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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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二篇】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新华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18个部门的121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18项、取消审批事项9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128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3个部门9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8月6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336件,办结6326件,办结率%。

(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18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纳入“马上办”20项、“网上办”30项、“就近办”25项、“一次办”72项,我局共纳入48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沧州”、“河北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149项子项,全部上线河北政务服务网。积极宣传河北政务服务网,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网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xx年6月1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xx年8月6日,本年度新增企业870户、个体工商户1543户,合计新增2413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20841户。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23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党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2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13封,锦旗32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①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②根据《沧新征函字【**】15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③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28号)要求,于**年8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10月31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420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网”,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网点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三篇】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守夜人”。企业家坦荡真诚与党政干部接触交往,做强实业、做大主业,成为地方发展的增长极、强引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生态圈”已形成。截至目前,全县各类民营企业共有XX家,其中工业企业XX家,占比XX%,建筑类企业XX家,占比XX%;三产服务业企业XX家,占比XX%;农业企业XX家,占比XX%。

一、主要做法

(一)抓好政策扶持这一关键措施。不断完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XX县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十余个文件,大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负担;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助推企业发展。在2018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对缴纳税金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亩均纳税额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新建项目、技改扩规表现突出的XX等4家企业,争创品牌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企业税费、就业带动、产业拉动等方面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XX余万元的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最高的达XX余万元,极大激发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近期,围绕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全县集中开工了XX工程、XX集团XX工业园等X个项目,总投资XX亿元,涵盖了新能源、生物科技、新材料制造、休闲旅游、扶贫产业等领域,为新一轮跨越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抓好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XX家,XX个“三强”企业税收增长XX%;县经济开发区被列入全省第二批机制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XX集团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鼎力合作,总投资X亿元的粉煤气化二期工程一次点火成功,粉煤加压气化炉、空分、净化等关键装置均为全国同类最大规模,增效降耗成效明显,在全国化肥百强企业中跃升至第X位。XX集团多功能纸和高速纸机生产线技术装备领先同行业X年以上,被评为省“工业绿动力”计划示范项目;XX集团综合经济指标稳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创新有亮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XX家、科技型中小企业XX家,新增研发平台X家,引进创新型人才X名。2017年,全县新增中国驰名商标X个、XX名牌产品X个;XX装备获得“省优秀节能成果”称号。二是创新现代投融资模式。坚持“财政+基金+金融”投融资模式,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扩大产业直投基金规模,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企业发展。不断加大解决企业资金瓶颈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新型融资手段,盘活静态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与企业成功对接资金XX亿元,XX集团获得X亿元的产业直投资金,为企业扩规增效打下坚实基础。加快金融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优化了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认真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企业转贷应急机制,组建XX万元的转贷应急资金,帮助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XX多家企业渡过续贷难关,建立贷款利息补贴机制、担保补贴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等,2018年为企业贴息XX余万元。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启动XX孵化园区建设。三是加快园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园区聚集生产要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载体作用,坚持园区建设与城市发展走向一致、与产业布局高度契合原则,持续完善管理体制、用人分配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引导推动县经济开发区、XX新区向“区管村居”“区街合一”“区镇共建”方向发展,不断创新优化内部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了园区动力、活力和承载力。积极引导各乡镇依托传统历史条件、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建设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制度活而新的综合性特色小镇,目前,全县已经建成XX影视特色小镇、XX生态旅游小镇等X个特色小镇。

