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寻常路作文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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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寻常路作文1

一个个脚印踏出了一条条路,我们大多数跟随前人的脚步,而有勇气,有智慧的人通常会选择走一条人迹罕至的路。为什么?如《哈佛凌晨四点半》中所说:“因为独辟蹊径,才有可能留下深深的足印。”

仅仅跟随前人的脚步走,虽不至于犯错,但你永远仅是第二人。鲁迅有言:“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们中的大多数总是跟着前人的脚步,顺着那已开辟的康庄大道踱步前行,生怕走错一步便是万丈深渊。但“中国职业帆船第一人”郭川,用他的抉择向我们证明:“要想成为你自己,必须另外踏出一条路来。”若踩着别人的脚印走,那脚下的土地已被他们踩得严严实实,此时,你指着那脚印说:“看,那是我留下的脚印。”没有人会承认。只有如郭川般同海洋博弈,如三毛般去征服沙漠,你才能理直气壮的说:“看,那是我留下的脚印。”

而不做沉默的大多数,也是不走寻常路的选择。我曾经上过一节演讲课,老师让我们主动上台介绍自己。虽然过去了很久,我仍然记得第一个上台的女生,以及她说的话:“如果站在舞台下,即使是第一排,也身处黑暗,不会被人注意;但如果站在舞台上,你就会被灯光笼罩,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聚焦在你身上。而这,就是现在我站在这里的原因。”我一直小心翼翼,唯恐出了风头,被人耻笑,也许这也是沉默的大多数的选择。听了她的一番话,我才明白自己错的多么荒谬。我不是诸葛亮,那就不会有刘备三顾茅庐;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金子,不能等着它发光。所以,只有相信自己是诸葛亮,相信自己是金子,将自己至于闪光灯下,才会受到万众瞩目,否则,即使你是一颗稀世珍珠但被埋在深海里,那也一无是处。

但不走寻常路并不意味着标新立异,特立独行。不走寻常路的前提是有那么一条路。当“洪荒少女”让体育返璞归真时,却有《小苹果》等神曲麻痹人的神经;当柴静拍摄《穹顶之下》传播正能量时,却有乔任梁被无故抨击;当人们纷纷为公益献出自己的爱心时,却有青少年建立“富孩子”网站集中炫富……这些,不是他们不走寻常路,而是为自己打造了一条没有未来的黑暗之路,尽管获得了一时的追捧,现在却已销声匿迹。而我这里说的不走寻常路,是一种敢于创新与突破自己的精神,一种敢于展现自我的自信与勇气,但绝不是求异。

若是曾经的我,我会随波逐流,但现在我选择不走寻常路。

因为只有独辟蹊径,才有可能留下深深的足印。

不走寻常路作文2

很小就听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对这句话有种特别的感觉,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出来。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直促使我向前,让我走得很远很远……我执着的认为不走寻常路是不平凡的,是一种乐趣,同时我也敬佩那些不走寻常路的人,他们在我心中是那么高大。

鲁迅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他原本学的是医学,看到社会上腐败的现象,他坚决放下手中

的手术刀而拿起笔杆子。他立志用写作来唤醒国人的良知,来鼓舞我们奋起反抗,不要像奴隶一样被人踩在脚下。谁的心中不向往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环境影响人的成长,但它并不排斥意志的自由体现。但是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没有人觉醒,他们生活在封建社会中已经有几千年,他们骨子中已经中毒太深了。他们自以为自己就应该生活在社会的低端,没有幸福的生活,只能一味的服从,永远没有出头之日。鲁迅发表了第1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来反抗封建专制,他参加领导五四运动来唤醒人民群众,他主张马克思主义来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我敬佩鲁迅,敬佩他的弃医从文,不走寻常路。

