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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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第一篇】

一,浓厚的商业氛围,或者说是资本主义氛围。作为资本主义先驱英国的殖民地,美国早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商业制度。与人合伙开一间小小的印刷铺,必须确定各人的股权和产权。开店的资金,既可以来自向他人的借款,也可以来自抵押物业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债务超出了资产,就有被宣告破产的危险,不仅店铺会被关闭,资产被变卖以抵债,还可能背上牢狱之灾。与视商人为寇仇,全力打压商人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同,政府与商人互相依赖。政府的请愿书、选举票、法律书籍,甚至发行的纸币,都要委托印刷商印刷;而商人一旦在政府任职,又会利用职务之便拓展自己的生意。富兰克林在当上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有很多机会与议员们维持联系”,这种关系替他“招揽了印刷选举票、法律、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在当上费城邮务代办后,富兰克林借便利的信件来往增加了自己办的报纸的发行数,招徕了更多的广告,大大地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这种商业氛围下催生的重视实利的倾向以及功利主义伦理观。富兰克林8岁时被父亲送到语法学校念书;一年后,由于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他父亲又将他送到书算学校,10岁时干脆将儿子接回家帮助营业。12岁时,富兰克林显露出写作天赋,写了两首应时故事诗,其中一首还热销镇内外;父亲却嘲笑富兰克林的诗歌,因为他认为“诗人一般是穷光蛋”。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雷夫,喜欢研究诗,深信自己会因此成名发财;但他的朋友奥斯朋却劝他经商,靠着勤勉和规矩积累资金。富兰克林也赞成写诗只是为了改进散文写作的语言风格,而散文是他“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富兰克林认为,不能够因为《圣经》提倡或禁止某些行为,就说这些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而要看这些行为是否对我们有利。基于这一原则,他认为“没有一样东西能像道德一样使人发财致富”。

二,极其有效的民众自治机制,以及民众对公共事务表现出的极大热情。书中,费城的许多公共事业都是由民众自己组织的:修建大学、医院、孤儿院、教堂的资金全部来自民众的捐赠;而在组建志愿消防队和抵抗法国人与西班牙人的义勇军的过程中,民众更是出钱又出力。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行为既不是出于盲目的一时冲动,也不是政府或权威威逼利诱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都是先由富兰克林或其他人写文章指出发展某种特定的公共事业的必要性,以及用何种方式发展,人民在经过充分考虑和讨论后再作选择。募捐活动结束后,捐款人还会选出理事会管理捐赠的资金,监管工程进度,以及管理完工后建筑的使用。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保障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宗教信仰自由。许多人之所以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地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躲避严酷的宗教迫害——富兰克林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因此,宗教信仰自由自然成了他们的共识。在书里面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富兰克林从小在长老会的教导下长大,后来改信自然神教;在他接触的人当中,有法国先知派教徒(French Prophets),有教友会教友(Quakers),还有弟兄派教友,以及来自德国浸礼会和爱尔兰的教士。他的老东家凯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印刷商,甚至想自创一个新的教派。不同的教派之间即使发生争执,也仅限于嘴仗和笔战。最能体现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数下面这件事:1739年,爱尔兰的巡回传教士胡飞特牧师来到主要信仰教友会的费城讲道,受到当地牧师的排挤,只能在露天说教。尽管如此,仍然有来自不同教派的人前去听讲,并提出了建造新教堂的计划,很短时间内就募集了足够资金并兴建完工。完工后,管理教堂的董事会明文规定,任何宗教的教士要对费城人说教时都可以使用该该教堂,因为教堂的修建不是为了某一教派的方便,而是为了方便全体人民。

四,当时美国各州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复本。权力分别掌握在总督和州议会手上,两者互相制约;在宾州,前者由业主任命,后者通过选举产生。所谓业主,就是指英国国内一些根据英王特许状享有该州土地的一些大贵族。作为人民代表,议员们认为业主和人民都要交税;但业主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命令他们的代理人——总督阻挠议员们提出的征税法案。两者一直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在富兰克林担任宾州议员期间,前后历经三任总督,最终才在1757年以议会的获胜而告终。

