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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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第一篇】
(一)每个学生都像一本书
每个人都像是一本书。你必须用一双认真的眼睛去观察,用心去阅读,方知这是否是值得你一生收藏的好书。千万不能因为书的外观破旧,或封面不起眼而不愿去翻阅。不主动去品味文章隽永的结果,你将可以错失一座宝矿。读着《方与圆》中的这段文字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每位学生,他们像一本本书,观察中,阅读中,了解了这一本本书的优点和瑕疵。一个整体的班级确实是一座宝矿,我觉得自己就像夹缝中窥视宝藏的矿主,欣喜而又带有些许忧伤。每一堂课我能翻动书中的几页呢?读书是很多人的业余爱好,也是不少人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能读好书,好好读书的人,我感觉身边越来越少。要将学生当做书来读是每个老师势在必行的。
(二)不要从比较中获得快乐
不要从比较中获得快乐。 在生活中我常常会不自主的做一些比较:孩子,房子,车子,服饰,健康,生活的方式,为人处事的手段等等。比来比去,一时愤怒,一时窃喜,最终明白了这好无聊。突然有一天将这句话想到了教学当中,我伤害了多少孩子呀,为了树立榜样,将好生与差生比,为了评为优秀班级,将自己班与他班比,这些比较中,总会无限的夸大其中的短处或长处 ,我醒悟了。
(三)
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能力,认识自己的快乐,走出习以为常的生活,走出平庸,改变自己,挑战自己,这是人一生的任务。让一个12,13岁的学生来懂得这段话有点困难,践行它就更难,这看似空洞的文字,让不惑之年的我来说,这时过来之人对生活的总结,对后来人的鼓励与劝导。我在平庸中创造自己的幸福,改变自己的生活,还在继续着挑战。我也以这样的生活告诉我的学生,你得学着去这样做,你的命运是自己改变,一定要快乐。
读书笔记【第二篇】
中国历史上草根出身的开国皇帝除了明太祖朱元璋,就是汉高祖刘邦了。
刘邦是个无赖,除了吃喝嫖赌,好像会的也不太多,就是爱交朋友,著名的萧何、曹参、樊哙、夏侯婴就是那个时候结交的狐朋狗友。这说明,位子决定脑袋。在小小县城里,像萧何这样的大才子,还不是当个普普通通的小吏?但就是他辅佐了刘邦,开创了大汉天朝。还有韩信,刘邦认识他的时候,他仅仅是在项羽帐外手拿着戟看门的人,被张良相中后,指挥千军万马,打败项羽。我想,当时项羽打死也不会相信,他军中一个小小的看门人竟然有如此大才,并且是要了他老命的大才。
刘邦从小就有不凡的梦想,总是守着人数他大腿根内侧72颗黑痣,来说明他的命是老天眷顾的。且不说这动作是多么的恶心,但一直坚持梦想,并且努力的去实现,这点是成功者永远不变的特点。
刘邦会用人,所以,他麾下有那么多的良才,也就是用了这么多的良才,他整个团队的实力大增,并且实现了霸业。我记得当年在制药厂的时候,营销经理给我们做培训的时候曾说过一句话,当区域经理(一秘☆),既要有霸气,也要有匪气,这好像说的就是刘邦。刘邦有霸气,否则无法成就霸业,但他同时也有很多匪气,即利用知识分子,又侮辱知识分子,让清高的知识分子无法清高。他遇到自命不凡的,先来个下马威,然后再启用,这就是管理之道。
刘邦当皇帝也是逼出来的,他也没想到自己能当皇帝,下一个时间段自己的命是否在还属于未知呢,还怎么当皇帝?他当皇帝的野心是一个一个胜利所累积成的。所以,很多做大事的人不会考虑太多,有了详实的计划,勇敢的往前冲就够了。做大事的野心就在一个一个小小的胜利中形成,原来不敢想的事情也敢做了。尽人事听天命,别把后路布置大多。
李清照曾经写词来缅怀项羽,说项羽是个大英雄,但是仔细想想,项羽杀人如麻,简直是个恶贯满盈的屠夫,而刘邦是个不忍涂炭生灵的贤君。老天给了刘邦天下也是公平的。
刘邦给我了一个启示,就是做好计划后要大胆的去做,不要考虑太周全,因为老天如何安排自己那是老天的事情,不是自己能掌控的。大胆的往前走,或许能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读书笔记【第三篇】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因为书还没有读完,所以,我只能暂且擦一擦嘴角,告诉你,味道还不错!
