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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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1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的代表作。
百年孤独读后感2
魔幻现实主义中的孤独
——评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想象运用
“作者的想象力在神游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以新闻报道般的准确性再现出来。”——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
哥伦比亚当代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但展现其高超的魔幻现实手法的则属《百年孤独》,此作品使马尔克斯走上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从此奠定了其在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地位。
仅仅书名而已,作者就已成功地把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拉开,给人以遥远的感觉。作品以布恩蒂亚家族7代人的兴衰史见证了马孔多这个小镇的繁华与没落,直到小镇被一阵飓风吹走,从此世上再也没有马孔多,只留下百年的孤独。这一百年的时间跨度里,小镇上发生了很多离奇古怪的事情,而这些故事在马尔克斯疯狂的魔幻想象描绘下变得那么真实与讽刺。
政府把香蕉园三千名罢工者的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边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俏姑娘雷麦黛丝最后抓着雪白的床单升天而去;雷贝卡只要情绪失控就会贪婪地大吃泥土和墙上的石灰,并且拼命咂吮指头;布恩蒂亚家族的第七代传人最后被蚂蚁吃掉……在马尔克斯想象中的世界里,这些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很多来自印第安神话、东方传说以及《圣经》典故。雷麦黛丝升天来源于阿拉伯神话《天方夜谭》;而马孔多一连下了四年零十一个月的大雨则是《圣经·创世纪》里有关洪水浩劫以及诺亚方舟故事的移植……充满想象力的情节看似荒诞,实质是作者对本土国家落后、封闭、缺乏现代性、边缘化的讽刺与担忧。“作为一个深深植根于本土、关心祖国人民命运、严肃反思本族历史的作家,他骨髓里浸染的本土化的东西使他能够始终站在拉美民族立场,发现民族被殖民化、被奴役,最终却仍被现代历史遗弃的命运。”于是,他站在现代历史的角度,洞见拉丁美洲的孤独。
那些看似发生在久远时代的故事如今读来却使人深思。马尔克斯在书末悲伤地感叹:“马孔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于是,我想起了马尔克斯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致答词:“对我们来说,最大的挑战是缺乏为了使生活变得令人可信而必需的常规财富,朋友们,这就是我们孤独的症结所在。”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3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之作,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兴衰,也描述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你看到字里行间美国发展的沧桑了吗?那百年风雨变迁?克林顿曾称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是因为他在这里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世界,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虚拟的宇宙,但它是如此的生动可信,让人不禁怀疑世界的某个地方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家园。
“有些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而是因为想睡觉。”看到这句话让我陷入沉思。也许我并没有真正理解它,但它确实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被忽视的话题在这里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人家说,闭上眼睛,就可以不担心了。梦里的。世界没有那么多烦恼。那些年,我们都在困倦中睡着了,但现在,我们真的应该重新考虑它的意义了。“她知道驿站的骡子每十五天来一次,但她每天都要等。她相信有一天他们会在日期上犯错误,提前送信。但是事情出了差错。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没来。她绝望得发狂,半夜起来,把院子里的土一个一个的吃光。她哭了,痛得发疯。她把小蚯蚓和蜗牛壳咬得太紧,牙齿都快碎了。然后她一直呕吐到天亮,还发烧,虚脱,失去知觉。”这是不可或缺的观点。看到就不寒而栗。它似乎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隐藏在人们心中的秘密。那些小孩子不忍心直视的东西,在这里都展现的淋漓尽致,没必要嫌弃。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还在等什么?"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过去了。“我们都是在成长的路上被时间追逐的。我们偶尔停下来回头看看,那些美好的东西都在一点点消失。如果时间就是生命,你珍惜吗?无论多久,都等不到逝去的青春。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什么。也许是精神或者肉体。人类生来孤独,死后灵魂也不能幸免。孤独印在我们的灵魂里,你的态度决定了它什么时候印出来。所以,知者无畏,勇往直前!
《百年孤独》读后感4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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