既然书的主角是富兰克林,那么当然不能不提到他。书中,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提炼出许多处事为人之道。他在年少时十分爱好争辩,以驳倒对方为荣;但他逐渐认识到这样做既不能交流思想,又不能增进感情,因此要用谦逊的口吻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样即使双方的讨论能够深入,又容易说服别人。他是多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但在推广自己的计划时,他总是称受某人的委托;如果不这样做,有人就会妒忌他所获得的名誉而反对计划的实施。在他参选州议会秘书时,他遭到了一个有势力的议员的反对;他没有卑躬屈膝地巴结那个议员,而是请那个议员帮了一个忙,后来他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那个议员死为止。因此,“假如一个人帮了你一次忙,那么以后他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助你。”

除了具体的建议和忠告,富兰克林还提出了一个打造完美品德的计划。在他22岁的时候,他想克服自己身上所有缺点。起初他认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就会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但他逐渐发现,“习惯会利用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又不是癖好的对手”。因此必须戒除坏习惯,培养好习惯。他编制了一个美德培养表,将自己希望获得的美德都列在上面,每天对照表单检查自己的过失。他认为坏习惯就像花园里的野草,不能指望一下子都把它们拔光;因此在一个时期内应该着重培养某一项美德,当自己认为这项美德已经达到了,再去培养下一项。当所有的美德都已经训练过一次后,又从头开始,直到形成习惯为止。富兰克林承认,这个计划虽然未能帮助他达到完美境界,而且差得很远,但靠着这个计划他比做这种尝试前好得多快乐得多了。正如临摹字帖的人,或许他们永远不能达到像帖本一样卓越的书法水平,但在临摹的过程中他们的书法必然有很大提高。

总的来说,《富兰克林自传》向我们表明,出身寒微、受教育程度低并不能成为一个人平庸不前的理由。只要有决心并坚持不懈,每个人最终都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套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的一句话:在人生发展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使其成为可能的,是决心和行动。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第二篇】

我在语文书《天火之谜》首次接触富兰克林这个大人物。暑假里,我又读了陶笑红的《富兰克林传》,对富兰克林这个传奇人物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10岁便辍学回家做工,12岁起在印刷所当学徒、帮工,他刻苦好学在掌握印刷技术余,还广泛阅读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著作,自学数学和4门外语,只有两年小学的学历的他被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大学等六七所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真的让人惊叹不已!

每一个领域,相信你都会说出一二个杰出人物代表,但是,没有哪一个人能够象本杰明。富兰克林在这么众多的领域中身兼数职,并且都对这些领域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他是18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外交家。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和发明家。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太深刻了。富兰克林有许多高贵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勤奋、好学、热心、博爱,我们只要拥有他的十分之一,我想就不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了。

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大人把我们保护的太好了,生活中磕磕碰碰,他们都十分紧张,要是出了点血更是不得了,是的,我们都太娇气吧。战争的血腥只是在电视、电影、书中看到,可富兰克林生活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是不是乱世出英雄呢!我也想成为英雄,和蜘蛛侠、钢铁侠一样保护地球。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第三篇】

最近难得空闲读完这本富兰克林的自传,还一气呵成写了1篇读后感。不管总结如何,能够记录一下自己的感受和大家分享,都是令自己感到欣慰的事情。

这本书介绍了Franklin的家庭背景,青少年时期在印刷行业学习的经历,在交友方面的故事,为社会公众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创办优秀的印刷公司,成立图书馆,办大学,赞助教堂,发明开炉和避雷针,发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成立消防部门,在美国协助成立军队等等,书中还摘述了大量穷查理语录和年鉴的内容。由于Franklin写自传时年事已高,写了不到一半就撒手人寰了,关于他如何领导美国独立战争取得胜利等伟大事迹也都没有来得及讲述。

似乎大部分人对自己童年和青年时期的事情总是记忆犹新,而之后很多日子都是重复的度过着,也并不觉得很新奇和值得纪念。Franklin的书中很多内容也是在写自己十几岁二十出头的事情。Franklin只读过三年书相当于小学没毕业,可以说是自学成才的人当中最典型的人物之一了。他从小对学习的天赋展露无疑,很早就能识字,也酷爱读书。

Franklin的父亲有17个孩子,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Franklin非常博学,各方面知识也广泛涉猎,他自学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文,在科学方面也很有造诣。

