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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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2500字【第一篇】

费老这本书出版于1947年,其中文章出自他在云大、西南联大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这14篇文章皆是实践得来,是他观察传统社会这部大书的读书笔记。在那个纷乱的年代,年轻人的感情很激动,民族意识也很强,年轻的费先生弃医转学社会学,采用深入中国的研究方法,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出谋划策。老年的费先生回忆起“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只说“甚觉可爱”,当然可爱!又如此可敬——那一往无前探索的劲道。

费老自序中谦虚地说这不是定稿,也不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诚然,一本小书难以具体描绘中国乡村社会的方方面面,而费老所做的努力是从具体的中国农村社会中提炼出“乡土”的概念特征来,作为我们认识乡土中国的工具,从而回归到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体系中去。

第1篇讲“乡土本色”,“土”大概指土地、农业、守土意识,“乡”指村落、群体、故乡。土地实在是中国人的神,中国人世世代代在一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用脚下的土地来生产、生活,土地是安全感,是乡愁,离了这片土就容易“水土不服”。由此在传统社会里面人们的生活是稳定的。最正宗的“乡土社会”应是老子畅想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但人口是在不断增加的,新增的人口如何安置?人们开垦田地,聚村而居,互相合作,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乡土社会是礼俗社会,是建立在熟悉之上的,人一出生就处在一个熟悉感的培养之中,熟悉是人们在不断地接触中产生的亲密的感觉。人们熟悉这个地方的语言、风俗以及周围的人,遵守规矩变成人们一种自然的反应,说明规矩内化于心了。由此“礼”是主动的。也因此乡土社会有良好的信用,这让我想起去年翟学伟老师讲的一个小插曲,大意是他让一个学生去一个农村做调查,那学生没两天就空手而归,原来是语言不通。在乡土社会中,哪家来了个外地人大家一清二楚,并且那本家就自然地承担了对这个外地人的责任,欺骗行为代价极高,陌生人或者说是外姓人很难融入当地,一个融入的方法就是男性入赘,但这首先还是看这男方是否有田产。在这种熟人构成的礼俗社会中,舆论压力不容小觑,像萧红由于与已婚表哥私奔造成张家声名狼藉,结果张家与萧红断绝关系之后还举家搬迁。但现代社会流动人口极多,陌生人充斥,自进化论传入中国,弱肉强食的丛林竞争使得老实人更加容易吃亏,这也是当代诚信缺失的一个原因。

“乡土”实在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其他神奇之处的秘密,费老不仅洗清了乡里人“土”、“愚”的冤名,更为乡土正名。且看“文字下乡”1篇,文字是如何起源的呢?文字一开始就是庙堂性的,因此也不是源于乡下生活。首先文字的诞生是代替了语言,当语言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时,文字才显得必要。然而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求助于文字,甚至可以用声气辨人。但这并不是说乡土社会就没有识字的先生了,像钱穆之父就是无锡一文化乡绅,并且通常这类人都是深受当地人尊敬的。文字始于结绳记事,是为了记忆,通常乡土社会中生活是静态的、定型的,晚辈可以从长辈那得到极有用的教训,然而有一些“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为了将来有用而加以记取。文字有一千一万的好,但也不能忘记文字的代价,本是绘声绘色感情洋溢到了文辞干瘪的人手中就成了枯草。费老说“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种“象征体系”既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语言。而在乡下,语言和动作已经足够表达。

乡土社会的结构格局是差序格局,费老把这比喻成“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不像西方那么界限分明,在中国通常是以己为中心,以情为权衡,这情又依赖于血缘和地缘,推及到人、家、国,并且是富于伸缩的。因此在乡土中国“公”“私”也是相对的,这只是取决于群己、人我的划界问题。这种格局的形成与儒家学说有莫大的关系,此差序可以理解为儒家的“伦理”,人与人之间是有相对的差别、秩序的,每个人克己复礼,修身养性,对亲人同胞以孝悌,对朋友主忠信,自然本立道生,伦常所构成的网络就是稳固的。

