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观后感【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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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观后感【第一篇】
李碧华名作《霸王别姬》,我没看过原著,只看了电影。之前东鳞西爪地听人讲过这故事,略有了解。又在电视里瞥到几眼片段。一直耿耿于怀。为了表示对这部向往已久的好片子的尊重,破天荒地买了正版影碟。然后在一个冬夜裹着棉被捧着红茶看完。
如一切李氏作品,于沧桑倒转岁月轮回的幻丽之外,片中爱恨刻骨,人物鲜明,似欲乍生生活在眼前。张丰毅的小楼自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刚了,张国荣的蝶衣却是令人心髓俱碎的柔。红氍毹上,霸王别姬,刚柔相济,侠骨柔情,怕不迷得多少女子,万劫不复?阿弥陀佛。
看完之后我独自窝在暖热的黑暗里沉迷。思想依然深陷,一波一波巨大冲击剧撼,乍梦乍醒。正是又一次不巧路过高人居处,被那高空坠物,当头砸倒,脑震荡又不知要若干天。但于如此剧烈震撼之中,好色之徒如我仍有余暇将片中男子拿来一个个在脑中过滤,陡然发现,最后剩在心坎上,滴溜溜一颗夜明珠,可不是霸王,也不是蝶衣,而是袁四爷。
——对,就是那个由葛优扮演的有些獐头鼠目一笑露出两颗大门牙的津津垂涎于男旦蝶衣最后遭人民政权镇压的反动戏霸袁世卿,袁四爷。
且莫认为我是穷极生疯一心想着要当反动会道门头子的小老婆。领导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待我细细将四爷的诸般好处,一一道来。
袁四爷首次出场,是在小楼蝶衣一折满堂彩的《别姬》演出之后。那时节霸王虞姬,正是月朗花香,溶溶脉脉,镜里双双望定,更不知戏外别有天地。
四爷便在此时闯入这二人世界。亮相先是“一点薄礼”。蝴蝶盒子里白晃晃全套珍珠钻石头面。好。有钱人捧戏子,挥金如土,也是常情。不过见得一份豪奢气魄。正如戏院经理所说:“都说当年太后老佛爷,她老人家赏戏,有这样的手面吗?——没有吧!”
四爷是冲着蝶衣来的。目的很明确,并不遮遮掩掩。但蝶衣眼里没有他。“舍下小坐”的要求,先是小楼的生硬,再是蝶衣的委屈,两次被拒。四爷是经场面的人,这一小场戏里头,自己是个惹厌的反角,当然心明眼亮。当下脱帽躬身,彬彬而退。更无半句废话。他没有当场暴跳,并不奇怪——这点涵养总还是有的,不然也混不到这份儿上。稀罕的是那份从容里头自有一种笃定,拿准了那只蝶,飞不走。并无老谋深算的阴险。只是一种淡然却坚定的自信。或许他相信除了钱,自己亦有其他,值得一个人被掳获。
这一小场中,霸王与戏霸,五七步之争第一次埋下伏笔。
他不焦,不燥,不馁。由此我相信他并不是只知最后到手的一刹肉体之欢,那“皮肤滥淫的蠢物”。他亦懂得享受追求过程中的种种坎坷苦乐,不为人道的细腻感受。
过程就是结局。除了求爱,求欢,于这漫长曲折的人生,四爷当亦比他人获得更多过程中的印象与滋味。
第一回合的照面,四爷是个丰富敏锐,懂得咀嚼生活的男子。是在世道中打过滚来的人,因此学会平淡处之。
四爷不曾使甚卑鄙手段,因此也不曾在二人之间造成裂痕。相信他在追求(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之中,纵是满心渴望,亦保留有所不为的原则。反倒是小楼方面,横里插进来一个菊仙。这才是真真的男欢女爱。蝶衣那“与师哥演一辈子别姬”的鸳鸯畸梦,终于化作云烟。
在小楼与菊仙定亲的时候,蝶衣独自仰躺在椅上。未卸的妆艳丽凄迷,一头长发散落,满目漆黑。是盲目绝望的永不可能的恋。面前是那面曾映照过霸王与虞姬身影的镜子。霸王不再。他已是别人的丈夫。互为形影的日子永不回头。此刻的镜子,代表的是蝶衣空洞的心。
于是四爷再现。镜头里我们看到一根长长的翎子,斜斜伸入镜中。四爷企图进入蝶衣的心。
“这双翎子,是从活雉鸡的尾巴上,生生收取的。当真是难得。”——也不知他是在说蝶衣难得还是在说自己这份心难得。从活雉鸡的尾巴上生生收取的翎子,残酷地叠印片中交缠一世,不得救赎的爱恨,也叠印乱世里屡遭摧折的绝美的京戏艺术。——一时多嘴,跑题了,回来再说四爷。
