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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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读后感【第一篇】
《白鲸》作为一部经典名著,在我读过的一些文章里曾重复出现它的名字,而那时我对这本书的了解也仅限于它的名字。当偶然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决定借来看看,可是没想到,这本厚厚的600多页的书,让我看了一个多月,包括很多个每日半小时和每周一下午。
若你要问这本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什么印象,我的回忆中竟然是简洁明快的主线故事,毕竟作者叙事紧凑不拖沓,也很直白的亮出观点,完全不需要大开脑筋去猜,也无需对话剧般的章节加以细读。虽然书中1/2的篇幅都是鲸鱼的科普与海上平淡事的叙述,但也就如格非先生在书后点评中写道,海洋本就是枯燥的,本就无事可写,梅尔维尔能写出如宏大史诗一般的巨著很不易。
确实,回忆书中情节,主线干净、清晰、简单:我以实马利热爱海洋捕鲸事业,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能力,但积极去实现自己想要的海上生涯。与食人生番做朋友,一起登上艾哈伯船长的裴廓德(Pequod)号,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捕鲸旅程。
整个故事中后期的主线都是船长艾哈伯的转变,从他最初闭门不出到不断在甲板上踱步,从和船员和平相处到镇压异心,到用狂热感染船员一同奋斗,他出海的目的显露无疑:复仇。
艾哈伯的断腿是一头叫做莫比迪克的白鲸造成的,这头白鲸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是很多捕鲸人的噩梦。出海航行的过程中,他们捕获了很多鲸鱼,满载而行,但艾哈伯船长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而是不断寻觅白鲸。用言语激励、身体力行,追寻心中复仇的梦想。最终遇到白鲸并展开搏斗,以同归于尽告终,只有我活了下来并记录了这一切。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补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枪手划� 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 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白鲸》读后感【第二篇】
今年暑假我看了两本书,其中一本是《嗨,我们和好吧》,另一本就是《拯救大白鲸》。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稀有动物的重要性。
这本书主要讲了杰罗尼摩、柏蒂、本杰明和潘朵拉一起到鲸鱼湾度假,却接二连三遇到臭事,还被“狗仔队”拍到丑态百出的照片。他们发现一头罕见的大白鲸搁浅在深夜的海滩上,他们打电话请来了动物拯救队,最后这头罕见的大白鲸被放回了大海。
我们要是见到了一些受伤的动物,不要直接用手摸,因为有些动物受伤之后也会变得很危险。
有一部电影里是说一只海豚被人类救了,因为尾巴被感染得太严重,所以把尾巴切了。人们想了几天几夜,终于把这只海豚的假尾巴做了出来。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护好身边的动物,不要让每种动物都慢慢的减少、最后灭绝。就从小区里面可以看见十几只的小野猫和一只流浪的母狗,这都是那些不珍惜动物的人造成的'。我想他们要是见到了沙滩上那只被海浪拍上岸的大白鲸,可能第一时间就在想:“如果把他们卖了会有多少钱”。
最后,我还是希望大家爱护动物。
《白鲸》读后感【第三篇】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但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第四篇】
我第一次拿到梅尔维尔的《白鲸》这本书是在高中,应当是在高二,忘记我拿的是谁的,只明白这是本名著。高二的我读了大约五分之一,没有读下去。那时我有点怀疑自我的文学素养,因为《白鲸》封面上写着“世界经典文学名著”的字样,而我竟读不下去。到了大一的寒假,我在图书馆又借了本《白鲸》,不辞辛苦地将它带回家,除了被我妈翻着看了两眼外,我看都没看,开学后就璧还了。此刻是大二的暑假,我第三次拿到了《白鲸》,这次我断断续续地读了一个星期,但我最终看完了。我对里面一些妙言锦句很感兴趣,并且这本书还让我联想到了莎士比亚戏剧。同时更多的是我感到一股矛盾,这股力量在前两次阅读时排斥着我,但此刻又完全得吸引住我。
