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乐趣初一话题作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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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趣六年级作文【第一篇】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说得没错。我特别喜爱书这个人类的精神食粮。
书有许多种类,可我喜爱看的不外乎这么几种:探案小说、冒险小说、漫画、笑话、外国名著等。为了看这些书,我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比如,上次我看了一本探案小说,为了早日看完全套,我把原来一个小时的看书时间延长了二个小时,累得眼睛酸痛。
我看书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一看必到底”。这个“底”指一个篇章的结尾。因为如果一个篇章看到一半被外力中止了,那么干别的事我也会不专心了,会觉得意犹未尽,而一口气看到底就可以避免这种事的发生,所以,《左转》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我看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一旦入迷,那么再响的声音也无法干扰我在书海里与主角一起冒险。当我一口气读完合上书本时,我感觉好像刚刚睡醒一般,脑袋昏昏沉沉,仿佛要掉下来似的,但心里却在为自己又踏平了一座“山”而高兴。
我看书是不分书的内容的,除非是我们小朋友不该看的书,其他的我都看,从小说到漫画,还有各种家教育儿的书,我都要看。有时候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了,我拿起新华字典也照样看得津津有味。我甚至要看药品说明书以及各种广告纸等别人看来无聊透顶的“废纸”。
我喜爱看书,也永远不会舍弃这个爱好。
乐趣为题作文【第二篇】
不必说那高大的树林,低矮的石洼,小小的篮球场;也不必说那鲜红的野果,枯黄的落叶,五彩的花儿。单是那一片嫩绿的草地,就有无限的乐趣。
在草地中,最好玩的要是数蛐蛐儿了。
卧在一块背风的的大石头后面,犹如一个机敏的猎人,仔细地盯着那个小小的洞口,似乎在等待什么宝藏。快了,快到了,心儿怦怦地跳着,额头上冒出了细细的一层的汗珠。蛐蛐儿终于出来了。他先搓了搓它那绿绿的脚,好像是在伸懒腰。接着一边欢唱着歌儿一边向旁边散步,一下子歌声停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声刺耳的鸣声,好似一个小型报警器。原来,这只可怜的小蛐蛐爬得太快了,一不小心没停住,不偏不倚,冲进了一支“蚂蚁突击队”,被抓了个正着,被围在了中间。四周的一只只蚂蚁,蠢蠢欲动,舞动着自己的大嘴巴,一张一合。只要被它咬到,那滋味可一定不好受。
我在心中暗暗地给它加油打气:加油啊!加油!可不能被这队小小的蚂蚁给歼灭了呀!蛐蛐仿佛也听到了我的鼓励,灵机一动,当蚂蚁来咬它时,它一蹦三尺高,蚂蚁咬了个空。它巧妙地躲闪,等待时机。终于,包围圈破了个洞,蛐蛐儿趁机逃了出去。风云突变,眼看要下雨。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我还在思索,这只蛐蛐儿会不会有危险,它该怎么办……
童年中那美丽的乐园,不是那高大的树林,不是那低矮的'石洼,而是那片草地上的小蛐蛐儿。
乐趣为题作文【第三篇】
乐趣与喜事皆为褒义词,皆形容欢喜之词。古曰人生四大喜事为:“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而今四大乐趣为:“子孙满堂共团圆,欲栽大木柱长天,探索之程得甘果,青年运动汗颊背。”
我的每一天都过得五彩缤纷,而这些灿烂的每一天中,最重要的支柱则是——乐趣。吾之乐趣源于四大乐趣中的“探索之程得甘果,青年运动汗颊背”。