我想Franklin之所以能有如此大的成就,和他小时候父亲的一个决策有着决定性的关系。Franklin的家族里经营着各种小生意,父亲认为他擅长读书,所以决定让他和哥哥一起去学习印刷。加上他的刻苦努力和出色才能,他将来的事业才有可能接触到更多政府人员和学者。所以一个人最初入的行业和积累的手艺,至少对他前十年左右的影响都是很大的。

阅读和写作让他受益一生,他自学辩论方法,也大大提升了他的谈判能力。他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增强了个人影响力和观点的输出,也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我想Franklin一定是一位情商很高的人,他朋友很多,他得到了很多达官贵人的赏识和帮助,他也很欣赏有才华,道德高尚的人。令我有一些疑惑的是,Franklin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在他刚十几岁二十出头的时候,是怎样有机会认识到那么多富人和政府官员呢?并且还能在短时间内得到他们的赏识。是因为当时一个州的人口很少的缘故吗?

Franklin在书中不断提倡节俭的生活方式。提倡吃素,吃得太饱容易变蠢,花钱没节制是存不到钱的,他也排斥超前消费。在穷查理语录中,也无处不在的体现了这种观念。和Steven Jobs的Stay Hungry,Stay Foolish不谋而合。我相信简朴的生活方式,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肯定是大有裨益的。

Franklin非常勤奋,而且有非常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提升意识。书中提到他和朋友组织阅读俱乐部,能感受到Franklin是一个组织管理能力很强的人,许多人也通过他的俱乐部增长了智慧。Franklin在书中和穷查理语录中不断提醒读者们,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我们现在大部分的百姓,都过着把自己的小家照顾好,就是不给社会增加负担的好公民了。而Franklin热心公益事业,看到城市中有一些小缺陷,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就能改善整个城市环境的,他总是不遗余力去推进。比如城市道路灰尘很多,比如道路的路灯亮度不够,比如没有救火的消防。他都想办法通过自己的力量让城市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改善。而且还创建了宾夕法尼亚大学。我认为这一点热情公益事业和慈善,是我们普通人都很缺乏的。

读完Franklin的自传,有助于让自己的思想层次得到一定的提升。曾经有位经验丰富的大姐姐就建议说,多读名人自传,对自己的发展会有好处的。读完这本Franklin的自传,恰好印证了她的说法。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第四篇】

富兰克林:饱满鲜活的实诚人。

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移民家庭,当时的波士顿在北美殖民地时期是一个贫苦之地,他的家庭也是清贫多子,富兰克林在10岁左右就辍学在家帮父亲,打零工做下手。鉴于家族都是手艺人的传统,富兰克林先后从事了很多学徒工作。

在17岁那年他因不满哥哥的权威压制,就离家出走至费城,此时的他掌握了印刷手艺,自学成才能写作,文风:幽默、朴实。

在获得人生财务自由之前,富兰克林也兜兜转转,结交了很多浮夸的朋友,四处寻求帮助,辗转伦敦、费城之间。经过自己的勤奋、好学、机灵,他创办了《宾夕法尼亚报》、发行《穷理查历书》等,《大众杂志》创办后没多久就失败了。富兰克林的勤奋让周围邻居都为之侧目:我起床时富兰克林先生早已开始工作,我下班去俱乐部玩完回来时他还在工作。有一次在进行第二天报纸印刷的铅字排版时,不小心将其打碎了,他彻夜把它重新完成,没有给自己拖延说第二天再干的。在奋起的这段时期,他努力学习,保持旺盛的好奇心,托人从伦敦买了大量的书籍,专研科学、文学等,针对现实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大量细致琐碎的发明改进。与此同时,他与自己一见钟情的情人黛博拉结婚生了一对儿女,儿子四岁时不幸死于天花(此后他坚持种植牛痘可免疫天花),他还有一个私生子是以后和他一起在暴雨时放风筝从苍天处夺取闪电,和他政治对立的新泽西总督保皇派威廉·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奋起的时期,北美殖民地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印第安人、法国、英国为各自的利益互相结合、角逐、战斗,慢慢地催生了北美人民渴望安全平稳的社会的愿望,引发了自己应该拥有军事力量以及自治权力的觉醒。在42那年他获得人生财务自由,生意交给合伙人,自己全身心投入科学、政治、公益等事业。

