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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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第一篇】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我与地坛读后感【第二篇】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

让我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读《我与地坛》有感【第三篇】

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题记

读书使人睿智,我热爱读书。

雨在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天灰蒙蒙的,所有景物都在风雨里静默着,偶尔传来一两声鸟鸣,更衬托出了这宁静和平的下午,这样的下午必定是属于阅读的。

不经意的一瞥,发现桌角静静地躺着一本书,深蓝的封面,淡蓝的字迹,没有繁琐的话语,只赫然入眼“我与地坛”。哦,它是史铁生的著作。翻开书页,我便一头扎近书海中不能自拔。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对史铁生也有了更深的了解。二十岁,正是人生中的花样年华,却突然截瘫了,犹如五雷轰顶,所有的追求、所有的梦想刹那间灰飞烟灭。“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墙壁。”这是史铁生当时的痛苦写照,可以说,在史铁生的天地中笼罩着昏暗,随之而来的是无边无际的痛苦之崖,只有一个接一个的噩梦!我不禁垂头叹惜。

那个荒芜冷落的身影——地坛,在这时,以博大的胸怀接纳了史铁生这个孤独无助的灵魂。“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平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在史铁生最颓废的那段日子里,是地坛,给了他希望, “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如今再回过头来细细品味这句话,不禁心潮腾涌,思潮起伏……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史铁生重获生命的希望,燃起了生命之火,用纸笔在报刊上冲撞开一条  路,在写作领域获得了不小的成就。它在朋友的帮助下去过茫茫大漠,去过辽阔草原,也收获了自己的爱情,可他的命运终究坎坷,老天爷又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他多次一只脚跨进了鬼门关。“二十一岁、二十九岁、三十八岁,我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我没死,全靠了友谊。后两次不是我想去勾结死神,而是死神对我有了兴趣;我高烧到四十多度,朋友们把我抬到友谊医院,内科说没有护理截瘫病人的经验,柏大夫就去找来王主任,找来张护士长……”他,是坚强的,接二连三的磨难都没有使他屈服。他仍以他坚定的信念,一步一步,艰难而又坚定地走下去,就像他艰难的一生!

读到这里,我已经对《我与地坛》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接着往下读,史铁生以欢快的笔调回忆美好的童年,“但还是晚了,那个儿童专场已经开演半天了。下一场呢?下一场是成人场,最便宜的也得两毛一位了。我和八子站在售票口前发呆,真想把时钟倒拨,真想把价目牌上的两角改成五分……”生动形象地描写出了孩童时期的天性纯真,我也为之动容,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美好的。珍惜生活吧,领略秋,领取冬,收获四季,拥有世界吧!

合上书,望着窗外漫天的夕阳,我的心感到从未有过的畅快。

火烧云染红了半个天空!夕阳柔和地照射在我的脸上,暖融融的,长舒一口气,那学习的烦恼、考试的压力都已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心旷神怡、神清气爽的感受和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史铁生那曲折的一生都没有击垮他,何况我呢?要相信:“哪怕是夕阳也有它无限美好的景致!”

一阵清风拂过,我心潮澎湃……

愿书香永驻心灵!

《我与地坛》读后感1100字【第四篇】

今天,我拿到了一本新书,史铁生写的《我与地坛》,读了其中的几篇,我感触很深,比如一直伴随着史铁生成长的一棵老树;一个“乐趣多多”的幼儿园;一个不能忘怀的童年伙伴。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乐趣多多”的幼儿园。

在史铁生的笔下,幼儿园是一个战火烽烟四起的地方,一定有叛徒和俘虏的身影,所以他总是装病,不愿意去幼儿园。但是也有慈祥忙碌的两个老太太,“她们与一般的老太太的确不同,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里都涌现着天真。”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幼儿园时光,那是也有今儿不和你玩,明儿不和你玩的小矛盾,也有那慈祥的幼儿园老师,这种种事情令我不能忘怀。当时,我像个假小子,为了满足自己,自己发明了一个“有趣”的游戏:“假扮”。当时很流行奥特曼(一个动画片)讲的就是和坏人打来打去,而我非常喜欢,就开始假装自己是奥特曼去打坏人,并要求当时的好闺蜜小清,去一起当英雄——这样回想起来,原来我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呢!

史铁生的老树长在自家院子里,而他人已经搬走了。我也会想起我自己的老房子。刚出生时,我在浦西住了2年,虽然已经很难回想起大部分事儿,但听我妈妈说,我们小区外只要走个几分钟就有个广场,我也记着我们家周围的“便利”。虽说很多人都喜欢住在:只要一出门就有很多家小吃,随便走走就有一个广场的小区。但在我看来,这地方尽管便利,但过于嘈杂,我内心并不喜欢。直到后来我们搬去了仁恒,这个小区我非常喜欢,主要就是因为我的朋友几乎都住在这里,一点不孤单,并且离我的学校近还不是很吵。在我的脑海中,仁恒绿树成荫,有高高的楼层,难得一见的游乐沙滩,湖边隐约可见的会所,以及孩子们玩乐时疯跑的脚步声,笑声,打闹声。这里是一个安静又充满活力,令人放松的家。现在的家才是我梦想中的家:他的安静充满魅力,可以让我静心学习甚至发呆,学习累了可以看看窗外的绿色放松身心。

史铁生有一个好朋友叫八子,他们一起看着一毛钱的电影,谁知,赶到时,电影已经开始放映,便用了这一毛钱买了香肠吃。我也有一个好朋友,叫智涵,我们一起吃过冰棍,一起去过迪士尼,一起放学回家,无论是学校的还是家里的琐事我们都无话不谈。后来我去了另一所中学,但我们还是时常见面。在新的学校里,我感觉我再也找不着这样的好朋友,和新同学在一起,我们聊天开玩笑,却很少能够感受到真正的信任和了解。越这样,我就越怀念和她一起的时光。这种感觉就像史铁生和八子一起面对面鼻子几乎碰着鼻子吃香肠的感觉:“人一生很少有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就像我一生很难再次交到这么好的朋友。

“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虽然现在的我很少回到以前的家,但每当回想我住过的地方,拥有的朋友,我都会觉得很满足,整个世界也跟着我回到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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