(三)抓好环境优化这一重要保障。一是营造务实高效的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有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启动实施五大行动XX项改革,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XX项。推出XX大项XX小项“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XX%。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推进“证照分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和诚实守信的服务环境。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开展“法治XX”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七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家依法诚信经营、公平公开竞争。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依法惩处侵害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机关牵头开展“政法护企”“企业宁静日”等专题活动,深入实施“一企一警”包保制度,加大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推进“平安企业”建设。将每年的元旦定为全县“安全生产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队督导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惯例。建立完善风险科学预判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构建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抓好躬身践行这一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二字,言简意赅,思想深邃,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大方法论,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一是始终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县委、县政府引导各级持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总书记提出的“亲”“清”要求作为为官从政的终身追求,作为经商兴业的根本遵循。建立企业县级领导包保制度,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XX家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发展规划、包企业运营、包项目建设、包难题破解、包目标完成“五包”责任,将每月XX日定为企业工作日,各包保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座谈交流,及时掌握企业运营状况,破解运行难题,增强发展信心。全面实行县政府经济顾问制度,坚持每年选聘3至5名优秀企业经理担任县政府经济顾问,落实兑现经济顾问待遇,激发了企业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二是始终坚守宽阔正道。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成立了工业联合会(联盟),为实现政府、企业间良性沟通和企业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积极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深入开展“同心扶贫攻坚行动”、党外代表人士结对帮扶活动,发动企业继续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加大对未脱贫贫困人口及省市级贫困村的帮扶力度,全县企业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XX多个。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和慈善事业,帮助相关部门管理运营了慈善扶贫超市,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三是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持以“亲”为先,始终秉持亲商爱商富商的理念,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坚持以“清”为要,在同民营企业家交往时做到一清二白、公私分明,不掺杂私心杂念,不乱搞权钱交易。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帮助支持。

二、存在问题

1、“辨”而不“准”。在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度”的把握上,由于当前“不能”“不得”的禁止性规范出台多,“可以”“应该”的指引性规范出台少,导致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横亘着无形的“隔离门”和“玻璃门”。对干部来讲,一些干部搞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担心“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对企业来讲,一些企业负责人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瞻前顾后,遇到困难不敢去找相关单位和领导,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当权利的获取,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企业信心。对大局来讲,政企之间沟通受阻,联络渠道变窄,双向互动遭遇“冰点”,产生了隔阂,导致“背对着背”现象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清”而不“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有的领导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处处以政策、纪律为借口,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在不敢为上,有的干部只怕不“清”,不怕不“亲”。不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对企业家能躲就躲、能避就避。在不愿为上,有的干部以消极态度对待企业家,到企业调研少了,与企业家联系少了,为企业发展谏言献策的更少了;有的干部对企业家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拍板,打“太极拳”。在不作为上,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极为不利。

3、“亲”而不“清”。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长期存有一种思想误区,认为做生意必须与干部搞好关系。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仍有部分企业家“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习惯于“剑走偏锋、绕过规则”。在信权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片面认为政治权力决定经济利益,赢到政治权利的支持就等于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千方百计向政治权利靠拢,多方面疏通关系。在信人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习惯于与干部“搞人情”“圈圈子”“交兄弟”,认为在行政领域有自己所谓的“朋友”“熟人”,可以在关键时刻帮自己一把,特别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成为“首选”。在信钱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为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背地里仍然存在“请客吃饭、走夜路”的现象,依靠丰厚的经济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下步打算

1、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政府行政之手从微观经济领域撤回,由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下力气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从公正平等对待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依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方面统筹发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改善政企关系、重塑政企信心。

2、积极打造“诚信型”企业。以守法诚信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扎实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坚守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引导企业家树立市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守法经营、依法治企、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同时,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3、积极打造“过硬型”组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责任,把权力、责任、担当对应统一,紧盯扶贫攻坚、资金审批、土地审批、资源开发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着眼细节持续开展廉政教育、约谈提醒、督查考评、党风廉政巡察、重大项目督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监管约束机制,不断构建“不能腐”的监管体系。对为官不为者,坚决打板子、挪位置、摘帽子。

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四篇】

20xx年以来,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强化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盯牢涉税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集成出台了一批硬招实招,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服务质效,有效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助力我县打赢实体经济翻身仗,实现“12365”奋斗目标贡献“税务力量”。

一、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部署,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制定《浦江县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的责任清单》,各股室、所、中心分工负责,勠力同心,努力营造浓厚的“重商、亲商、安商”氛围,全面迎接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一)建立“有求必应”的企业发展问题受理服务平台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出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集信息确认、户管注册、税种核定、资料发放、新办企业涉税辅导等多个事项于一体,使新办企业登记从“站站停靠”转为“一站到底”,当天即可申领发放发票。扩大套餐式服务范围,将发票限额票量变更、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简易处罚等发生频率高、业务较为复杂、上下游流程关联度高、需要跨系统操作的关联事项纳入套餐式服务。

