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生取义的议论文(4篇)
【阅读指引】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舍生取义的议论文(4篇)”范文资料,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大家吧!
舍生取义的议论文1
一
数月前,几乎没有人想到米洛舍维奇会垮得这么快、这么轰轰烈烈。照原有南联的宪法的规定,米洛舍维奇在完成这届总统任期后就该退休。为了继续执政下去,米洛舍维奇就利用议会的多数修改宪法,将议会选举总统变更为由选民直接选举总统。 米洛舍维奇这样做,显然是相信自己有把握获得多数选民的支持,因为南联被轰炸后,民间一直流行着反北约情绪,使米洛舍维奇觉得民气可用,而大选前的情形似乎表明这种自信并非是盲目的。9月3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合执政党正式宣布,米洛舍维奇将竞选连任,同时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了近160万名米洛舍维奇支持者的签名,比他的其他三个对手分别多出15倍、20倍和40倍,而科什图尼察仅得到了22万个签名。政府的一些高级官员认为,有如此众多的民众支持,米氏竞选连任胜券在握,势在必得。
虽然在大选前的几项民意测验结果显示,米洛舍维奇的支持率落后于科什图尼察,但南斯拉夫左翼党人里斯蒂奇对这些所谓的民意测验不以为然。他认为,这些民意测验所调查的人群不一定代表广大南斯拉夫民众。他说,支持米洛舍维奇的签名人数是“一种公民投票,而在那些民意测验中,我们甚至不清楚它们(调查机构)是从何处取的样。”[1]
九月二十四日,在平静的气氛中,南斯拉夫举行了自去年遭受北约轰炸以来的首次大选,这次大选登记注册的选民人数约为七百八十六万,有超过550万人参与了投票。此次大选的投票率高达70%,不过,黑山共和国亲西方的领袖呼吁选民不要前往投票,黑山当局公布的投票率只有%.十月一日,根据南斯拉夫选委会公布的第一回合选举的开票结果,反对党候选人科什图尼察获得%的选票,现任总统米洛舍维奇获%的选票。由于两人都未获过半选票,因此南斯拉夫选举机构随即宣布将在10月8日举行第二轮选举。但科什图尼察坚持他的得票率经己超过50%,他已经获胜,反对第二轮投票。形势就此开始发生逆转,反对党号召进行抗议和示威活动,并最终导致了米洛舍维奇政府的垮台。
但是,支持米洛舍维其的党派却在议会选举中占了优势,在公民院得票为72个议席(反对党联盟获得59个议席);在共和国院得票为28个议席(反对党联盟获得 10个议席)。这意味着新总统仍然面临艰巨任务——在米洛舍维奇势力还很强大的议会组织新政府。观察家担心,组建新政府可能引起南斯拉夫的新危机。
二
笔者研究了以上状况后认为,导致米洛舍维其政权垮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社会的干预,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此次大选直接施加压力是首要原因。
北约各国在轰炸南斯拉夫的战争停止后立刻表态:只要米洛舍维奇滚下台去,欧洲各国愿意帮助南斯拉夫修复战争所造成的破坏。这是否是空头支票暂切不论,但却是明白无误的对南政局施加干预行动的开端。此次南斯拉夫的总统选举中,几乎所有西方国家均于事前、事后大张旗鼓地介入其中;在投票进行前西方国家就毫不掩饰地为反对派进行助选,实行“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法。其中对反对派直接提供财力支援者有之;对民众宣称“反对派一旦上台,或米洛舍维奇一旦下台,即大规模向南斯拉夫提供经济援助,或终止对南斯拉夫的经济制裁者”也有之;赞同黑山共和国与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所宣布的抵制该次选举者也有之;甚至在投票还没进行前就已宣布“选举委员会进行舞弊”或“缺少中立国际团体监督”而视投票无效者更是有之。而美国和克罗地亚则于25日开始在南亚得里亚海举行为期4天的联合军事演习。英国则将多达25艘的各类军舰集结在南斯拉夫附近的地中海水域,虽然西方国家一再宣称采取军事行动目的与南斯拉夫的总统选举无关,但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西方国家向南斯拉夫炫耀武力的举动。
应该看到,当前处于西方国家众矢之的地位的南斯拉夫所经受的灾难早已是无以复加,单就北约组织去年对全国设施的军事破坏和经济制裁便使得失业人口达到70%之高,因此长此以往如何支撑下去的确是个不可想象的问题。国际社会对伊拉克长达十年的制裁对伊拉克人民所造成的苦难,就是对南斯拉夫人民的活教材。就南斯拉夫目前所遭遇的空前破坏加以权衡,南斯拉夫的选民们似乎不难作出“牺牲米洛舍维其以换取制裁的解除和西方的援助与经济重建”的结论。
而在米洛舍维其下台后南斯拉夫货币第纳尔兑马克汇率的止跌大幅上扬,便反映出国民相信“米洛舍维奇领导下的困难时代已经结束,随著西方制裁的解除和外援、外资的流入,经济将步向复苏”的美好希望和憧憬。
(二)、普遍存在的渴望“民主”和反对“独裁”的社会心态占据上风是主要原因。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南斯拉夫各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舆论反应中得到证实。在南政权变更后,南斯拉夫各报章普遍祝贺科什图尼察就任总统,认为国家在受到西方多年制裁後,已经加入“民主国家的行列”。而科什图尼察也在电视台发表演说,宣称:“民主已经在南斯拉夫诞生,共产主义正在瓦解,这是瞬间的事。”在街头的民众则兴高采烈的为他们终于把“独裁者”赶下台而庆祝胜利。
