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观后感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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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经典台词1

《血色浪漫》经典台词

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这分。

嘿,我今儿还就想拔你的份儿了,怎么着把你。

假如把人生比作炼钢的话,我们这一代人的。熔炼过程,就相当的复杂曲折艰难因此这一代人应该是特种钢。

就你还当流氓呢,真给流氓丢人,出去以后好好练练,别净给流氓丢脸。

就是有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也的张嘴接着,还的说跟他妈啤酒似的味道好极了。

哭什么?这又不是上刑场,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好玩的事儿还没开始呢。

马主任,千万别对钟跃明这小子手软,先灌辣椒水,再上老虎凳,一下垫八块砖,千万别使美人计,这孙子肯定将计就计。

没有人能活着抓住我。

女孩别把自己搞的太深奥了,否则魅力会减退的。

秦岭对钟跃民说:钟跃民你听好,我同意做你的女朋友,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

全世界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因为国际歌,就可以成为亲人。

胜不妄喜,败不妄馁,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叹年光过尽,功名未立,书生老去,机会方来!

我将来得老婆是那种我说去要饭,她就能高高兴兴的和我一起去。

我们这里七男三女,狼多肉少啊。

行,我明白了,以后就是别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不能有脾气,还要说味道好极了,跟他妈啤酒一样!

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很难想象他会忠于爱情!

一个远方的游子回到家乡发现的第一件事,往往是自己的恋人成为别人的妻子。

这世上还有比人更坏的动物吗?

只注重过程,无关结果,就无所谓成败。

《血色浪漫》读后感2

《血色浪漫》读后感

淮海经济研究中心

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与原著相比,虽然改变了些情节,但我觉得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作者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作者想表现的魂。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

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

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现代人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还记得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她带着我的心,托付给流云。多年以前播撒在养我的土地,多年以前播撒在那养我的土地。啊……啊……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

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

“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

爱情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爱情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你还会和她结婚吗?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爱情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他和几位朋友一起谈论音乐的时候说道: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

“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在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我们来看看他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很苦恼的说:“奎勇,我就不明白,咱们从小学到现在想出一直挺好的,怎么一说起家庭出身就总是谈不拢?你总是用一个旧社会穷人家孩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地主家的少爷。”

然后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他在钟跃民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了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追女孩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却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了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钟跃民说:

“奎勇,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说道钟跃民,不得不说高h。其实她是一个让读者容易忽略的女性,她没有周晓白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秦岭的那种另类,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性,或者说,它具备了周秦二人共同的优点。高h和周晓白一样重视婚姻,但不似周晓白那样爱上一个人就难以自拔,高h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理想,有着独立个性的女人是让男人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再者,高h身上充满一种灵性,他能理解周跃民,同时也知道应该怎样和这样一个另类的男人相处。如果现实中能碰到这样的女孩,我是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作品中的血性,作者对于军人段落的描写总是酣畅豪迈的,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时代的人所塑造出来军人,其军魂是不变的,那就是一种不怕死的战斗意志。

钟跃民说的一段话:

“好啊,都明白死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再打预防针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都是军人,当我们穿上这身军装时,就应该做好将来有一天死在战场上的心理准备,我的战前动员不讲大道理,我只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大家,这就是契约精神,当我们穿上军装时,就等于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这就是说,如果天下太平,国家就养着你。如果国家有事,你就要理所当然地去流血牺牲,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必须要履行的契约,逃避契约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即使不是骗子,也是个缺乏信誉的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谋生,但决不能把当兵当做谋生的手段,军人不是混饭吃的职业,大家明白吗?”