《白鲸》被誉为“捕鲸业的百科全书”,这本书将鲸的直接描述与捕鲸史、海上捕鲸、炼油等事无巨细地呈现出来,篇幅到达整部小说的一半左右,简直给人以繁冗之感。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一书中用了一整章来描述巴黎城。巴黎的老城,新城还有大学城,就像一个社会风俗画,或者说是关于古老巴黎的社科文献。老实讲,在《巴黎圣母院》这么一本浪漫崛奇,让你读之酣畅淋漓的小说中间插入这么一章社科文献,读者的感觉就好像是坐着过山车即将到达顶点,就要向下俯冲之际,管理人员对乘客说:“各位乘客,机械故障,请各位下车将过山车推上去,再爽不迟。”所以在李玉民的译本中,他将巴黎城的一章全部删去,这样整本小说一气呵成,奇谲瑰丽。
我的读书目的很简单,就是博尔赫斯说的,一个“趣味主义者”,读小说时不想受教育,不想思考巴黎老城的下水道。但雨果这样貌写还是很有市场的,我们的外国文学教师提起这些就显得异常开心,看雨果给我们留下了多么详尽的他那个时代对于老巴黎的社科文献般的描述啊!得,我的感觉是,雨果为了写作《巴黎圣母院》在图书馆翻阅了很多的资料,他不想让这些读书笔记没于书桌,只要将之穿插在小说中,读者不得不读,那他的心血也就没有白费。(这自然是妄议,但这本来是我的`读书随笔)。《巴黎圣母院》中仅此一章的题外话已引起我的反感,更何况《白鲸》里面篇幅近半,四处穿插的“捕鲸业百科全书”的不一样词条呢?小说一开始便是一章引自《圣经》中不一样章节里面有关鲸鱼的描述,以后在故事缓慢推进时,“捕鲸词条”不时出现,并且总是成几章几章得一块儿出来,就是这些阻止了我对《白鲸》的前两次阅读。其实除去这些和故事资料并无太大关联的章节,《白鲸》能够变成两本书,一本是《捕鲸业百科全书》,一本是中篇小说《白鲸》。
但事情并不简单如此,在我将要读完整本书时,我发现了这些“百科词条”的妙用,不消说里面很多的资料还是趣味的,但就是那些与故事无关的章节也在默默地发挥作用。它们的确是在默默地发挥作用。如果单纯讲故事,那么这个长篇更像是个中篇,不多的人物(亚哈船长、大副、裼教徒、魁魁格、以实玛利和大鲸),简单的故事线索(捕杀白鲸)。问题是长篇变短篇之后故事进度加快,当然能够表现亚哈急不可耐的心境,但亚哈急不可耐之后(自然时间可能很久,但叙述时间可能仅有十几页)就碰到了白鲸。故事进度条被拨得这么快,如作者所言:“在绝大多数人看来,任何事情只要做得冷静,便是有教养。”那里的“冷静”有从容,缓慢优雅的特点。
这样貌急不可耐的叙述方式是作者拒绝的,所以作者便很多地加入鲸的百科全书的篇章做为缓冲,我们在阅读这些材料时耗费了时间,更能够深切地体会亚哈苦等无果焦急心境,也
因为穿插了这些关于捕鲸的细枝末节,作者在叙述时用了上帝视角来描述,等到故事开始进展时,作者也没有做出调整。小说通篇都是以我(以实玛利)的口吻叙述的,但作者经常地转换到第三视角(上帝视角),比如亚哈、大副等的内心独白,对海上自然风光的描述等。文中作者还不时跳出一些证据来支持以实玛利第一人称的口吻,显得僵硬,尤其是故事结尾处,“我”的生还貌似合情合理,却也是作者匠心独运,在向读者做着解释。当一个作者在向读者解释他为什么要如此安排时,他就有些心虚。
我觉得作者开篇(指故事开篇,而非小说开篇,小说开篇关于鲸鱼的材料恐怕能吓退不少读者)的叙述语调很好,故事本身引人入胜,趣味而引人思考。无论如何,一个礼貌人和一个野蛮人在旅店结下友谊,兴奋地前往新的征程,这都令人喜爱,向往。但当裴阔德号开船之后,以实玛利和魁魁格这两个惹人喜爱的主角受到了冷落,我们觉得他们两个才应当是故事的主角,一个主题关于友谊与文化交融的故事,这个预想在开船后戛然而止,主角让位给亚哈,在船上,以实玛利〖〗和魁魁格两人的交汇很少,亲密关系可谓绝无仅有。作者在这时的叙事语调已经转变啦。
由于故事开篇的完美,大家对魁魁格的英武十足地信赖,期望魁魁格能在最终与白鲸的搏斗中一展身手。但作者没有让魁魁格在最终的搏斗中出现,以实玛利没有讲出他的好朋友在死前的英勇,魁魁格早已在开船之后让位给了亚哈船长,亚哈成了“我”的叙述重心,“我”的情感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无他,此时的“我”早已不是以实玛利,而是作者本人。但作者在小说最终却在上帝视角下把开船时落在陆地上的以实玛利从最终的大搏斗中解救出来,以圆其说。
“枝干分岔,岔上分枝。同样,从丰富多彩的题材敷演出无数篇章。”作者在写作时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作者这句话好像说出了长篇小说创作的真理。
“我所有的手段都是清醒的,我的动机和目的则是疯狂的。”亚哈船长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杯具人物共有的特点,他们的情感绝对地压倒理性,即使他们本人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忍耐,爆发,无一例外。就在那里,我想到了莎士比亚,甚至欧里庇得斯。
“可是亚哈从不思考,他只凭感觉行事。”;“思考是,或者应当说是,一种冷静,一种沉着的表现;而我们可怜的心跳得太急,我们可怜的脑子动得太快,做不到这一点。”亚哈在自白,他做不到情感和理智的调和折中,那你就疯狂得干吧,� 博尔赫斯在谈到梅尔维尔的《白鲸》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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