米洛舍维其和他的政府在长达十三年的执政生涯里,为了维持南联盟的统一而实行“大塞尔维亚主义”,采取了强硬的政治手段和军事手段,难免背上“专制”、“独裁”和“残暴”的骂名,在客观上也导致了经济衰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和贫困。因而导致民众对他和他所领导的政府产生反感心理,也是顺理成章的逻辑。正是这种反感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压倒了南斯拉夫民众仇视北约和西方国家的心理,这时,选择什么样的人当总统已经不是选民们头号要考虑的问题了,“把他赶下台去!”成为了选民的主要心态。对此心态的验证可从记者在街头采访示威民众的报道中得到证明。
(三)、盲目修改宪法和实行大选的政治失误是直接原因。
“群众在社会生活的变迁中唱起主角,这种现象对近代政治制度的变迁带来的结果,并不全都令人欢欣鼓舞。”[2]“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正如近代中外历史已经告诉我们的,群众的民主权力就像一切个人权力一样,当它没有受到恰当的宪政约束时,也很容易转变为它的反面。统治者保持其政策的连续性,可以有多种方法。但最主要的方法是一方面尽力使政策合乎民意,另一方面保持宪政和法统的稳定。在这两个前提下,尽可能地培养和扶持自己的继承人方为上策。起码在缺乏西方民主传统基础的东方(包括南斯拉夫),这是基本的和有效的政治策略。而米洛舍维其却反其道而行之,盲目决定修改宪法和实行公民选举以谋求自己的连任,就首先破坏了宪政和法统的稳定,从而在政治程序上为自己的失败提供了前提条件和直接的原因。
(四)、狂热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是深层原因。[3]
80-90年代之交的东欧剧变,体现了在列宁主义理论指导下形成的旧体制的崩溃和消解,旧政权赖以生存的传统意识形态被新政权判定为非法。在传统意识形态失去凝聚力的情况下,为着巩固权力就需要寻找新的意识形态资源。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资源只有两种:一是“民主化”,一是民族主义。在俄罗斯这两者的代表是叶利钦与日里诺夫斯基,在南斯拉夫则是以舒瓦尔、马尔科维奇为代表的南联邦末代党政领导与米洛舍维奇。不同的是:在南联邦由于舒、马均非塞族,而塞族在铁托体制下又与其他民族有民族积怨,于是日里诺夫斯基没有成功而米洛舍维奇成功了。
米洛舍维奇宣称:在南期拉夫各族中,只有塞尔维亚具有最悠久的国家传统。而在联邦中,塞尔维亚长期受压抑、受欺侮、受剥削,而南共联盟却对它持漠不关心的态度;1974年联邦宪法赋予自治省近似于共和国的权利,使塞尔维亚成了唯一一个丧失了必要国家特征的共和国,这种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但民族主义从来是柄双刃剑,米洛舍维奇越是强调塞尔维亚在联邦中受压,科索沃人就越是感到他们在塞共和国中受压。米洛舍维奇在1991年初声称:他要使“所有塞族人必须生活在一个共同国家之中。”而科索沃人则认为所有的阿族人也应当这样。
在铁托时代,塞阿民族关系能够维持的原因有三:一、南斯拉夫联邦政府坚持民族平衡政策;二、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体制的相同比较有利于南斯拉夫处理塞阿关系;三、阿尔巴尼亚的托斯克人本位与科索沃阿族的盖格人本位之矛盾。如今这三者都不复存在:联邦已经垮了,南、阿两国都已发生剧变,铁托与霍查的体制均已不复存在,内战与长期制裁中的塞尔维亚如今并不比阿尔巴尼亚繁荣,而疯狂中的科索沃更不比阿尔巴尼亚自由,同时剧变后的阿国也不再是个托斯克人的国家。米洛舍维奇废除联邦宪法条款剥夺了科索沃自治,从而恢复并强化了被铁托废止的“兰科维奇体制”,连省名也恢复了那时的“科斯梅特”,所不同的是兰科维奇还受联邦制约,而米洛舍维奇不受任何人制约,而米洛舍维奇不受任何人制约。米洛舍维奇迈出了这一步,就不可能回到1974年了。尽管此后阿族人又象1974年地样提出了科索沃升格为共和国的要求,但在1974年,他们(至少多数人)是真心希望作为共和国生活在联邦大家庭中,而现在,他们要求升格只是因为:做为共和国就有权退出联邦(现在的“南联盟”),这样,米氏的行为便把科索沃的棋局逼入了死角:科索沃要么没有任何自治,阿族人需惟塞族之命是从,要么就会独立出去,而很难再有“自治”局面了。于是,米洛舍维其在国家统一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结支配下,动用军事手段迫使科索沃阿族就范,而使国内民族矛盾激化导致内战。这也是科索沃和黑山之所以抵制此次大选的一个主要动因。
恰在此时,北约东扩浪潮汹涌而来。俄罗斯为抵抗北约东扩,将南斯拉夫视为其在欧洲的“最后的桥头堡”,因而对米洛舍维其政权的做法持支持的态度。而北约为了瓦解俄罗斯的抵抗也必须攻克这个“最后的桥头堡”,甚至不惜动用军事手段肢解南斯拉夫。为使自己侵略南斯拉夫的行为得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北约便以“保护人权”为幌子发动了对南斯拉夫的战争和国际制裁,从而为米洛舍 维其的垮台提供了国际性的前提条件。
以民族主义起家并以此维持政权的米洛舍维其的落选,证明了民族主义在南斯拉夫人民心中已不再占主导地位。但如果说民族主义在南斯拉夫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甚至认为它已经消亡的观点尚为时过早。
三
“忍看朋友成新鬼,城头变幻大王旗”。政权的倾覆,王朝的更迭,本来是极平常的事情,作为与南斯拉夫人民有“患难之交”的中国人民,在关心南斯拉夫政局变换的同时,本也只能发几声感叹而已。但笔者在和列位一起感慨了之后,忍不住的在心里生长出一个问题来:南斯拉夫的大选事件给我们中国人民带来了什么呢?