明白!特遣队员们吼道。

钟跃民笑了,他话锋一转道:

“这倒让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个话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要是有,这灵魂会不会真像书上写的,去找阎王爷报到?好,咱们就把他当成是真的,弟兄们,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儿跟我说,我带着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

如果我们把《血色浪漫》定位成一部纪实文学类作品的话,那么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历程都值得研究,坦白讲,正像作品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充满血色浪漫的作品,主人翁钟跃民追求的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除非你是个艺术家或者诗人,像许巍那样。

如果要问作品中哪个人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话,我想说是郑桐。郑桐这个角色是我非常喜欢的,在钟跃民当兵离开白店村之后,郑桐只能扎身于书海,在历史的研究中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快乐。也正是通过学习,考上了大学,摆脱了贫穷,婚姻也是一番风顺的。让我们来看看郑桐在陕北和蒋碧云的几次对话,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村口打谷场一个石头碾子上,两人久久地沉默着,突然,郑桐开始抽泣起来。蒋碧云大惊,这是她笫一次看见郑桐流泪。

她惊慌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郑桐,你怎么啦?”

郑桐:“这日子……真没盼头。”

蒋碧云:“大家不是都这么过吗?”

郑桐:“人……就怕没有希望,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蒋碧云“郑桐,你从来都是乐观的人,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消沉?这可不像你。”

郑桐:“你不知道,我想上大学,连做梦都想,可今天我去公社一问,被选上的工农兵学员都出发了,当时我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蒋碧云说:“可你不能放弃希望,我就不信,咱们会永远呆在这小山村里,机会总会有的。”

郑桐心灰意冷地说:“机会见了我,恐怕也会绕着走,我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蒋碧云:“要是有一天,机会到了你眼前,你却无法抓住它,因为你不具备抓住机会的本领,到那时候,你将无话可说。”

郑桐沉默。

蒋碧云:“我知道,你的精神状态很糟糕,生活艰难,前途无望,还有……你很孤独。”

郑桐低声道:“是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我在独自行走,何处是归程……”

蒋碧云轻声说:“如果心中有了爱情,也许情况会好得多,那时你会觉得温暖,觉得有了依靠,觉得灵魂不再孤独,觉得生活从此充满了色彩。”

郑桐:“可我眼前是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只有缺少植被的黄土。”

蒋碧云:“郑桐,你不想对我说点儿什么?”

郑桐:“我万念俱灰,实在提不起兴趣说话。”

蒋碧云扳过郑桐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我说,你听好,我想向你提个建议。”

郑桐:“你说。”

蒋碧云:“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孤单,两个人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郑桐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和我一起走?”

蒋碧云:“是的,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

郑桐背过身去,不吭声了,蒋碧云温柔地从后面轻轻抱住他。两行热泪从郑桐的眼中流出……

还有一段是这样的:

蒋碧云:“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象在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当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一帮来自革命后期的人,一帮充满着高雅、纯情、浪漫的年轻人,在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

钟跃民善良中充满着叛逆,冲动中隐藏着冷静。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不想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乐观豁达永远是他的天性,整天打打闹闹让他学会了玩,下乡插队让他知道了苦,部队当兵让他懂得了情,开煎饼滩让他明白了爱,一个不断使自己生活改变的人失去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

袁军一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人,他曾说他要当兵,结果真的考上了军校而且还做了军官。

郑铜,一个拥有博学、想像力、和幽默感的人,先是下乡当知青跟着钟跃民,后来钟跃民走了,自己过着寂寞孤单的日子守着一片片没有植被的黄土。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陕北于是便自学苦读凭自己的能力被破格录取当上了中学教师,后来有了爱情住进筒子楼最后终于考上了研究生。

张海洋,善恶分明,爱情与友情分的很清楚,当他娶了周晓白以后他虽然知道晓白心里爱着的人依然是钟跃民,但他理解周晓白,从来都不能说她半个不字,直到用一颗执着的心打动了周晓白。宁伟,一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好兄弟,一个同在一个连队里当过兵的好战友,可最后还是死在他的枪下。虽然会有些人恨他这样的做法,但他是个警察!他也不想这样,但他必须这样!这才叫所谓的男人。

周晓白是一个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与执着的女人,起初在路上碰到嬉皮笑脸的钟跃民,后来又在冰场邂逅,终于在钟跃民一次对音乐评价之后心彻底被他所征服,梦里寻他千百度的人终于找到了,于是便彻底投入真的感情。只可惜她的这种大小姐式的爱情根本让钟跃民承受不了。婚姻是女人最想得到的,而自由是钟跃民所向往的,当二者有冲突时,钟跃民只会放弃爱情。慢慢的她的爱不再有激情,不会再燃烧,像是一盏蜡烛,燃烧到最后终于枯竭了,剩下的只有不能再燃烧的灰烬。