在四爷的宅中,蝶衣看到那把年少时许下心愿要送与师哥的剑。于他,那剑是关于他的爱人的威严,关于一份自幼固执的信念,关于虞姬对霸王的全部理解与寄托的信物。他要得到它。一个眼神,四爷已知其意。他说:“此剑是张府败落时费了大周折弄到手的。”又说:“你我之间不言钱字。那个字眼实在不雅。”这样张扬的。狂傲,却未令人觉得他在市恩。缓而沉的语调,狂得有资格,傲得有资本。——由此亦可见,敢说“那个字眼实在不雅”,必得坐拥若干身家,不然便得是尝过富贵浮云滋味的过来人,否则,不是实在不食人间烟火(这种人我还没见过),便是故作清高,要么就是不知疾苦、更不知死活的狂言。
于是,宝剑赠佳人。
蝶衣是四爷心目中一顾再顾,倾城绝世的佳人难再得。对于蝶衣自己,男儿郎与女娇娥的身份颠倒一生,始终就没弄清楚过。对于四爷,蝶衣是男是女,也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蝶衣身上,他看到所谓完美的化身。
相信四爷对于蝶衣,欣赏的成分远多于情。情是一种不可理喻的深陷痴缠,要疯狂,要占有,妒恨煎熬,抵死缠绵。就像蝶衣对小楼。我们可以完全挑不出一个人好在哪里而依旧爱他,也可以相爱一世却依然彼此陌生。情是不需要懂,只需要服从它的安排。但四爷对蝶衣,不是。蝶衣的好处,蝶衣的美,大众看到的,他懂,大众看不到的,他也懂,就连蝶衣自己不知道的,他亦看到。四爷是如此敏感的人。他把蝶衣灵魂里美好的东西,看个通透。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此境非你莫属,此貌非你莫有。当四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指的绝不仅仅是蝶衣的容貌。根本上,四爷与蝶衣一样,是个艺术疯子。于京戏(还有昆曲)这门艺术,他浸淫一生,奉献了全部的心与魂。正像蝶衣所说,京戏全在情境二字。因为情境,两三个龙套穿梭,便是千军万马。因为情境,空无一物的舞台上,这些人分花拂柳,翻山越岭,攻城掠地,活生生演尽才子佳人帝王将相一生的悲欢离合。京戏实在是心的幻术。而情境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可遇不可求。所以当四爷与蝶衣,台上台下,两个对京戏几近入魔的戏痴乍一相逢,电光石火间,便有云垂海立的震撼。那一刻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他们都是情境中的人。
霸王别姬观后感【第二篇】
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空房中,一时只剩虞姬那悲婉的叫声。时间,仿佛被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刻。
”哈!想不到我项羽也会有今天!事到如今,我无颜再面对江东的父老乡亲,还有百姓们,都是我亲信了刘邦呀!“说完,他久久地凝视着江面,目光如此苍凉。忽然,他抽出佩剑,反手一插,只见一股鲜血迸出,这个曾经称霸一方,无比风光的汉子就此倒下了。
《霸王别姬》讲述了一代霸主项羽难信刘邦,对他过于盲从,最后被刘邦设下埋伏,逼至江边,绝望中自杀而死的故事。
看到最后那段描述项羽自杀的文字,我不禁痛吟一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而静心细想,西楚霸王不正是死在了一条常识上吗?他忽略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个最简单的道理。假如他牢记这个常识,十年之后东山再起,八千兄弟之仇,百万楚民之盼,不都可以完成了吗?
我们再来看看那时利用常识的胜利者。
东汉末年,诸葛亮走出隆中,辅佐刘备,建立蜀国。而他的成功就在于善用常识。
君见城门大开,城内无兵,必以为有埋伏。这是常识,却也是成败的关键。诸葛亮弹琴城上而退十万兵马,就是利用这一点。一点小常识,使诸葛亮成为了不败的王者。
忽视常识如残花,必将凋零,利用常识如雄鹰,展翅高飞。盲从常识的人自掘坟墓,践行常识的人锦途千里。
仰视蓝天,我发现,成败皆因常识!