“中国人自己的历史上,以暴力推翻旧王朝、建立新政权的事例,几乎是屡见不鲜的家常便饭。而且绝大部分无论是异族入侵、农民起义的成功,都有社会对原有政权不满、希望”变天“的因素在起作用。但是至今为止,却没有一个能让这个国家走出”苦难“循环的纪录,早就应该从中总结一下教训了,否则再一次的重复,根本没有看到希望的理由。现在有一部分中国人,居然又对南斯拉夫事件感到兴奋,期望在中国的”重演“,实在令人吃惊和担心。因为类似的事件对中国而言,早已不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可以令人产生充满新鲜和美好的憧憬。反而应该是一次次”所托非人“的痛苦经验,决不能再轻举妄动。”[4]
米洛舍维其政权的垮台,虽然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且具有偶然和突变的表面特征,但该事件的发生,却给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点重要的教训和启示:
(一)、专制体制是意想不到的易于崩溃。
南斯拉夫的大选事件,再一次向世人证明了一个貌似强大的集权政体,是如此地易于崩溃;众多的利益团体和追随者是如此地易于转向-几乎在一夜之间,他们的“喉舌”以及他们的军队,纷纷转到对立面或保持“中立”。需要说明的是:不管是米洛舍维其所代表的政权还是他们的利益团体,无疑也是集中了全南斯拉夫社会的精华,在大选之前恐怕没有人会怀疑他们是不可缺少的,他们是立场坚定的,因而是强大的。可事实证明,不管是有代表近百万党员的米洛舍维其政权,还是有代表近千万党员的前苏联政权,基本上没有人会为他们所代表的政权的崩溃而去流血、去“动乱”。这是任何一个专制政权的不可思议之处。它揭示了一个道理:集权体制,只有在他崩溃之前才是强大的、对社会及其社会大众可以进行有效控制的的,而当崩溃之时和之后,会是想象不到的软弱和无能。不管你号称有多少人-哪怕几千万,到时除了骑虎难下的几个人,绝大多数会纷纷转向或只要改变一下身份就行了,而那种体制却是无可奈何地崩溃了!
(二)、“乌合之众”也可以打败“集团军”。
米洛舍维其失败了,他不但败给了一个数月前未曾想过参加总统竞选且毫无政治经验的宪法律师,而且败给了他一直视为“乌合之众”反对派竞选联盟。如果我们仅仅认为米洛舍维其是犯了“过于自信的过失”,那只能说明我们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也许有人会认为是米洛舍维其失去了“民意最高代表”的权威,但这种认识就无法解释一个问题:“新的民意最高代表”科什图尼察的施政纲领为什么和米洛舍维其的内政外交政策如出一辙?
