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作文(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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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的作文【第一篇】

周六的早晨,我在家里很闷,我就到门口的房间去找玩的。

我看见了针、线,我就想起了时装,我连忙拿着针线跑到,我的房间里开始设计服装,画图。我画了好多的衣服,都很美丽,衣服的领子当然最重要我就画了,蕾丝花边,荷叶花边,正规的花边,还有漂亮的腰带……

设计好了服装,就要开始做了,好激动呀,我先把针和线穿起来,然后开始缝,才开始我的针就不见了,我就开始找,看见我的桌子上堆着五颜六色的`布,好不容易才找着,我先缝荷叶花边,再缝蕾丝花边,刚开始可是怎么也缝不好。

我撤了又撤,急了、我就去问妈妈,妈妈说:做事要有耐心,做不好重新来,我一下子明白了,我继续做,拆了很多次。终于做好了,这个就是我的时尚芭比。

如果做事没有耐心,而且不用心,什么事也做不好。

时尚的作文【第二篇】

一天,我闲来无事,脑子里突然有一种想法,把我的“小可爱”们都打扮一下,给它们来一个时尚装扮。

我把它们一一从柜子中解放出来,再把它们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摆放在床上。先收拾我的“肥羊羊”吧!因为它是我最新爱的玩具。我先把一条彩色丝巾戴在它地脖子上,再给它穿上一件“连衣裙”,“哇!真是太漂亮了小宝贝。”我亲了有亲,越看越决得可爱。这时兔姐兔妹蹦蹦跳跳地过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羊羊。

兔姐兔妹本身就是彩色的,我只给它们头上一人戴了一个蝴蝶结,就非常漂亮了。该论到小熊了,肥肥的它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打扮,这是我灵机一动,在它手里放上一张照片,它歪着脑袋,列着嘴,好像在说“看,这是我们的全家福,好看吧!”还有小狗、小鸭等。

看着我那一个个装扳时尚的'玩具,我会心地笑了。

时尚作文500字【第三篇】

有一个时尚的女孩,她聪明,新颖,健康,活泼,她热心于接受一切时尚流行的东西,无论是吉杰的灵魂音乐,还是组合的动感舞蹈,还是新上市的最炫的游戏都是洋样在行。她能在女孩子队里,谈今年的流行服饰,流行发式,也能在男孩子堆里侃侃悠悠球类似的东东,这个喜欢标榜个性,喜欢别人说她靓,酷,帅她不是别人,就是我一个真正追赶潮流的。时尚女孩。

时尚女孩守则第一条就是追星。自然我就是追星族一行列里的。呵呵,本人最爱的就是快乐男生中的第三名,晨晨哥哥,我可是最忠实的乐橙哦。家中贴满晨晨哥的海报,抽屉里满市晨晨哥的专辑(虽然没几张呵呵只有一张EP)。喜欢他的原因其实特别简单94他好乖巧好可爱好帅气,简直就是没有第二个的超阳光男孩。

时尚女孩的字典里不可能没有运动。清早一身运动装扮整装待发去晨练,晚上晚饭后,拿着羽毛球拍,和爸爸打上

几下(牛皮不是吹的,本人的技术可是超一流的哦)这就是运动女将。

时尚女孩如果不会电脑或者说不能玩电脑就不能算时尚。我可算是“久病成良医”了。每次电脑有什么故障只要一边翻书一边操作就可以轻松搞定。游戏可是本大小姐的最爱,但是正版的太贵,这也难不倒我时尚女孩,记住名字在网上下载或干脆买倒板能省下不少前呢!我是时尚女孩又不是乖乖女,才不管什么侵权呢!

