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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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第一篇】
《乌合之众》是在北疆之行返程的火车上读完的。当时处于那样一个嘈杂的群体的环境中读这本书感触多少有一点,总是会自觉会不自觉地将书中的内容与当时身边的群体进行一一比照,发现真正做研究的人,真正在写书的人不会哗众取宠地,矫揉造作地出版一本又一本的书博人眼球,而是会将自己的思考,自己的所得娓娓道来,让读书的人在阅读的过程中获得成长。
其实读书并不是说你一定要认可该书作者的观点,而是通过阅读,你能在书中了解到这个世界上有人的想法是和你一样,但也有人的想法跟你是截然相反,甚至会让你觉得匪夷所思。《乌合之众》恰恰就是这样一本书。在我们所受的教育中,我们已经认识到人类其实是渺小的,但又是强大的,尤其是成为一个集体之时。很多人是关注到了人类的强大,因为科技的进步,确实让人类创造了不少奇迹,所以在为数不少的人眼中,人在整个系统中其实是占据了主导的地位,认为人类是精英。《乌合之众》却并不这么认为,其实从作品的题目中也能见端倪,在古斯塔夫·勒庞的笔下,所谓的群体即使是天才们组合而成的群体,也是乌合之众。这样的一个观点在当时是颇为震撼我的,在阅读之时一个劲地去寻找勒庞的依据。勒庞比较多地运用了法国大革命中所发生的事件来做佐证,当然也适当借鉴了其他大家的观点与论据,环环相扣说服了我。
确实,群体并不是说部分与部分整合,力量大于每个部分,有的时候群体是英雄的,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创建一个新中国就是很好的说明,但群体有的时候也是凶手,正如《安妮日记》所言——世界二战的爆发难道当时的德国民众就没有责任了吗?虽然他们有被蛊惑。其实不管是英雄还是凶手,群体的特点决定了它行事的方式,所谓的理智在那个时候是不存在的。
仓促读完了《乌合之众》,受到了比较大的震撼。脑海中存在的所谓感想其实也是碎片化的,所谓的后感也是随手而就,找机会再读《乌合之众》,毕竟我也是群体的一员,需要更多地了解到自身的特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第二篇】
上1篇《百年孤独》读完之后,看了马尔克斯呼吁国际关注拉丁美洲的历史遭遇的演讲,又想起了一个话题——民族的禀性,记得之前曾在哪里看到过《乌合之众》里有对民族禀性的概括,于是便翻开了这本书。
古斯塔夫·勒庞早年在巴黎学医,后来周游欧洲、非洲和亚洲,进行了丰富的人类学和考古学研究,19世纪末他开始潜心研究心理学,开垦了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处女地。《乌合之众》便是勒庞在这一领域的经典著作,与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的《自卑与超越》齐名,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语原著书名《Psychologie des foules》,意思是群体心理学,英文版被译为《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还加上了一个有点文学气息的书名《The Crowd》。Crowd这个英文单词,是人群的意思,从词根上Crow具有乌鸦或者欢呼雀跃等意思,乌鸦喜爱腐食、散乱无序。或许冯克利先生是出于此衷考虑,将中文版书名译为《乌合之众》,≤≥这个略带贬义的翻译应该是从英文版的Crowd衍生而来,而勒庞在书中对群体的心理、意见与信念、分类及特征的分析是客观、中性的。群体是否乌合,我觉得主要取决于时代背景和召唤他们的领袖具备什么样的精神。
现在距离这本书形成的时间已经有100多年,里面有非常精彩的论断和分析,有些观点也能看出勒庞的民族、精英主义痕迹,如何解决这些论断中的问题不是这本书讨论的范畴,它的价值是提出问题。在20世纪初,这本书曾是不少政界领袖追崇的书籍,可能他们从中汲取了洞察并掌控群体的技巧,这些人物中有霸气而不体面的阿道夫,他便是掌握了日耳曼民族的禀性。时至今日,这本书依然对商业传媒、金融、社会心理学影响深远,于个人而言,能够对群体心理有一定认识,开开眼界足矣。
经过法国大革命的洗礼,19世纪中后期工业革命也推进着法国民众向新文明探索的步伐,勒庞逐渐体会到群体在文明演进过程中的重要性。于是,他以承认事实的口吻断言——群体时代的到来。
“当我们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时,当古老的社会柱石一根又一根倾倒之时,群体的势力便成为唯一无可匹敌的力量,而且它的声势还会不断壮大。”