如果进行冷静的和深层次的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乌合之众”打败“集团军”的三件“法宝”:1、最大限度的利用民众对现政权的不满情绪;2、最大限度的利用米洛舍维其在政治程序设计上的失误;3、最大限度的利用西方国家的“许诺”对民众心理所产生的影响。这似乎证明了毛泽东的名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但同时似乎也证明了英国前首相麦克米伦的名言:“蠢人的多数在一切时候,都是无敌的,且总能坐操胜券。”两个人的名言如此的对立,但也许同样正确!今天的人们要还是只知道各抱一条“粗腿”,而不是踩到他们两人的肩膀上,那实在是当前社会的不幸和历史伟人的悲哀!“
由此出发,我愿意用最大的诚意向现在中国的共产党政权提出以下三个问题:1:怎样尽快地解决腐败、贫富分化、官僚政治三大社会问题以消除人民群众对现政权的不满情绪?2、怎样尽快的建立最适合民族传统和世界大趋势的意识形态体系,并由此出发进行正确的政治体制设计和更加重要的政治程序设计?3、如何应对和排除西方国家对中国可能的经济制裁、政治干预乃至武装干预对现政权的威胁?否则,“乌合之众”战胜“集团军”的“奇迹”难免在中国再次上演。
(三)、不要轻信所谓的“民主”,而要体现真正的“民意”。
首先应该设问:什么样的“民意”才是真正的民意?有人认为,在投票箱里出政权的年代,没有被投票箱证实的民意是不值一文的,而米洛舍维其的垮台,说明他和他的政府并不代表真正的民意。我认为,这种说法的荒谬早已被科什图尼察的施政纲领演说所证实姑且不论,我还要另外质疑一句:难道另外的40%的选票就算不得真正的民意了么?既然民意不容强奸是普遍的正义,那怎么又可以用48%的民意去强奸40%的民意呢?民意不是玩在嘴边文字游戏,民意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东西,并不是以投票箱为唯一载体的。因为,在许多的时候,真理并不是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 上的,如果有人不相信的话,就请阁下去研究一下德国希特勒的上台和中国的文革吧。古今中外有无数的政治实践告诉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民主政治有非理性化的潜在危险性!就以西方民主的楷模美国为例,他们在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上所承认的“真正的民意”其实是两个民意:一个是美国议会所代表的民意;而另一个则是美国总统所代表的民意。当国会的“民意”不符合总统的“民意”时,总统的“民意”就可以否定国会的“民意”(即总统可以行使对议会法案的“口袋否决权”)。所以,我们起码应该看到“民主化”的致命内伤:民众在狂热和狭隘支配下的非理性化选择。这一致命内伤对具有东方文化传统的国家,尤其是中国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
所以,凡是有理智的中国人,决不应该轻信所谓的“民主”,在中国一百多年的近代史里,有无数的“志士”们为在中国实现西方化的民主前赴后继乃至抛头颅洒热血,但是,他们的努力换来了什么呢?他们的理想不但没有实现,反到是为内战和内乱提供了理论上的武器,并且为盲目的民众提供了一些可以发泄不满情绪的狂热口号而已。诚如勒朋所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勒朋认为,他这里所描述的其实也不完全是一种现代的现象,从古至今,与宗教或准宗教信仰有关的偏执“对人们的头脑实行的专制统治,早就为大家所知”,它甚至是一切伟大文明最基本的动力。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在一片嘘声和驱逐声中,演说者很快就会败下阵来。当然,假如现场缺少当权者的代表这种约束性因素,反驳者往往会被打死。”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勒朋观察到的另一条群体心理学规律: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6] 因此,科学的民主,不是也不应该是盲目的去体现什么“民意”,尤其是不能去体现在狂热和偏执的“群体情绪”控制下的“民意”,“真正的民意”不但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更需要合理与合法的制约!作为当代中国有理智的政治家和有头脑的思想家们,现在应该是坐下来稳稳当当的和认认真真的考虑一下“什么是当前中国人民真正的民意?”的时候了。
舍生取义的议论文2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题记
滚滚的乌江在眼前咆哮着,奔流着,消失在他极目也望不到的天之尽头。他的头盔不完整了,可那血一般红艳艳的缨仍在固执地迎风飘动。满身的鲜血是否标志着他的生命已经接近完结?伤口很痛,可是比不上他心里的痛,曾拥有千万的军、队千万的武士千万的谋臣,如今却只剩下他孑然一身。剑,还握在手里,可是他还有力气再挥起这把沉甸甸的剑吗?也还有力气再重整旗鼓与刘邦争天下吗?
刘邦!就是那个长他十几岁却比他奸诈狡猾几百倍的'人吗?就是那个为了江山可以不择手段的人吗?就是那个曾在鸿门宴上对他服服帖帖口称项王的人吗?那么多的士兵,却在刘邦面前兵败如山倒,将他逼到了独立乌江的地步。这真的就是结局吗?
他可以重来的,可以再让刘邦,也让天下人惊诧的,只要,只要他渡过这条江。江的那边,是生他养他的故乡;江的那边,有对他翘首以待的乡亲;江的那边,有他再熟悉不过的人、永远期待他的人。只要他渡过这条江,一切都可以重来,可以再做项王。
项王!这是个多么沉重的名字!做了项王,就得担上更沉重的责任,可能失去的是全部,甚至是————虞姬!啊!虞姬!那个天下最美最可爱的女子!为他付出了一切,青春,平静,甚至生命!可是,他并没有要她去死啊!他要的是她好好地活在世上,找个好人家嫁出去,过一辈子安详宁静的生活,这就够了!可虞姬她。怎么就那么傻呢?
