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简爱读后感【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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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读书笔记【第一篇】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常看到一些小女生携带着《简爱》这部小说穿梭在菁菁校园,正值花季的她们懂得如何用经典书籍来武装自己。那时的我浮躁不安,阅历上的不足加上认识上的肤浅,对一些事物总带着偏见。一次偶然的机会,从一位女同学手里接过这本书随手一翻,便以为所谓世界名著不过如此。
时光飞逝,终于在近二十年后与《简爱》结缘,这得益于奥斯汀书友会;若没有参加书友会,可能我还不会主动去阅读这部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经典名著。每当夜深人静时,躺在沙发上静静地阅读《简爱》,把整天的忧愁烦恼统统抛掉,独自享受那种宁静的感觉真好。
《简爱》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准确来说是“女性经典小说”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自传式体裁塑造了一个灰姑娘式的爱情故事;女主角简虽然外表平平,个子瘦小,且出身贫寒,但她有着独立自强、勇敢正直并为争取平等而奋斗的坚强性格,尤其是与男主角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完全超越了门第、年龄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升华到思想和精神上完整契合,以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来说,这超越世俗偏见的真挚情感不能不让人敬佩不已。
初读完之后没有太深的感受,一些零散的心得并没有促使我有写1篇读后感的冲动。在听完书友们的阅读分享后,我的思维又受到了相应的启发。这本书除了女主角简,给我印象最深是另外三个对女主角成长路上影响很大的人。简身上体现出的诸多优点想必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都有一定的共鸣,在此无须再一一赘述。
作为女主角儿时唯一的好友海伦,这个可爱的小女生逝去着实让人心疼不已;她对人事物的看法不仅有着非常超龄的成熟,而且说出的每一句都那么深刻、发人深省;(富有道理),一颗包容的心和坚定的信仰使她面对死亡无所畏惧。“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复仇永远不会使我担心,堕落永远不会让我过分深恶痛绝,不公平也永远不会叫我过分心灰意懒。我平静地活着,期待着末日。”这位名叫海伦的小女生,或许就是上天派来的天使。虽然她短暂的生命如流星般匆匆划过,但她的坦然和从容让人无不为之震撼。“既然生命很快就会过去,死亡又确实是通向幸福和荣耀之门,我们又何必被苦恼压得灰心丧气呢?”
学监谭波尔女士是一个几乎完美的女性,她总是举止安详,神态庄重,谈吐彬彬有礼。对简来说,她是亦师亦友亦母亲;她不仅是简的授业导师,而且与简建立了友谊,还担当了母亲的角色,可见她对简的成长影响至深。如简所说:“我所获得的一些最宝贵的知识,都要归功于她的教导我曾经从她身上学到了她的某些品性和许多的习惯,———较为和谐的思想,较为节制的感情,已经在我的心灵里扎根。我立志忠于职守,克尽本分。”
牧师圣约翰是仅次于谭女士的一个接近完美的人物。除了他曾极力要求表妹简成为他的妻子这一点,因为去印度传道的缘故,成为他美中不足的瑕疵,也使得读者认为他是极端自私的人。从传道事业方面来看,他无疑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好牧师;在个人的情感方面,尽管他曾与富家小姐奥立弗深情相望,但还是把儿女情长深深埋藏,始终不忘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将基督的教义传播到更远的地方。一个超越世俗男女情爱的青年男子,以及他那坚忍与理性的品格,普通人或许是无法理解的。
谭波尔与圣约翰这两人在某些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都有着良好的教养,博学多识,举止庄重。个人觉得他们都是淑女绅士中的优秀代表;谭女士拥有与其外表一样的美丽心灵,她对简的关爱处处散发着一种人性的光辉。站在一个现代男性的角度来看,谭波尔式的女性应该是众多男性心目中渴望的理想伴侣。