20-21世纪,科技、军事、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社交网络让群体这个有机体多了一种虚拟化的存在方式,商业文化的相互渗透也对民族性格和秉性带来了不起眼但又不可否认的变化。如果勒庞还活着,研究群体心理学的课题会让他感到更有兴趣和挑战,他所阐述的群体最稳定的世代遗传的思维结构,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群体心理、意见和信念,一系列的演进,会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而逐渐加快。
书中有三段印象最深刻的,分别是讲述群体想象力的例子、苏伊士运河修建过程中德·雷赛布的意志力、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1)群体的想象力——“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这里勒庞引用了当时欧洲流感在巴黎造成死亡人数的例子,群体想象力并没有因为几年累计5000人而有任何影响,但是如果一天之内发生500人或者埃菲尔铁塔轰然倒塌,会对群众想象力的影响整整持续一周。群体这个有机物的神经系统比个体要迟钝得多,没有足够强烈的刺激,是不会有所反馈的。现在商业文明也是如此,搜索引擎、信息流等互联网应用,已经将民众接受信息和意见的层级扁平化,推广一款新产品要在群体中产生强烈的共鸣,是需要下点功夫的。传统的重复修辞等手法在广告传媒上不会失效,但新鲜事物要激发群体的想象力会更难。特斯拉为了让用户群体对其科技属性有深刻的认同,将一个坐着橡皮人的汽车推送到了外太空,其实人们并不关心这个车子现在到哪了、什么时候到火星,但是这个营销活动是前所未有的,完全可以征服众多粉丝的想象力。一提起Tesla,就有一辆红色的跑车带着人类往火星穿越,多么奇幻而又值得遐想和记忆!
2)意志力——“那些能够持续保持意志力的人,尽管不那么光彩夺目,其影响力却要大得多。”
为了强调强大而持久的意志对群体的作用,勒庞提供了一个例证——德·雷赛布和苏伊士运河,一个把世界分成东西两半的人。面对一切反对意见、与他作对的所有联盟,德·雷赛布经历过失望和失败,但都没能让他放弃修建苏伊士运河的信念。他追忆英国如何打击他、法国和埃及如何迟疑不决、工程初期法国领事馆如何首当其冲反对他,甚至有人试图拒绝供应饮水……千难万阻都没有征服他的信念,最终他被载入史册,为人类文明留下了光彩的一笔。在一个民族文明演进的历程中,群体是无意识的存在,像离离原上草一样分散和荒芜,而领袖则是文明的火种,肩负理想薪火传承的使命,终将点燃燎原之势。这个过程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唯有持久的意志力才能胜任,中华文明史不乏这样的伟人。
3)民族的生命循环——“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势时,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结尾,对民族的形成和生命周期分析得十分严谨。勒庞将一个民族的开端概括为遗传稳固、摆脱野蛮和追求理想的过程,他认为这个理想具有什么性质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足以让一个种族中的每个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统一。
“在这个阶段,一种包含着各种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新文明便诞生了。这个种族在追求自己理想的过程中,会逐渐得到某些它建立丰功伟业所不可缺少的素质。无需怀疑,它有时仍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在它变幻不定的特征背后,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即一个种族的禀性,它决定着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
法国的群体看重平等,英国的群体看重自由,拉丁民族的群体或明或暗地倾向于集权,日耳曼民族崇尚力量和彻底性,大和民族崇尚集体本位主义,战斗民族深沉内敛也爱动手。地理文化论或许能解释一个民族性格形成的客观因素,群体以及领袖在此基础上制造的历史重大事件也会对一个种族的性格和精神带来深远的影响,主体和客体在历史的'时空中不断地迭代演进,种族的文明也在螺旋上升的轨迹中不断谱写着新的篇章。