舍生取义。虞姬似乎就站在他眼前,依然那样楚楚动人。樱桃小口里轻轻的吐出几个字:舍生取义。
舍生取义!天地豁然开朗!虞姬不愿意辜负他,那个深爱的他,要她另找人家,那和死又有什么区别?所以,舍生而取义!而他呢?能跨过这条江去面对他无颜面对的江东父老吗?真的有足够的勇气去苟延残喘吗?英雄还是懦夫,尽在一念之间。
他已看到了对岸划过来的小船。
船上有他所熟悉的声音:将军————
他的嘴角泛起了浅浅的笑意,然后————仰天大笑,一生都没有这样笑过。他的眼角,泛起了一片晶莹。为了舍生取义的英雄梦。他,挥剑。在血色的天幕下。那滴泪,始终没有流下。就像他始终是个英雄————英雄,是无泪的。一个名字————项羽,横亘在天地间,那是一个英雄,一个有足够的勇气去舍生而取义的英雄。流星划破了漫长漫长的银河,露出项羽的脸。舍生而取义的勇气————永恒不变。
舍生取义的议论文3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在对待生于死、利与义的问题上,两千多年前的大思想家孟子曾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从此,舍生取义成为古往今来千千万万中国人奋发向上、百折不挠的精神支柱;作为一种进步的人生观被一代代仁人志士当作评估人生价值的标准。这种民族精神具有巨大的历史震撼力和时空穿透力,一直闪耀着人文精神的光辉。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壮士豪杰为了自己所追求的真理和梦想,抛头颅、洒热血。他们如群星般在历史的天穹上闪烁着不灭的光辉。一身侠胆的荆轲,高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终于血洒秦宫,慷慨就义;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留于后世的状元郎文天祥,用自己的生命为舍生取义作了最好的注解;直至近代,“一腔碧血勤珍重”的秋瑾女侠、“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鲁迅先生,无不是舍生取义的楷模。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火花凝铸于铁镣之中、迸发于刀光之上,流芳百世、永照后人。
去年,非典型肺炎这场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对我们的意志和勇气也是严峻的考验。在这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虽然许多年轻的生命因此而一去不返,但面对这些,没有人退缩,大家前赴后继,在逆境中不沉沦、在挑战前不退缩,终于,我们戴上了胜利的桂冠。
这就是舍生取义!它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是促进中华民族不断走向兴盛繁荣和文明进步的重要精神动力。
中华民族是一个永不屈服的民族,艰苦和磨难只会把我们锤炼得更加坚强。我们要大力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为中华民族谱写出一支支自强不息、舍生取义的精神之歌。
舍生取义的议论文4
1、中书省的发展变迁及职能
中书省始置于三国魏。东汉末年,曹操以魏王身份执政时,在王府中设秘书令掌机要。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监、令,为中书省长官,独立为署,典章机密,撰拟诏敕。唐武德初称为内史省,三年(620年)改为中书省。隋唐五代时中书省的主要工作是草拟诏令,负责具体起草工作的主要是中书舍人。除起草诏令之外,唐代中书舍人还有参议表章、佐宰相判案的职责。
安史之乱以后,中书舍人参政议政的权力受到削弱,而且自翰林学士掌领“内命”之后,“外命”又常被其他官员所控制,政事堂五房的设立也大大削弱了中书舍人的权力。
2、门下省的发展变迁及职能
所谓门下,即指黄门之下,因秦汉时惯以黄色涂饰宫门,故有是称。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在汉代本来只负责料理皇帝的日常生活事务,后渐受重用,掌侍从规谏。门下省掌封驳,负责审核诏令,长官为侍中(隋为纳言)。"封"指封还诏书,中书省起草的诏令要送门下省审议,审议通过才能发出。(门下省掌管印玺),门下省若认为中书省起草的诏令不妥,可以封还中书省,要求重拟。“驳”指驳回章奏,对于尚书省呈上的各官奏章,门下省若发现问题,就可以驳回尚书省。所以,门下省和尚书省一样,对于朝廷的决策正确与否有重要影响。
3、尚书省的发展变迁及职能
魏晋南北朝时,尚书台已完全脱离少府,成为独立机构,并更名为尚书省,掌行政。尚书省负责执行,长官为尚书令和左右仆射。因李世民在武德时曾担任过尚书令,此职后不再授人,而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尚书长官。尚书省总揽政务,机构庞大,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司诸务。
二、唐代决策层次与方式的变迁
唐代中央决策,依据其不同的需要,由高到低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御前决策会议、宰相决策会议、百官决策会议。
(一)、御前决策会议
御前决策会议由皇帝主持,会见的时间、场所和参加的人员都有所不同,在这些会见中,除某些礼仪性质的朝会外,通常都要讨论政事和进行决策。
每月初一、十五谓之朔望,也要举行较大的朝会,唐制“朔望日,御宣政殿见群臣,谓之大朝。”[1]在朝会上群臣可向皇帝奏事。后来玄宗认为朔望为太庙荐食之日,正衙御朝有失思敬之心,于是改在便殿――紫宸殿举行,并规定朔望日百官不奏事,于是朔望朝参便成为礼仪性的朝会。在紫宸殿举行的朝会并非九品以上官都能进入正殿,《石林燕语》卷2说:“唐正衙日见群臣,……其后不御正衙,紫宸所见惟大臣及内诸司。”可见能进正殿者只有高级官员和宦官。太和初,朔望朝参时又允许宰相在百官退出后奏事。“凡紫宸坐朝,众寮既退,宰臣复进奏事。”[2]可见朔望参有时亦有部分决策会议的功能。