钱学森待在美国20年,他一美元的保险金也没有存过。当他知道新中国成立时,归心似箭,想要投入祖国的怀抱。美国用地位、金钱、名誉挽留他,可他不为所动,始终抱着一颗回国的心,身在美国,心却早已越过那无边无际的大西洋飞向中国。美国见挽留不住他,便派特务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还让军方无理地吊销了他参与机密研究工作的证件。面对美国的威胁,他没有妥协,反而更加加剧了他的决心。最终他在1955年,踏上了回国的历程,为中国的研究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是别人的话,我想他不会向钱学森一样,他会接受美国的邀请,在那里享受那种优待。

我敬佩钱学森,敬佩他的不慕名利,不走寻常路。

李小双是一名国家队的自由体操运动员。他的体型并不理想,且力量也不足,而美和力是选拔体操苗子的基本条件。他曾经被拒之门外,可他并没有灰心,迎难而上。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用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着梦想,他用自己的优势来弥补自己的先天不足,经过了刻苦的训练,最终证明了自己,成为了国家队的一员。如果我是李小双的话,我根本不会去想到参加国家体育队,我只会生活在平凡的生活里,过着平淡的生活。李小双他向我进一步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这句话的含义。

我敬佩李小双,敬佩他的迎难而上,不走寻常路。

通往成功的路只有一条,而路上充满了荆棘,只要勇敢的踏过去,即使受伤也无所谓,你的目的是到达成功的彼岸。不走寻常路,走出属于自己的路,创造出自己的精彩,活出自我。

不走寻常路作文3

他从出生,就注定着不能平凡。

他笨拙的身子轻轻一颤,手中的水墨聚头扇顺势“啪”地展开,然后双脚又稳稳地落回了地面。他高高撅起的嘴唇随脸颊的而轻微颤动,含着一丝轻蔑又愚蠢的笑容,好似他将全部的骄傲都置于了人人可见的地方——他臃肿的下巴,那目空一切的眼神不屑于落到任何一个人身上。他的身后,两名小厮乌绿色的头发衬得他的下巴愈发白得碍眼。

此时正是集市最为热闹的时候,这样的时间也好方便向众人显示他的不凡。他忽然停下了脚步,仿佛听到了什么极为可笑的声音,面部扭作一团,傲慢地抬腿踢了踢眼前那扇破旧的门扉,此时他的下巴已昂得不能再高,侮辱性的词句从口腔中一个音一个音地蹦出来,他那张狂的、令人厌恶的笑声尖锐地响起,所有人都听得那样清楚。

“读书?就他那榆木脑子还想中举?”他弯下腰,抽搐地笑起来。一旁的小厮嘴唇一张一合,附和着他的话语。他狠狠踢踹着那扇摇摇欲坠的破门,像是从中感受到了莫大的乐趣,一直到屋内不再传出任何读书声,他才缓缓放下那只黑色长靴,任由小厮为他擦拭着上面沾染的尘土。

他在这镇子里是出了名的傲慢,听说他在京城里有个表亲,要谋得个一官半职做做并非难事,这样他就无需再认真苦读死书,这样的殊荣让他整日满面红光,好似他就是一群傻瓜中的通透者,不必像他们一样愚蠢地周而复始地做同样一件无趣的事,却又能获得更为令人满意的效果。

他看着汇编成卷的文章,不禁惊喜地连连点头。而那上头的好词佳句,不知是出自谁手。他目不转睛的盯着那白纸黑字,朝廷于他来说是最为舒适的去处。他像是能透过这堆废纸瞥见自己大好的未来似的,他紧紧捧住废纸,用最响亮、最尖锐的声音大笑起来,而后摆出了一副比从前更为嚣张的姿态来。

不知是多少年,他早已在京城中活出了他所谓的精彩漂亮,而那日躲在那扇破旧门扉后面读书的人,不知背着破布行囊去了京城几次,又回了几次。

于是他就成了同龄人中的一个特例,这是令他引以为豪的经历,他将所有人对他嫉妒的、厌恶的眼光,都看作一种艳羡,他享受其中。

他的确算得上是不走寻常路,却又抵达了寻常人梦寐以求的终点。他又算不上是走了不寻常的路,因为在那样的年代,或者这样的年代,又有多少个相似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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