我是个擅长探索奥秘的人,我总会有很多的疑问,如:我对为什么把教书的人称为“老师”一直难以了解,直到上网查阅才知道原来“师”作为最受人尊敬的职业。春秋时的《尚书》云:“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把“师”的地位与天、地、君、亲并称,并写在同一牌位供众人朝拜,可见“师”的地位之高,受人之尊。而对“师”最精辟、最完美的解释说唐代大文豪韩愈的《师说》一文,“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而“老”字则说明老师是历史上最悠久的职业,无以伦比,另一方面也是对老师的尊敬和爱戴。
由此可见探索的过程中,我的知识不断增加,因此而产生了无限的乐趣。
我的乐趣不但来源于知识的充实,还来源于运动。每天学习后,我就会和我的妹妹到篮球场打球。不是说劳逸结合嘛,学习之后,打打篮球,超棒。我和妹妹经常在一起抢球,追逐,投篮,打得很激烈。我每次都打得汗流浃背,在阳光的照耀下,留下我们的笑声,我们的足迹,我们的汗水……
这亦是乐趣,生活处处有乐趣,善于发现的人就能感觉到乐趣。
乐趣为题作文【第四篇】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归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
每当我读起这首古诗时,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乡村迷人的田园风光。
我的外婆就住在乡下,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而且每一天的景色都变化多端。
早晨,乡村的人们不会大清早就起来跳广场舞的而是早早下地忙农活去了,他们一边干活一边歌唱,山上山下到处都是忙碌的人们。外婆家那座山十分的陡峭,一不注意就会栽下山去。妈妈曾告诉我,她小时候就栽下过,这令我极为害怕,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的。
中午,太阳从天边跑到了正中央。每到中午,我总会听见欢笑声、打闹声、大哭声……那是乡村的孩子开始闹腾起来了。但这并不能打扰我兴奋的心情——聪哥哥和我约好吃过午饭去坝上玩。午饭后只见小鸟在欢快地歌唱,好像在说:快走啦!快走啦!该去玩耍啦!我回头一看,聪哥哥早跑了!我急忙跟过去,心里想:这家伙,居然不叫我,看我咋整你!
夕阳西下,劳作了一天的人们也收工回家了。我们来到山顶,展现在我面前的太阳是如此的美!那火红的圆球不再像中午那么刺眼了,大大的太阳像一面鲜红的宝石镜子,十分的漂亮!
当天边最后一缕夕阳也不见了的时候,我恋恋不舍的下山了。山下林间到处飞舞的萤火虫令我开心极了,跟在它们后面我却一只也没捉,在它们的指引下我很快找到了回家的路。
我爱乡村,更爱乡村这美丽的景色,美好的环境!
乐趣作文500字【第五篇】
斗鸡,这是个我从未接触过的词汇,不熟悉,也不了解。然而,这次我将去体会“斗鸡”的乐趣。
在操场上,老师正在讲游戏规则,规则很简单:参赛选手必须金鸡独立,双手把腿紧紧盘住,双脚不能离地,否则算犯规,比赛时,脚触地为输。
游戏开始了!大家四人一组,满心期待。我用双手将右腿吊在空中,摆好架势。随着陈老师一声令下,同学们都展开了激烈的“战争”。我向着施奕猛烈一撞,开局不到两分钟,施将军已经“战败”了,我得意洋洋地看着她,说:“施将军路行不到四里,怎么就撑不住了?”
趁我一个不注意,吴双突然向我蹦来,哎呀,躲不过了!这一击可真够猛烈的,我的。身子像不听指挥了一样左摇右摆,我努力地把身子挺直。可是好景不长,在吴长官狠狠地撞击下,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揉着那摔疼了的屁股,脸上却乐开花:“这次我输了,下次得加油喽!”
现在进入淘汰赛啦!我作为啦啦队员,在一旁为他们鼓气,加油,助威。
一开始,李可晨像一只没有开眼的小鹿,在人群之间这儿撞,那儿撞。我猜想:会不会是李可晨胜利了呢?“斗鸡”失败的人越来越多,只剩下李可晨和宋一凡了,结果,不出乎我所料――李可晨获胜了!
这时,男生也得出了赢家――强壮的张逸飞。他一上场,气氛立刻严肃起来,终极“战场”开启。
我闭着眼睛,有些不敢看,渐渐地,情况有些好转――比赛结束了,同学们都吃了一惊:张逸飞败了!?一位女英雄出现了!
你是否也想体验“斗鸡”的乐趣呢?来我们的操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