唐代正式的御前决策会议称为正衙朝参,亦称常参。唐制,常参的地点在宣政殿或含元殿,参加的官员多为文武五品以上职事官,会议主要是就军国大事和百官奏议进行决策。常参会议在唐前期中央政权的决策中曾发挥重要作用,但常参会议经常不能按时举行、会议时间长、参加人数多、保密性差等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唐高宗时,为不使会议时间拖得过长,规定“临朝不决事,有司所奏,辞见而已。”[3]代宗时更规定“紫宸听朝,常限三人奏事。”[4]《资治通鉴》卷236《唐纪五十二》“德宗贞元十八年七月”条记载着:至贞元十八年(802年),德宗一度废除了常参会议。此后虽然恢复,但已成为一种礼仪性的朝会了。到唐后期,朝参会议已不常举行。
为了提高决策效能,保持重大决策的秘密性,唐代在常参会议之外,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御前决策会议――仗下后会议。《新唐书》卷47《百官志二》“门下省”条说:“每仗下,议政事。”即是指朝参会议结束、百官随仪仗队退出殿庭后,皇帝再与宰相及有关大臣议决军国大事。由于仗下后决策会议参加者仅限于宰相及有关大臣,所以其保密性和灵活性就比常参会议高。但由于其主要是大臣单独会见皇帝,所以也存在一些弊端:如某些官员利用单独奏事的机会,诽谤他人或向皇帝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再者就是由于仗下后会议都是在常参会议后举行,遇到需要立即决议的军国大事,往往会被耽误。所以这一决策方式仍显得不够灵活。在这种情况下,延英殿会议开始出现。
延英殿决策会议是皇帝在延英殿召见宰相及有关大臣讨论政事的决策形式。产生在唐代宗大历以后,比仗下后决策会议更灵活保密。其议案大多数由宰相提出,经讨论得到皇帝口头批准后,再由宰相具体拟定执行办法进状,由皇帝最后书面批准。延英殿会议与常参会议及仗下后会议相比,具有高度的灵活性。除此之外,还有两个明显的优越性:一是保密性高。《唐语林》卷3“方正”条说:“(德宗时)韩太保皋为御史中丞、京兆尹,常有所陈,必于紫宸殿对百寮而请,未尝诣便殿。上谓之曰:'我与卿言,于此不尽,可来延英。访及大政,多所匡益’。或谓皋曰:'自乾元已来,群臣启事皆诣延英得尽。公何独于外庭对众官以陈之?无乃失于慎密乎?’”二是议题十分广泛,论辩较深入。延英殿会议对讨论内容不加以限制,宪宗时,“延英奏对,公事毕,辄言私情。”[5]讨论时宰相可以与皇帝争辩,有时甚至到了“无复君臣之礼”的地步。唐代后期,随着宦官势力的上升,枢密使也经常参见延英殿会议。由于延英殿会议具有以上优越性,成为唐中期以后最重要的御前决策会议。
唐中期以后,除延英殿会议外、,黄帝还不定期地在偏殿召开翰林学士商议政事,称为学士召对会议,也是一种重要的御前会议。《资治通鉴》卷238《唐纪五十四》“宪宗元和五年六月”条载:“是时,上每有军国大事,必与诸学士谋之。尝逾月不见学士,李绛等上言:'臣等饱食不言,其自为计则得矣,如陛下何!陛下询访理道,开纳直言,实天下之幸,岂臣等之幸!’上遽令'明日三殿对来。’”皇帝之所以在偏殿召见翰林院学士,应该是因为翰林院学士本是内官,而翰林学士院又在宫内的原因。
总之,唐代御前会议可以分为若干种,其中常参会议、朔望参会议是贯穿整个唐代的,唐前期有仗下后会议,到中期发展为延英会议,到唐后期,学士召对会议成为其最重要的御前决策会议。唐代御前决策会议的发展趋势,总的说来,是逐步由固定向灵活,由规模较大向规模较小转变。这种转变,既是唐代中央决策核心集团逐步多元化的反映,也是为了适应唐代不断变化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形势的需要。
(二)、宰相决策会议 唐代宰相决策会议,在前期称为政事堂会议,在玄宗开元以后称为中书门下会议。贞观以后,经过两次改革,政事堂由宰相会议之所向专门的宰相决策机构演变。
第一次改革是在武后执政初期,秉笔宰相裴炎把政事堂由门下省迁往中书省。李华《中书政事堂记》说:“光宅元年(684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于中书省。”[6]政事堂由门下省迁往中书省,不是出于中书令裴炎个人的私欲,而是作为君主幕僚地宰相们权利日益提高的结果。因为中书令主管草拟诏令的职责,为便于决策尽快形成诏令,当然是将政事堂迁往中书省为宜。
第二次改革是开元中宰相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五房。《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一》载:“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将中书、门下两省联合为一体,五房是新设的宰相会议的秘书机构。在唐前期,皇帝的诏令和尚书省的奏议文书在送交宰相讨论之前,均要交由中书舍人讨论初步意见。中书舍人共有六位,有关军国大事,6位中书舍人拥有连署权;6位中书舍人分押尚书六曹文书,佐宰相判案。因此,中书舍人对于相权的行使具有很大的制约作用。开元二年(714年)宰相姚崇首先奏请废除中书舍人连署进状的制度:中书舍人六员。每一人商量事。诸舍人同押联署状进说。凡事有是非。理均与夺。人心既异。所见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尽。臣令商量。其大事执见不同者。望请便作商量状。连本状同进。若状语交互。恐烦圣思。臣既是官长。望于两状后略言二理优劣。奏听进止。则人各尽能。官无留事。[7]姚崇上奏得到了皇帝的批准。中书舍人连署权的取消,大大增强了宰相决策权力的行使。改组后的秘书机构――五房,仍是对中书舍人秘书机构的效仿,只是根据实际事务略作调整。但是五房职事官品级都很低,除主书为从七品官外,其余均为吏员,他们只办理文书事务,无奏状连署权,完全受宰相控制。
(三)、百官决策会议