女主角简自尊自强的美德、勇于追求真爱、不贪恋金钱物质的高尚爱情观,对如今生活在极度物质化社会里的青少年女性,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仍不乏有现实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简爱读后感【第二篇】
生活中的贫弱者,这些人身上却有着当今社会最稀缺的善良品德,这些纯朴甚至是忧伤的故事后面,闪烁着温馨动人的光辉。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品。这部小说突出的描写了简·爱遭遇的辛酸经历,暴露黑暗社会慈善事业的冷酷、虚伪,谴责社会对贫苦儿童的摧残,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于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形象。
开始读小说时,对于简·爱小时候的表现,我的心里不是很赞同。总认为她有些太倔强,没有更多的忍让。我觉得她对于舅母里德太太显得太执骜不逊,文章中写出在舅母对自己的孩子说:“别跟我说起她,你们不要走近她,她不值得你去理睬。我不愿意看到你的姐妹跟她来往。”简·爱听到后,从楼梯栏杆扑出身子,不假思索的猛地大声嚷道:“他们才不配跟我来往哩。”
还有到简·爱准备到洛伍德慈善学校读书之前,她进行反击,对舅母说:“我不会骗人。我要是骗人,就会说我爱你了,可是我要说,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简·爱舅母的儿子),世界上我最恨的就是你了。至于这本有关撒谎的书,你还是拿去给你女儿乔治安娜吧,因为爱撒谎的是她,不是我。”接着她回答舅母的提问时又说:“我很高兴,你幸好不是我的亲人。我一辈子绝不会再叫你一声舅妈,我长大后也绝不会来看你。要是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你,问我你待我怎么样,我就说,我一想起你就觉得恶心,你待我残酷到了极点。”
“我怎么敢,里德太太?我怎么敢?因为这是事实。别人都以为你是好女人,其实你坏透了,心肠毒得很。你才骗人呢?”
读到这些,我不由得觉得简·爱表现得太决绝了。一个只十岁的孩子,竟说这样的话,有些无情无义,有种恩断意绝的感受。当时心里的感受很复杂,虽然明明知道里德舅母待她确实不好,甚至有些苛酷,可是,说出这样的话,总显得无情,我当时觉得简·爱有些偏执,不太喜欢她的个性,同时也想今后,她这种性格让别人谁能受得了呢?怎么与人相处呢?她今后的人生怎么会幸福呢?
等到认真读完小说,我又被简·爱的真情真意感动了,而且简·爱表现出来的是从容、大度、宽容、善良和道德。我不由得反过来思考我的认识问题了。
也许我是以成人的观点来衡量事情的。我可能内心有定势的衡定尺度:因为现实中不能盼望有更美满的景况,所以只好迁就现实,以求苟安,要与现实保持更为温暖的和平吧。
我想到了培根先生在《新工具》一书中,提出要促进社会和科学发展,必须清除根深蒂固的盘踞在人们心中的各种假相和错误观念问题。他提出了洞穴假相问题。这是指个人所特有的错误。每个人的心理或身体上的特殊结构,造成了他们先天的不同;每个人所处的环境,所受的教育,所读的书籍,所崇拜的人物,所接触的朋友,以及性格爱好等等也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观察和认识事物时往往会把自己的人性和偏爱掺杂进去,就好像“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洞穴,使自然之光发生曲折和改变颜色”一样,这样歪曲事物的真相,犯认识上的错误也就不可避免了。
简·爱作为一个贫苦的无依无靠的孩子,在十八岁上,就能胜任英国良好教育所需的各门常规课程以及法语、绘画、音乐的教学,这样的成绩应该是相当的广博了。而且在小说的后面,贵族小姐罗莎蒙德看到简·爱为她画的肖像后说简·爱:“这些画是你画的?你还懂法语和德语?你真是太可爱了——真是个奇迹!你比斯__城一流学校里我的老师画的还好”。
这些无疑说明简·爱在学习的过程中,所下的工夫是常人无法达到的,取得的成绩是常人无法达到的。
荷兰著名哲学家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说:“我把人在控制和克制情感上的软弱无力称为奴役。因为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在命运的控制之下,有时他明知什么是善,但往往被迫而偏去做恶事。
