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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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真正宽广无垠的是生命,而非死亡。世间充满孤独,但爱会永存。

他们相遇的时候太年轻,他们重逢的时候,又老到连恋爱也成为不体面的事,于是,他们只能以霍乱的名义,飘着那面旗,告诫所有人不许靠近,在离开世俗的人情世故和时间空间以后,爱情得以永生永世。

小说以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赫雷米亚的自杀开篇,从而引出主人公之一的胡维纳尔医生,他和赫雷米亚是棋友。值得一提的是,赫雷米亚的自杀并非为爱而死,起码在胡维纳尔医生记忆中的自杀事件里,第一例不是为爱而死的。他是想通过死亡来逃避衰老。

胡维纳尔医生按照赫雷米亚遗书上的地址,找到了他生前的情人,她早已身穿丧服,十分平静。她很爱赫雷米亚,但她也尊重他对生命的理解方式,尽管这方式有些荒诞,并且她的余生将继续住在“这座穷人等死的墓穴中,无怨无悔。”

这份爱情是隐秘的,也是纯粹的,理性的。

接着是胡维纳尔医生和她的妻子费尔明娜。胡维纳尔一辈子作为主流婚姻观的守护者,经过赫雷米亚的死亡,受到了赫雷米亚自由开放爱情的冲击。转过头来,他自己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已经是被几十年生活的琐碎充填。

他信奉着“在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稳定,而非幸福”。在他年轻时曾有过一个情人,但因为巨大的心理压力以及妻子的察觉,他果断地结束了这段关系并且和妻子坦白。可以说,他在世俗中保持顺从,保住了和费尔明娜令人艳羡的爱情。

而他的死亡也令人唏嘘,尽管文中多次描写他的年迈,暗示他生命的消逝,但最终是因为上树抓鹦鹉而摔死,他用最后的力气向费尔明娜告白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这份爱情很现实,有欢乐,有碰撞,都是来源于柴米油盐的'黏腻。

然后是费尔明娜和阿里萨,她们是另外的两位主人公。在胡维纳尔去世之后,阿里萨终于可以向费尔明娜表明自己五十多年的心意。他们在年轻时,便已经相识,彼此还保持了一段时间的书信往来,尽管遭到费尔明娜父亲的反对,但最终还是费尔明娜自己放弃了。当时费尔明娜居然只是因为阿里萨的外貌不是那么光鲜,不符合他信件中费尔明娜所想象出的样子,就结束了这段情谊,而嫁给了名利地位双丰收的胡维纳尔。

如今丈夫已经去世,她也重新认识并欣赏阿里萨,面对子女的阻挠时,这一次她选择抗争。所以,费尔明娜在世俗中先是顺从,后又反抗。而阿里萨则一直是自我感动式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这期间他有数不清的情人,但也是孤独的,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孤独地与世俗斗争。他的一生随时都可以为爱而死。“向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了”是他的宣言。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最终重新相爱,两个孤独的老人一起航行,打着霍乱的黄色旗帜,来来回回,无法靠岸,船下的世界无法接受他们,他们也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

这本书被称为“爱情的百科全书”,因为它描绘了各种各样的爱情。可是不论哪一种都笼罩着一点悲剧色彩,引发出我们对爱与孤独,衰老、生命与死亡的思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 day,we will be 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大多为寡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内河的样貌变迁出现在小说最后,那曾经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一点点丧失,取而代之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性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逼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裸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爱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爱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爱情,情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爱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爱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爱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爱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爱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爱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爱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爱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爱,爱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爱,爱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爱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爱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霍乱和爱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爱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爱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性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热地爱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乳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爱上了这位姑娘,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一直在用生活爱着她。不同于生命之爱的虚幻,生活之爱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爱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爱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爱情。不同于生命之爱的澎湃,生活之爱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爱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爱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爱与被爱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去爱,你在爱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爱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爱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爱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爱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爱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爱为虚,生活之爱为实,生命之爱给人以美感,生活之爱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爱是爱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爱,或是用生活去爱。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解的爱情,每个人也许正经历着爱情,爱情的样子大多不同,但因追求美好事物而患得患失的心情,却都和“霍乱”的病症如出一辙。有的人能在“霍乱”中痊愈,有的人却在“霍乱”中寄情一生……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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