唐代在遇到重大复杂的军国大事,御前会议和宰相会议都难以做出正确判断时,为广泛反映集中统治集团成员的意见,往往由皇帝指令或宰相请求,召开百官决策会议。参加者范围一般临时指定,范围可大可小。较小的百官会议仅由部分高中级官员参加,如唐贞观十四年(640年)太史令傅仁均更改历法,诏下公卿八座详议,实际参加者为“国子祭酒孔颖达等十一人及尚书八座。”[8]较大的百官会议可以包括整个中央九品以上官员。如唐肃宗乾元三年(760年)因铸大钱引起物价上涨,对于是否继续使用新钱,“令文武百官九品以上并于尚书省集议”。[9]百官会议的场所一般在尚书省,由宰相主持,因此宰相拥有较大决定权,但需由皇帝最后批准。百官会议在某些情况下能对中央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但当其决议与皇帝或宰相主张相异时,就很难发挥作用。
三、唐代决策程序与依据
(一)、唐代决策程序
1、诏令的颁行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唐制,以皇帝名义的诏令主要有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敕旨、论事敕书、敕牒七种形式。
(2)由中书省草拟的诏令大体分为“制”和“敕”两种。前者是较为重要的诏令,后者则是对于百司奏抄的批复。中书省草拟的这两种诏令,均以一本留档,一本宣行。宣行的诏令就送到门下省“宣署申覆而施行焉”。[10]诏书经门下省审核,须呈送皇帝书面批准。
(3)玄宗以后,由于翰林院学士参与中央决策,诏令又被分为“内命”与“外命”。内命属于重要的中央决策,由禁中直接发出。“外命”属于一般性决策,仍由中书省起草交门下省审查后颁发。玄宗以后诏令颁发程序的变化,是中央决策系统内部多元化趋势的表现。
(4)唐中期以后,中央决策还经常采取皇帝对宰相或中央各部门奏状的批转形式。唐代,臣下的上书有奏抄、奏弹、露布、议、表、状六种。那些由皇帝批准后发下门下省的文书,由侍中写上“制可”二字,加盖骑缝印,送尚书省颁下施行,具有与诏令同等的法律效力。这种由皇帝批转臣下奏状的决策程序,反映了唐中期以后中央决策权力由集中走向分散的趋势。
(5)还有一种不经中书门下盖印而发行的,由皇帝本人直接行使决策权力的诏令,称为“墨敕”。“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安乐公主等用事,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凡数千员。”[11]唐末,僖宗在农民起义的压力下把墨敕除官权下放与诸藩镇,使中央决策权力急剧减少,地方藩镇权力急剧增加。发展到后来,唐代的人事分级决策制度遭到完全破坏。
2、战略性决策与行政性决策
战略性决策是一种较为长远的决策,此类决策往往是在缺少充分信息和周密分析的情况下,由皇帝和宰相依靠自身政治素()质和经验做出的决策。
行政性决策是关于朝廷百司日常工作的大量程式性决策,属于信息性决策。
总的来说,唐朝决策大部分是行政性决策,这反映了唐代中央决策把很大的注意力集中在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各级官员不断进行地位和权力的调整上。运用行政性决策手段达到对统治集团内部占有的权力和财富进行再分配和巩固皇权的目的。
(二)唐代决策依据
唐代决策依据主要有: 地方情报的上报、求言与上书、出使监察三种途径。其中地方情报的上报分为定期的常规汇报和不定期的上报。通过各州府派出专使或通过邮驿来传递信息。出使监察 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出使监察制度,由中央派使臣直接了解、监察各地州县。求言与上书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某一特定时候,下诏求言,允许臣下直接向皇帝封事,反映自己的意见和情况。第二种是在武后时建立的匦制,这种制度可以为低级官吏和平民提供一个把自己的意见直接上达皇帝的机会,具有其它信息渠道所不能完全取代的优点。
四、决策的局限性和特点
(一)决策的局限性
唐代中央政权决策的局限性,包括阶级局限性、历史局限性、经验局限性和实施局限性。
阶级的局限性,是指唐代中央决策行为从根本上是以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从对《唐大诏令集》中所载诏令的分析,可以看出唐中央决策的重心,是放在巩固封建皇权和统治集团内部不断进行权力和财富的再分配方面。
历史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由于封建社会受重农抑商政策的影响颇为深远,使得唐王朝在对待新的生产方式,主要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的新生事物时,总是采取阻碍的方式,大大削弱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如禁止京城和一些商业都市出现的夜市,文宗开成五年(840年)即下诏说:“京夜市宜令禁断。”[12]此外。对于私人制茶叶采取打击政策,实行茶业国家专卖。令狐楚就有《请罢榷茶使奏》[13],这个政策严重阻碍了茶业中的商品因素的发展。唐代中央决策中的这些抑商举措无疑不是受过去重农思想的影响而作出的错误决策。
经验的局限性,主要是指唐代中央决策主要取决于决策者自身的主观意志,主要决策者君主和宰相自身的经历经验和素质才能的优略,对中央决策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实施的局限性,中央决策集团颁布的诏令、文书只有在下级执行之后才会生效,但是由于下级自身利益和对诏令、文书的理解不同,就会影响决策实施效果,即使在“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时期,也存在着“自律令颁下,积有岁时,内外群官,多不寻究,所行之事,动乖文旨”[14]的现象。决策不能得到很好实施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决策本身存在矛盾,或是决策的变动过于频繁,使下级无法执行。此外,唐中期以后地方割据势力的存在,中央政权已逐渐丧失了作为整个封建国家控制器和调节器的功能,使得决策的实施效力不断下降,到唐后期,终于到了“敕命不行,因循成俗,诞告四方为虚设,开施庶政为空文”[15]的地步,是唐王朝逐渐走向灭亡。
(二)决策的特点
