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字]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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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第一篇】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读《福尔摩斯》有感【第二篇】

在逛书店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连忙掏钱买了它,回到家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每次破案的。过程。在这本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识时的情景以及福尔摩斯个人情况。

我最感兴趣的是《银色白额马失窃》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匹名驹失窃,而很多人下很大的注,说那匹名驹会败给第二名驹。而福尔摩斯调查出来的结果出人意料,居然只是对马脚进行手术,让它跑得慢,最终没有得逞。(对马脚进行手术,那些下注名驹输的,就可以胜利了)

我每次在考试、生活中总是不够细心,总是会错一些计算题或很简单(学前班都会做的题)。在生� 如果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上,不知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呢!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粗心的错误,自己也受益终身啊!

一本好书就像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有多一朋友,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多一些家人,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人如果不读书,就像没有了手和脚,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才能汲取到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福尔摩斯》读后感【第三篇】

五一节前几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中的1篇——雷神桥之谜。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桥上被杀,没有留下任何凶器,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注意到了石头上的缺口,做了个实验,猜出凶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要学会从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尔摩斯不这样,发现了缺口也没用。

又一次,我和马拉等人发现了一只千足虫,准备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条腿弄折了。它拖着一条摇摇欲坠的腿挣扎,可是没有逃脱。直到我们去找用来装它的盒子时,它跑了。

我们很失望,尽管知道它不会跑远,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肯放弃,于是在墙边毫无头绪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条留在墙上的断腿。它又细又长,没有带毛,明显的是节肢动物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虫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条腿,脑海中浮现出了长着千万条腿的千足虫,想到千足虫腿部复杂的结构。后腿在后退时会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虫是不会倒走的。腿断处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大家,他们恍然大悟,用手指一边往腿尖的地方划着,一边仔细找,不放过每个角落。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们果然找到了千足虫。

我觉得思考很重要,我们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福尔摩斯》读后感【第四篇】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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