作者是两位哲学家,他们从哲学、神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死亡,让我们能正视生与死。然而,我真的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所以,我正不正视,无关紧要。那就说一说关于生死的一些感觉和回忆吧。
提到生死,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读过得一本小说,他的名字叫《活着》,作者的名字叫余华。在那部小说里,我最早对死亡多添了许多感慨,愤怒,遗憾,难过,无奈,富贵从年轻到垂老,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直至最后仅剩与他相伴的老牛------,而在那之前,我以为死亡就是死亡,老到一定年纪,或是生了重病,总要死,正如一句话说完了总要画个句号,而不会是感叹号,省略号等一些矫情的意味深长。
今年又读了余华的另一本书《第七日》,还是关于死,这次升华了,上了些年纪的老余干脆将死亡渲染成另一个生命的开始,那美丽的“死无葬身之地”就是他向我们描绘的乐土。这些天读这本《每个人都会死---》,总会想到余华的这两部作品,多少跟这本书有些契合吧。
信手敲出的文字早已离题千万里,好吧,回到这本书,回到书的名字“每个人都会死,但我总以为自己不会”(书的名字取自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的遗书中的一句话)也许还算年轻,所以总会生出许多新的希望,对于死亡,我没怎么想起它,当然,也有特殊。
记忆中生命里只有两次,对,是两次!偷偷地跟死神通了个电话,告诉他活着是太残酷的事,告诉他我并不期待明天是否美好,可是那个东西一面嘲笑我的懦弱,一面用很不屑的语调问我“你真的确定你活够了?”他这一问,吓得我撂下了电话,仓惶而逃,我活够了吗?
温暖,阳光,幸福,希望------20xx年的冬天几乎将近尾声,可是它永恒的LOGO却迟迟未到。没有雪的冬天,像没有色彩的生命,所以我知道,它总会来的,哪怕比以往时候更晚一些!所以活着的我们,应该体味着温暖,沐浴着阳光,回忆着幸福,种植着希望。这样,才能算活着!
在拥有这些简单的幸福之前,年少无知的我们,也许要经过幽长阴暗的隧道,没有灯光,没有尽头,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多久,就能看到出口,我们只是需要不停的走着,如果牵强算是有个伴儿的话,这个伴应该就做“焦虑”,没错! “焦虑是我们的终极老师”,孤独的焦虑,升学的焦虑,失恋的焦虑,工作的焦虑,没有人承认是对死亡的焦虑,虽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死亡又怎样,焦虑又怎样?
前两天去见一位过去的同事,也是缘于一件小事要拜托。见面寒暄几句,竟然得知这位老兄新婚刚刚两年的妻子在两个月前暴毙去世了,我还来不及合上自己的下巴,他却已经轻描淡写般调侃“娶个媳妇不容易,还得再找,唉!”
他是否有过这个念头,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以为不会是她 !
最新读书笔记【第四篇】
《乌丢丢奇遇记》是现代著名的诗人金波写的1篇小说。这篇小说我十分喜欢,下面大家就一起来听我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乌丢丢奇遇记》的主要内容是:一位名叫吟老的老诗人,早上起来时发现了一排神秘的小脚印,而且都只有左脚,他看见这些小脚印在他的“诗篓子”旁消失了,于是走了过去,惊奇的发现里面躺着一个一只脚的丑娃娃,丑娃娃醒后,告诉了吟老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原来他是一个布偶上的一只小脚丫,那个耍布偶的老爷爷叫“布袋爷爷”,在一次表演中,他的小脚丫掉到了地上,一个叫珍儿的跛足小女孩把他带回了家,并给了他一个身体。他由于太想念布袋爷爷而离开了珍儿家,跳上了一个汽车,睡着了,醒来时就在马路上,看见了吟老的家,就进来了。吟老得知乌丢丢的经历后,和乌丢丢一起去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他们一路上遇见了很多事情,终于来到了布袋老爷爷的家,可得知布袋老爷爷已经死了,心里十分难过,烧了几柱香后,出发去寻找珍儿。又是四处打探,终于来到了珍儿家里,可这时,珍儿的学校突然起了火,乌丢丢冲进学校,救出了珍儿和很多同学,可他的身体没有了,又变成没有身体的小脚丫了。乌丢丢在珍儿家住了下来,但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感动的决定,他趁珍儿睡着时把自己和珍儿的那只跛脚融为了一体,使珍儿的脚不再跛,但他却永远地消失了……
乌丢丢最后的决定令我感动,我喜欢《乌丢丢奇遇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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