霸王别姬观后感【第三篇】
《霸王别姬》这部电影讲述了京剧艺术家程蝶衣和段小楼从京戏学徒成为万众瞩目的“角儿”,又由于种种原因走向衰落的悲剧故事。
程与段对待京戏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程蝶衣把京戏当作人生的全部,人们形容他“不疯魔,不成活”,是对艺术有着执着追求的理想主义者。而段小楼只是把京戏当作谋生的手段,除了唱戏,也追求其他俗世的乐趣。
段小楼结婚时,程蝶衣勃然大怒,我觉得他的这种情绪不是出于争风吃醋,更多的是愤怒师哥没有做到“从一而终”,侮辱了崇高的艺术。他很单纯,只是想和师哥唱一辈子的戏。
从这部电影中可以感受到陈凯歌导演对艺术的态度,相信对程蝶衣的痛苦他感同身受。在剧变的社会背景下,艺术难以保持纯粹。当艺术与政治冲突时,艺术永远要让步于政治,甚至很多时候会沦为政治改革的牺牲品。时代的风向不断变更,世界变化翻天覆地,人的命运沉浮流转,唯有真正的艺术容不得半点儿投机取巧。浮躁的社会风气弥漫,留给艺术的纯净空间越来越小,许多博大精深的艺术走向式微,这是全人类的悲哀。
某个名人说过,只有科学和艺术才是人类文明的追求。
霸王别姬观后感【第四篇】
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看这部电影了,每次我都会被触动。看完之后脑海里会出现那样一个温婉细腻,重情重义,满腔柔情的人。那样一个以戏为命,“不疯魔不成活”的人,演了一辈子的虞姬,自己心心念念的都是自己的楚霸王。把自己一生的心血都付与了戏,一生痴情都给了师哥。可是他的师哥却只是个凡俗之人,又怎能理解的了。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一个人动心,一个人努力,一个人付出,一个人惆怅,有个人烦闷,一个人患得患失,一个人撕心裂肺。可那又能怎样了?就像《白马啸西风》结尾中写的那样“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这将是人类永恒的悲哀,无论你有多么先进的科学技术都是无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你有钱、你有权、你可以去杀人,但是人家就是不喜欢你,你有什么办法?你应该是什么办法都没有的,任何人遇到这个都是一种悲哀,这是一切文化都不能解决的问题。
你爱的人不爱你,甚至于他都不会理解你,更没有凡俗之人能够理解的。你付出了一切,付出一生,却原来发现你爱的那个人,他就是个自私自利的小人,他为了凡尘中的那一丝安稳,利益与名利,他可以放弃任何人,他可以伤害任何人。他已不是你当年爱着的那个人了,他变得污秽不堪了。你是那样的失望,绝望啊!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你爱了他那么多年,那已然成了一种习惯,怎能停止不去爱他呢?
“小尼姑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思凡》的这段戏文贯穿始终,故事的最后,程蝶衣发现自己”我本是男儿郎“时,最终从戏文中醒了过来。是啊,”不疯魔不成活”,终究自己疯魔了那么多年了,也该清醒了。“大王请将剑赐予贱妾吧。”最后还是死在霸王的剑下,死都要为了霸王呀。或许,那一刻程蝶衣的生命才算是完美的吧。
电影就是这样结尾了,什么都没有说,却也什么都告诉你了。看完之后,我就开始失眠了,我的脑子里久久浮现这样一个程蝶衣,他一次又一次为师哥出头的场景。为了救师哥去唱堂会,因为师哥小时候喜欢过一把宝剑,甘愿忍受袁某人的欺辱,以换取宝剑。但当师哥接下剑后,只说了句是把好剑,却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失望了,或许也应该是死心了吧。故事中,一拨又一拨的执政者,他们来了去,去了来。一个视戏如命的人,一个凡俗人,在大时代洪流中,俗世中的生活点点滴滴,都是那样的无奈啊。
剧终人散后,我的心里难以释怀啊,心里仿佛某一角被深深触动了。人这一生能在自己最美丽的年龄里遇见自己心爱的人,也是一种美好,即使结局不圆满,那段惊艳到自己的时光,会温暖着今后平淡索然的生活。以后的生活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眼睛像他,有的人声音像他,有的人的看着你的某个眼神像他,有的人背影像他。你会在看到这些时突然安静下来,不说话。内心绞痛翻滚的疼痛,久久不能平息。那个人就像封存在你内心深处的一枚种子,某个相似的场景,某首歌,某句话,甚至某个沉默的时间段里。那枚种子就肆意疯长起来,盘根错节地缠绕着你的心,封锁的严密又紧实。甚至于你会心痛到难以呼吸,一呼一吸之间都带着绵远又悠长的酸楚。多少个夜深人静时你在心里百转千回,那些思念似错乱纠缠的藤蔓,好似长在你心上伤疤,不触碰它会慢慢愈合,一碰还会隐隐地痛在那里。偏偏那颗让你痛到窒息的种子,却是最美丽的花结出来的果实。那花的名字叫爱,果实却叫不爱!
世人大多喜欢歌颂爱情的美好,殊不知爱情也会成为这世界上最大的灾难。感情最易伤人,特别是爱而不得,那是件无奈又悲凉的事情。安然转身的背后刻着的是深深浅浅的情伤,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做不到死缠烂打的,因为生而为人的自尊与骄傲是不允许自己那般卑微的。你在爱他的过程中会丢失了自我,你的心,你的一切仿佛都是为他而存在的。可他不爱你,也就否定了你,否定了你的一切付出与等待。那当然是场灾难,你的精神与身体再也承受不了这般的煎熬与折磨。你的精神世界在那一瞬间全线垮塌,轰然一下心脏骤停。剧烈的难言的酸楚和悲伤袭来。这是需要到少个难眠的深夜,多少个无语对黄昏,多少次泪眼婆娑恨相逢。可是爱情来的时候像阳光驱散阴影一样,那份光明与美好,引的你像扑火的飞蛾那般奋不顾身。他的一切你都在乎你都介意,可是一切也都可以原谅。因为那是你珍爱若生命的人,即使他视你为草芥,那又怎样呢?你还是爱他呀!这像个难解的死局,就像蝶衣一样,或许死在他的怀里这一切才是个了断,才会是最完美的结局吧。最后凝成一句话吧:平生事,此时凝睇,谁会凭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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