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实用【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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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第一篇】
自5月5日市召开油菜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将午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由于组织、措施到位,宣传、奖补到位,全区范围内没有发生明显的秸秆焚烧现象,实现了既定目标。现将今年的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由于菜籽价格上扬,加上国家的种粮补贴,今年我区油菜种植面积较去年增加20%以上,达4万多亩,产生的秸秆约有1万吨,且主要集中在大圩镇的东大圩,烟墩镇的牛角大圩和义城镇的大小张圩。为此,我区划定了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镇、烟墩镇、淝河镇五个重点禁烧区,并确定了“收工时、上半夜、阴雨前、栽种时”4个重点时段,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据统计,整个午季秸秆禁烧期,仅义城镇出现了两次零星“火点”,其他区域均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5月8日,全区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区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农委、监察局、林业局、农技推广中心、能源办、农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5个督查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与各镇(街)负责人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状,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同时各镇(街)也及时建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和巡查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与奖补政策,确保辖区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发生一起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安全事故。
2、深入宣传发动。一是将《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村、到组、到户,并将其制作成录音磁带,利用村广播,每天早、中、晚在广播站循环播放,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通过召开镇、村动员大会,党员大会,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将禁烧工作的意义、具体实施细节及时、准确的层层传递下去。三是各镇(街)组织流动宣传车,制作禁烧宣传标语,在村庄、路口、集市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同时组织村干部到每个农户家中,讲解秸秆焚烧的危害,让每位农户了解到“不能烧、不烧给补助、烧了就罚款”的禁烧政策,强化农户们的禁烧意识。四是邀请省城多家媒体,在5月26日举行了禁烧工作新闻发布会,对我区禁烧开展情况和奖补政策进行了集中的宣传。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全区中小学生宣传秸秆禁烧知识,让小朋友们及时向家长和邻居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六是做好秸秆禁烧一日一报。根据市农委部署和要求,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及时统计全区油菜收割率、秸秆处理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做好一日一报。同时向各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印发秸秆禁烧简报,实时通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整个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共编发简报6期。
3、建立督查体系。全区成立了5个督查小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注重加强禁烧期间的督查。区农委、区农技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也都制定了值班表,每天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禁烧宣传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巡查。各镇(街)、村(居)共成立35个督查小组、81个巡查队,投入3000多人力,在重点地段、重点时刻24小时巡逻。同时组织了应急灭火小分队,配备相应灭火设备,一旦出现焚烧现象,立即灭火,确保全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4、落实经费保障。今年区政府安排了8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补助,同时各街镇也制定了相应的奖补政策。淝河镇拿出20万元经费用于秸秆收购和堆放;烟墩镇落实专项资金36万元,作为禁烧宣传、秸秆堆放、搬运等工作补助;骆岗街道镇村两级共投入经费65万元;义城镇和大圩镇也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政策,镇(村)两级共投入专项资金约100万元。据统计,区、镇(街)、村(居)三级共落实补助资金万元,为圆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5、加速秸秆“离田”。
秸秆迅速及时“离田”,是禁烧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为此,我区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紧急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由于今年康拜公司停止收购秸秆,解决焚烧的重点还放在集中堆放上,为此,我们在鼓励农民把秸秆堆放在废沟、废塘、荒地上的同时,还租赁了一些农民的土地用来集中堆放秸秆,全区共落实了1222多处集中堆放点。二是组织了120多个义务搬运队和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三是要求有禁烧任务的镇(街)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及时打捆,确保秸秆迅速“离田”,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的现象。
6、强化科技创新。面对秸秆禁烧这个全国性的难题,我区依托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江淮平原秸秆还田循环利用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在大圩镇圩西村的实施,积极探索与研究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等新型秸秆还田法,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7、完善奖补政策。为顺利打好这场秸秆禁烧攻坚战,我区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政策,规定一是在午收(秋收)期间,凡有焚烧现象的,将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于当事人200元以下罚款。二是对秸秆收购大户,在市政府每吨40元补贴的基础上,还将额外增加180元/吨的收购补贴。
二、存在问题。
(一)秸秆堆放存在安全隐患。
今年我区除在空地、废沟等处堆放外,还在路边、操场、仓库及房前屋后集中堆放了一些,共设置1222多处秸秆集中堆放点。全区共有堆放秸秆吨,这既给农民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交通,污染了环境,同时又给后期看管增加了负担。
(二)秸秆收购工作严重滞后。
由于今年康拜公司停止收购秸秆,我区缺少大型的中介公司来收购秸秆,致使打捆机械数量减少、秸秆收购量降低。据统计,全区仅有大圩镇打捆收购了1290吨,占全区产生秸秆总量的%。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在重点禁烧区域减少粮油种植面积,扩大瓜果菜的种植面积,并给种植户一定的补贴资金,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二)进一步解决好秸秆的“出路”问题。
选择一些有实力的大型秸秆收购公司,落实合适的机械打捆机,确定合理的收购价格,不断提高农民禁烧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落实机械收割奖补政策。
目前,通过国家级项目在我区大圩镇圩西村的实施,秸秆机械收割、粉碎还田已成为现实,下一步要加大推广使用和补贴力度,即政府提高奖补标准,加大油菜收割机械化的推广力度,鼓励支持成立农机服务民间组织,收割、翻耙一条龙,做到秸秆既还田,又解决其影响栽秧的问题。同时对机械收割工本费也采取适当补贴,鼓励农民多采用机械收割。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第二篇】
2015。
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巩固“治污降霾”成效,提高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杜绝秸秆焚烧,消除农业面源污染,预防雾霾天气发生,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市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提升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水平,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任务目标。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被省、市通报。