所以,作为一个人,应该有自己的情感,并且能够表达出来,过分压抑,从而想去追求一种伪的和平状态,就会让人变得怯懦,变得虚幻。
每个人都有信仰,即使是个孩子。信仰指向的是一种奥秘的状态,是生命的一种内在需求,它并不能被理性所证明或证伪。这是不需要讨论的,是嵌在每个人的灵魂里的。
简爱读后感【第三篇】
初读《简·爱》的前几章,我为简·爱悲惨的命运感到怜悯与同情——还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和满腔的怒火!因为我看到了简爱在童年时受到的种种的不公平的待遇:舅妈对他的毒打、辱骂,把他视为自己的眼中钉,不让自己的孩子接近他,将他排挤为一个无家可归的外人;表兄妹对他作出的种种欺凌,甚至有时连头发都被自己的表兄抓破出血……这些都在简单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的烙印,成为了他童年的噩梦。
在这里,她虽然可以住在豪华的楼阁之中,却只能得到孤立与蔑视;在这里,她虽然可以免受饥寒之苦,却得不到平等与关爱。她也是人,她也想受到平等的待遇,所以她毅然决意反抗这一切:她反抗恶毒的约翰,在约翰撕打他的时疯狂回击;在从红房子锁上的那一刹那喊出:“不公平!不公平啊!……”在里德太太向内奥米·博洛克赫斯特说她是撒谎者之后,她毫不犹豫地进行了回击——向里德太太怒诉自己的心声。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她没有反抗的资本,只能忍受里德太太对她无理的摧残。从字里行间,我读出了简·爱对自主命运的渴望。这也为她下文发生的种种事情所作出的对应做了铺垫。
后来她被残忍的扔这里——这里用扔字一点都不夸张——进了洛伍德学校,在这里有严无人道的规章制度;有以“节俭”为旗号的吝啬;有以大欺小的黑暗之为;有质败量少的一日三餐……在这样人伦尽失的地方学习生活,不知是何等的辛酸。就拿海伦·彭斯来说,她是宗教的毒害者。她在无情老师的教育下被迫忍让,被迫接受,并用宗教的思想催眠自己。但尽管她深受折磨,但她内心的纯真仍未改变。她与博爱慈祥的谭波尔小姐依然成为这黑漆漆的世界中的一束阳光。谭伯尔小姐为简·爱洗清冤屈,海伦·彭斯在生命的尽头依然鼓励简·爱。谭波尔小姐对简·爱的无私关爱和精神,海伦·彭斯对简·爱纯真的友谊,让简·爱在这个黑暗的学校有了一线曙光,坚定了简爱想要自主命运的信念。
在洛伍德学校,简·爱又待了几年。后来谭波尔小姐离去。追求独立的他不想在洛伍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自主命运的她想有一份称心如意的职业,于是刊登了广告,离开了洛伍德学校。
她依靠自己的能力,当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对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好感。正当一切都快要结束,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婚礼的前几个小时,意外发生了: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先生有妻子——而且是一个疯子!
我怕这会让简爱难以接受,我怕这会破坏简爱已经得到了的爱情。但,简爱是坚强的——尽管自己对罗切斯特先生有的依恋,对他的爱有如同星空一般深,可是为了不做鸟笼中娇生惯养的金丝雀,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而真实纯粹的爱,毅然放弃了梦寐以求的——这唾手可得的爱情。她用“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胆量与毅力,勇敢地迈出了这一步。
后来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拥有了能够自主命运的能力。他带着忐忑的心情,找到了失去已久的爱人——罗切斯特先生。可此时他已经瞎了眼断了手,可简·爱依然不嫌弃他,比较后他们两个成功完成了婚礼,简·爱也成为了自己真正喜爱、真正能够自主命运的贤妻。这是简爱——追求平等的简爱;这是简爱——自主命运的简爱!她赢了——她打赢了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