因此乡土社会中的道德也是私人的,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并且更偏重于“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在乡土社会的继替中产生了一种从经验中得来的长老权力,这种权力不同于在社会冲突中产生的横暴权力,也不同于在社会合作中产生的同意权力。往往是长辈成了范式,在对晚辈的谆谆教诲中形成了一种教化的力量,正是这教化使得晚辈对传统的礼充满了敬畏。这也是儒家提倡的“孝”的功用。然而虽说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但并不是恒久不变的,只是变化的速度是缓慢的。当旧的生活方式不能适应新的环境,“人们失去了对它的信仰”,人们转而求助“文化英雄”,文化英雄不一定是长辈,更侧重于他的知识与能力,是否能稳定变化后的社会,这种权力是在社会变迁中产生的,费老称之为“时势权力”,亦可看作对社会变迁的一种灵活的注释。因此乡土社会的“名实分离”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这社会中的男女关系而言,费老的解释让我有了更深的理解。我常觉得在农村前几代的许多人都是先结合后产生感情的,并且这感情并不深厚。而且男女之间的隔阂也比国外大得多,一个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就被告知同异性的差异,“男女授受不亲”是从小不断教诲的,男女有别不是指男女生理上的差别,更是营造出一种男女心理上的疏离感,使得男女缺乏求同的努力。在中国,家族比家庭更为重要,为了保全整个家族的利益和名声,大义灭亲被视为是勇敢而正直的。这种家族亲属关系是纵向的,是父子的、婆媳的,不是西方的横向的夫妻关系,凝合力量不是感情而是纪律,这种纪律是要维持一个大家族的延长,家族也就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不仅仅是生育,更侧重于事业,我们可以看到钱穆描写的他们七房桥就有家族属的义庄用以救济族中困难家庭。为了稳定社会关系,这纪律是排斥私情的,感情的淡漠是正常的,感情的激动通常被视为破坏力量。

乡土社会还在不停地变,但有些东西是不变的,比如人情,并且这不仅限于乡下,城里也是一样,礼尚往来就是最好的见证。但还有一些是在剧烈地变的,比如社会制度,基层民主的推进还受着一些乡土社会因素的阻碍。乡下人在不断地进城,然而却难以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并且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越趋低龄化。然而我们的目的和费老是一样的,即改善他们的生活,推动农村的发展,费老已经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感受和理解“中国问题”是我们一生的使命。

读《乡土中国》有感【第二篇】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乡土中国》读后感【第三篇】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第四篇】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第五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著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费老首先在第1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

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行。我认为,这也正是与现在重视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辙,社会在进步,教育强国。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他们的“出路”,一间间乡村的希望小学正在被盖起。费老得出这些认识正是来自于他在乡间生活的经历,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间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实践经验的“实证主义”的重要体现。

差序格局中,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于是生出许多,滋生许多贪污无能的问题,并以此引出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社会联系。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中的人伦,“人和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这种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就看站在哪个角度去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也是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与我们社会相区别的原因。“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也是由费老提出来的,并逐渐被国际社会学学者所承认接受。

家族这一章中,有人说乡土社会也包含着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这个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侧重点。东西方都有的“家”,在结构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区别,这反映出社会格局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在西洋,“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儿女”、“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区里”费老如是说。而在中国,“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比较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类学称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为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就是氏族,称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除生育之外的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女性于传统中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老提到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罗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没有尽头的创造过程,不断地在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属于前者,现代社会属于后者。

对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挫折愈多,生命也愈顽强,生活的意义也愈深。其中隐藏的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因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迈进了一步。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乡土社会中是没有这些的。在我看来,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中的世界的拙劣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都是前一种模式的表现;费老说“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是阿波罗式的”。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事业”。女性似乎于“天然中”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上,其主要责任是家事,做得好了,你是“贤内助”,做得不好便随时面临休妻的可能。更往前了说,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性会遭众人鄙弃;女性必须从一而终,年纪轻轻成为遗孀你也必须守着寡才配能上一块贞节牌坊,否则就是“浸猪笼”还要背着难听骂名的下场。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对在婚前甚少交集的男女双方便只能于婚后“渐渐生情”。但那时的男子终究以事业为重,男女甚至只能维系着两性及婚姻关系。娶得娇妻是为“延续香火、传宗接代”,女子只能是下得了厨房却上不了厅堂的。我认为,乡土社会的婚姻关系较那时已经是个巨大的进步了,尽管女性仍然是“拿不出手的”,依旧以辅的身份出现。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话语权越来越多,越来越追求着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有的甚至成为女强人:独当一面,比男性更为出色。并且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女性甚至不愿生育,丁克家族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说是男性与这类女性妥协的结果。尽管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但这种行为后果还是令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从这方面说来,这种进步又是好是坏呢?

费老说“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于同性方面去发展”。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同性恋虽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后天过多地与同性接触或环境影响,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学中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无讼中,“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了内在的习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的教育,创新意识在一定层面上是这个时代所缺少的,很多学生们在高考这个独木桥面前被转化成了一个个的做题机器,理论与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庆幸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到。

在血缘与地缘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而括号里的“我们有谁曾认真地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曾向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费老是不否认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决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这其中又隐隐含着一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讨。如陈胜、吴广,都有揭竿而起之时,这一切又都是传统使然。

名实中,很多结果都是你做这些事情时附带而来的,是当初做这些事情时所未料想到的,而这些后果又真实地发生了并且又碰巧地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

整本书中,费老前后结合,乡村的即是传统的,而他也在一直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经典而又准确,于细微中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所经历的乡土社会展现出来。颇有感触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说到的——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是的,而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费老想借乡土中国这不成熟的果实所展现给我们的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也确实是值得我们观摩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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