“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它既缺乏统一性,也没有未来,只有乌合之众那些一时的特性。它的文明现在已经失去了稳定性,只能随波逐流。民众就是至上的权力,野蛮风气盛行。文明也许仍然华丽,因为久远的历史赋予它的外表尚存,其实它已成了一座岌岌可危的大厦,它没有任何支撑,下次风暴一来,它便会立即倾覆。”
《乌合之众》读后感【第三篇】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 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勒庞认为一群人聚在一起可以构成形式上的群体,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只有当群体中的成员的自觉个性走向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不同的方向,集体心理和共性特点取代了每个人自身的特点时,这些聚集成群的具有共性特点的人就进入了“心理群体”的状态,称之为“组织化群体”。
书中说组织化群体的普遍特征是集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朝着一个明确的方向发展,在我看来群体的这种特征是一把双刃剑。以国家发展为例,当国家制定了一个正确合理的发展方向后,国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会大增,国家发展各种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家会实现飞跃性的发展;然而当国家制定的发展政策出错时,或者说群体受到错误引导时,对国家所造成的破坏也是令人震惊的。
勒庞在书中还提到通过群体内部的传染现象,心理群体中的成员之个性消失,无意识的个性逐渐增强,群体中每个人会做出无意识行为。个体在独自存在时,迫于法律、道德等种种限制加以克制的欲 望在集体活动时就会显露出来甚至付出行动,个体可能会做出在以往绝不敢做示 威、游 行等集体活动极易演变为暴力事件”,法国近期的“黄背心”抗 议活动也验证了这句话。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读后感【第四篇】
这本书写得真的非常好,把群体的特性写得十分清楚了当。非常佩服作者的深入研究,有很多观点都让人看上去不由得赞成。
群体是个可怕的存在,由于它自身的特点,使得它常常会非常危险。群体中的人们由于身处其中,自身的判断力和智慧不再有用武之地,因而时常会做出一些从理性的眼光看来十分不可理喻的事。如果我们能了解它本身存在的弱点和特性,并加以利用,不难去实现领导的功能。然而也仅止于此,不可能由于个人的能力对它做出太大改变。
此书前半段比较枯燥,大多在介绍群体及其相关概念,后面部分就变得生动起来,通过对犯罪群体、陪审团、议员、选举人群等不同群体的详细分析,再加之生动的案例,变得非常耐读好看。
此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经常引用法国大革命为例,大概是因为作者本身是个法国人,对这段历史也是印象深刻。还有一点使我震惊不已,作者在反思群体缺点时,常常会代入法国,对此表示忧心,可谓自省其国,反观本国,除了给别人作为反面例子外,什么时候我们才会学着去反思自己的不足呢。
在写教育的那部分里,讨论到当前填鸭式教育的不足,和我国的国情基本符合。小时候就在想,为什么大家不能一开始就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呢。有好多东西,从小就学起,反反复复,但是到最后除了应付考试并没起到其他作用,既不能帮助生活也不能帮助工作。实在想不通这种教育有什么好处。结果导致,专业领域人才极度匮乏,大家从小就是白受了十几年的教育,我很赞同那句话“真正的能力在于判断力和经验,在于创新”,而这些都是从应试教育里学不到的东西。
我想大部分的中国大学生们,其实都是十分迷茫的,因为他们(包括我)从小被灌输的思想里就是好好学习、好好考试、找个安稳的工作过一辈子,并没有关于人生意义的指导,导致的结果是大多数人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糊涂的一辈子。人的思想想要超出社会教给你实在是太难太难,无法超前,就好像眼前永远蒙着一块布,怎么可能由此摸索着找到光明呢?一想到自己也处在这样的桎梏中,甚至挣扎无力就有深深的挫败感,也许我无力改变什么,我能做到,也只是努力的睁亮自己的眼睛,努力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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