小说的背景,是英国19世纪中叶的社会。在那时作者若想把这种独立自主追求自由的精神带给广大民众,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作者将自己的理想人格寄托在这本书的主人公简。爱身上,而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为当时千千万万的底层民众喊出了自己的心声;为从古至今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饱受摧残的女士们喊出了自己的心声。简爱得不到平等,可是她偏要平等;简爱不能够自主命运,可是她偏想要自主命运。或许在书的前半部分,她是人们眼中卑微的丑小鸭,但是在书的比较后一部分,她是人们眼中尊贵的白天鹅。尽管她没有亿万富翁那般骄奢纵横的生活,但她有自己朴实无华的、令自己满意的生活。
追求平等,自主命运——这八个字,为简爱这个不好的故事画下了一个好的句号。
《简爱》读后感1600字【第四篇】
哪有那么多乔治安娜、英格拉姆一样天生的完美皮囊,哪有那么多圣约翰、罗切斯特一样灵敏的智慧头脑,人都是一般的,清醒和落俗不是一种对立关系,只是人的一个切面。
简是一个彻底的普通人,生得不漂亮,也无过人的天资,甚至可以说她的出身和处境在来到桑菲尔德府之前是非常糟糕,且低于正常家庭孩子们的,而她的努力—尽管在书中并未详述—也并不值得十分对她夸赞,英国大有比她更加拼命地谋生求幸福的人。
可是只有她,作为一个女权与女性独立自主的标杆被人们所铭记与颂扬,就证明她的不同,这大概在于:人们曲意逢迎,她直白唐突;人们追名逐利,她为自己而活;人们陷入泥沼,她时而仰望星空。她的少不更事,简洁突兀,单纯和不合时宜,反而造就她更加鲜明的'个性特点和人格魅力,在千篇1律的绸缎羽毛中牵动着罗切斯特的心。
在这个市侩且庸俗的所谓“维多利亚时代的日不落帝国”里,简属于极少数的较为清醒的人:清醒对待爱情、人生、走的每一个路口、下的每一步棋。她的原则会给她指明有且仅有的一条路,尽管那可能会很辛苦。她—也是夏绿蒂—希望成为那种即使再孤单,生活再坎坷,不管天晴天阴,不管有无人爱,都会眷恋着夕阳和晨光,捕捉生活的美好瞬间,努力爱自己的人,这是对的,是明智的。
为简爱流泪的读者,我想或许是我还没有能力,或者说没有经历过某些令你们产生共鸣的生命轨迹,以至于我不大能理解。我在读书时,一旦看见夏绿蒂为我留下的一个线索、一个伏笔,我定会小小的震颤一下。
如若是美好即将来临,我会知道简一定将要理智而谨慎地思量;如若是痛苦的前兆,我也不曾动摇过简将会用瘦小苍白的身躯扛过难关,迎来希望的曙光。她是有顽强的生命力的,我只觉到越来越多的力量在她体内积聚,因为我为她而高兴,像她一样“打心底里由衷地高兴”。
我知道她在成长了,在脱离童话的爱情幻想,在变得更清醒了,更不俗了,更令人铭记了。可事实上也有人在批驳这部小说的落俗。
落俗,什么叫落俗呢?是像流落在沼泽山庄时那样囿于生活琐事而忘记仪式了吗?又或是归结于玛丽苏式大团圆结局的原因,使全书少了仙气,多了俗气?有人说简爱的故事其实到桑菲尔德府着火成为废墟时就已结束了,而后的坎坷抑或是多于坎坷的美好,尽数是简和夏绿蒂的梦而已。
简未尝回府,也没有那五千英镑和失而复得的罗切斯特。我又该反对了。或许他们认为那样的悲剧结局是符合高雅的,是不会落俗的。但简真是那样为了爱情出逃从而一蹶不振、放弃自我的人吗?我相信她不是。
人不免落俗的,连简也一样。她擅长做自己,却太容易激动、太紊乱不安、太焦躁行事,她毕竟还是个一直以来都在悲观中浮沉的小孩。但凡坚强的女孩儿,都有内心柔软的一面,而且非常脆弱,她们只是缺少一个可以依偎的臂膀,一个可以倾诉停泊的港湾。
正因为没有这些,她们不得不坚强。简自卑,但她没有时间顾影自怜。她不拘泥于“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伤感,她也走出了“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的悲戚。她仅剩的,就是做坚强的自己,勇敢的自己,无畏的自己。她是一个清晰的目标导向者,她知道自己无人问津,也无足轻重,所以她更努力,相信还有她自己永远忠诚地爱她。
像书中所说,“荒凉不堪岩石嶙峋的边界之内,仿佛是囚禁地,是放逐的极限”,她知道她是一朵倔强的蔷薇,但也知道这蔷薇无法开在没有阳光的地方,这阳光对于她来说便是交际关系。
那不俗又是什么呢?不俗便是鲜花,是蜡烛,是篝火吗?那么志向非凡的圣约翰在故事的最后去了哪里呢?我想真正意义上的不俗是永不会在人类身上体现的,至少书中令人钦佩的圣约翰无论如何也难免坠入罗莎蒙德小姐的温柔乡。
同时,罗切斯特身上的伤残也进一步证明了简单纯却热烈的爱。即使爱人又残又瞎,她依然会因为彼此赤诚不贰的心而回到他的身边,与他永久厮守。简或许难避俗世的惊扰了,但这样的结局无非在向世人宣告:“真爱永不落俗。”
合上书本,简爱在说:我们不必脱俗,但要保持清醒,前面的路还很长,望不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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