽查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违规处置情况全部记入检查记录,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

3、完善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管理

在应用随机抽查工作中,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完善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的要求,对文化市场监管主体实行分级和“黑名单”管理。并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重点区域的经营单位,加大了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三)严抓市场监管,全面实施随机抽查

2017年以来,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开展随机抽查24次,每次参与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次),每次随机抽查的监管对象12家(次)。到目前为止,我县文化市场领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经营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已全部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日常检查的重点,随机检查率达到抽查总量的60%以上,出版物经营单位达到随机抽查总量的30%以上,娱乐经营场所达到随机抽查总量的10%以上,并将开展随机抽查涉及的抽查事项、抽查执法人员和被抽查主体名单、抽查结果都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由于抽查主体点多面广,更面临逐年增加的趋势,各种情况复杂,由此带来的后续监管工作、投诉举报工作压力大,监管对象意识和配合有待加强。作为执法部门对监管对象的抽查工作频次相应增加,抽查比例太高,抽查任务繁重,难以全面兼顾。而在抽查工作中,还需要花大量精力做宣传引导解释等工作,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培训宣传

只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双随机”抽查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知晓、理解、接受“双随机”抽查,并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才能实现随机抽查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二)促进公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

要积极动员充分运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方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来促进随机抽查公开透明,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严于律己,加强执法人员教育

要严格抽查纪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转变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不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被抽查的市场主体的财物,不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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