宁伟坚强不屈,虽然好斗但很善良,在军队的时候上街买东西,见一壮汉正追打一女人,他一脚上去就把那男人踢断三根肋骨。因为这事被部队强制复员回家,那时候他可是快要提干的人,受了这样大的委屈却没抱怨,回到家做买卖刚有点起色却被以前的同学骗走50万,残忍的社会与现实终于逼他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奎勇早年差点因为交错一个朋友而送了性命,幸好钟跃民让他悬崖勒马,朴实能干,对朋友忠诚,对父母尽孝,能交这样一个好哥们算是三生有幸。

秦岭一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要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桐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

“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说罢便回到了故事的主人公钟跃民身上,经历过玩世不恭的小顽主、经历过饥寒交迫落荒街头的悲苦、经历过百般历练生死考验的部队生活、经历过小本买卖白手起家之后,他还是又背起了行囊远走大西北,故事虽然就写到了这里但总会有种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用意所在吧!真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路上的人还会碰上什么朋友,还能遇到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一个富有理想富有追求的男人,你重视的不是得到的,而是经历的,就让可可西里的苍穹来任你翱翔,让漫无边际的戈壁任你开阔吧,我们永远都会为你祝福!钟跃民的贫嘴和幽默并不能掩盖整部作品那种淡淡的忧伤感,特别是作品最后宁伟的悲惨结局和李奎勇的去世,让这个本来就特立独行的钟跃民更加难以心安理得去过平稳的生活,而是真的走了,去了可可西里。也让整部作品,延续了题目的内涵、血性、浪漫。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告诉人们,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说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作者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化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不能专门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自己的生活。

血色浪漫读后感3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xx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他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当顽主,下乡插队,带队行乞,当兵作战,卖过煎饼,蹲过牢房,开过饭店,经历过大起大落,故事的尾声也是他新路途的开始。对他而言,一生的每个时间段都是一个单独游戏。每当生活失去了刺激,便会毫不犹豫离开,寻找想要的感觉,属于游戏人生的人,然而却在游戏人生的过程中享受了人生。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这样一段话,人生最重要的有两件事,要么旅行,在大自然的美妙中寻找自己;要么读书,充斥于知识的海洋,不管任何时候身体与灵魂总要有一个要在路上,只有在路上我们才能看到美丽的风景,才能感受酸甜苦乐。

没错走在路上,我们的感觉,作为90后的,我们本应该像钟跃民一样有着塑造生活的热情与活力,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发现很多人少了这种说走就走的勇气,却多了无数的等待,等待最佳时机?等待一鸣惊人?或许是等待暴风雨过去,久而久之,这种本能好像变得越来越模糊。如同我们不停讨论着的梦想,越长大越发现她变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美丽的神话。钟跃明,这个可以将鲜血与浪漫结合演绎的人,触动了我平淡的生活,我决定抛弃往日的矜持,为青春好好活一把。不管是爱情还是事业,都愿意放手一搏,即使飞蛾扑火我也要精彩的绽放。从他身上我明白,当暴风雨来临时,不要等待它过去,而是学会在暴风雨中跳舞。

如果你曾经和我一样,永远在教室的某个角落,生活的某个角落,做着人人都夸赞的乖乖女,沿着既定的轨道,安静而平凡的活着,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绘着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许之前我会觉得没什么很正常,但现在我想带着你一起苏醒,因为即使我们用尽所有颜色绘制出缤纷多彩的蓝图,它也仅仅是一张纸,不是我们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画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绎的不是我们的青春,我们不用去怀念,相反90后的青春正在热播,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也没有NG,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曲折离奇的故事要由我们来演绎,即使有遗憾,那也是我们生活最美的场景。像风一样自由飞翔,用飞翔轨迹煅写后辈的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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