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围城》读书笔记精编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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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第一篇】

故事从甲板上的苏小姐和孙太太说起,苏小姐便是传说中自恃清高的那类人,内心自觉不流于世,然而恰恰却是最容易被世俗同化的人,她嫌弃孙太太寒碜,但孙太太夸她一句立马心中欢喜,脸色转晴;她原看不上方鸿渐,但归途中又因知他的文凭以及获悉他不错的家世,进而想勾搭方先生;她不喜欢鲍小姐“赤条条”但又嫉妒,因为鲍小姐比她抢先一步占领方鸿渐。

苏小姐和鲍小姐,便是两端世界的鲜明对比,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苏小姐。

苏小姐看上方鸿渐文凭,却不知道他的文凭是从法国人那里骗来的,一纸文凭定社会地位的习俗果然从古至今便流传下来了。还有父母子女的关系从古至今也没变过,方鸿渐想毁了包办婚姻,但经济上受到父亲威胁,只得屈从然后故意诹出理由掩盖自己本意,这与我本人犯错时极力掩盖自己无异。

看《围城》也便是这个原因,不算时代风云的大作,却是精心刻画人物,有些在旁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人格,这里再读起来也是津津有味。读故事,贵在写实。钱先生在前记中提到过创作问题,“年复一年,创作的冲动随年衰减,创作的能力随年消失”。想到自己,本身就无太多创作能力,但若是 连作都不愿坚持,那能力就更得不到了。

20xx年文学编辑的才华也是令人惊叹,卷首导读更是可读出其对《围城》的深度理解,想到如今不觉叹息了。

围城读书笔记500字【第二篇】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围城读书笔记【第三篇】

这本书看了很久终于结束,连续剧版也紧接着看完了。男主方鸿渐不算是个完美的人,但总得来说是个好命的人,有好朋友一路扶持,有爱的人一直鞭挞,我认为他的人生用“被动”两字可以概括。

对于亲情,因为常年在外国,思想不能融进自己的大家庭,所以也处理不好婆媳,弟媳之间的矛盾,一味躲避。对于感情:畏首畏尾,一直都很被动,因此错过了自己的“白月光”唐晓芙,得罪了喜欢自己的苏文纨,最终和相处起来平平淡淡的孙柔嘉“被动”结婚。对于友情,用好朋友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不烦人,但没什么作用”。对于自我实现,方鸿渐虽是留学生,却由于自身好高骛远又被动的性格,以及眼高手低的执行力没有成为有用的人才,也没有担负起作为长子的养家责任。相比较起来,赵辛楣更像个男主角,有担当,讲义气,乐观,有上进心。但正因为如此,方鸿渐身上折射出千千万万个普罗大众,毕竟优秀的人是少数。通篇剧情其实有点狗血,无非就是年少时轻狂,年龄稍长时回归家庭,然后被家庭琐事环绕,成长轨迹像亿万个普通人的心路历程——即年老时看着年轻时一个个充满活力又鲜活的“自己”死去时再也没有波澜。看完《围城》,希望今后我能主动掌握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被年龄推着走,但对结婚变的更不向往了也是意外收获,很多事情真的都是围城,当然也都能用围城解释。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所以方鸿渐的结局也称不上遗憾。

最后想说,写故事书的人真厉害,身处真实世界,却又造一个世界出来,作为读者呢,又笃定的相信有这样的一个世界,真奇妙。

《围城》读书笔记【第四篇】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

同样是假,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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