唐代决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决策的开放性、变革性和国家机器结构功能在历史变迁过程中的承前启后性。
唐代决策第一个特点是它的开放性。唐王朝建立之初在国家决策上就已经显现出这一特点。唐太宗曾对长孙无忌说:“朕即位之初,有上书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任,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四夷。惟有魏徵劝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此语,天下大宁,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译,相望於道。”[16]
唐代决策的开放性,主要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在经济方面,西汉开辟的丝绸之路在唐代更加繁荣,因为唐代中央决策集团允许阿拉伯和波斯商人通过丝绸之路来到长安进行贸易活动。在政治、文化方面,唐代中央决策集团允许外国人和沿边少数民族入境或长期居住,并允许他们可以与唐人一样,拥有参加科举、任官、经商、从事各种宗教活动和艺术活动,并对传入唐王朝的各种外来文化采取兼收并蓄的措施。
唐代决策的变革性主要是指,在整个唐王朝中,其中央决策集团和中央决策层次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封建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如唐代御前决策会议中出了常参会议、仗下后会议、延英殿会议这三个比较正式的决策会议之外,后来又出现了以宦官为主的枢密使参政、翰林学士参与的学士召对会议,这是唐代中央决策集团和中央决策层次向多样性发展的表现。特别是安史之乱以后,旧的中枢机构遭到严重破坏,从而使掌握内朝事权的翰林学士的权力在这时得到迅速扩大,这种变化为唐王朝应对安史之乱的危机又维持了一个多世纪相对稳定的统治。
唐代决策的第三个特点是国家机器结构功能在历史变迁过程中的承前启后性。具体说来,我们知道在秦汉宰相制度中,宰相是集决策和执行权力于一体的。但是随着唐代三省制的确立和完善,第一次明确规定中书门下决策机构和尚书执行机构的分离。到了明代,内阁已经不能直接指挥六部,而清代的军机处则基本与实际行政事务脱离。纵观整个封建王朝,我们可以看出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其中央政权的结构和功能是逐步由决策执行合一向决策执行分离发展的。所以说在整个封建王朝来说,唐代的三省六部体制在其中扮演着承前启后的角色。
问题:唐代中央决策制度对安史之乱的产生、唐末藩镇割据局面的形成有哪些影响?
总的来说,不论是安史之乱还是藩镇割据局面的形成都与唐代中央决策有着密切联系,因为国家决策的正确与否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而唐代中央决策制度和中国历史上其他封建王朝的中央决策制度所具有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实行“人治原则”,即皇帝和各级官吏的决策行为主要取决于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主观意志,这就使决策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所以对于“唐代中央决策制度对安史之乱的产生有哪些影响”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主要是由于玄宗后期,沉醉于酒色,而疏于政务,但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把权力逐渐由中书门下转移到宦官高力士等人手中,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决策的科学性,我们可以想象,常年居住后宫,深居简出的宦官是很难做出正确的决策的,这样由于宦官把持权政,常常欺上瞒下,就会大大加深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最终造成安史之乱的发生。再看“唐代中央决策对唐末藩镇割据的形成有哪些影响”,唐代末年,由于唐王朝的衰败,农民起义接连爆发,特别是黄巢起义的爆发给唐王朝以沉重的打击,昏庸无能的唐僖宗在农民起义的冲击下把墨敕除官权交给了地方藩镇,这就是地方藩镇的决策权力迅速扩大,虽然后来僖宗废止了诸道的墨敕除官权,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因为在唐末王朝衰败的时期中央权力的下放已经很难再收回了,发展到后来,连宰相的进退也要受到藩镇的影响,这样地方藩镇权力的扩大,最终导致地方藩镇割据势力的产生。总之,我认为一国的决策制度的完善与否对于这个国家的命运影响是很大的,所以在今天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我们更要加强反腐倡廉,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发展才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参考文献
[1]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01卷《总论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2] 俞鹿年,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05卷《隋唐五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 刘太祥:《唐代中央行政决策机制研究》, 《南都学坛》200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