6
月
10。
日起到。
6
月
30。
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6
月
12。
日前分别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
全县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域。
高铁、保津高速公路,津保公路两侧。
3
公里可视范围内以及其它县乡级道路两侧、所有沟渠和县城周边等区域划定为秸秆禁止堆放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坚持。
24。
小时巡回检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对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3
日内重点区域不留一堆秸秆。
配合所在乡镇搞好禁烧巡查、宣传,及时发现情况,迅速协助乡镇处理(任务分解表附后)。
负责收集、通报信息,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负责追究秸秆焚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负责抓好农机具的调配和管理工作,同时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方法,并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利用多种形式推广秸秆压块、生产食用菌等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并做好细致周到的培训和服务工作,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多做文章,探索更有效的应用途径,使秸秆综合利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消除焚烧秸秆的安全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负责抓好各交通要道两侧的禁烧巡查,配合所在乡镇搞好秸秆清运等工作。
为秸秆清运、综合利用等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确保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对焚烧秸秆当事人依法追查和治安处罚力度,同时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加大对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负责抓好禁烧正反两方面宣传报道,追踪工作动态,尤其对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
负责抓好城区内的禁烧工作。
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扎实开展,成立由县长王占永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征同志和政府副县长李鹤宾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和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附后)。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书记、乡(镇)长要组织好、落实好本辖区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包乡镇任务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确保禁烧工作领导有力、扎实开展。
20。
条)、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环保、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秸秆禁烧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1
万元经济处罚,被市督导组督查到的给予。
2
万元经济处罚,被省督导组督查到或媒体曝光的给予。
3
万元经济处罚,被环保部卫星航拍到的给予。
3
万元经济处罚。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各乡镇要加大秸秆清运力度,包乡镇单位全力配合。禁烧工作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第三篇】
为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因农作物秸秆、荒草露天焚烧造成的污染大气环境问题,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结合静海工作实际,现制定《静海区农作物秸秆及荒草治理工作方案》。
坚持。
11。
月底实现田间无秸秆和重点地区无荒草的目标。
18。
1
20。
1
9
月
15。
日前报区农机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和《静海区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等法律法规,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在执法管辖范围内分别由区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整改,并可以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区农机中心和各乡镇、园区要充分利用好各类新闻媒体,采取进媒体、进村庄、进集市、进校园、进田间
9
月底前,各乡镇、园区要在重要路段明显位置制作。
宣传。
标语和秸秆、荒草禁烧警示牌,每村不少于。
8
条,乡镇所在地村街不少于。
10。
条;在秸秆、荒草易焚烧的关键节点要设立流动宣传车。静海镇要在城区中心地段、人员密集区设立专门的宣传牌,大力营造秸秆荒草禁烧的氛围。
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一号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静海县
2
次(含。
2
次)以上的,区一号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区纪委监察局提供被通报单位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有关乡镇、园区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由被问责单位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被区级督查组和网格公司巡查发现的着火点,由区一号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按着火点次数多少对各乡镇、园区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对排名后三名的,报请区政府领导进行通报、约谈。
建立环保、农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和各乡镇、园区工作联动机制。在玉米、小麦收获时节,清明节、寒衣节、春节前后等焚烧易发期,各乡镇、园区安排专人包村、包地块,严防死守,日盯夜防,确保巡查防范无死角,在第一时间扑灭火点,同时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织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巡查。
区农机中心抽调。
18。
人组成。
6
个督查小组加大对乡镇、园区秸秆、荒草禁烧的督导检查力度,发现火点及时下发《秸秆荒草焚烧整改通知单》,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区一号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在秸秆、荒草易焚烧的关键节点,不定时组织人员抽查各乡镇、园区网格员工作履职情况,并进行通报。
网格监督公司要把秸秆、荒草禁烧工作作为巡查重点,巡查车辆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若因网格公司巡查工作不到位,造成焚烧秸秆、荒草行为该发现的没有及时发现,被市级部门和媒体曝光的,对网格监督公司按照《环境巡查网格监督服务委托合同》扣除相应劳务费用。
区农机中心和网格监督公司在。
“三夏”、“三秋”期间,每周一将上周发现的焚烧秸秆、荒草情况向区一号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一号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将各乡镇、园区着火点情况进行排名并向区政府报告。
1
个秸秆荒草焚烧的着火点即取消全村秸秆荒草治理补贴资金的拨付,发现。
3
个以上(含。
3
个)着火点,即取消全乡镇秸秆荒草治理补贴资金的拨付,其中对因秸秆、荒草焚烧造成被市级部门通报和媒体曝光,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各乡镇依据静海区规范村干部报酬待遇实施办法和各自考核办法,扣减村干部的年终考核报酬。
各乡镇、园区要利用好分配的引导资金科学制定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补贴标准,使用好引导资金,引导资金重点向高速公路、铁路、国道两侧、重要部位和人口密集区域倾斜,要积极地配合好区级督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荒草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第四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部、农业部、交通部等六部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市、绵竹市《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贯彻落实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工作责任。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