这就是我,一个正版时尚女孩。自信,活泼,可爱你知道了吗?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第四篇】

对于当今的中学生来说,攀比已成了同学之间必不可少的“项目”。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部分同学喜欢攀比“穿着”、“用品”,却忽略了学习成绩。

前天,我的同桌竟说了几句令我出乎意料的话:“你呀,也该赶赶时髦了。人家小林,衣服是阿迪达斯的,裤子是耐克的,鞋子是特步的,一个书包就一百多块,这不,连手机也有了。再看看你自己,穿得像冬天的葡萄──寒酸!”听了这番话,我先是一怔,而后便用诧异的目光看着她,平常关系如此好的同学何出此言?

我家的生活比较拮据,对我来说,平常吃一两顿较丰富的饭菜已够奢侈的了,更谈不上购买那些名牌服装了。

我的鼻子酸酸的,真想把内心那一份无奈发泄出来。但我强忍住泪水,转过头趴在桌上,借口说是有点累。当时,我心里确实不好受;整个下午不停地思索着那些话,课一点儿也没听进去。

放学后,我的脸上重新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我认为,成绩才是同学们最好的攀比“项目”。到学校读书就是为了学习知识,考个好成绩。生活的贫穷并不能支配一个人的思想。有的人在艰苦的环境中会意志消沉,丧失斗志,但我不会,我会更加努力去争取更大的进步。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想:做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将此美德传承下去,千万别拿奢侈当时尚……

时尚的作文【第五篇】

时尚,常被人们挂在嘴边,“时”就是与时俱进,“尚”就是高尚尊崇。然而,人们对时尚这个词的解释是:“跟着潮流走”,大批的跟风,人云亦云,有如头尾相连的一圈蚂蚁,转着圈子,走进了死胡同,跟得上的戴个“前卫”的高帽,跟不上的带个“过时”的枷锁。

而我却认为,“时尚”重在尚,不必形成洪流,当是思想的独舞,当是忘我的狂响曲。

大清早,六点多钟,当太阳还在睡懒觉,我就给吵醒了。刚朦朦胧胧睁开眼,我就吓得差点从床上跳起来——我勒个去,家里来了个陌生人。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这不是刘涛哥哥吗?

小时候,大院里有着三户人家,因此我便有了个“非亲而似亲”的哥哥——刘涛(我至今仍记得他,是因为小学英语课本里面也有个人叫刘涛)。刘涛哥哥比我大六岁,他成绩不好,这与他醉心于电子技术产品有着莫大的关联。他在六岁的时候拆掉了自己家的电视机,研究完之后花了两三个星期又把它重新修好;十二岁时他拆掉了自己家的笔记本电脑,不知道现在修好了没有。

刘涛哥哥花了三四个小时终于算是把我患了“绝症”的电脑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我自然喜不自胜,抱着电脑高兴极了。我掏了两百块准备报答一下哥哥的“妙手回春”,他却说:“一次只要五十。”我就奇怪了,哥哥数学学得挺好的呀,咋就算不过账来呢?“这么大的问题哥代我修好了,怎么能按次算?这点钱不算什么……”可他突然接了个电话,说公司给他安排了新的任务,他得赶紧去修电脑,匆匆拿了五十就走了,告诉我有时间去他公司玩。

在哥哥的公司,当我问起他平时的工作状态时候,有一位员工这样答道:“小刘这人是个傻小子,修电脑明白算账糊涂,都在这干了三年了,整天就挑那些难干的活,简单的全都留给我们干。小子,你比他聪明,你想想,我们三分钟是五十,他三小时也是五十,这可不要赔死他?”我想也是,哥哥干这挺赚钱的工作三年了,整天还馒头咸菜。然而对此,哥哥却另有一番说辞:“三分钟就干好的活多无趣啊!你做过数学题吧?我要的。是解决难题的快感,纵然三小时五十块又怎么样?我又不差钱儿!”

我当时参悟不透,如今想来,才发觉哥哥的伟大,这是一种迷醉于工作的伟大,有如古时归隐者迷醉于山林一样,是一种对梦想的执著。纵然与洪流相背,不被接受,不被理解,却像是心灵的独舞,忘我的狂响曲,是时尚的最高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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