2.落实发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税务总局20xx年第8号公告,通过税企微信群、纳税人业务培训等渠道,广泛向纳税人宣传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的政策。同时,要求两家税控服务单位,及时向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控设备安装、维护服务,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开具专用发票。坚决落实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政策,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3.拓展多元化办税渠道。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全覆盖”。继续推广浙江省网上电子税务局,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电子税务局功能介绍及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税务”新平台,实现申报更正、纳税证明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业务的网上办理,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创新发票管理模式,推广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助开具”模式,实现发票代开全面自助化,优化发票“网申邮送”服务,2018年至今共为623户次企业邮送发票47600余份。同时,根据上级安排积极推行支付宝、浙江税务APP、政务服务网等多元化网上办税,省去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精简办税成本。

(二)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根据《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我局涉税处罚项目的建议处罚标准。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在责令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同时,对按要求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2.提供税收风险提醒服务。持续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建立以预警提醒和纳税辅导为主的查前辅导,防范和降低企业纳税风险。低风险提醒与重点税源风险应对双措并举,至目前为止,开展低风险提示提醒760户次,完成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应对61户次。

(三)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做好机构实名信息采集,并于每月5日前在办税服务厅公告《纳入实名制管理涉税中介机构名单》。积极开展涉税服务机构信用评定工作,加强日常资料报送审核,于4月30日完成涉税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并对信用积分和等级进行公告。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组织召开涉税中介机构座谈会,邀请纳入实名制监管的各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倾听机构的需求和意见,完善后续监管工作。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税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重点清理违规捆绑销售情况,坚决防止“黑中介”“中介黑”抵消政策红利。同时,严厉打击违规兼职代理会计,维护正常办税秩序。

(五)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办税

1.推行“容缺受理”。当纳税人提供的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时,只要经办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的,办税窗口将预先受理或做出许可决定,待经办人补齐材料后可直接领取相应的办税结果。完善容缺受理登记台账,推行诚信假设,逐步扩大容缺受理对象。

2.深化“银税合作”。目前,已与县建行、农商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银税互动”项目合作原则和内容,建立了信息交互、政策辅导和风险防范体系。县建行和农商行降低贷款发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纳税小微企业发放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并实现优惠的贷款利率。20xx年开年,已为45家小微企业发放银税互动信用贷款3140万元。

二、“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抓统筹

我局接到市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通知后的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项工作联络员和代办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抓统筹,业务科室抓推进,纳服窗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推进责任落实。开展了“一日代办员”活动,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成员深入窗口,摸清改革过程中各项业务流程是否走得通,办事效率是否受到影响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细化各项无证明业务部门核验的工作流程,保障各项业务走得通、走得顺、走得快,确保“无证明城市”改革有序推进。

(二)梳理业务清单,业务科室抓推进

我局相关业务股室按照金华打造“无证明城市”实行的“六个一律”原则,结合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两个文件要求,最终梳理形成了17项《证明事项清理清单》。同时,做好办税指南纸质版、电子版的调整更新工作,逐项检查“证明”等字眼是否修改到位。

(三)开展业务培训,办税窗口抓落实

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应知应会”培训3次、测试1次,参与人员达123人次。第一时间将“无证明城市”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传达到每一位干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

加大“无证明城市”改革宣传力度,各办税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改革内容,公开无证明业务事项,放置宣传易拉宝,发放宣传资料,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改革的体验感,查漏补缺,提高获得感。

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减免证明175份,其中申报承诺减免证明91份;数据查询减免证明21份,部门核验减免证明63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做好取消证明事项的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使“无证明城市”改革在税务部门落实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下一步特色工作

(一)部门联动助推“网上跑”,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69号)文件精神,计划于20xx年下半年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零见面”。我局主动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依托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建立“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办结、一站服务”的常态化企业开办服务模式,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加数据共享”的“四减一加”工作原则,形成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人社等涉企部门企业开办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环节“零见面”办结,由“最多跑一次”实现企业开办“网上跑”、“零次跑”。

(二)税邮共建助推“零次跑”,实现服务专邮“送上门”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我局深化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原有“网申邮送发票送上门”的业务基础上,与邮政局进一步扩大合作服务范围,将涉税宣传资料发放、文书资料传递、催报催缴通知书下发、窗口涉税资料受理等各项业务均纳入合作范围,通过税邮共建提高办税工作效率,助推纳税人办税“零上门”,涉税资料“邮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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