在那个时期现代新闻学正兴起发展。富兰克林的事业正迎合了时代的潮流,风生水起。他拥有了媒体,自己也是内容制造者。曾经数次为自己的事业造势,为自己的名誉辩护,为自己的政见呐喊,赢得舆论和名望。富兰克林信奉:帮助他人就是侍奉上帝。笃守信条,他积极开创公益事业,创办研习社、加入共济会、创办图书馆、消防队、夜巡队、环卫队、改善街灯、发明火炉,建立哲学会,改良导尿管、研究电学、筹资建立费城学院、出任邮政总长……他桩桩件件的事情都在为实际生活服务,改善大家居住环境,哪怕是一些小小的增益他也不辞辛劳。他的发明不申请专利,只求记得是他的发明。这一切为他在北美地区以及欧洲都赢得了非凡的魅力,知识名流、王孙贵族、市井流民都渴望与他相会交流,他也非常喜欢社交,这为他后来作为外交官夯实了基础。

1754年,北美殖民地与法国、印第安人爆发了七年之战。富兰克林提出了《奥尔巴尼亚联盟计划》,与后来的美国的联邦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不幸搁浅了。此后担任宾夕法尼亚代理人出使伦敦,在英国他逐渐成为北美殖民地的总代,为北美人民的权益奋斗,反抗领主、议会对殖民地的统治、征税,坚持无代表不纳税,主张殖民地应直属于英王的统治。在《印花税法案》中,以商人的头脑算计加上演讲口才,舌战群英,赢得了法案的撤销。并在此期间游历欧洲,增长见闻,结交名流、权贵等,经常写作反讽政治,寻根问祖写自传,经常搞一些发明创造,以自学成才的身份获得剑桥等名校的荣誉认证,与此同时,他还在伦敦拥有第二个家,拥有很多女粉丝,红颜知己,形成了富兰克林式的浪漫。他以温婉和煦的态度备受女士的青睐,和她们的交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但是和许多男士交往时,有很多由朋友变成了敌人,多数是因为嫉妒和证件不合。

富兰克林将秘密取得的哈钦森信札寄往波士顿,最后引发了在“斗鸡场”与英国国会进行斗争,被解除了邮政总长之职,《强制法案》通过。这是他第二次出使伦敦,外交失败回到了费城。

在费城,富兰克林被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代表,草拟《联邦条例》。杰斐逊草拟了《独立宣言》,他只做了几处无关痛痒的修改,做了一处重要的修改,也是独立宣言里脍炙人口的一句: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言而喻。1777年,富兰克林以70岁高龄出使法国,为独立战争的胜利争取到了至关重要的。力量,取得了法国军队与金钱的援助,签订了《英美条约》、《美法合约》。

1782年富兰克林返回美国,参加制宪会议,一个新升起的国家创立了一套全新政治的制度,相信民众的智慧,给人民民主。在这之中,他起到了黏合作用,各州以克制、妥协、团结、共进,最终诞生了美利坚合众国。

1790年,4月17日去世,终年84岁。

纵观富兰克林的一生,我们会为这个朴实、善良、勤奋的人感到高兴,因为他是我们效仿实现梦想的榜样。虽然他也有很多失败和缺点,对家人关怀不够,沾花惹草,喜好做媒……但那又怎样,他是那样的鲜活饱满。他就像我们身边的人,虽然不是惊艳卓绝的天才,但是凭借自己的勤奋好奇一样可以成为电学先驱入住科学祠;虽然不是才情满腹的作家,但是凭借自己的朴实幽默开创了美国乡村文学;虽然不是富可敌国的商人,但是他凭借自己的精打细算很早就获得财务自由,死后也为美国贫苦青年留下了两大基金;虽然不是雄才伟略的政治家,但是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哲学为美国赢得了独立战争,包容妥协下成就了今天民主、自由的美国。

看完《富兰克林传》这本书,我对这样一个人心怀敬意,心向往之。不相信权威,相信自我学习;不相信世袭权贵精英,相信自己的奋斗;不相信固步自封的偏见,相信自己的成长。作为一个与他相隔300年的年轻人,我愿意相信他一生的奋斗不仅可以照亮美国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也可以照亮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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