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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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俗世奇人》有感【第一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读了这本书,我可谓是“感慨万千”。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主要讲了在天津码头,有许多耍绝活的手艺人。他们耍的手艺一般都是有第一,没第二,第三都差着十万八千里的。不然没有绝活,怎敢到天津码头上闯?而天津人喜欢把这些人的姓和他们耍的手艺连在一起称呼,如刷子李,泥人张等。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
“最别不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这就是冯老笔下的刷子李。你想想,刷墙时,蘸了稀溜溜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保证一滴不掉?这就叫“艺高人胆大”。他如果没有超高的手艺,没有对自己手艺的充分自信,怎敢立下这个规矩?而他的手艺也不是天生就会吧,在他没出名之前,谁知道他下了多少苦功,才有了今天的功成名就?
安徒生说过:“一个人必须经过一番刻苦奋斗,才会有所成就。”在20××年举办的里约奥运会上,中国跳水“梦之队”的吴明霞、施廷懋艺压群雄,勇夺冠军,为中国的里约征程多添了一枚金牌。当时看比赛的时候我就惊呆了,一个个给超高难度的动作绕的我眼花缭乱。然而,在这一个个超高难度动作的背后,令全中国人骄傲成绩的背后,有多少次摔伤?有多少滴汗水?有多少次遇到挫折,灰心丧气?又有多少次鼓起勇气,咬牙坚持?
“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这是冯老书中的一句话。而那一个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绝活背后,是一次次失败的酸楚和一次次咬牙的坚持。
俗世奇人读后感【第二篇】
《俗世奇人》是我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使用高科技阅读的小说。只是放在手机里,无聊的时候看的。
里面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全部!每一骗你都把任务刻画的相当生动形象。样吧的反应快、嘴巧;话大夫的敬业、善良;苏七块的守原则等,都妙趣横生、栩栩如生。
我主要是在上个月生病时(打吊针)看的。所以,《俗世奇人》其实也帮我度过了难关。
下面,我给大家讲讲俗世奇人之一——“死鸟”的故事。
“死鸟”是天津卫贺道台的绰号。此人最擅长伺候:一是伺候上司,二是伺候鸟。有一会,他那个上司来他家,他欣喜万分,便指挥他的那只八哥说了许多好话。那上司乐的眉开眼笑,“死鸟”贺道台心里也乐开了怀。可这鸟听多了贺道台在家里抱怨上司的话,就忽然冒出来一句:“不可以 ……”。那上司暴跳如雷。贺道台的饭碗也砸了。于是,他对那只八哥大骂:“死鸟!死鸟!你毁了我!死鸟!死鸟!死鸟!”
从这个故事中,我发现了一个道理:做人就要老老实实的。不要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有好多有绝活的人。就像泥人张、苏七块、刷子里……有些地方的人,总把那个人的绝活放在前面,姓氏放在后面,这样读起来更富有情趣。
俗世奇人作文【第三篇】
在我心中,她是一个世俗男人的铭文——
我妹妹喜欢画画,尤其是连环画。她画的漫画我都看了。一开始有一本白纸对折的绘本,左边一张,右边一张。后来改进,一张纸分成四份,画了四幅漫画。现在的画面很有层次感,一目了然。说实话,我的大部分画师都是姐姐教的。
小时候姐姐和我一起画画。我画了一条“漂亮”的小美人鱼,但是太丑了,看不出是鱼尾;姐姐画了一个小女孩,太美了,只能懂不能说。姐姐调皮地把我的名字写在她的画上,把她的名字写在我的画上,继续调皮地给妈妈看,让她猜猜是谁画的,妈妈用脚趾头算出来,把她的名字写在画上,一共是——“这里没有银,320”!
之后我们经常玩这种把戏,很无聊。于是我开始和姐姐一起学画漫画,希望将来有一天能给妈妈看一些经验。虽然我姐姐教画画,但其实她只是让我看她的画。但是比起教书,我真的更喜欢看。
姐姐上一部漫画已经完成了,这部是新的,然后是上一部。拿出你削尖的铅笔和橡皮,我妹妹就要发作了!稍微反思了一下,我好像在思考作文。姐姐之前跟我说过,她这次的主题是“生命的疯狂校园”。在我听到之前,我非常惊讶。是我写的小说!但是姐姐想画画,我也没办法。我不得不放弃我的小说。主角隼鸟钉钉,生活在信息技术极其发达的中国,被橱窗前的小动植物吵醒,去了艺术学校。
举起铅笔,先写单词,然后画一个盒子。被锋利的钢笔用刀划了一下,大致像个花盆。一提起来,笔在纸上飞,复杂的图案就出现了。又是一阵“沙沙”声。再看的时候,白纸上有一朵茂盛的小豆花,有铅芯,有花瓣,有叶子,有茎。一切都是铅做的!“噗通噗通……”一只鸟嘴里衔着一个饭盒,线做的身体已经刷上了顺滑的字迹,空洞的眼睛仿佛复活了,又重新做了一只乌鸦,真的画得很美!
在铅笔的沙沙声中,姐姐脸上的表情一次次的变化:主角尴尬,满脸通红;主角开心,她笑;主角伤心,眼神黯淡……我才发现,画不好,不取决于画的好不好。画的好,没有共鸣能做什么?无论画得多烂,都可以用心、用情感去画,都可以让读者产生共鸣!
看着面前满是铅笔痕迹的白纸,我的心一下子就被填满了,我的功劳也是从这里来的!那是我的小说。看着姐姐眼中的兴奋和幸福,我知道几百年前是她把我从云端带走的,她融入了这幅画。就是这个效果!
在我看来,只有能让旁观者或读者产生敬佩和共鸣的人才会被称为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仿写作文【第四篇】
咱们家呀有一位活神仙,人称神腿孙。
这神腿孙便是我的爸爸了。爸爸姓孙,因为有着一双飞毛腿啊,大家便给他取了这个绰号,在他工作的地方那就别提多有名了!
神腿孙是一家商场的物业经理,管理大大小小物业方面的事情,工作时经常要走来走去的查看谁在偷懒不干活,或者是有什么安全隐患等等,这一走呐就是一天,但神腿孙从来都不喊累。别不信我说的,看看他手机上的计步器,那可是几万步起头的,夸张点说,那就是根本没人能超越他的。
这天我很荣幸和爸爸举行了一场竞走赛,我们打赌只要我赢了,他就满足我一个愿望,就算是天上的星星也给我摘来,这么大的诱惑谁顶得住呀,我便果断地答应了。
见爸爸穿着他那厚厚的工作服,我却不屑地说:你穿这么厚的衣服啊?老爸,我赢定你了!谁知爸爸也不屑地对我说:那咱们试试?
爸爸双手背在身后,有点主席的风范,他双脚走得飞快,好似踩在了一朵云上,轻飘飘的,我走两步的距离才是他走一步的距离。
神腿孙走完了一圈,往后一望,见我还没有跟上,就站在路边等着我,等个半天才能看见我踉踉跄跄的走过来。等我和爸爸站成一条线了再继续往前走。
走完了第五圈,我的腿变得酸痛不已了,可抬头一见神腿孙,只见他面容淡定,脚步轻快,一点儿累的感觉都没有,甚至还能再蹦个两蹦。我自然是十分惊讶,看来这称号真不是别人乱给的。爸爸见我发怔发傻的样子,笑着说道:认输了吗?我工作了那么多年,腿不快哪能行呐?
我输得心服口服,再也不敢小瞧爸爸的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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