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支部书记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逐步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采取镇政府与各村、各村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户签订《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农户秸秆处理意向调查及禁烧承诺》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村两委一把手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工作组一把手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督查职责,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查秸秆禁烧情况、查综合利用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汇报。
2016年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禁烧工作。总结往年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经验,分析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和区域,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防治出现秸秆禁烧的空当和死角。实行 对禁烧的区域要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对发生露天禁烧秸秆现象的村和包村工作小组进行通报批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需向党委政府做出书面汇报,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并扣减相应的考核。因秸秆焚烧而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并按照市上处罚到村。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组和扑火队,及时查处违反秸秆禁烧规定行为,扑灭明火。
镇农机站要做好收割机的管理宣传工作,严禁未安装碎草机的机具下田作业;镇安监办配合市环保局加大处罚力度;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各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阻挠干扰工作的及时制止;各村加大对公路沿线废弃物的清运工作;加大对沟渠抛弃秸秆行为的督查。同时,对出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并通过实行禁烧倒查机制,将发现的黑板倒插到田块到农户,落实田块所属农户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要扣罚其各类农业补贴款项,并按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500-2000罚款。尤其要加大对第一把火的依法处置力度,杜绝露天禁烧的苗头,确保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圆满完成。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值班电话,面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举报。
按照上级部署,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对象到村、组,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包干制,工作经费及时下发到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第五篇】
1
实施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示范作业。
10000。
亩。其中:瑶曲镇、庙湾镇、照金镇、石柱镇(安里、演池片区)、小丘镇(白瓜片区)各。
2000。
亩,区农业局可根据各镇完成情况对作业计划进行调整。各镇在安排项目实施村时,要以防火林带所在村为重点,确保秸秆还田的整体效应,遏制森林火灾。
2
2
台,年度加工玉米秸秆。
1000。
吨,在“合作社。
+
贫困户”的秸秆饲草加工和肉牛养殖产业运作模式上创出新路子。
3
区农机推广站分别在瑶曲镇照金镇建立。
2
个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点,通过新机具引进,开展试验、示范,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辐射推广提供科学翔实的依据。
项目区实施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完成机械购置以及秸秆加工等作业任务的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的区农机推广站。
项目总资金
70。
万元,由区财政拨付,其中,项目区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每亩补助。
50。
元,共计。
50。
万元;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各项任务后补助。
10。
万元;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田每个试验点补助。
5
万元,共计。
10。
万元。
2016。
年
10。
月
25。
日开始,到。
2016。
年
12。
月底结束(区农机推广站承担的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点。
2017。
年
10。
月底前结束)。具体工作划分为。
3
个阶段。
主要职责:各项目实施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意识和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区农业局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印发宣传资料和技术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努力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主要职责:各镇政府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 及时与参加秸秆粉碎还田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签订作业合同或协议,落实作业任务和工作措施。照金镇要在开展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工作的同时,做好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督查指导工作。各镇要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任务。区农业局要组织农机、农技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同时,要做好对比试验点的试验示范工作。
主要职责:成立由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验收工作组,对实施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为了确保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全面完成,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赵晓峰任组长,区农业局局长左琛、区财政局局长刘光辉为副组长,各项目实施镇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副局长赵军社担任,具体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决策工作。各项目实施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各镇政府和区级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技术规范要求和工作程序,强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严格实行“村级统计、镇级核查、区级确认”制度。一是村级统计。各镇实施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面积要
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完成后对各镇上报的面积,按照抽查的结果和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面积是最终兑付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的面积。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后的验收工作,由区农业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地现场逐项进行验收。
区农业局将不定期地随时对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镇政府要在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以秸秆“焚烧”为主的防火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生。
区农业局、区财政局依据审核确认的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作业面积和饲草加工以及对比试验点完成情况,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施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以及区农机推广站。区农业局要做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